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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550中,第五章土增税第387题。第二小问中,税金扣除为何没有包括印花税?谢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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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2: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税金时,印花税不被包括在内。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通常已计入管理费用中,因此不允许再单独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进行扣除。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允许扣除的税金仅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而印花税不计入扣除项目。即使在转让环节缴纳了印花税,也不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因此,第二小问中税金扣除未包括印花税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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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550中,第五章土增税第385和386两题中题干分别写了“办理产权过户时,缴纳契税330万,和240万。”但385题第3小问中,扣除税金包含了330万,386题第4小问却没扣除240万契税。这个转让房产过程中准予扣除的契税到底如何理解?谢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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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2: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准予扣除的契税是否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需要根据题干是否提供了评估价格来判断。 1.如果题干中没有给出评估价格,买房时缴纳的契税可以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2.如果题干中给出了评估价格,买房时缴纳的契税应理解为已包含在评估价格中,因此不能再单独扣除。 385题中未提供评估价格,因此买房时缴纳的契税330万元可以作为税金扣除;而386题中提供了评估价格,买房时缴纳的契税240万元已包含在评估价格中,因此不能重复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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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和E没看出答案和选项有什么区别呀?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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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2:23
#税务师#
选项B、E里写的是“人民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但根据破产法,这类情形不是法院“直接主动”裁定,而是需要“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先提出请求”,法院才会裁定。 简单说:B、E错在少了“经管理人/利害关系人请求”这个前置条件,所以表述错误。
阅读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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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这题为啥不选15000选60000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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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2: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题目描述,2024年1月到3月期间,周某每月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在计算2024年3月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累计减除费用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的。 累计预扣法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是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截至当前月份的月份数计算的。2024年3月是截至当年的第3个月,因此累计减除费用为: 5000元/月×3个月=15000元。 但题目中提到的选项是60000元,这可能是由于题目中存在其他背景信息未明确说明,例如是否涉及全年累计计算或特殊政策调整。根据常规累计预扣法的规则,正确答案应为15000元。如果题目中明确说明是按全年累计计算,则累计减除费用为60000元(5000元/月×12个月)。但根据题目描述,2024年1月至3月的计算应为150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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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A选项中圈起来的地方,如果是普通发票不是不能抵扣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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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2: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取得普通发票也可以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如下: 1.取得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一般情况按买价×9%计算抵扣,用于深加工13%产品按10%计算抵扣。 2.取得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缴款书,按发票金额×9%计算抵扣。 3.取得3%简易计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金额×9%计算抵扣。 4.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免税蔬菜、部分鲜活肉蛋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部分行业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所以,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属于普通发票范畴),是可以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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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房地产企业可以扣除印花税吗?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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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1:57
#税务师#
你好,这个印花税放在管理费用,不可单独扣除
阅读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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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购进国内的葡萄酒生产高档葡萄酒出售可以减已经缴纳的消费税吗?进口购进的葡萄酒生产高档葡萄酒出售可以减已经缴纳的消费税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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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1: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 1.购进国内的葡萄酒用于连续生产高档葡萄酒出售,可以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 2.进口购进的葡萄酒用于连续生产高档葡萄酒出售,也可以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 这是国家为了防止消费税重复征税而设置的抵扣政策,无论是国内购进还是进口购进的葡萄酒,只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都可以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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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笔预收账款,注销公司,想把预收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公司本年度没有业务,前三年一直亏损,可以一次性弥补前三年的亏损吗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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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1:52
#税务师#
您好,可以的,你直接确认收入就可以
