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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要先减值再算摊余成本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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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1:07
#税务师#
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要先减值再算摊余成本
阅读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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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6,电动车不是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吗,为什么题目中没有算这两辆车的税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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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根据现行政策,新能源乘用车在特定期间内免征车辆购置税。题目中提到的时间背景为2022年,而根据规定,新能源汽车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是免征车辆购置税的,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因此,在2022年购进的新能源乘用车尚未进入免征或减半征收的政策范围,但题目中并未说明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可能是由于题目设定中已默认新能源乘用车免税,或未要求计算车辆购置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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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3,5%用于继续加工化妆品,是要交消费税的,但是没有销售出去,就不用交,但是为什么在抵扣之前缴纳的消费税的时候把5%的部分扣掉了,不是没有销售出去吗,答案中为什么还可以抵扣?二、就是1%作为样品,是不是按照书中所说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销售或是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要交消费税,用作其他方面就不用交消费税,所以用做样品属于其他方面。所以不用交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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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5%用于继续加工化妆品抵扣消费税的问题 5%用于继续加工成套化妆品,领用时暂不缴纳消费税,而是在最终成套化妆品销售时缴纳。这部分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的消费税,因为这属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过消费税,后续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所以可以抵扣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消费税的5%,与是否销售出去无关。 ###二、关于1%作为样品是否缴纳消费税的问题 不是的。将收回的高档化妆品的1%作为带货主播试用样品,属于无偿赠送行为,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这不符合“用作其他方面就不用交消费税”的情况,因为无偿赠送不属于“其他方面”,而是视同销售行为。可按照同类产品售价计算消费税,即按照94%部分的售价来推算,应缴纳消费税为$6000÷94\%×1\%$对应的消费税部分,同时还可以抵扣已缴纳的这部分消费税,可抵扣金额为全部消费税的1%。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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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请问老师,计算应调减数额中圈起来的为什么要调整80啊,题目给的撤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400万元和收回资金 700 万元在计算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时用不到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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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所得税中,撤回投资的税务处理需要区分不同部分的性质。在撤回投资收回的700万元中,包含以下三部分: 1.初始出资部分(400万元):这部分属于投资收回,不涉及纳税调整。 2.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部分(80万元):这部分属于股息所得,根据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所得属于免税收入,因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剩余部分(700-400-80=220万元):这部分属于投资转让所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无需调减。 因此,题目中圈出的80万元之所以要调整,是因为它属于免税的股息所得,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而成本400万元和收回资金700万元在计算应调减数额时,仅用于区分投资收回、股息所得和投资转让所得,不直接参与调减金额的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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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的,准予全额扣除。这句话为什么是错的,不是混用可全额抵扣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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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句话是错的。 原因在于:根据现行政策,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等,如果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其原始租入时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但后续发生的装修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则不能全额抵扣。 因此,如果题目中提到的是“租入固定资产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那么其后续发生的费用进项税额是不能全额抵扣的,所以“准予全额扣除”是错误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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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物业公司代收自来水,选择差额申报的情况下,收取自来水公司的专票1000元,税额30元,请问差额申报是扣除1030元还是1000元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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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29
#税务师#
那个是扣除的1030元的哈
阅读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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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11中预缴税率为什么是3%?不是5%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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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企业业务11中将办公楼出租,在办公楼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适用3%的税率,而不是5%,是因为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适用的预缴税率为3%。这是为了平衡税收在不动产所在地和企业机构所在地之间的分配,避免税收全部留在不动产所在地。 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虽然在申报时可能适用9%的税率,但在预缴环节,为了简化操作并合理分配税收,规定预缴税率为3%。这样可以确保税收在不同地区的合理分配,同时减轻企业预缴时的计算负担。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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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没有捐赠支出的归集,就是哪些是按会计利润的12%扣除,哪些是全额扣除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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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所得税 -限额扣除:除全额扣除情形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会计利润的12%计算捐赠扣除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全额扣除:全额扣除政策一般有随机性,主要针对特定的突发性事件制定的税前扣除标准,例如汶川地震捐款。企业对目标脱贫地区的公益捐赠允许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 -限额扣除:除全额扣除情形外,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全额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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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清算备案日是灰色的(今天日期)有个清算结束日应该写多久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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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21
#税务师#
您好,。清算结束日是指公司完成所有清算事务的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完成清算程序后应当在45天内,向登记机关递交注销登记申请。
阅读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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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题我有点蒙,答案是多乘了一个1+8%,是为什么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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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后7年每年年初有现金流出,相当于从第2年年末就有现金流出,180×(P/A,8%,7)应该乘以2年的年金年值系数,由于题目中没有给出,只能乘以3年的年金现值系数,然后再乘以(1+8%),向后复利一年。 也可以换个角度理解,先用180×(P/A,8%,7)计算出从第3年末到第9年末的现值。再乘以(P/F,8%,3)是为了将这个现值折算到当前时点,即第0年。最后乘以(1+8%)是因为这些现金流实际上是每年年初发生的,所以需要额外的一年利息来调整时间差,确保计算的是从现在开始的现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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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开这个5%税率的不动产租赁发票,如何报税?开普票专票都是可以享受30万以下免税的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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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02
