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免费问答
问答首页
话题广场
精华问答
登录
注册
发现问答
分享他人的知识经验
最新回答
热门回答
类别:
全部
实务
税务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CPA
税务师
CMA
建筑
事业单位
财务软件
Excel
同醉酒的人签订的合同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
范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6: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同醉酒的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醉酒是否影响其行为能力。如果醉酒程度未达到使其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则其签订的合同有效。如果醉酒程度严重到使其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则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6
收藏 1
企业在处置其他权益性工具投资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记哪
卫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6: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在处置其他权益性工具投资时产生的交易费用,应从处置价款中扣除,以净额计入处置损益。该费用不会直接影响投资收益,而是影响留存收益,因为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需将之前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交易费用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佣金、过户费等直接与卖出金融资产相关的费用,而间接的管理费用或者维护费用,不应计入其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1
收藏 1
老师,折价溢价购买债券,有个解释是啥来着?大概是折价购买是为了以后少支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的补偿,还是什么?我可能是说反了,老师这个话咋说?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5: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你的理解接近正确,但需要稍作调整。 折价购买债券,是投资者预先支付较少的金额,作为未来少获得利息的补偿。因为折价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投资者愿意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购买,以弥补未来利息收入较低的损失。 而溢价购买债券,是投资者愿意多支付金额,作为未来多获得利息的代价。因为溢价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投资者愿意以高于面值的价格购买,以获得更高的利息回报。 简单来说,折价是“少付钱,少得利息”,溢价是“多付钱,多得利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9
收藏 1
企业所得税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怎么判定呢?
赵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5: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题目中会给出来分支机构是几级。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属于三级分支机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8
收藏 0
老师, 第三题怎么解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5: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设备的投资回收期为2.86年。 计算过程: 1.设备投资成本为800万元。 2.设备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因此年折旧额=800/5=160万元。 3.每年利润总额为160万元,税后利润=160×(1-25%)=120万元。 4.每年现金净流量=税后利润+折旧=120+160=280万元。 5.投资回收期=初始投资额/每年现金净流量=800/280=2.86年。 解释: 投资回收期表示收回初始投资所需的时间。由于每年的现金净流量相同,可以直接用初始投资额除以每年的现金净流量,得到回收期。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8
收藏 1
请问老师:下图这道题第五步,权益法转成本法,题目并没有说黄河公司和甲公司是同控,为什么转换后的长投要用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持股比例来确定?
周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5: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题目中提到的增资行为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虽然题目没有明确说明,但通过黄山公司两次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行为(25%→55%),以及取得后对甲公司实施控制,可以判断这是一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同控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按照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而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这是由于同控合并下,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交易不涉及市场公允价值的变动,因此采用账面价值进行计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5
收藏 1
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请问老师,这一题的C选项经营租赁的租赁费是不是全额扣除,融资租赁需要扣除折旧费这样吗?E选项不是计入在研发费加计中的其他相关费用中吗?为什么这一题答案不选E选项呢?
张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5: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C选项的经营租赁费可以全额扣除,而融资租赁需要扣除折旧费。E选项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但题目未选E的原因可能是选项设置或题干要求的限定条件未明确说明。 1.C选项:经营租赁费 企业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的经营租赁费,属于与研发直接相关的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并且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2.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的资产需按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其支出体现为折旧费,而经营租赁的支出直接作为费用扣除。因此,融资租赁的折旧费不能直接作为租赁费扣除,而是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处理。 3.E选项:鉴定报告费用 E选项提到的鉴定报告费用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中的“其他相关费用”,但通常这类费用在加计扣除时有比例限制(如不超过可加计扣除总额的10%)。如果题目中未明确说明该费用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条件或是否在限额内,可能因此未选E选项。 4.题目未选E的可能原因 题目可能要求选择“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而E选项的鉴定报告费用虽然属于研发费用的一部分,但可能因限额限制或题干未明确说明其符合加计扣除条件而未被选中。 综上,C选项是正确的,E选项是否被选取决于题目具体要求和费用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0
收藏 1
第(1)题中的d选项,为什么甲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题目中不是约定要等甲验收入库才支付款吗,选项d才是乙发货,还没入库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5: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因为合同明确约定了甲公司支付货款的条件是“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5月20日乙公司发货时,货物尚未到达甲公司,更未完成验收和入库,因此甲公司付款的条件尚未成就。此时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有权拒绝,但适用的抗辩权是“先履行抗辩权”,而非“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合同中后履行义务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义务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本题中甲公司是后履行义务方,只有在乙公司完成发货并满足验收合格入库条件后,甲公司才进入付款义务阶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6
收藏 1
老师,税务师考试中,除了“涉税服务实务”一科是案例分析题外,其余四门科目都是选择题。考试题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并且少选了还给分还是这样吗?“涉税服务实务”这个是不是很难案例分析需要自己写不?