阅读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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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对不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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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1: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乙公司销售白酒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3%,那么乙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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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口业务: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支付国外买价20万元、购货佣金2万元,到达我国输入地起卸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无法确定,保险费率为3‰,完税后海关放行,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不含税运输费7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国内购进业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3万元;购进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等作为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另支付不含税购货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销售业务:2月5日,以赊销方式销售给甲商场B型高档化妆品,不含税总价款70万元,合同约定2月15日全额付款,15日日化厂按照实际收到的货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以平销返利方式销售给乙代理商日用护肤品,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次月代理商销售业绩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日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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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1: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请你明确一下具体问题,以便我根据背景信息为你准确作答。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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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母机企业,生产销售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能低于3000万还是5000万呀?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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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1:10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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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答案,表述正确吗,是不是直接减按0.5%征收即可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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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1: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A的表述是正确的。“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和“直接减按0.5%征收”本质意思一样,都是指在计算二手车销售的增值税时,实际按销售额的0.5%征收。具体计算应纳税额时,使用公式“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就按此政策执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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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的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房地产企业申报的时候不是用差额来计算应交销项税吗?怎么会答案是全额来算的呢?那个销项抵减是什么意思,也看不懂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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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1: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地产企业申报增值税时,计税方式要区分不同情况。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是按差额计算销项税额的。公式为:税额=(全部价款-允许扣除土地价款)÷(1+9%)×9%。 在本题中,答案里的“销项税额抵减”,其实就是体现了差额计税中扣除土地价款的操作。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计税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计算时,用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换算成不含税金额后乘以税率,得到的就是销项税额抵减的金额。 本题中销项税额抵减的计算为:170000×95%÷(1+9%)×9%×10000=133348623.85(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33348623.85 贷:主营业务成本133348623.85 这表明在计算增值税时,通过销项税额抵减,实现了对土地价款的扣除,本质上就是差额计税,并非全额计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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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会计上直接冲减收入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是按照现金折扣前确认对不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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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1: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在会计上,根据新收入准则,现金折扣属于可变对价,是企业为鼓励客户提前付款而提供的财务优惠,应直接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这样能更准确反映交易实质,即收入金额基于客户实际支付金额。 对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按现金折扣前的金额计算,现金折扣不从增值税销售额中扣除;企业所得税方面,税法上现金折扣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不得冲减收入,所以也是按现金折扣前确认。 例如,假设销售价款为1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客户在10天内付款,享受2%的折扣,实际支付98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980 财务费用20 贷:营业收入1000 这里增值税按1000元计算,现金折扣20元计入财务费用,不能冲减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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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b怎么理解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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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0: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B“确认商品销售收入90万元”的理解有误。在该债务重组案例里,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时,无需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收益,也不用区分不同资产的处置损益,而是把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对于存货部分,应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存货账面价值为9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万元,所以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120万元,而不是9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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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有哪些税收优惠,什么情况下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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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0: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债权转股权的税收优惠及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情形如下: 1.税收优惠 债权转股权业务中,若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可暂不确认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同时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这相当于递延纳税,减轻了当期的税务负担。 2.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合理商业目的:交易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应纳税所得额比例: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 -交易支付方式:若涉及股权支付,需满足支付金额比例要求(如85%以上为股权支付)。 -12个月限制: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改变重组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股东限制: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3.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点 -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 -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若应纳税所得额比例达标,可将所得递延5年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4.适用场景举例 例如,A公司对B公司的债权通过债转股方式转为对B公司的股权投资,若符合上述条件,A公司可暂不确认债务清偿所得,同时B公司取得的股权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5.注意事项 企业需确保交易符合合理商业目的,并保留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审查。若不符合条件,将按一般性税务处理,需立即确认所得并缴纳相应税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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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第60题,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科目啥呀?怎么理解这个题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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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0: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科目通常是“未确认融资费用”。 