#税务师#
专票不免税的,要交增值税
阅读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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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这是属于境外分类所得,怎么还能合并并且还能扣除6万?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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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0: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彭某在A国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稿酬收入,虽然属于境外分类所得,但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境外所得中的综合所得(包括特许权使用费和稿酬所得)可以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6万元的费用(即年减除费用),这是针对综合所得的统一扣除标准。由于彭某2025年没有其他综合所得,因此境外所得合并后,可以扣除6万元的费用。 根据题目计算,合并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说明彭某无需补缴税款,因此答案为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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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相对人是谁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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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9: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不同情形下,债务人的相对人所指不同: -撤销权情形:在撤销权相关规定中,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时的交易对象就是相对人。比如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接受财产的一方;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时的受让方等。当债务人实施无偿行为时,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实施有偿行为时,以相对人恶意为要件,债权人可能会请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的相关行为。 -代位权情形: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应当追加的第三人,这里的次债务人可看作是债务人的相对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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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乙是甲外设部门单独做账,甲单位是(物业公司),乙有房屋租赁收入,简易计税5%,已在账面确认收入,但是对应的进项税未做转出,因为出租房屋的产权暂未确认是否为甲单位的。后续有可能冲减收入。请问这个需要做进项税转出么?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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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9:55
#税务师#
你好,简易计税肯定进项税额要转出的
阅读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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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化肥,种子,农药,在批发零售环节的税率是多少?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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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9: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批发零售化肥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的增值税率为0%。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农药免征增值税,即适用的增值税率也为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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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跟 C的分录是什么样子的?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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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9:10
#税务师#
您好,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阅读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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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的一般借款资本化率怎么算?工程安全检查停工需要暂停资本化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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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7: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借款资本化率的计算 一般借款资本化率的计算公式为: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资本化率=所占用的一般借款在某一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总额÷所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题中一般借款有两笔: -2×18年1月1日取得长期借款1000万元,年利率6%; -2×18年6月1日发行面值2000万元的债券,发行价格为2100万元,实际年利率6%。 一般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总额=\(1000×6\%+2100×6\%×7÷12\) \(=60+73.5=133.5\)(万元) 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0×12÷12+2100×7÷12\) \(=1000+1225=2225\)(万元) 一般借款资本化率=\(133.5÷2225×100\%=6\%\) ###关于暂停资本化的判断 根据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该题中2×18年3月1日至6月30日因工程安全检查停工,工程安全检查属于正常中断,并非非正常中断,所以不需要暂停资本化。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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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的一般借款资本化率怎么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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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7: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借款资本化率的计算公式是: $$ \text{一般借款资本化率}=\frac{\text{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text{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times100\% $$ 具体步骤如下: 1.计算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利息总额:将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加总。 2.计算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的加权平均数:根据每笔借款的金额和使用时间,计算其加权平均数。 3.代入公式计算资本化率:将利息总额除以本金加权平均数,再乘以100%,得到资本化率。 如果只有一笔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就是该笔借款的利率,无需额外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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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就等同与补充养老保险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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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4: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年金等同于张某所在企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个税里提到的年金指的就是补充养老保险,而且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所以张某企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和年金是一个意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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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利息支出为什么不计征增值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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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1: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贷款利息支出属于与不动产相关的支出,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用于不动产的贷款利息支出,如果无法单独区分用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不动产投资、自用等),则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在本题中,贷款利息支出是用于银行的业务经营,题目未说明这些支出可以单独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因此其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也就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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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8套卷卷三,78题怎么计算呀?答案为什么减去660而不是直接用77题已计算出的增值税去计算城建及附加税啊?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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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0: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通过计算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附加税来确定的,通常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在计算这些附加税时,需要先确定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而增值税应纳税额是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到的。 