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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关无正当理由无予受理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税管也可以直接受理或提审下级税务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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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10: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对税务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税务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或提审下级税务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这是为了保障行政复议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防止因下级机关不作为而影响纳税人权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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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二临考模拟试卷三综合分析题第1题第74问。在计算会计利润中已经将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300万元减掉了,为什么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中又减了一次30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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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10: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次减去300万元,是因为这300万元是由当地市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且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会计利润的计算是基于企业的实际收支情况,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将这部分不征税的财政资金调减出去,避免重复计税,以准确计算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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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且合同约定3.10发货,为什么纳税义务时间是按3.15呢?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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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10:17
#税务师#
您好,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准。例如,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如果没有约定,就是按发货的时间
阅读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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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资源税中,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和本地区选矿适用税率,本地区是指购入后又出售的一方所在地,还是原本销售方所在的喔
Fenny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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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10:13
#税务师#
你好,是购入方(再次出售)所在地。
阅读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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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不是合伙人也必须签书面协议吗?那为什么合伙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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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10: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协议,应当书面订立。 《民法典》中的 合伙合同,无需书面订立,是非要式的。 一个是商事合伙,一个是民事合伙。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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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应为2520 元才对吧? 赵某每月工资、薪金为7000元。2025年1月,赵某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从单位取得了一次性补贴收入90000元,此时距离其正式退休时间还有3年。赵某当月取得的内部退养补贴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760 B.3890 C.8990 D.8930 【解析】90000÷36+7000-5000=4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纳税额=(7000+90000-5000)×10%-210=8990(元)。模拟计算单月工资应缴纳的税款=(7000-5000)×3%=60(元)。故赵某内部退养补贴收入应缴纳的税款=8990-60=8930(元)。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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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9: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选D。本题计算赵某内部退养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需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求数值。根据公式,从原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全额÷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月份数+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月费用扣除标准,即90000÷36+7000-5000=4500元。 第二步,查税率。查找月度税率表,45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这里用的是月度税率表,不是全年综合所得税率表,所以不是你提到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和扣除数。 第三步,算税额。应纳税额=(从原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全额+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月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即(7000+90000-5000)×10%-210=8990元。但题目只让计算补贴需要缴纳的个税,8990元是补贴和工资一起一共要交的税,所以要减去模拟计算单月工资应缴纳的税款(7000-5000)×3%=60元,得到赵某内部退养补贴收入应缴纳的税款为8990-60=893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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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B,都是外购已税的玉石,为什么A不能抵扣,而B可以呢?D和E,又分别错在哪里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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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9:46
#税务师#
B、C 可抵扣,A、E 因金银首饰(零售环节纳税)与外购玉石(生产环节纳税)税目 + 环节不符,D 因钻石与铂金首饰纳税环节(零售 vs 生产 / 进口)不符,均不可抵扣。