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解释: 1.长期应付款通常涉及企业因融资活动产生的长期负债,例如融资租赁款等。 2.未确认融资费用是与长期应付款相关的备抵科目,用于反映融资过程中尚未确认的利息费用。 3.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的金额应为账面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净额,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负债情况。 因此,长期应付款的填列方法是: 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长期应付款净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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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老师,帮忙看看总结的对不对,请帮忙指正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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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0: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总结内容众多,老师没有一一查看,您可以针对您哪项拿不准的具体提问,老师为您针对性的看看 如下是常用的视同销售的总结,您可以和您手里的部分对比下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所得税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 ? ? 销售代销货物 收取手续费 ′ ? ′ 视同买断 ? ? ? 统一核算,异地移送 ′ ? ? 非应税项目 自产、委托加工 ′ ? ′ 外购 ′ ′ ′ 职工福利(给个人) 自产、委托加工 ? ? ? 外购 ′ ′ ? 集体福利(食堂、浴室) 自产、委托加工 ′ ? ′ 外购 ′ ′ ′ 投资(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分配(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赠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交际应酬 自产、委托加工 ′ ? ? 外购 ′ ′ ? 市场推广 自产、委托加工 ′ ? ? 外购 ′ ′ ? 注:(1)上述表格中“?”代表确认收入或征税;“′”代表不确认收入或不征税。 (2)上述规定中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方法给出。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注意自产小汽车用于管理部门,增值税不征税,消费税是要征税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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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和分类所得不用预扣预缴没有预扣率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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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9: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居民个人的经营所得和分类所得不需要进行预扣预缴,因此也不存在预扣率的问题。经营所得按年计征,通常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应纳税额;而分类所得(如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则按次计征,直接在取得收入时计算并缴纳个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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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工积转增实收资本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分别怎么处理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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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9: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时,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处理方式不同,具体如下: 个人股东 1.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用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个人股东以这类资本公积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及未在“新三板”挂牌的其他企业以这类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上市公司及在“新三板”挂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法人股东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被投资企业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应作为投资企业的红利所得,并增加其投资成本,但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不允许法人股东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一般情形要征税,除另有规定外,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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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销售价款为1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客户在10天内付款,享受2%的折扣,实际支付980元。 企业销售时、实际收款时会计处理?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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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9: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销售时的会计处理: -按照收入准则,现金折扣属于可变对价,需在销售时根据预计发生的金额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假设预计有部分客户会享受折扣,企业应按扣除预计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2.实际收款时的会计处理: -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享受2%的折扣,实际支付980元,会计分录如下: ``` 借:银行存款 980 财务费用 20 贷:应收账款 1000 ``` -如果客户未享受折扣,按原价1000元付款,则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3.说明: -新收入准则下,现金折扣不再作为财务费用单独核算,而是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但增值税的计算仍以原销售金额为基础,现金折扣不从增值税销售额中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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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现金折扣的销售,交易价格属于可变对价,若最终产生现金折扣,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为什么对?销售折扣怎么处理?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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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9: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1.现金折扣冲减销售收入的原因 根据新收入准则,现金折扣属于可变对价的一种,是企业在销售商品后,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而提供的财务优惠。因此,现金折扣不是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而是直接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这样处理更准确地反映了交易的实质,即收入的金额是基于客户实际支付的金额。 2.销售折扣的处理 销售折扣(商业折扣)是在销售商品时直接从销售额中扣除的,属于销售价格的一部分。例如,商品原价100元,给予10%的销售折扣,实际销售价格为90元。这种情况下,收入应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因为折扣是销售时就确定的。 3.现金折扣与销售折扣的区别 -现金折扣:是销售后为了加快回款而提供的优惠,不影响销售价格的确认,但会减少实际收到的金额,因此冲减收入。 -销售折扣:是销售时直接给予的价格优惠,直接影响销售价格,因此收入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 4.举例说明 假设销售价款为1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客户在10天内付款,享受2%的折扣,实际支付980元。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980 财务费用20 贷:营业收入1000 -税法处理:增值税按1000元计算,现金折扣20元计入财务费用,不能冲减收入。 5.总结 现金折扣作为可变对价,冲减销售收入,而销售折扣直接减少销售价格,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两者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存在差异,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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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二,房产税。老师个人出租住房是按4%征收,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税率是多少呢?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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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9:10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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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最后八套卷,临门模考三,单选第32题,运费1000元,为何不计算进项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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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8: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算的。