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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B中陈庆还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感觉他的父亲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呀,陈庆只是转继承吧,哪点理解错了呀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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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8: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陈庆是代位继承,代的是陈大继承,因陈大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陈庆代位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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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务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需要申报个税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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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7:50
#税务师#
你好,对的是的,需要申报个税。
阅读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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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单位报维修费,对方单位开发票是劳务,我不用带扣个税吧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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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7:23
#税务师#
是的,那个不需要代扣个税的
阅读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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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电车和新能源纯电车有区别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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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7: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电车不是教材上的概念,比较笼统,记住如下规定即可,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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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是好,请问红框那为什么是这样计算的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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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7: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是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 所以用以下该公式: 简化后的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20.5)/当月公历天数(31)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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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乳加工成酸奶,投入产出法核算,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什么是13%,而不是9%加扣1%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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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6: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原乳加工成酸奶,投入产出法核算时,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按照酸奶的适用税率13%来计算的,而不是按照原乳的适用税率9%加扣1%。这是因为投入产出法考虑的是最终产品的税率,而不是原材料的税率。在计算酸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需要按照酸奶的适用税率13%来计算,而不是原乳的税率9%。 这就是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规定。 核定扣除范围: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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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产的货物抵偿债务”和“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敬老院”。 这些都在增值税里属于视同销售,要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的。为什么做会计分录时不能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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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6: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增值税上是视同销售要确认增值税的,但在会计处理中,将自产货物抵偿债务和无偿赠送给敬老院通常不确认收入,主要是因为这些交易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即企业没有通过这些交易获得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流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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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按照25%的税率减半,也就是实际税率12.5%。那么如果再遇到是小型微利企业的话,他的收入本来就是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来征收,实际税率也就是5%,那么我这个超过500万的部分也就是那个实际税率是12.5%的,我能放弃这个超过部分的优惠,来享受这个实际5%的优惠吗?
姜再斌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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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6:20
#税务师#
你好,同学。实际税负为5%。
阅读 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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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不影响应交所得说吗?计入费用的才影响是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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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6:15
#税务师#
1.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通常不影响应交所得税。当某些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入所有者权益时(比如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也计入所有者权益(如其他综合收益等)。因为应交所得税是根据税法规定,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它主要依据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和计算,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无关。 2.计入当期损益(费用)的递延所得税可能会影响应交所得税。当产生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影响当期损益时(如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确认等),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通常对应所得税费用。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即使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递延所得税,也只是与产生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相关,最终是否影响应交所得税还需要看税法和会计处理差异的具体情况以及税法对该差异的认可和调整规定等。
阅读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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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今年在校的大学本科生能报名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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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6:13
#税务师#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即大四考生)可以报考税务师。 如果所学专业不属于上述学科门类,但取得了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则需要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后方可报考。
阅读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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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塑料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再生塑料制品生产业务,其再生塑料制品以回收废旧农膜为原料。假设 2024 年 3 月 A 塑料厂可享受即征即退的销售额为 1 000 万元,销项税额为 130 万元,进项税额为 40 万元,退税比例为 100%。当月,A 塑料厂收购废旧农膜 5 000 万元,其中 2 000 万元应取得但未取得发票。A 塑料厂即征即退税额为( )万元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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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6:09
#税务师#
你好, 2022年3月,A塑料厂不得即征即退的销售收入为1000×2000÷5000=400(万元)。剔除不得即征即退的销售收入后,A塑料厂可申请退税的销售收入为1000-400=600(万元),即征即退的税额为(600×13%-40)×100%=38(万元) 以下是政策可以不看 40号公告第三条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需要满足多个条件,方可适用即征即退政策。如依法取得发票或凭证,合规设置再生资源收购台账,销售综合再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项目等。其中,纳税人如果应当取得上述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的,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即征即退规定。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分两步计算即征即退税额:先剔除不得即征即退的销售收入,再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第一步:剔除不得即征即退的销售收入。 不得适用即征即退规定的销售收入=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纳税人应当取得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的购入再生资源成本÷当期购进再生资源的全部成本) 第二步: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40号公告明确,纳税人应当在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销售收入中剔除不得适用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销售收入后,计算可申请的即征即退税额。 可申请退税额=[(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即征即退规定的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当期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对应的退税比例
阅读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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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问:假如2017年考试有合格课程,连续五年即2017、2018、2019、2020、2021年,如果在2021年5门课没有全部合格,是2017-2021年所有科目全部作废重来,还是2022年考试时只作废2017年第一年的合格成绩,以此来类推?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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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5: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税务师考试的滚动管理办法,如果考生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没有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那么最早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失效,后续年度需要重新参加该科目的考试。例如,如果考生在2017年通过了某一科目的考试,但在2021年仍未通过其他科目,那么2017年的合格成绩将失效,2022年考试时需要重新参加该科目考试。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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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从个体工商户处采购蔬菜、水果、海鲜、肉类、鸡蛋、面粉、油、调料、厨房杂物、液化气等用于员工食堂,个体工商户每月开票明细栏只开“蔬菜”这种简易普通发票可以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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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4: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税务规定,发票应当如实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发票内容应当与实际交易内容一致。 如果实际采购的物品种类繁多(如蔬菜、水果、海鲜、肉类等),但发票上仅写“蔬菜”,不符合税务机关对发票内容准确性的要求。
阅读 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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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B不对吧。消费税里的是超豪华小汽车大于等于130的。
波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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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4:20
#税务师#
你好,如果是超豪华小汽车加征一道消费税
阅读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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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收入12000万印花税计算方法?不含税收入12000万印花税计算方法一样吗?