阅读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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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我是这么计算的:因为出资没到位,导致借款80万,所以借款的80万在这10个月期间的利息都是不让扣的:计算如下:80*0.09*4/12+40*0.09*6/12=4.2,请问我的计算对吗?为什么跟答案计算的结果不一样呢?图中为什么要用0.09-0.07呢,在这个期间的利息都是不能扣的,所以应该按9%算吧?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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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9: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时,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二是因股东出资未到位导致的不得扣除利息。 对于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企业只能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扣除利息,超过部分不能扣除,所以要用借款利率(9%)减去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7%)来计算这部分不得扣除的利息,即80×(9%-7%)÷12×10=1.33万元。 对于因股东出资未到位导致的不得扣除利息,要根据不同时间段股东的出资情况来计算。在2024年3月1日-6月30日,股东未出资到位金额为200-120=80万元,此期间不得扣除的利息为80×7%÷12×4×(200-120)÷80=1.87万元;在2024年7月1日-12月31日,股东未出资到位金额为200-120-40=40万元,此期间不得扣除的利息为80×7%÷12×6×(200-120-40)÷80=1.4万元。 你只考虑了股东出资未到位的情况,且计算方式有误,同时没有考虑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所以计算结果与答案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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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预缴的增值税是不是也可以说是销项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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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9: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预缴增值税和销项税是不同的概念。预缴增值税是在销售过程中按阶段性预估缴纳的税款,比如建筑施工企业异地项目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情况需要预缴。而销项税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以申报时的应纳税额为准,而不是以预缴的增值税金额为基础,这也说明预缴增值税不等同于销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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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在权益法下 投资方按照净利润分得的股息所得,需要在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方案的时候确认所得,也就是在这个时点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那为什么又说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呢?是因为在权益法下被默认是上市公司吗?那这个权益所得 是属于暂时性差异还是永久性差异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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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9: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与是否采用权益法无关,也与是否为上市公司无关。 解释如下: 1.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根据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税法上的永久性差异,即这部分收入在会计上可能已经确认(如权益法下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但在税法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在权益法下,投资方会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这部分会计上确认的收益属于投资损益,但税法上并不确认为应税所得。因此,虽然会计上确认了收益,但税法上不征税,形成的是永久性差异,而不是暂时性差异。 3.永久性差异的定义: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些收入或费用在会计上确认,但在税法上不确认,或者在税法上确认,但在会计上不确认,且这种差异不会在未来转回。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就是典型的永久性差异。 4.权益法与上市公司无关:权益法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为上市公司。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政策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与是否为上市公司无关。 综上,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属于永久性差异,与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式无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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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号5的业务不用在b市预缴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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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9: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需要在B市预缴增值税。 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市(县、区)出租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B市)预缴增值税。甲公司出租的办公楼位于B市,属于跨市出租不动产,因此在收取租金时,应按照规定在B市预缴增值税。 具体计算时,甲公司应以租金收入为基础,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并向B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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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想问一下企业买回来的玛瑙再再卖出去,买进和卖出需要征收消费税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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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9:05
#税务师#
你好,不需要交消费税
阅读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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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问,抵额和抵免限额,分别啥时用,因为这个是子公司免税吗?其他抵免限额是持股20%以上股息红利用限额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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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8: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企业承接外国勘察设计项目的案例中,方案三涉及在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股息性质的所得。抵免税额和抵免限额的使用逻辑如下: 1.抵免税额:是指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或间接负担的税额。方案三中,子公司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均属于抵免税额。例如,子公司利润部分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分配股息时缴纳的预提所得税,均可以作为抵免税额进行抵免。 2.抵免限额:是指我国税法规定的,企业可以抵免的境外已缴税额的上限。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为: $$ \text{抵免限额}=\text{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times\text{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 $$ 如果实际抵免税额小于或等于抵免限额,可以全额抵免;如果实际抵免税额大于抵免限额,超出部分不能抵免。 3.子公司是否免税:子公司本身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不是免税的。我国居民企业通过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如果符合股息所得的条件,可以享受间接抵免政策,但前提是子公司已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 4.持股比例与抵免限额:抵免限额的计算与持股比例无关,而是根据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只有在计算股息红利的间接负担税额时,才需要考虑持股比例。 5.其他抵免限额:对于股息、红利以外的所得(如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抵免限额的计算方式可能不同,需根据具体所得类型和税收协定确定。 总结:方案三中,抵免税额是企业实际缴纳或间接负担的税额,抵免限额是根据我国税法计算的上限。子公司本身不免税,但其缴纳的税额可以作为抵免税额进行抵免。股息红利的抵免限额计算与持股比例无关,而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25%的税率确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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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最后一问,为什么不是减抵免限额,(1000-400-200)×25%=100.