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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题如何计算是哪类卷烟?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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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9: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判断是甲类还是乙类卷烟,可看每条的金额,如果金额大于等于70元,那么就是甲类卷烟。本题可先算出每条卷烟的不含税价格,1标准箱有250条卷烟,10标准箱就有10×250=2500条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换算成每条的不含税价格为250000÷2500=100元,100元大于70元,所以该业务所涉及的卷烟是甲类卷烟。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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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必刷题的难度 刚刚做了一套涉税相关法律才考了69.5分 考试能过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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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8: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现在的重点不是在这个分数上,而是应该抓紧时间看一下哪里错了,是没有理解还是粗心做错了。 现在发现的每一个错后边考试时就会让你的分数更高一些。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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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驻外代表机构采取核定征收,利润率和税率最低是多少?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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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8: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外国驻外代表机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时,核定利润率的最低标准是10%,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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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按总股本为基数每2股并为1股,会引起企业资本公积的变动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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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8: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会的,就是股本变成了资本公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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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选择题,一个选项都看不懂,咋理解呢?太难了,难过……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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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8: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A这是规定,这种情况下就是计入资本公积,因为这是权益工具造成的 B相当于接受投资了,借记应交税费贷记资本公积 C,这种情况下股本减少,转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D自身风险形成的,就是其他综合收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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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2,550题里267题第三小问在计算文印社经营所得里的答案为什么不减去他的房租费和房租的印花税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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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8: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文印社的经营所得时,房租费和房租相关的印花税是否可以扣除,取决于其是否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必要、合理支出。根据题目背景和税法规定: 1.房租费是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通常可以作为经营支出扣除。 2.房租相关的印花税属于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一般也可以作为费用扣除。 如果题目中未明确说明房租费和印花税未实际发生或不符合扣除条件,那么理论上是可以扣除的。但若题目答案未扣除,可能是以下原因: -题目中未提供房租费和印花税的具体金额,无法计算扣除; -或者题目设定中房租费和印花税已包含在其他费用中,未单独列示; -或者题目设定中房租费和印花税属于非经营性支出,不符合扣除条件。 因此,若题目答案未扣除房租费和印花税,可能是基于题目提供的信息或特定条件限制。建议结合题目具体描述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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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甲公司账面上有若干项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持有乙公司70%股权,持有丙公司45%股权,持有丁公司30%股权,其中乙公司持有戊公司60%股权,持有丁公司30%股权,丁公司拥有己公司56%股权。不考虑其他因素,仅从持股比例上判断,甲公司能够实施控制的公司有( )。 A. 乙公司 B. 丙公司 C. 丁公司 D. 戊公司 E. 己公司 E为什么对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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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7: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E选项(己公司)为什么不对: 甲公司直接持有丁公司30%股权,未超过50%,因此甲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实施控制。虽然丁公司持有己公司56%股权(超过50%),但由于甲公司对丁公司没有控制权,无法通过丁公司间接控制己公司。因此,仅从持股比例上判断,甲公司不能对己公司实施控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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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这句话怎么理解?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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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7: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中,当金融租赁公司承受承租人的房屋、土地权属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这是因为在这个环节,房屋、土地的权属发生了转移,从承租人转移到了金融租赁公司,所以要照章征税。 而当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来的房屋、土地权属时,就可以免征契税。这是考虑到售后回租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承租人最终回购原权属相当于恢复了初始状态,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所以给予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 例如,企业A将自己的房屋售后回租给金融租赁公司B,此时B承受该房屋权属,要缴纳契税。等合同期满,A回购该房屋时,就不用再缴纳契税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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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账面上有若干项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持有乙公司70%股权,持有丙公司45%股权,持有丁公司30%股权,其中乙公司持有戊公司60%股权,持有丁公司30%股权,丁公司拥有己公司56%股权。不考虑其他因素,仅从持股比例上判断,甲公司能够实施控制的公司有( )。 A.乙公司 B.丙公司 C.丁公司 D.戊公司 E.己公司,选项DE为啥能控制,谢谢老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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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7: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能够实施控制的公司有乙公司和戊公司。 1.乙公司:甲公司直接持有乙公司70%的股权,超过50%,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具有控制权。 2.戊公司:乙公司持有戊公司60%的股权,而甲公司通过控制乙公司,间接控制戊公司。 选项D(戊公司)能被甲公司控制,是因为甲公司通过乙公司间接持有戊公司60%的股权,符合控制的条件。 选项E(己公司)不能被甲公司控制,因为甲公司对丁公司没有控制权(仅持有30%股权),而丁公司虽然持有己公司56%股权,但甲公司无法通过丁公司间接控制己公司。 因此,仅从持股比例上判断,甲公司能够实施控制的公司是乙公司和戊公司。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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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居民企业之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居民企业包含上市公司不?增值税有优惠不?如果是个人或者个体户投资呢?也有优惠政策么?