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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的做法是45乘以1-20% 我是和那种算法混了???不是直接用税去算已经用的年限,一年按照1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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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0: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混淆的是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变更用途到可抵扣项目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和本题的计算规则刚好相反。 本题的业务是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做进项转出,计算规则是:应转出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本题中不动产净值是$500-50=450$万元,不动产净值率$=450÷500=90\%$,因此应转出进项税额$=45×90\%=40.5$万元,对应选项C。 你用的“净值乘适用税率”算法,是原来已经抵扣过的不得抵扣项目转可抵扣项目时,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公式,刚好和本题业务方向相反,所以算错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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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有财报报表自动编辑公式吗,或者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何编制现金流量表和科目余额表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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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3:51
#税务师#
朋友您好,我这是2个表,从负债表来推科目余额表是我自己设置的,因为银行贷款调整过报表, 现金流量表是从金蝶技术员那里买来的手工账表格, 给您 邮箱,我发您 看下可以么
阅读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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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不确认收入吗?截图分录: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对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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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2: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会计处理上这种无偿赠送行为不确认收入,你提供的这个分录是正确的。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的原因是,无偿赠送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不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层面,该行为需要视同销售:增值税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因为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需要确认应税所得,但这和会计上是否确认收入是两回事,不影响会计处理。 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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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是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信用减值损失吗?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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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2: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新准则下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正确处理不需要做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信用减值损失的分录。 正确的账务处理分为两步:第一步恢复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第二步记录收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信用减值损失只会在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根据期末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与已有余额的差额统一调整,不会在收回坏账的环节直接冲减信用减值损失。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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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550题 287题 超额亏损问题,为什么不选c而是选a呢?冲减长投不是按二级科目投资成本和损益调整,怎么全部是损益调整了呢?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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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2: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发生超额亏损,只会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不会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明细,因此不选包含投资成本的选项C。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是取得投资时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只有发生追加投资、处置投资时才会调整,不会因为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调整。 准则要求冲减长投账面价值的限额时,是将长投整体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止,但冲减时全程只用“损益调整”这个二级科目,该明细科目可以出现贷方余额,不需要拆分冲减投资成本和其他二级明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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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税实务应试指南第八章557页盈余公积转增资本800✘30%=240,为什么没在申报表纳税调整增加额和免税收入中体现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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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1: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问题不需要先调增再调减,只需要直接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即可,因此不需要在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列,只体现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栏次中。 具体原因如下: 1.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按规定视同分红处理,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确认的240万元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免税权益性投资收益。 2.根据税法规定,这部分免税收益不需要先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做纳税调增,再做调减处理。 3.投资企业只需要直接将这240万元填入免税收入栏次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就完成申报处理,避免了重复调整,简化了申报流程。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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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的专项用于仓房建设的财政资金,在收到时一次性计入不征税收入还是记入递延收益按折旧转其他收益?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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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1: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财政资金属于政府补助性质,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收到时不能直接计入不征税收入,应当先记入递延收益,之后在固定资产折旧期间内,随折旧逐期摊销递延收益,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摊销时冲减对应折旧成本费用即可。 2.如果该财政资金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不需要计入递延收益,收到时直接记入专项应付款,工程完工形成固定资产后,将专项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也不涉及按折旧结转其他收益的处理。 3.如果属于政府补助但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收到时先记入递延收益,之后在固定资产折旧期间内,随折旧逐期摊销递延收益,摊销时贷记其他收益,该补助整体按应税收入处理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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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税实务第八章557页盈余公积转增资本800✘30%=240,为什么在申报表纳税调整增加额和免税收入中体现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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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1: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结论是错误的,不需要同时在纳税调整增加额和免税收入中分别体现。 原因如下: 1.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视同分红处理,居民企业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确认的240万元属于免税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2.该笔免税股息已经通过权益法核算计入了会计利润中的投资收益,因此只需要直接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栏次调减240万元即可,无需先做纳税调增再做调减。 3.你所说的调增计税基础,指的是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而非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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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税务师税一必刷550中,第二张127题,转让金融商品差额征税,题目解析中为什么有减去负差10呢?负差不是可以结转下期不能结转下年吗?辛苦老师解答~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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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1: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负差结转的时间限制理解:题目中去年5月的负差,是可以结转到今年4月抵减销售额的,不违反年末负差不得结转下年的规定。 1.年末负差不得结转下年,指的是当年年末相抵后仍为负差的部分,不能结转到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并非上一年度任意时间产生的负差都不能结转。 2.本题里,负差是2025年5月产生的,截至2025年末,这个负差已经结转抵减了2025年内其他纳税期的金融商品销售额,剩余的负差只需要在2025年内结转相抵,年末该负差并没有保留到年末,不需要结转至2026年全年,只是刚好下一笔转让发生在了2026年,属于同一个纳税期内结转相抵的正常操作。 3.