此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5月购进的机器设备,按简易计税方计税。购进运输服务用于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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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项扣除如何在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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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8: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其他专项扣除在汇算清缴时的“多退少补”是根据全年实际发生的专项扣除项目进行计算的。具体来说: 1.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在预扣预缴时可能已经按月扣除,但若全年实际缴纳金额与预扣金额存在差异,汇算清缴时会进行调整。 2.汇算清缴时的处理: -如果预扣预缴时多扣了专项扣除,导致多缴税款,汇算清缴时可以申请退税。 -如果预扣预缴时少扣了专项扣除,导致少缴税款,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缴税款。 3.如何操作: -纳税人需在汇算清缴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准确填报全年实际发生的专项扣除金额。 -系统会自动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并与已预缴税额进行对比,确定是否需要退税或补税。 4.注意事项: -专项扣除的金额需以实际缴纳的凭证为准,如社保缴费记录、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 -若从多处取得综合所得,需确保专项扣除不重复申报。 总之,汇算清缴时会根据全年实际发生的专项扣除进行重新计算,从而实现“多退少补”。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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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题怎么做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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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7: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企业涉及的业务包括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翻译后的进口软件以及购进电脑。根据增值税政策,嵌入式软件产品可享受即征即退优惠,而销售翻译后的进口软件不享受该政策。以下是具体计算步骤: 1.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确定 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总销售额-硬件销售额 已知总销售额为168万元,硬件销售额为100万元,则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68-100=68万元。 2.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68×13%=8.84万元。 3.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 企业购进电脑用于软件产品设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40万元,进项税额=40×13%=5.2万元。 4.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嵌入式软件产品应纳税额=8.84-5.2=3.64万元。 5.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即征即退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3% 即征即退税额=3.64-68×3%=3.64-2.04=1.6万元。 6.销售翻译后的进口软件 根据政策,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不享受即征即退优惠,因此该部分销售额20万元不参与退税计算。 综上,该企业上述业务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1.6万元,选项C正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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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道题只能做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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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7: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太明确您说的“这道题”具体是什么题,请您详细描述题目内容或提供相关题目信息,以便我为您解答。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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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关于抵押权的追及效力:①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善意取得,可以阻断抵押权的追及效力。②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不明白之处是:这两句话不是一个意思吗?还是①的意思包括所有抵押权,而②仅指动产?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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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7: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两句话的意思并不完全相同,它们所适用的范围和法律效果也有所区别。具体解释如下: 1.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第三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并取得财产所有权时,其所有权可以阻断抵押权的追及效力。也就是说,即使该财产上存在抵押权,抵押权人也不能追及到该第三人。这种制度适用于不动产和动产,但动产中如为遗失物,则不适用善意取得。 2.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仅适用于动产抵押的情形。它强调的是,如果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第三人善意取得该动产所有权时,抵押权人不能主张权利)。但如果动产抵押已登记,一般情况下可以对抗第三人,但有一个例外,即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善意取得的买受人,即使登记了抵押权,也不能对抗该买受人。 总结来说,①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更广泛的财产类型(包括不动产和动产),而②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仅适用于动产抵押的情形。两者虽然都涉及“善意第三人”,但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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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给的是小规模纳税人/(1+1.5%)×1.5%,是不是给错了,应该含税/(1+5%)×1.5%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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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6: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答案给错了。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应按“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也就是先按5%征收率算出不含税收入,即含税收入÷(1+5%),再用不含税收入乘以1.5%算出应纳税额。公式应该是:应交增值税=含税租金/(1+5%)*1.5%。 比如,若含税租金收入为10000元,不含税收入为10000÷1.05≈9523.81元,应纳税额为9523.81×1.5%=142.86元。所以本题中计算出租住房的增值税,正确的应该用150万除以(1+5%)再乘以1.5%。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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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想问一下73题计算账面价值的210.6和336.6是如何得来的?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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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00: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10.6万元的来源 210.6万元是长江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对甲公司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净利润的调整后投资收益。 -甲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为700万元,但其中包含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利润(6月甲公司向长江公司销售商品,售价高于成本80万元)。该未实现利润在第三季度开始计提折旧,因此需将内部交易利润加回。 -调整后第三季度净利润=700+(480-400)÷10×3÷12=702(万元)。 -长江公司持股30%,应确认投资收益=702×30%=210.6(万元)。 2.336.6万元的来源 336.6万元是长江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对甲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的调整后投资收益。 -甲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为1000万元,但其中包含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调整(甲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00万元,公允价值380万元,差额120万元)。 -调整后第四季度净利润=1000+120=1120(万元)。 -长江公司持股30%,应确认投资收益=1120×30%=336.6(万元)。 3.总结 210.6和336.6分别对应长江公司对甲公司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净利润的调整后投资收益,是基于内部交易利润的加回和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净利润计算得出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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