郭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5:33
#税务师#
自己写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阅读 197
收藏 0
请问老师: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在实际发生退货的时候如果跨年了(头一年销售,第二年退货),是冲减退货当年的收入,还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赵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5: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上一年财务报告已编制,今年发生销售退回,可直接看成是本年的销售退回,调整本年的营业收入,最终影响本年的利润。所以应冲减退货当年的收入,而不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7
收藏 1
公司与施工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了专业分包项暂定价格,公司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缴纳印花税费,后公司与施工方签定补充协议,进一步确认了专业分包价格,请问补充协议在未增加原合同金额的基础上,公司是否就施工总承包合同缴纳印花税费?
周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5: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司需要就施工总承包合同缴纳印花税费。印花税通常是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合同金额计算缴纳的。对于原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司应按合同约定金额缴纳印花税。而补充协议若未增加原合同金额,一般不需要就补充协议额外缴纳印花税,但原合同的印花税缴纳义务不受影响,仍需按原合同金额完成缴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4
收藏 1
这里要不要考虑按银行利率算利息的税务处理
卫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4: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考虑按银行同期同类基准贷款利率5.65%计算利息的税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中,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这里的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本题中企业准备的“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里,金融企业对QT企业的同类实际贷款年利率为10%,所以应按照10%来计算利息扣除限额,即扣除限额=2000×10%=200万元,而不是按银行同期同类基准贷款利率5.65%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8
收藏 1
老师 为什么委托加工收回葡萄酒连续生产葡萄酒不能抵扣消费税
家权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4:47
#税务师#
没有在列举的可以抵扣的范围内
阅读 182
收藏 1
三跟四都是消费税的组价,为什么前者不需要考虑利润率,而后面的就不需要考虑利润率呢?
朴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4:45
#税务师#
核心区别在于场景: 自产 / 委托加工且无同类售价时,需加利润率(利润 = 成本 × 利润率,用于组价); 进口环节组价时,关税完税价格已包含境外利润,无需额外加利润率。
阅读 90
收藏 0
请问老师:计算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不考虑发出和期末结存,只考虑期初余额和本期购入,对吧?下图这道题计算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为什要减去发出的委托加工物资?
张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4: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通常只考虑期初余额和本期购入的材料成本差异及计划成本。但在存在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情况下,需要特别处理。 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如果已经按月初的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了材料成本差异,那么这部分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和计划成本就不能再参与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因为它们的差异已经被提前结转,不再影响当月的差异率。 因此,在计算当月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时,需要从分子(期初差异+本期入库差异)和分母(期初计划成本+本期入库计划成本)中分别扣除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和计划成本。这样可以确保计算出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更加准确,反映真实的成本状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1
收藏 1
发生可变对价的分录怎么写
赵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4: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变对价的金额在交易发生时不确定,例如现金折扣、返利或退货条款等。这类对价的处理需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调整,通常直接冲减收入或相关负债。 例如,某公司销售商品,合同约定客户若在10天内付款可享受2%的现金折扣。若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付款,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减少,此时需调整收入。具体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980 财务费用 20 贷:营业收入 1000 解释: 1.原合同金额为1000元,客户享受2%折扣后实际支付980元。 2.折扣金额20元计入财务费用,体现为对收入的冲减。 3.会计处理中不单独针对可变对价设置科目,而是直接调整相关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2
收藏 1
第五题,在计算进口环节消费税,一加千分之三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暖暖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4:16
#税务师#
你好,保费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是千分之三计算的
阅读 95
收藏 0
为什么这里的本金不能用(P/F,8%,4),而是要用(P/F,4%,8)计算?有什么区别吗?利息我知道是半年实际利率3%,但是本金不能直接按年的实际利率折现4年吗?