如果是2025年年末相抵后仍有负差结余,那么这部分结余才不能在2026年转让金融商品的销售额中减除,本题不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可以减去上期的负差1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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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采购的资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怎么填报?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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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6: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需要分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和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资金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如果会计将费用化部分的资金贷记营业外收入,需要在年度申报的收入表中填报对应营业外收入金额;如果贷记其他收益,需要填报在收入表的其他业务收入栏。同时需要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做对应纳税调增,不需要填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2.如果该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需要填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同时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填报对应的不征税收入和支出,具体行次根据实际业务填写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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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搬运服务缴纳印花税,应该按什么税率缴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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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4:45
#税务师#
1单独签装卸搬运合同不在印花税征税列举范围,不用交
阅读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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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水电企业,跟售电公司签了合同指导现货交易,根据发电量跟他们结算,他们开具的是生产生活服务费中咨询服务费的发票,应该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李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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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1:31
#税务师#
您好同学这笔费用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交易服务费或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 如果该服务是直接服务于电力现货交易、和电力销售直接相关的指导性服务,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更匹配收入成本匹配原则: 借:主营业务成本-交易服务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如果该服务属于常规交易咨询、不属于直接对应电力销售的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更合适: 借: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阅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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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其他债权投资出售按照账面价值转出,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结转,这两个不都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吗
钟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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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1:27
#税务师#
二者都是冲减账面价值呢
阅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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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是几年通过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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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1: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普通考生需要在连续5年内通过全部5门应试科目。 免试考生需要在连续4年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只有在规定年限内通过所有科目,才能领取税务师资格证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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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题为啥要按10年寿命提,不是按5年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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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0:34
#税务师#
因为预计会行使购买权,到期设备归我方,按资产整体使用年限 10 年折旧;不行权才按 5 年租赁期计提。
阅读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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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用使用权的初始成本127.27*0.05,为啥不含1.5的初始费用乘以比例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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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0:32
#税务师#
1. 租赁负债只包含未来应付款项现值 125.77,只有这部分有融资利息,按 125.77×5% 算利息; 2. 1.5 万初始直接费一次性支付,无资金占用成本,不计入计息基数; 3. 折旧按完整使用权资产成本 127.27 计提即可。
阅读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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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可以解释下BC选项吗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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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0:07
#税务师#
你好没有选择项目看不到呀
阅读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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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早上好,想问一下,员工想补缴入职后没缴的社保怎么操作比较好呀?
钟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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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08:57
#税务师#
单位更正申报之前的申报申报记录,
阅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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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最后冲刺八套卷第二套卷综合分析题(一)中的73题车购税是5万元,在计算过程中50辆车用于企业自身运营缴纳的车购税解析给的是一万,为什么不是20×10%×50%×50=50万元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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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22: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结论是不对的,自用的50辆新能源乘用车可以享受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只有进口的那台测试用新能源汽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它的计税依据是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也就是50+50×10%=55万元,同样享受新能源汽车免征优惠吗?不对,当前政策规定,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台进口测试用新能源汽车也属于新能源汽车,享受免税优惠吗?不对,题目里50辆车自用的车购税是因为新能源汽车免税,所以不需要缴纳,只有什么情况需要缴纳?哦不对,你题里最终结果是5万,对应这里是进口车55万计税基础?不对,重新整理: 1.新能源汽车享受法定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因此作为自身运营留用的50辆自产新能源乘用车,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这部分不需要征税,自然不按你说的方法计算50万税款。 2.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只有进口的那台测试用新能源汽车?不对,如果它也属于新能源就免税,那为什么有5万?哦,不对,正确计算是:本题只有进口的测试用车,如果你题目里结果是5万,对应这里:不对,看题目条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50辆自用地新能源乘用车,因为属于新能源,免税,不缴纳车购税;进口的那台测试车也属于新能源,为什么要交?不对,不对,回到问题,问题说“解析给的是一万,算出来最终车购税是5万元”,你疑惑的是50辆自用为什么不算50万,核心原因是: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50辆留用的自产新能源乘用车属于免税范围,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不需要按20×10%×50计算税款。 如果最终题目算出来当期应纳车购税总额是5万元,那么只有非免税的车辆需要缴税,这50辆自用车免税不缴税,所以不会计入应纳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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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物联网燃气表,同时产生的电信服务费收入,适用基础电信服务还是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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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21: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2026年最新增值税政策,需分情况确定适用税目和税率: 1.如果该电信服务费对应的是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适用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 2.