我不太能区分,不知道怎么记忆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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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7: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居民企业包含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对于上市公司,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2个月,则该股息红利收入免企业所得税;若持股不足12个月,则不享受此税收优惠。非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收入不受12个月限制,只要符合居民企业的条件即可享受免税政策。 这里主要涉及的是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前并没有关于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个人和个体户投资的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不足1个月的全额计征个税,超过1个月不足1年的是减半计征个税,超过1年的免征个税。对于个体户,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投资股息红利的特殊优惠政策。 记忆方法可以分类来记,企业所得税方面主要看是否是居民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的持股期限;个人所得税就按持股期限的不同区间来记,这样就能较好地区分不同主体的优惠政策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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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最后冲刺8套模拟试卷五,70题。事项(2)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万元?答案解析没理解。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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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7: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请具体说明事项(2)的疑问点,例如题目内容、计算逻辑或答案解析中的哪一部分没有理解,这样我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帮助您解答。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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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一最后冲刺8套模拟卷五78题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多少万元?答案解析中。减去660元,这660万元是取得时的进项税额,为什么减去没明白?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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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7: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应先算出该公寓楼本身应负担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减去相应的进项税额),并以此来计算相应的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所以本题中要减去相应的进项税额660万元。 另外,扣减660万是为了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确定与转让不动产相关的税金时,作为计算城建税及附加的计税依据。这里比较特殊,是按照整体项目的销项税额减去整体项目的进项税额,计算出来整体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以此来计算城建税及附加的金额,而不是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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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1第536页第10题,图1用调账分录,既不是“本年利润”和“以前以度损益调整”,而是用图12,平常没错的情况下当月的科目,是什么原因?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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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6: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规定,当年的调整就是用损益科目。如果用“本年利润”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调整当年错账,会导致利润表数据不准确。所以在当年调账时,通常使用平常没错情况下当月的科目进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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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是说耕地占用税是一次缴纳,不需要计算时间权重。那这道题为什么又要 计算时间权重呢 ?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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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6: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并没有对耕地占用税计算时间权重。在这道题里,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缴纳,不计算时间权重。而计算时间权重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于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才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2024年4月初征用耕地,到2025年3月底满一年,所以从2025年4月份开始计算该耕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就涉及到时间权重的计算。对于2024年8月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在计算2024年非耕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也涉及时间权重。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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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自用不视同销售,为什么自产自用要视同销售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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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6: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自建自用的不动产不属于视同销售。领用自产的材料建造不动产,属于资产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不需要视同销售。并且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而对于自产自用是否视同销售,要分情况来看。比如用自产产品为员工发放福利,这属于所有权发生了变化,需要视同销售;又如不含税价格为140万元的中轻型商用客车自产自用也属于视同销售,这种视同销售发生在生产环节,按自产自用的处理方式,在移送使用时按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缴纳消费税。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自产自用就要视同销售,关键在于资产所有权是否发生变化等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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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为什么600-662.5?不是应该减24年底的账面价值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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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6: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固定资产处置损益时,应以处置时点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而累计折旧的计算需覆盖从购入到处置整个期间的折旧额。 在本题中,设备于2023年2月28日购入,2024年12月30日出售。因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应计算到2024年12月30日。但根据背景信息,2023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62.5万元,而2024年折旧额为237.5万元,因此2024年末的账面价值应为662.5-237.5=425万元。 然而,背景信息中提到的处置损益计算是基于2023年末的账面价值662.5万元,而不是2024年末的账面价值425万元。这是因为在计算处置损益时,需要考虑固定资产在2024年12月30日的账面价值,而2024年的折旧额已经计算并扣除。因此,处置损益的计算应为: 处置价款600万元-2024年末账面价值425万元=175万元(处置收益)。 但背景信息中提到的处置损益是基于2023年末的账面价值662.5万元,因此可能存在计算或表述上的误差。正确做法应是使用2024年末的账面价值进行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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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23年底账面价值价值不是662.5吗,为什么(600-662.5)+(280-30)这里面要减662.5?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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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6: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老师你好,2023年底太山公司购入的管理用设备账面价值计算如下: 1.设备原价为90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即净残值为900×5%=45万元。 2.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年数总和为1+2+3+4+5=15。 3.2023年使用时间为半年(2月28日至12月31日),所以2023年折旧额为: (900-45)×(5/15)×1/2=142.5万元。 4.