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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题为什么不按比例扣除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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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业务(3)中乙厂代收代缴消费税时不按比例扣除,是因为税法规定在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乙厂)没有实际购买素板,因此不能享受消费税的扣除。乙厂作为受托方,只负责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而不考虑委托方(甲厂)之前是否已经缴纳过消费税。只有当甲厂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才可以扣除已纳的消费税。因此,乙厂代收代缴消费税时不能扣除素板已缴纳的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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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可以扣减的土地价款是多少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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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F项目中,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21年8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市区一宗土地用于开发F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21000万元,契税63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及相关税费,所以可以扣减的土地价款=土地出让金+契税=21000+630=2163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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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题这个政府补助为什么不算和业绩挂钩每台给予200,不还是多卖多补,不就是跟业绩挂钩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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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挂钩的,所以本题计算销项税额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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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4)中轻型商用车消费税为什么是5%+10%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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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该中轻型商用客车的价款为140万元,已超过130万元的界限,属于超豪华小汽车范畴。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环节需按5%的税率缴纳消费税,同时在零售环节还需加征10%的消费税。因此,该车辆的消费税税率为5%+1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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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的答案算法是,购入时损失了一笔,然后最后到月末再计算一笔损失,两笔加一块。能不能直接用6.38-6.40,然后再直接乘以240,这样算一笔汇兑损失行不行?这样的逻辑是不是更简单一些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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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样算不行。虽然直接用6.38-6.40再乘以240的逻辑看似简单,但不符合实际的计算原理。 在本题中,企业购入外币时,会产生一个汇兑差异,即240×(6.37-6.40)。期末根据市场汇率调整时又会产生的汇兑差额为240×(6.38-6.37),两者合计才是5月份产生的汇兑损益。 如果直接用6.38-6.40乘以240,就忽略了购入当天实际汇率与银行卖出汇率的差异,计算结果是不准确的。所以要分步计算,先算购入时,再算期末调整时,最后将两部分汇兑差额相加。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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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请教下,1.租赁负债的摊余成本跟账面价值之间的关系。2.图片中题用期初×(1+利率)-支付的金额,得出的答案为什么是错误的?感谢老师解答!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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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租赁负债的摊余成本与账面价值是相等的。摊余成本是根据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调整后的金额,同时考虑已支付的本金和信用减值准备。因此,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即为其摊余成本。 2.图片中题目使用“期初×(1+利率)-支付的金额”计算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计算方式忽略了实际利率法的正确应用。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应通过实际利率法逐年计算,即每期利息费用等于期初账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支付的租金中一部分用于支付利息,另一部分用于减少本金。因此,不能简单地用期初金额乘以(1+利率)再减去支付金额,而应逐年计算利息和本金的摊销。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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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甲公司2024年1月1日为建造一生产线,向银行借入200万美元的专门借款,期限为 三年,年利率为6%,利息按季计算,年末支付。此外该生产线建设中占用一笔一般借款,此借款为2022年借人,金额100万美元,年利率5%,利息按年计算支付。2023 年12月31日和2024年1月1日的市场汇率均为1美元=6.80元人民币,2024年3月31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0元人民币。假设2024年第一季度属于资本化期间,甲公司外币业务核算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第一季度外币借款汇兑差额的资本化金额为多少万元人民币?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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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一季度外币借款汇兑差额的资本化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 解释: 1.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 -2024年1月1日,甲公司借入200万美元,汇率为1美元=6.80元人民币。 -2024年3月31日,汇率为1美元=7.0元人民币。 -汇兑差额=200万美元×(7.0-6.80)=40万美元。 -按汇率折算为人民币:40万美元×7.0=280万元人民币。 2.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 -一般借款为100万美元,年利率5%。 -2024年3月31日,汇率为1美元=7.0元人民币。 -汇兑差额=100万美元×(7.0-6.80)=20万美元。 -按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0万美元×7.0=140万元人民币。 3.资本化金额合计: -专门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为280万元人民币。 -一般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为140万元人民币。 -合计资本化金额=280+140=420万元人民币。 但根据背景信息中的规则,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应全部资本化,而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仅在占用期间按比例资本化。 由于题目中未明确说明一般借款的占用比例,因此假设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资本化。 最终,第一季度外币借款汇兑差额的资本化金额为420万元人民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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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和侄女,二者有什么区别?关于受赠人这部分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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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05
#税务师#
您好,兄弟和侄女当受赠人的区别就是,送房子给兄弟不用交税,但送房子给侄女要交20%的个税,而且税不是直接按房子总价算,是要先减掉受赠时交的相关税费再乘以20%,具体算法是(赠与合同上的房屋价值-相关税费)×20%
阅读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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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务一是外购素板150万元,其中包含运费2万元。那业务2算消费税时,是不是可以扣除外购时的运费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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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6: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可以扣除外购时的运费。 在计算消费税时,如果外购的实木素板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运费部分),那么运费可以计入已税材料成本中,作为消费税的扣除依据。这是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其金额也被视为已税材料成本的一部分。 具体到本题,业务1中外购实木素板150万元,其中包含运费2万元,且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这2万元运费可以计入已税材料成本。在业务2中,将外购素板的70%用于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这部分已税材料成本(包括运费)可以按比例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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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弄糊涂了,为什么答疑老师说是加?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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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6: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出口退税计算中,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需要在当期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加上去再进行应纳税额计算,而不是减去。 这是因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由于出口货物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差异而产生的,这部分税额不能用于抵扣,所以要在进项税额中加上它,以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无论是否有内销业务,这个计算公式都是适用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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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经营租入以及融资租出的固定资产不能税票扣除?