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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是什么时候计入预收账款什么时候计入合同负债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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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8: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是建造合同,收到预收的工程款应使用“合同结算”科目;而如果是一般的安装或劳务合同,则应使用“合同负债”。另外,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应确认合同负债。“预收账款”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正式成立后,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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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二500题目,23页,141题第3问,期间费用和税金不税务开发成本是吗?第4小问,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为什么不要乘以80%。谢谢老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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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7: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不需要乘以80%。以下是具体解释: 1.期间费用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期间费用(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是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与开发进度或销售比例无关。因此,无论开发的是80%还是100%,这些费用都是实际发生的,不需要按比例分摊。 2.税金及附加是基于应纳税额计算的:税金及附加(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根据应纳增值税额计算的,而应纳增值税额是基于整个项目的销售额和成本计算的。因此,这些税费是针对整个项目的,而不是按销售比例计算的。 3.开发成本需要按比例分摊:与土地或开发相关的成本(如土地出让金、契税等)是针对整个土地或项目的,因此需要根据实际开发比例(如80%)进行分摊,以准确反映实际发生的成本。 总结: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是实际发生或基于整个项目计算的,因此不需要乘以80%,而开发成本需要按比例分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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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三者再什么情况下不允许扣除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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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6: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下几种情况租金、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不允许扣除: 1.对于企业来说,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不含增值税)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做扣除。 3.企业所得税中,在股权转让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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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利息股息红利、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共同的规定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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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6: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租金、利息、股息红利、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共同的规定是:它们都属于非经营性收入,在涉及非居民企业或个人取得时,通常需要在中国境内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此外,这些收入的所得来源地通常以支付地为准。例如,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支付的,那么该收入的所得来源地即为中国。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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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下企业为全体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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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0: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一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则不能扣除。例如企业于2024年12月为全体30名职工家庭财产支付商业保险费,每人1000元,合计30000元,这种为职工个人支付的家庭财产保险,就不得在税前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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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答案里面出来一个63.14是怎么计算来的?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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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0:01
#税务师#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阅读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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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逃税罪中呢双10是一次的行为产生的数还是多次的累计?
小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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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3:35
#税务师#
您好,这个是累计的行为,这个
阅读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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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国外的vat是怎么算的?算完怎么申报的?申报要注意哪些?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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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3:15
#税务师#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阅读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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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抵押登记,为什么不能对抗丙?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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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2:47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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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抵押登记,为什么不能对抗丙呢?
小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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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2:41
#税务师#
您好,因为这个的话,登记是对抗,但是没有交付,动产需要交付