因此,2023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900-142.5=757.5万元。 但你提到的662.5万元可能是计算错误或混淆了其他条件。在计算处置损益时,处置价款600万元与账面价值757.5万元的差额为-157.5万元(即损失)。政府补助部分的处理与设备处置损益是分开的,因此在计算对利润的影响时,应分别考虑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和政府补助摊销的影响。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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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600-662.5)+(280-30)=187.5,为什么要减23年底的账面价值,不减24年底的账面价值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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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6: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对2024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时,需要考虑设备处置时的账面价值,设备处置是在2024年12月30日,而设备账面价值是随时间推移和折旧计提不断变化的。 2023年底设备的账面价值是该时点的价值,到2024年底设备经过了2024年全年的折旧,账面价值已经发生改变。在计算处置设备对2024年利润总额的影响时,应该用处置时点(2024年12月30日)设备的账面价值662.5万元,而不是2023年底的账面价值。因为只有处置时点的账面价值才能准确反映在处置设备这一行为中,设备本身的价值减少情况,进而正确计算对2024年利润总额的影响。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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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第五小问,应纳税所得的答案解析中,510,怎么算的呀?是题干中第六个调整的额度?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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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5:47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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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请问老师,这一题里面的收入总额里面包含:取得德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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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5: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包含。对于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就其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德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分支机构,其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德方支付的200万元培训收入,属于该分支机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以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而在香港取得的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80万元所得,不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因此,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为500+200=70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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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50*80%*(90%-90%*70%)=10.8这个怎么理解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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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5: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计算是用于确定每张折扣券分摊的交易价格,具体解释如下: 1.50:表示客户在使用折扣券时,平均额外购买商品的金额为50元。 2.80%:表示预计有80%的客户会使用该折扣券。 3.90%:表示未来30天内所有商品的促销折扣为10%,即客户可以以90%的价格购买商品。 4.70%:表示折扣券的折扣力度为30%,即客户使用折扣券后,可以以70%的价格购买商品。 5.90%×70%:表示两项优惠叠加后的折扣比例,即客户可以以70%的70%(即49%)的价格购买商品。 6.90%-90%×70%:表示折扣券带来的额外折扣比例,即(90%-63%)=27%。 7.50×80%×27%:最终计算出每张折扣券分摊的交易价格为10.8元。 因此,这个计算的含义是:在考虑客户使用折扣券的概率和折扣叠加的情况下,每张折扣券带来的交易价格分摊为10.8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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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每张折扣劵的单独售价怎么理解,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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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5: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单独售价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对于大山公司销售A商品时提供的折扣券,其单独售价可以理解为这张折扣券本身的价值。 在确定单独售价时,有多种方法。这里可以结合市场情况和客户使用的可能性来考虑。从已知信息看,预计有80%的客户会使用该折扣券,额外购买商品的金额平均为50元。客户使用折扣券能享受叠加后的40%(30%+10%)折扣,也就是能节省20元(50×40%)。不过这20元是基于预计客户使用和购买金额算出的潜在优惠金额,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其单独售价。 企业确定单独售价通常有市场价格法、成本加成法、收益法等。但对于这种折扣券,由于没有直接对应的市场价格,可能需要综合考虑成本、客户使用可能性、预期收益等因素,也可以通过合同谈判、专业评估等方式来确定其单独售价,并且要确保确定过程合理、与市场相符且能被客户接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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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怎么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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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5: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费的计算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具体步骤如下: 1.计算增值税:增值税按转让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成本或费用后的差额计征。例如,转让房地产的含税价款为16350万元,购进成本为1221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9%,则增值税为(16350÷1.09-11000)×9%=450万元。 2.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适用税率。假设税率为7%,则城市维护建设税为450×7%=31.5万元。 3.计算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适用费率。假设费率为3%,则教育费附加为450×3%=13.5万元。 4.计算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适用费率。假设费率为2%,则地方教育附加为450×2%=9万元。 5.合计税金: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相加,即31.5+13.5+9=5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契税一般不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如转让旧房且采用发票法计算成本)。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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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答案里那应交所得税等于(4000-500-1500)×25%=500万元,为什么减完1500之后,不减那个其他权益工具上升的公允价值100万元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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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5: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交所得税的计算是基于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本题中,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但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50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从利润总额中扣除; 2.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500万元,税法规定在实现时才确认,因此应从利润总额中扣除;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100万元,虽然会计上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但税法上不认可,也应从利润总额中扣除。 但题目中并未将100万元扣除,是因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其影响不是直接调整利润总额,而是通过递延所得税的处理来体现。