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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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6: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营租入和融资租出固定资产在税务扣除上有不同情况。 对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是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而不是一次性凭税票全额扣除。因为经营租赁中,固定资产所有权仍属于出租方,租入方只是在租赁期内获得使用权,所以其租赁费用要在租赁期内分期在税前扣除。 对于融资租出固定资产,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实质上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承租方,承租方计提折旧、支付租金。出租方虽然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经济实质已发生转移。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由承租方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出租方的租赁费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也就是说,出租方不能凭借相关税票将这部分费用一次性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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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扣除,那比如公司租了租赁公司的电脑,每个月要付给租赁公司电脑租赁费,对方开专票,能否入账抵扣?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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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6: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入账抵扣。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公司租租赁公司的电脑用于生产经营,支付的电脑租赁费属于正常业务支出,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同时,电脑租赁费应作为费用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电脑使用部门确定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后续按照租赁期限均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该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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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这题应纳税额为什么不需要剔税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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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出口退税中的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需要减去“征退税率之差”部分,也就是要进行剔税。这道题其实是有剔税步骤的。 已知甲公司2024年7月出口自产产品不含税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征退税率之差”为13%-10%=3%,所以需要从进项税额中剔除的税额(即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500×3%=15万元,会计分录体现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1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 然后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题目中销项税额为0,进项税额假设为1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30万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15万元,所以应纳税额=0-(10-15)-30=-40万元。 所以,这道题是进行了剔税操作的,只是在计算应纳税额的算式中没有详细列出剔税的具体计算过程,但通过会计分录和原理可以看出有这一步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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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税一 消费税 这种成本利润率都没给出,怎么计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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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6:11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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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这个大题计算所得税时,框起来的部分是题目中的(1),不明白的是题目中说明了该企业是高新企业,所得税率默认按照15%,那么(1)是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收入-成本-税金满足500万元以下不交税,500万元以上按50%缴税,那么这个税率是只能按照25%吗,不按照高新企业的优惠税率算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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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6: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按15%的税率,而是按25%的税率计算。高新技术企业虽然整体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但技术转让所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单独规定的。 根据政策,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半,然后按2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个优惠不能与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叠加使用,因此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仍按25%的税率减半征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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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像这种题 又没给出成本利润率 怎么算?
小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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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6:03
#税务师#
您好,成本利润率,这个默认是10%的这个
阅读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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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预收款或者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动产,租赁。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什么时候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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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5: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增值税 -销售货物: -采取预收款方式,一般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销售不动产:视同销售不动产情形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若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目前并没有特殊规定按预收款时间确认纳税义务,通常结合业务实质判断收款或权属转移等情况。 -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若按合同约定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通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销售货物:在货物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若采取预收款方式,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分期收款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销售不动产:通常在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租赁服务: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若按合同约定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 消费税 -销售货物(应税消费品): -采取预收款方式,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消费税一般不涉及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也不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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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不能成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吗?现实生活中好像都是这样的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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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5:29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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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税一 消费税税率题目中会给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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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5:00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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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假设一个个人独资企业,有一个仓库要出租涉及到免租期的租赁业务,免租期假设有2个月,房产税是从价算这两个月的,那这两个月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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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4: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两个月的免租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个人所得税: 免租期虽然没有实际收到租金,但根据税法规定,免租期视同发生了租赁行为,需要将免租期的租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免租期的两个月需要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总金额来计算的,无论是否实际收到租金。因此,即使免租期没有实际支付租金,合同中约定的租金金额仍需计入印花税的计税基数,需要缴纳印花税。 