朴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4:02
#税务师#
因为债券每半年付息一次,需按半年周期折现: 折现率应按半年实际利率(8%÷2=4%),期数为 8 期(4 年 ×2),与计息频率一致。 (P/F,8%,4)是按年折现,未匹配半年付息的实际现金流模式,会导致结果错误。 因此本金需用(P/F,4%,8)计算,最终发行价格为 55.96 万元(选项 A)。
阅读 120
收藏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这个科目啥时候用?
张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3: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在企业发生可以冲减销项税额的业务时使用。比如旅游公司组织旅游团,收取含税旅游费的同时代旅游者支付住宿费、门票费、餐费等费用,这些代付费用对应的销项税额就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来进行冲减,相当于对已经计算的销项税额进行扣除。 以某旅游公司为例,2023年1月,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组织旅游团赴云南旅游,收取含税旅游费318000元,代旅游者支付的住宿费、门票费、餐费等共计2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3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2000 贷:银行存款2120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4
收藏 0
朴老师 您再来帮我看这个问题 就是老师你早上回复我的这个问题,我查了资料之后还有疑问。您的回答:司机剩余收入交税分两种情况: 签劳动合同、单车承包 / 承租的,按 “工资薪金所得” 缴个税。 个体运营或**经营的,按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缴个税。 我的问题:第一:出租车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就看车的所有权是哪一方,如果是归出租车公司就是按交通运输9%交增值税,如果是属于司机的就不收增值税,是吧?第二:那自然人个人或者是个体户提供的“个体经营或者**经营”,那需要交增值税吗?这里是不是受按此起征点的限制?我想知道这里的增值税是怎么交的。谢谢
朴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2:50
#税务师#
你的理解基本对,具体如下: 问题一:出租车公司管理费的增值税 车归公司:按 “交通运输服务” 缴增值税,税率 9%(一般纳税人可选 3% 简易计税)。 车归司机:公司收的管理费通常不缴增值税。 问题二:自然人 / 个体户的增值税 需要缴,但分情况:若以出租车公司名义经营且公司担责,公司是纳税人;否则自然人 / 个体户是纳税人。 受起征点限制: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户、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月销 10 万及以下免征,超了按 3% 征收率全额缴;一般纳税人则按 9% 税率(或选 3% 简易计税)
阅读 59
收藏 0
请董老师解答,请问老师,38题,解析中,商品是乙公司买进来做了国定资产,也没有一次性进损益,1000万的净利润,顶多有有一个月的折旧在里面,就是调增900/10/12=7.5
朴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2:50
#税务师#
先算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甲卖货给乙赚 300 万(900-600),乙按 10 年折旧,当年折旧实现 27.5 万(300÷10÷12×11),未实现损益 272.5 万(300-27.5)。 甲按持股 30% 算投资收益:(1000-272.5)×30%=218.25 万(具体选项需结合题干细节,核心是扣未实现损益再乘持股比例)。
阅读 57
收藏 0
10.11.12都不用叫增值税,为什么还要账务处理呢,?
范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2: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是按月进行盈亏相抵后计算的,即使当月没有产生应纳税额,也需要通过账务处理记录转让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以及相应的差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后续月份的正差可以抵扣前期的负差,从而准确计算整体的应纳税额。因此,即使当月没有产生应缴增值税,企业仍需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后续的税务计算和申报准确无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2
收藏 1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什么是3/12?而不是9/12。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2: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B公司2025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乘以3/12是因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计算。A公司和B公司在2025年3月完成了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这意味着从3月起,B公司成为该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开始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对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通常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在2025年,B公司从3月开始纳税,那么当年应纳税月份是3月到12月共10个月,但这里计算的是从3月开始到3月结束这一个月的税额,再乘以3个月(3月、4月、5月),所以是乘以3/12。而不是乘以9/12,因为9/12代表的是剩余9个月(6月-12月)的计算方式,不符合从3月开始计算纳税的起始时间逻辑。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3
收藏 1
请问老师: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因非转投时的借方差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还有后期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投房处置的时候,全部转入其他业务成本,对吗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2: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在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需要将以前年度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入其他业务成本。这里既包括非转投时借方差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包括后期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准则这样规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更好地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收益,从整个业务过程来看,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成本才真实反映了该项业务的损益;二是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过渡性科目,平时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不稳定,直接确认收益易造成报表不真实。在资产处置后,收益已确定,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核算的金额转出到其他业务成本,这时的金额才是真正的成本。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9
收藏 1
第五题的第四问答案里可抵免境外税额这个10哪里来的?