因此,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只调整了国债利息收入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递延所得税负债,而不是应交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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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本公积转增的税务处理 股东和被投资企业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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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4: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的税务处理,需区分股东类型(个人股东、法人股东)以及资本公积的来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个人股东 1.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股份制企业用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个人股东以这类资本公积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及未在“新三板”挂牌的其他企业以这类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上市公司及在“新三板”挂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法人股东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被投资企业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应作为投资企业的红利所得,并增加其投资成本,但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不允许法人股东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 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一般情形要征税,除另有规定外,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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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这个是最后冲刺八套卷中的模拟一综合分析题第二题,我想请问一下本题23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中的专利权A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哪种情况下能在23年进行使用? 本题第三问要求计算23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时,为什么不考虑减去专利权这一部分期初等递延所得税资产?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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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4: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3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中专利权A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已知2x23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中,专利权A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5万元,适用税率为15%。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可得专利权A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15%=100万元。 2.递延所得税资产在23年使用的情况: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23年,如果专利权A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转回,就可以使用期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当专利权A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变小,之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可以转回。 3.计算23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时不考虑减去专利权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 -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时,是根据当期新增或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税率来计算的。虽然期初有专利权A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在计算发生额时,需要看当期专利权A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变化情况。如果当期专利权A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没有发生变化,就不会影响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如果有变化,是按照变化的金额(新增或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来计算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的影响,而不是直接减去期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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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相关费用,作为计税基础,那不就包含融资费用了么?就是包含利息了。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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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4: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确实包含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融资费用(即利息部分)。这是因为税法在确定计税基础时,通常以未来需要支付的全部金额为基础,而不是像会计处理那样将利息部分单独区分出来。因此,计税基础会包括本金和利息的总和,而会计上则会将利息部分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逐步摊销。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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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问的答案是不是错的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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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4: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答案存在错误。 原因分析: 1.业务(1):购入原材料用于生产免税产品,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1950元进项税额不能用于抵扣。运输费100元的进项税额为100×9%=9元,同样不能抵扣。 2.业务(2):支付旅客运费20000元(非公共交通运输),属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业务(3):出租生产设备,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18000元,适用13%税率,销项税额为18000×13%=2340元。 正确计算: -销项税额:2340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0元(因业务1和业务2的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 -应纳增值税:2340元 因此,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340元,而非题目提供的选项。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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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问不用加第一问出租设备的销项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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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4: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需要加上出租生产设备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外出租设备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规定确认销项税额。题干中提到的“出租生产设备,一次性收取全部不含税租金收入18000元”,属于应税销售行为,应计算并确认销项税额。因此,在计算甲企业2024年1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应将出租设备产生的销项税额纳入整体计算中。 出租设备的销项税额是整体增值税计算的一部分,不能遗漏。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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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必刷550题里265题第3道题。关于居民个人王某,二二零二四年一到五月在单位上班,然后十月份的时候,他到境外为某单位进行员工技能培训,每个月取得劳务收入两万八。然后我在计算他的年度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因为他六月到九月之间没有上班,那六月到九月之间,这三个月要扣除他每个月的五千元的基数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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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14: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扣除。在个人所得税计算中,60000元的费用减除是用于年度汇算清缴的。但在按月预扣预缴时,这个费用会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来逐步减除。所以在计算王某年度个人所得税时,即便他6-9月没上班,这几个月每月5000元的减除标准依然适用,年度依然可以按60000元的标准进行费用减除。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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