总结: 免租期的两个月需要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个人所得税(视同租赁收入)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计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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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66题费用化期间的财务费用,专门借款那部分-5000*0.5%*3这部分不明白,专门借款的利息化金额应扣除费用化期间的闲置收益,费用化期间不是有七个月吗?分别是2023.1至3月,2023.9-12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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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4: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费用化期间的专门借款利息化金额需要扣除闲置资金收益。题目中提到的“-5000×0.5%×3”是专门借款在费用化期间闲置资金的利息收益。 2.专门借款的闲置资金收益计算公式为:闲置资金金额×月利率×闲置月份数。 3.本题中,费用化期间为7个月(1-3月和9-12月),但闲置资金收益只计算了3个月,是因为闲置资金收益仅在费用化期间中实际发生闲置的月份计算。 4.闲置资金收益在费用化期间是冲减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因此在计算专门借款利息费用化金额时需要扣除这部分收益。 5.本题中,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化金额为5000×12%÷12×7-5000×0.5%×3=27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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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题应该选哪个?为什么?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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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4: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图片中第50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解释如下: 1.A.煤泥:煤泥是煤炭开采和洗选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属于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需缴纳资源税。 2.B.居民生活用煤:居民生活用煤属于消费环节的消费品,不是资源税的应税产品。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是资源开采和生产环节,而不是消费环节。 3.C.已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洗选煤是原煤经过加工处理后的产品,属于资源税的应税产品。即使原煤已经缴纳过资源税,洗选煤作为加工后的产品,仍需按洗选煤的税率再次缴纳资源税。 4.D.天然卤水:天然卤水是自然资源,属于资源税的应税产品。 5.E.进口原油:资源税是对国内资源开采的征税,进口原油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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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教一下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确认销售收入的时候, 什么时候减地价 什么时候不用减地价呢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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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4: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确认销售收入是否减地价,分以下情况: 计算不含税收入时 是否需要从含税收入中减去土地成本,取决于题目中是否明确说明“销项税额抵减冲减土地成本”。 -如果题目明确说明“销项税额抵减冲减土地成本”,此时土地成本视为含税金额,计算不含税收入用公式: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土地成本)÷(1+9%)。因为土地成本在计算增值税时被允许抵减,所以土地增值税中也这么处理。 -如果题目没说明“销项税额抵减冲减土地成本”,土地成本本身不含增值税,计算不含税收入直接用: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9%),不用减去土地成本。 计算增值税时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之前取得土地价款建造的商品房,销售时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不能差额扣除土地价款,直接用含税收入除以(1+5%)再乘以5%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征收率较低,是全额计算,不需要扣除土地价款;而一般计税适用增值税税率,缴纳税款多,所以可以减除土地价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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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66题费用化期间的财务费用,专门借款那部分-5000*0.5%*3这部分不明白,这个是扣的哪个时间段的呀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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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4: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5000×0.5%×3”扣除的是2×24年专门借款费用化期间(1-3月)闲置资金的收益。 在计算专门借款费用化金额时,需要扣除费用化期间专门借款闲置资金的收益。本题中专门借款本金为5000万元,月利率为0.5%,2×24年1-3月属于费用化期间,共3个月,所以这期间闲置资金收益为5000×0.5%×3,在计算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时要将其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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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董老师解答,请问老师,第一小问,答案的解析,800*系数,得到的应该是2017年12月31日的吧,应该整体在往前折一期啊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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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4:33
#税务师#
朋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我去看图
阅读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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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由企业使用税前不得扣除的利息要如何解决?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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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4: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由企业使用的情况下,若利息支出在税前不得直接扣除,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转为资本性支出:若贷款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利息支出可计入资产成本,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在税前扣除。 2.调整贷款主体:将贷款主体由个人变更为企业,使利息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 3.合理分摊用途:若贷款用于个人和企业共同用途,需合理分摊利息支出,仅企业部分可按规定扣除。 4.补充凭证与说明:若贷款确为企业使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资金流转记录、使用说明等,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争取认可扣除。 5.关注地方政策:部分地区对特定情形可能有特殊规定,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具体操作建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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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单位发放的,托儿补贴,是要放到个税申报表的免税收入里申报么?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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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4:11
#税务师#
你好是的,有一个填写免税的地方
阅读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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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最后冲刺8套模拟试卷(模拟试卷二)综合题2,78题图片里面的4200是怎么来的,没有明白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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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3: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3年1月2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0万元,24年1月2日再次追加投资30%,期间甲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为4200 所以24年年初,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10000+4200,也就是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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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都颠覆我的三观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请问这道题如果要计算出它的土地增值税的时候,为什么答案里面会出现一个6500÷1+10%乘以10%,这是什么玩意?怎么回事?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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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2:57
#税务师#
这是土地增值税中“不能提供利息证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开发成本)×10%扣除”的计算,÷(1+10%)是还原不含税基数。
阅读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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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务一是外购素板150万元,其中包含运费2万元。那业务2算消费税时,是不是可以扣除外购时的运费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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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2: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在消费税计算里,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可作为已税材料成本抵扣,而普通发票不能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其金额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虽然运费实际发生,但如果这2万元运费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纳入计算,不能扣除外购时的运费;若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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