张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2: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10万元是该企业取得境外子公司股息时,在子公司所在国实际缴纳的预提所得税。 具体计算过程为:企业收到的90万元股息是税后金额(即子公司扣除预提所得税后的净额)。子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因此需先还原出税前股息金额,即税前股息=税后股息÷(1-预提所得税税率)=90÷(1-10%)=100万元。再按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计算,实际缴纳的预提所得税=税前股息×10%=100×10%=1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3
收藏 0
第6题的第4问答案是怎么出来的,为什么是(400-100)*10%,第三问税率25%第四问税率10%这是为什么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2: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4问答案的由来及税率10%的原因 第4问计算甲公司转让丙公司股权在中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用(400-100)*10%,这里的10%是境外的非居民企业从境内取得的所得,要按照10%缴纳我国的企业所得税。“400-100”中,400是转让金额,100推测为股权成本,用转让金额减去股权成本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10%的税率,就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第3问和第4问税率不同的原因 第3问甲公司取得技术服务费,题目中应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对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所以第3问按照25%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而第4问是境外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股权取得所得,适用10%的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5
收藏 1
朴老师 您来 老师好,我想问,资管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那我取得持有至到期的利息,那是不是可以认为取得了利息收入从而要按金融服务-贷款服务来交增值税是吗?这一块有免税的政策吗?
朴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2:03
#税务师#
资管产品持有至到期,若合同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其利息收入应按 “金融服务 — 贷款服务” 缴纳增值税,税率一般为 6%,资管产品管理人是增值税纳税人。若为非保本资管产品,其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免税政策方面,资管产品持有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开展部分同业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增值税。
阅读 88
收藏 0
朴老师 您来 我想问:1.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按照金融商品转让来交增值税,这里的纳税人是含个人对吗?也就是我把炒股的股票送给除了我自己以外的所有人不管是不是直系亲属都是要交增值税是吗?因为我容易跟个人从事金融商品比如股票债券买卖免征有点混。
朴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2:00
#税务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人。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因此个人无偿转让股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无论是送给直系亲属还是其他人。你提到的个人从事股票债券买卖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是正确的,这与单位无偿转让股票的增值税处理不同。
阅读 74
收藏 0
请问老师:怎么区分是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能否用大白话讲一讲
卫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1: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区分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键看两点:时间和事项是否与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状况有关。 1.时间范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从资产负债表日(比如12月31日)之后,到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比如次年4月18日)之间发生的事项。这个时间段是判断的基础。 2.是否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如果这个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只是在之后得到了证实或发生了变化,比如退货、诉讼判决、收入确认错误等,就属于调整事项。如果这个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是之后才发生的,比如自然灾害、新法规出台、重大收购等,就属于非调整事项。 通俗理解: -如果是“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埋下的雷,后来爆炸了”,比如退货、坏账、诉讼结果,就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如果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突然出现的新情况”,比如地震、新政策,就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4
收藏 1
税务师考试,所有税率都会给吗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11/03 11: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所有税率都会给。税务师考试中,不同税种的税率提供情况不同: 1.需记忆的税率: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车辆购置税税率;烟叶税税率;部分消费税税率(建议记卷烟、白酒、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印花税税率;土地增值税税率也存在不给的可能,需要记忆。 2.会提供的税率:消费税税率(虽提供,但部分建议记忆)、资源税税率、关税税率、环境保护税税率;税法一考试中土地增值税税率也会提供。 了解这些情况,提前对需要记忆的税率进行学习和掌握,有助于提高答题效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39
收藏 2
上一页
1
...
70
71
72
73
74
...
500
下一页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