若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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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4:20
#税务师#
您好,含税收入12000万的印花税要将含税转换成本不含税收入=12000/(1+13%)*0.05%,不含税收入12000万直接*0.05%核算印花税,都是要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来核算
阅读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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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消费和资金结算有什么区别啊,实际消费不就是资金结算了吗?就是充值卡和积分卡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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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3:38
#税务师#
实际消费和资金结算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实际消费 含义: 实际消费是指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使用或获取行为。例如,在商店购买商品、在餐厅享用餐饮服务、在美容院接受美容护理等,强调的是对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享用和消耗过程。 对于充值卡和积分卡来说,实际消费就是凭借这些卡进行商品或服务的获取,例如用充值卡支付购买了一杯咖啡,或者用积分兑换了一个礼品,这个过程是实际消费。 特点: 实际消费关注的是消费行为的发生和商品或服务的使用,不一定与资金的即时结算直接相关。比如使用积分卡兑换商品时,可能并没有涉及现金的流出,但仍然发生了实际消费行为。 二、资金结算 含义: 资金结算主要是指资金的收付和清算过程,涉及到货币资金的转移和账务处理。它关注的是资金在交易双方之间的流动和最终的收付完成。 对于充值卡来说,充值时是资金的存入,还未发生实际消费,当用充值卡进行消费支付时,才会触发资金结算,即从卡内余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完成交易的资金清算。对于积分卡,如果积分兑换的礼品是完全免费的,没有资金的参与,就不存在资金结算;但如果是用积分加现金的方式兑换,那么现金部分就涉及资金结算。 特点: 资金结算可能与实际消费同时发生,如现金购买商品时,消费和资金结算同步;但也可能存在时间差或不同的结算方式。例如,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实际消费发生在当下,但资金结算可能会在一定的账期后进行。
阅读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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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先进技术使用权的收入要计入三项扣除依据嘛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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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2:23
#税务师#
转让先进技术使用权的收入不要计入三项扣除依据
阅读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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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是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期末汇率换算为何会影响损益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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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2: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不影响的,除非计提减值,减值情况下期末汇率会影响年末可变现净值的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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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呢?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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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1:06
#税务师#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主要是因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如股票)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与企业的损益无关,不应该影响企业所得税。 根据会计准则,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要计入所有者权益,冲减资本公积的相关明细科目,应从溢价中扣除。其会计处理为: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企业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是计入到所发行债券的成本,可以税前扣除。这是因为企业发行债券属于债务性融资,其相关费用的处理方式与权益性证券不同。 具体规定可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 号):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其中,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阅读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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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律所招的暑假实习人员,工资发放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还是劳务报酬申报呢
高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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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0:27
#税务师#
你好,这类临时用工,一般都会要求按照公司的考勤等管理,也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的
阅读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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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一般纳税人开普票也是6个点吗?不会吧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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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0:10
#税务师#
你好,专票普票都是6%的
阅读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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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的临时工支付的报酬怎么入账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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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0:02
#税务师#
那个需要签订临时用工协议,直接作为工资申报,
阅读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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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车船税中,不是说排量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为节能车。请问为什么这道例题不算是节能车了?我们做题如何判断是不是节能车?实际生活中是不是有个什么目录之类的文件?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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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09: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是属于节能车的,您这是网校辅导书的题目吗,该题已经勘误了: 原文: 某公司2023年拥有排气量为1.6升的乘用车6辆(其中纯电动车2辆)......当地规定排气量1.6升的汽车...... 改为: 某公司2023年拥有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6辆(其中纯电动车2辆)......当地规定排气量1.8升的汽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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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农民工工资能真正落实,劳务队(劳务公司)委托分包单位发放劳务(工资),分包单位受托代放劳务(工资)要代扣代缴不?目前通过公司账户代发工资版块(版块同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由其原单位进行个税申报,这样可行不?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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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09: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说由其原单位进行个税申报,这里原单位是劳务队(劳务公司)是吗? 如果是,那么是可行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三、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规定,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规定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劳务队(劳务公司)是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所以由其进行个税扣缴申报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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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员工福利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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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09:28
#税务师#
您好,员工福利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的。
阅读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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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现在报名税务师,报两科来的及吗?想报财会和法律,有中级基础,还是专心备考一科?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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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09:23
#税务师#
一般有中级基础的话,报两科可以的 你可以看下课程,你看下你掌握的程度
阅读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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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广东中山税务师报考条件是什么?考后审核吗?考过之后,每年都要年审还是怎样?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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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09:18
#税务师#
都是考前审核的,每年要参加继续教育
阅读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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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不考虑契税吗?????
波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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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3:59
#税务师#
你好,如果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计算增值额时可以予以扣除
阅读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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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买卖合同成立条件不是双方合意时吗?为什么这道题中,乙在11月10日已经表示同意了,而合同却没有成立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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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3: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题目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并未在11月10日成立,原因如下: 11月10日,乙公司虽然表示同意按甲公司的报价出售,但要求甲公司于11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这表明乙公司认为合同需要书面形式才能成立。 11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但乙公司表示由于销售火爆,现已无存货,至少要在半年之后才能提供。这意味着双方并未在11月15日正式签订合同书。 因此,尽管乙公司在11月10日表示同意,但由于合同书未签订,合同并未正式成立。乙公司在11月15日拒绝签约,导致合同未能成立,甲公司因此遭受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根据缔约过失责任的定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一方的过失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损失,有过失的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乙公司由于无货而导致合同未能成立,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因此,正确答案是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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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这道题目李某是自诉人吗,为什么自诉人不受上诉不加刑,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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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2:20
#税务师#
您好,原因:自诉人上诉不受加刑限制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为了保障自诉人充分行使上诉权,避免其因担忧上诉后可能遭受更重的刑罚而放弃上诉
阅读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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