而是减112,懵,谢谢老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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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8: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方案三抵免税额后实际税后利润时,应减去的是可抵免税额而非抵免限额。可抵免税额是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或间接负担的、按规定可以在境内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 在本题方案三中,可抵免税额的计算为:就子公司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额部分及直接缴纳的预提所得税,即(1000-400-200)×20%+(1000-400-200)×(1-20%)×10%=112万元。而抵免限额是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允许抵免的最高额度。 所以,抵免税额后方案三的实际税后利润应是用项目利润减去可抵免税额,即(1000-400-200)-112=288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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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契税征收的最新政策。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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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8: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如下: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该政策适用于买家购买的是其家庭唯一住房,而非卖家家庭的唯一住房。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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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董老师和朴老师解答,请问老师,这题中解题方法中,它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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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8:23
#税务师#
这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题目,核心是通过调整 “未达账项”(企业和银行一方已记、另一方未记的款项),使企业日记账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余额调整后相等,以此核对银行存款的实际金额。
阅读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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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给八局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票,请问购买材料获得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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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7:46
#税务师#
您好,不可以的哦,只有一般人能抵扣进项税的
阅读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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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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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7: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进项构成比例=(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道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等注明的税额)÷(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100% 通俗来说,就是将符合规定的可抵扣进项税额,除以当期所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总额,得出一个比例。这个比例用于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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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教一下:①涉税服务法律,考试会遇到综合题有五个选项、但正确答案是一个这种情况吗?②法律做套卷分数始终在80多分,单选题得分比较高,多选因为怕选错没把握的都不敢选所以得分很低(也有选错的),综合题容易选错所以得分也不高。这种情况建议刷题还是听老师讲题?刷题建议刷套卷还是章节题?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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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7: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涉税服务法律考试中,综合题的选项数量通常为5个,但正确答案数量根据题目要求而定,可能是1个、2个或更多。因此,考试中确实可能出现综合题有5个选项但正确答案只有1个的情况。 2.针对目前的学习情况,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优先听课讲题:多选题和综合题的得分低,说明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存在不足。建议先通过听课理清知识逻辑,掌握解题思路,尤其是多选题的判断技巧和综合题的分析方法。 -结合刷题巩固:在理解基础上,建议以章节题为主进行刷题,逐个知识点突破,确保基础扎实。章节题能帮助你精准定位薄弱环节,避免盲目刷套卷。 -逐步过渡到套卷:当章节题掌握较好后,再通过套卷模拟考试环境,提升综合运用能力。 -注意多选题策略:多选题不要因害怕选错而放弃,要根据题目关键词和选项逻辑判断,合理排除错误选项,提高得分率。 通过听课+刷题结合的方式,逐步提升对多选题和综合题的把握,成绩会有明显提高。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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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再计算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答案用公式:增量留抵税额乘进项构成比例乘100%,为什么不是乘60%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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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7: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有误,若企业为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而不是乘以6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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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出售比例的部分总是搞不清楚?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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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6:27
#税务师#
同学你好 具体哪里不懂
阅读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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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单位给独生子女员工,报销的独生子女的医药费用,需要缴纳个税么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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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6:14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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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境外债权投资的汇兑差额,这个是其他债权投资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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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5: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这里说的是境外债权投资,所以对应的就是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通常被视为货币性金融资产,其汇兑差额会影响企业的实际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所以其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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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应税品用于对外投资10%那部分应该缴纳的消费税吧?