阅读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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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8套卷卷569题,选项D为什么不对呀,业务(3)不是开了发票了吗,开了发票不是可以入开发成本作为扣除项目了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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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1: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质量保证金若要作为开发成本扣除,不仅需要开具发票,还得满足已实际支付这一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成本才能作为扣除项目,质量保证金必须在实际支付后,凭有效凭证才可纳入开发成本并在土地增值税中扣除。所以仅开了发票,若质量保证金未实际支付,是不能作为开发成本扣除的,因此选项D不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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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企业(白酒制造业)持有丙企业30%股权(权益法核算),2024年丙企业净利润200万,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两企业均是非上市居民企业,假设乙企业2024年销售收入970万,实际发生广告费200万,则2024年度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应该如何调整,为什么答案的销售收入是(970+30)*15%,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不应该是用970*15%,上述题干乙企业是白酒制造业,并不是从实股权投资的企业,为什么销售收入要加上分配现金股利的30万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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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1: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企业是白酒制造业,其主营业务收入为970万元,但根据税法规定,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企业,其取得的投资收益(如现金股利)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不计入销售收入。然而,如果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并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利润份额应计入销售收入。 在本题中,乙企业持有丙企业30%股权并采用权益法核算,说明对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权益法核算原则,乙企业应按持股比例确认丙企业的净利润份额,即200万元×30%=60万元。这60万元应计入乙企业的销售收入,用于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 因此,乙企业的销售收入应为9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0万元(应享有的丙企业净利润份额)=1030万元。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030万元×15%=154.5万元。 乙企业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为20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200-154.5=45.5万元)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总结:广告费扣除限额的计算需考虑权益法下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利润份额,因此销售收入为(970+30×200%)=1030万元,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030×15%=154.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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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计扣除的行业和比例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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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1: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下是一些: 1.文创产品设计服务行业: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包括邮政服务、现代服务、电信服务和生活服务。 2.一般企业研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00%(未形成无形资产)/200%(形成无形资产)。 3.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20%(未形成无形资产)/220%(形成无形资产)。 4.集成电路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5.工业母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6.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7.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通住宅项目加计扣除比例一般为20%;非普通住宅项目,如商业用房、写字楼等,加计扣除比例通常为10%;保障性住房等特定项目可能达到3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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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员工出差或者购买原材料,可以员工垫付,然后员工自己提交报销吧,这个员工垫付,有金额限制吗 或者一般多少金额内员工垫付,有规定吗 有没有什么法律或者财务风险
小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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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57
#税务师#
您好,这个的话,一般是垫款,个人的话,不能超过5万
阅读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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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处置一项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的金额为:投资成本1500万元,损益调整借方1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部分)贷方20万元。处置该项投资收到的价款为1750万元。处该项投资的收益为()万元。 A.150 B.230 C.170 D.210 请老师,帮我解析一下这个题。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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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55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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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作业场所,不应该是350+1400吗,为什么是1400+140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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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B作业场所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且存在两处噪声超标,按照环境保护税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要按照两个单位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时,需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 B作业场所存在超标1-3分贝和超标7-9分贝两种情况,超标7-9分贝对应的税额1400元比超标1-3分贝对应的350元高,所以应按照1400元来计算。由于题目中未提及超标天数不足15天需减半计算的情况(实际为14天,应减半,但这里先解释为何不是350+1400),因此两处超标分别按1400元计算,合计为1400+1400,而不是350+14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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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哪里错了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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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是错误的。 原因解释: 当纳税人将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时,根据资源税的相关规定,准予扣减的外购原矿购进金额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即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适用税率)。在计算当期应税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时,可以扣减这部分金额,如果当期扣减不完,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扣减。 因此,选项C中“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是正确的;而选项D中“当期不足扣减的,不得结转下期扣减”是错误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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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为什么180-8-2,运输费用和装卸费可以不算做销售额吗?除了这两个还有什么不算入资源税的销售额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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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运输费用和装卸费可以不计入资源税的销售额。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一些特定的费用。如果运输费用和装卸费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凭据(如增值税发票),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因此不计入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除了运输费用和装卸费,以下费用通常也不计入资源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款; 2.代收代缴的税费; 3.与销售行为无关的其他费用(如广告费、管理费等)。 这些费用在计算资源税时可以扣除,前提是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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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上税务师万人模考,还能听回放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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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19
#税务师#
您好,截图看只有做题哦,没有回放,咱问下班主任,看有没有线下的视频 发您学习,老师的直播都会有录频 的
阅读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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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土增什么情况下会扣印花税,为什么有的有有的没有?