在本题中,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计算公式为: $$ \begin{align*} &[10000\div(1+9\%)\times9\%-660]\times(7\%+3\%+2\%)\\ =&(825.69-660)\times12\%\\ =&165.69\times12\%\\ =&19.88(万元) \end{align*} $$ 这里减去660(该青年公寓于2017年4月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而不是直接用77题已计算出的增值税去计算城建及附加税,是因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与转让房产相关的税金时,应减去的是企业购进该房地产时取得的进项税额。即使这个进项税额发生在不同的期间,它代表了企业在整个购进和销售环节中负担的附加税部分。因此,在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是基于销项减去之前建造房产时取得的发票的已经抵扣过的进项来确定应纳税额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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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调增未分配利润45万元,而不是调增67.5万元?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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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0: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在差错更正处理里,净利润的调整需要考虑盈余公积的计提。 首先,差错更正会影响净利润,计算得出的净利润调整金额在提取盈余公积后,剩余部分才会调整未分配利润。一般企业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假设差错更正后应调整的净利润是X万元,计提10%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调整金额就是净利润的90%,即0.9X万元。如果这里计算出的X是75万元,那么调增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就是75×(1-10%)=67.5×0.9=45万元。所以,调增未分配利润45万元,是考虑了盈余公积计提后剩余的净利润调整部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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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提到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服务里面包含劳务吗,视同销售行为是不是没有劳务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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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00: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视同销售服务中包含劳务,视同销售行为也包含劳务。 解释如下: 1.服务包含劳务:在增值税相关法规中,“服务”是一个广义概念,通常包括各种劳务活动,如运输服务、建筑服务、咨询服务等。因此,服务中自然包含劳务。 2.视同销售行为包含劳务:根据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包括劳务),除非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否则需视同销售处理。这意味着劳务作为服务的一种,也属于视同销售的范围。 因此,视同销售行为中是包含劳务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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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刷550题税一第500条第三问是怎么区分的,不是700*2*0.5+1400=2100嘛答案是3500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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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7 23: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是3500是因为有两处噪声超标,所以要乘以2。昼间超标天数没有超过15天,所以减半征收。夜间噪声按照超标分贝高的计算,且超过15天,所以不减半,全额计算。 依据如下: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2.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3.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计算过程为\((700*50\%+1400)*2=35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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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a在会计里一般不是不能追回到发生年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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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7 23: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种说法不对。依据相关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不过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所以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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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中,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对债权人来说,算重组损益不是用放弃债券的公允减去债权的账面价值吗?那金融资产在合同生效日与重组日公允价值的差额也要计入投资收益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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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7 23: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对债权人来说,重组损益是用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减去债权的账面价值。同时,如果涉及金融资产,其在合同生效日与重组日公允价值的差额也要计入投资收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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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B商品为什么是调增40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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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7 23: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内部交易未实现的损益需要进行调整。本题中,甲公司将B商品出售给乙公司属于内部交易。 至年末该批B商品对外部第三方出售60%,那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就是剩下的40%。在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1-当期出售比例),这里就是减去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而到了后续期间,当这剩余的40%的B商品实现对外销售时,就需要把之前减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加回来,也就是调增这40%对应的部分。比如2025年乙公司将B商品剩余部分全部对外销售,此时就需要把之前扣除的这部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加回到净利润中去计算投资收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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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证计算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时,不是:(每股市价-行权价)*数量/每股市价吗?每股市价不影响稀释每股收益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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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7 23:04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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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题为啥B商品要+4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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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7 22: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400万的损失中,有300万是实质上的减值,不用抵销 余下的100万,当期卖了60%,也就是未售的是40%,这部分要抵销,这个40%的部分,售价是小于账面价的,也就是这是未实现的内部损失 所以要加回抵销,增加被投资方的净利润40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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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里为什么不乘80%,而是直接减去37.06?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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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7 22: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该企业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时,直接减去进口高档化妆品已缴纳的消费税37.06万元,而不是乘以80%,是因为消费税的抵扣规则。 企业进口高档化妆品后,一部分继续生产加工高档化妆品销售,另一部分直接对外销售。对于继续生产加工后销售的部分,已纳消费税可以按规定扣除;对于直接对外销售的部分,若售价不高于进口价格,不再缴纳消费税,已纳消费税也可以扣除。 本题中,进口高档化妆品已缴纳的消费税37.06万元是基于全部进口高档化妆品计算的,由于全部进口高档化妆品对应的消费税都符合扣除条件,所以在计算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时,直接减去37.06万元,而不是只减去用于继续生产部分对应的80%。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当月应扣除的消费税额:$(150+60)÷(1-15\%)×15\%=37.06$(万元) -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00+51.48+80)×15\%-37.06=27.66$(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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