但是题目没有给对外投资几辆车呀,怎么计算?看答案也没有将对外投资应纳的消费税算进去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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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00: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的10%部分,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原则上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或委托加工环节征收一次。在本题中,乙公司委托甲企业加工新型油电混合乘用车时,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由甲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乙公司收回后,将其中10%用于对外投资,这种用途并不属于消费税中的“视同销售”行为,且这部分车辆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过消费税,所以不再重复缴纳,也就无需计算这部分的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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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64题答案的公式是什么意思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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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23: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加权资本成本是将公司各种资本来源(如普通股、长期借款、债券等)的资本成本,按照其在总资本中的比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其公式为: 加权资本成本=Σ(某种资本成本×该种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 在第64题中,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普通股资本成本 普通股资本成本=无风险利率+β×(市场平均收益率-无风险利率) =3%+1.5×(10%-3%)=13.5% 2.计算长期借款资本成本 长期借款资本成本=票面利率×(1-企业所得税税率) =8%×(1-25%)=6% 3.计算债券资本成本 债券资本成本=票面利率×(1-企业所得税税率) =10%×(1-25%)=7.5% 4.计算各资本的权重 权重=某种资本金额÷筹资后总资本金额 -普通股部分:10000+15000×(1+20%)×40%=10000+7200=17200 -长期借款:6000 -债券:600 筹资后总资本=17200+6000+600=23800 -普通股权重=17200÷23800 -长期借款权重=6000÷23800 -债券权重=600÷23800 5.计算加权资本成本 加权资本成本=普通股资本成本×普通股权重+长期借款资本成本×长期借款权重+债券资本成本×债券权重 代入数据后得出结果为10.81%。 这个公式的意义是,通过将不同资本来源的成本按其在总资本中的比例加权平均,得出公司整体的资本成本,用于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或公司整体的财务效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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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中的1+20%是什么意思?收购烟叶税的进项=【收购价款+实际价补+收购价款*(1+10%)*20%】*9%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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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23: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时,乘以(1+20%)是因为要把烟叶税考虑进去。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是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20%的税率计算的。所以,在计算进项税额时,需要将烟叶税的应纳税额(即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20%)加回到收购烟叶的实际支付价款总额上,然后再乘以规定的扣除率。 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规定的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和烟叶税以及法定扣除率计算。计算烟叶税时价外补贴是固定按照收购价款的10%来计算的,不看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的金额。所以,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应该是【收购价款*(1+10%)+收购价款*(1+10%)*20%】*9%,而不是【收购价款+实际价补+收购价款*(1+10%)*20%】*9%。 结合本题,本月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0×(1+20%)×9%+50×(1+20%)×80%×1%=5.88(万元),这里50万元是已经包含补贴后的实际支付总额,所以直接乘以(1+20%)计算包含烟叶税的价款,再按规定计算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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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550题中465题第(3)小问,b选项为啥对,原合同终止新合同订立不是要求新增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吗?这道题没有新增商品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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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22: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B选项正确的原因在于,该变更属于合同变更的情形,而不是完全终止原合同并订立新合同。根据背景信息,黄河公司与丙公司对原合同中剩余100件M产品的价格进行了调整,这种调整是对原合同条款的修改,而非新增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因此,变更部分应与原合同未履行部分合并处理,而不是视为独立的新合同。选项B“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合同”是错误的,因为变更并未引入新的、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而是对原合同的延续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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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临门模考试卷二计算题第2题。题目中对于境外分支机构税后经营所得9万元,已经享受了该国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那他应该实际只交了9万×20%再乘以50%只交了1万块钱。为什么可抵免境外税额是2万元?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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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22: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抵免境外税额是2万元,是因为我国与子公司所在国签署的税收协定中有税收饶让条款。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该境外分支机构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要将税后经营所得还原为税前所得,即9÷(1-20%×50%)=10万元,然后按照正常税率20%计算应纳税额为10×20%=2万元。虽然实际在境外只缴纳了1万元(9×20%×50%),但根据税收饶让条款,视同已缴纳2万元,所以可抵免境外税额为2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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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一消费税的税率考试都会给吗?还是有的给有的不给?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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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22: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所有消费税的税率都会在考试中给出,有的会提供,有的需要考生自己记忆。建议重点记忆卷烟、白酒、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等常见项目的消费税税率,以提高做题效率。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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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形式的捐赠10万块钱,那也应该要纳税呀。为什么没有加那10万块钱呢?
提问时间:11/05 22:42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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