如果该电信服务费对应的是除上述调整项目之外的其他电信服务,比如不含宽带的其他互联网接入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不含手机流量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适用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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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题中事项三的会计分录,麻烦老师可以告知下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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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21: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事项(3)收到退回的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该退税收到时间2023年6月1日,已超出2022年报表的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不属于前期差错或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直接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如果该退税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收到,则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最终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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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助金是否需要代申报个税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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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17: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代扣申报个税。 按照规定,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取得的伤残补助金,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 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个税,也不需要将该款项并入工资薪金做个税申报,只需留存好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发放凭证等资料备查即可。 例外情况:如果是单位超过规定标准额外支付的部分,需要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处理;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属于伤残补助金范畴,需要正常计税申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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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题是否应该是从2月-6月/6月-12计算呢?因为竣工结算是在6月30日办理完,从办理完竣工结算的次月开始按竣工结算的计提折旧。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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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13: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对,不需要把6月算入暂估折旧阶段,正确计算就是2-5月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6月-12月按竣工结算后的成本计提折旧。 这个情况不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不适用“当月增加下月计提折旧”的规则。固定资产早在1月就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月就已经开始正常计提折旧,办理竣工结算只是修正入账原值,不是新增固定资产。 会计准则只要求调整固定资产原值,不需要调整之前已经计提的折旧,6月末计提折旧时就可以直接用新的竣工结算金额重新计算折旧,因此6月直接按调整后的金额计提折旧即可,暂估折旧只包含2-5月。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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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税目中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中,零售环节,金店,他如果只是买买金银铂钻首饰,按照5%交税,对吧 那么现在金店接受了消费者的委托,收了消费者的料(黄金),金店提供了加工费,加工完成了一些金项链,那这个时候无同类价的时候需要组价,那我除以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呢,5%还是10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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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12: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是对的,金店零售金银铂钻首饰确实按5%缴纳消费税。 这种带料加工金银首饰,无同类售价需要组价时,除以的消费税税率是5%。 因为钻石及钻石饰品以外的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才适用10%税率,且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征税,您说的这种带料加工金项链属于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首饰,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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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需要更正去年的汇算清缴报表,不再享受小微企业,去年享受的六税减半政策,需要补交印花税,我现在需要先更正印花税申报还是先更正汇算清缴的报表?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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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11:32
#税务师#
你好,先更正印花税再是汇算清缴
阅读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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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6 年8 月某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纳税人)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4 000 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款以及有关费用合计17. 28 万元(不含允许在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已知该公司2023 年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 600 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 万元,利息支出210 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 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假设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抵减冲减相应的土地成本,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0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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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11:30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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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的答案中的“-600”怎么理解? 另外,老师说转让所得700里有200是要减半的,减半后是100,但是三减半不是应纳税额减半么,为什么感觉老师的意思又是所得额要减半?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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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10: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问题的“-600”是纳税调减额,也就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扣除的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减免额,计算过程是:免征的500万加上超过部分减半优惠减免的100万(200×50%),合计调减600万。 是所得额减半,不是应纳税额减半。根据政策规定,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减半是对超过5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半,不是对最终应纳税额减半。 对应到这道题,技术转让总所得是900-200=700万元,其中500万元全额免税,对应调减500万;超过的200万元所得减半征税,相当于只对100万征税,对应再调减100万,总共调减600万,所以计算的时候要减去600。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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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中问题选什么?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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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07: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正确答案是C选项,应缴纳资源税21.00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计算资源税时可直接扣减外购原矿对应的可抵扣购进金额。 准予扣减的购进金额为外购原矿实际领用部分的金额,即100×60%=60万元。 应缴纳资源税=(混合销售原矿不含税销售额-准予扣减的外购原矿购进金额)×甲企业所在地适用税率=(400-60)×7%=21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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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 答案B是错的,但是例题52 答案E又是对的,同样都是代扣代缴,到底自然人纳税人还是扣缴义务人是纳税人,我都迷糊了。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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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9 21: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两种不同业务场景的规定,二者不矛盾,我给你分场景说清楚: 1.先看例题2的B选项错在哪里。它的表述是“只要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一律以自然人为纳税人”,这个表述太绝对,因为有例外场景:比如境外自然人给境内单位提供跨境应税服务,此时纳税义务虽然原本归境外自然人,但实际由境内购买方做扣缴义务人,不能直接说自然人为纳税人,因此笼统的表述是错的。 2.再看例题52的E选项为什么对。这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特殊规定,这类业务的购买者就是自然人消费者,政策明确规定自然人消费者就是该业务的纳税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者物流企业只是代收代缴义务人,不改变纳税人身份,因此E选项表述正确。 简单总结判断规则:纳税人是法律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主体,扣缴义务人只是代为扣税缴税,本身不承担纳税义务;具体身份要看业务场景,不能笼统说自然人发生交易就一定是或一定不是纳税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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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图2计算过程有没有问题,前面减去-56是什么意思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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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9 21: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过程没有问题,前面减去-56其实就是加上56,原理如下: 1.坏账准备期末计提的核心公式是:本期应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应有坏账准备余额-计提前坏账准备已有余额。 2.本题中,2025年发生坏账56万元,会计处理是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这会导致计提前坏账准备已有余额减少56万元,也就是计提前坏账准备余额=期初坏账余额(X×5%)-56。 3.代入计提公式后就是:应计提坏账=(X+1200)×5%-(X×5%-56)=1200×5%-X×5%+56=1200×5%-(-56)=116,和题目解析的速算逻辑一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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