李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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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8:54
#税务师#
您好同学,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印花税是否扣除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房 在这种情况下,印花税不能单独扣除。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转让新建房地产时,其缴纳的印花税已经包含在管理费用中,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是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或10%以内),所以印花税不再单独作为税金扣除。 例如,一家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商品房,缴纳了印花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再把这笔印花税单独拿出来扣除,而是将其包含在管理费用等按照规定比例扣除的费用里。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房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房时,印花税可以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非房地产企业没有像房地产企业那样把印花税包含在管理费用中统一扣除的规定,所以印花税可以单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比如,一家工业企业转让自己新建的厂房,缴纳的印花税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和其他允许扣除的税金一起从转让收入中扣除。 转让旧房及建筑物 无论是房地产企业还是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印花税都可以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扣除项目的确定方式与新建房不同,印花税作为转让环节实际发生的税金,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例如,企业转让一栋使用多年的办公楼,缴纳的印花税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阅读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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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题目中是甲向乙支付货款,选项C说华和周对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是乙并没有债务呀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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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8: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如华某和周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特征。即使在题目中,乙有限合伙企业目前没有实际的债务,但只要华某和周某是普通合伙人,他们就始终承担这种责任。也就是说,一旦乙企业产生债务,华某和周某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而不仅仅是他们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如甲公司)则仅以其出资额为限,不涉及个人财产。因此,选项C正确描述了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属性。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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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4,坑位费,和提成都属于服务费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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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8: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直播带货坑位费属于广告服务,销售提成属于佣金,而广告服务和佣金都属于服务的范畴,所以支付的直播带货坑位费和销售提成可以说都属于服务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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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食堂买的菜可以做进项抵扣吗,送客户的月饼进项可以抵扣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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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7:36
#税务师#
公司食堂买的菜,不可以做进项抵扣,送客户的月饼进项可以抵扣,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阅读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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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选项A说管制是最轻的一种主刑,那还有拘役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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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7: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我国刑罚体系里,管制和拘役都属于主刑,但管制是最轻的主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从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来看,管制对罪犯的限制相对宽松,罪犯仍可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还可同工同酬;而拘役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将其关押在特定场所进行改造。所以,管制在主刑中属于最轻的,选项A表述无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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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选项E为什么不对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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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7: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选项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相关规定,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所以“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的出资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这一说法无误。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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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商铺能扣除购入时增值税么?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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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7:12
#税务师#
个人转让商铺,不能扣除购入时增值税
阅读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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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消费税和增值税哪些情况视同销售,是以最高价计税还是平均价计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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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7: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消费税和增值税在视同销售的处理上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况: -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赠送、投资、分配利润等非销售用途时,视同销售。 -外购货物用于上述用途时,一般不视同销售,但企业所得税可能视同销售。 -计税依据: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同类平均价;无同类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消费税视同销售的情况: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赠送、投资、分配利润等非销售用途时,视同销售。 -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上述用途时,一般不视同销售。 -计税依据:消费税中,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赠送等用途时,通常按最高销售价格计税,这是消费税的特殊规定。 总结: -增值税视同销售时,按平均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消费税视同销售时,自产品用于赠送等用途,按最高价计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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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限公司发起人已经全部出资了,其他股东也没出资,如果债权人追债,是不是发起人也要和其他股东未履行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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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7:01
#税务师#
是的。 未出资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阅读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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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中的其它业务收入40万和其他业务成本30万是怎么得出来的?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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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6: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年初与甲企业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期3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3年不含税租金共计60万元,该笔租金于2024年3月1日一次性收到,企业一次性全额计入营业收入。 按照权责发生制,2024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为\(60÷3=20\)万元,而企业一次性确认了60万元,多确认了\(60-20=40\)万元,所以要冲减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 相应的,成本也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分摊。3年租金对应的营业成本及费用为45万元,那么每年应分摊的成本为\(45÷3=15\)万元,企业一次性结转了45万元,多结转了\(45-15=30\)万元,所以要冲减其他业务成本30万元。 差错更正分录如下: ``` 借:其他业务收入400000 贷:预收账款400000 借:累计折旧300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300000 ```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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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这些人员是农民工,没缴纳社保,但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这种属于退休人员么?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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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6: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些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即使没有缴纳社保,也属于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与是否缴纳社保无关,而是依据性别、岗位性质等确定。例如,男性一般为60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女管理或技术岗位为55周岁。只要达到相应年龄,就视为达到退休条件。 不过,由于未缴纳社保,他们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希望享受养老待遇,需在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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