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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产给个人办公使用,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怎么计算?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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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8:55
#税务师#
同学,你好 增值税5% 附加税6% 房产税12%
阅读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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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这里解答的原值是否应该是未抵扣之前的原值3270,答案的算法和您这有出处,答案是3270—327=2943,2943/(1+9%)×9%=243,整蒙了,不知哪个是对的了,谢谢老师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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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8: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答案的算法是错误的。 正确的计算方式是: 1.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原值-累计折旧)/不动产原值=(3000-327)/3000=2673/3000=0.891。 2.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270×0.891=240.57万元。 因此,正确的进项税额是240.57万元,而不是243万元。答案中将原值错误地计算为3270,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原值应为3000万元,而不是327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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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第六问,怎么计算,另外,进项税额在算当月应纳增值税额时是否用于抵扣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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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8: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好,关于该房产的进项税额计算和是否可用于2025年11月抵扣的问题,具体如下: 1.不动产用途发生改变时,可以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其中,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原值-累计折旧)/不动产原值。 2.该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累计折旧327万元,因此不动产净值率为: (3000-327)/3000=2673/3000=0.891。 3.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270×0.891=240.57万元。 4.该进项税额在用途改变的次月(2024年11月)可以一次性抵扣。 5.在计算2025年11月应纳增值税额时,该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前提是该房产在2024年10月转为生产经营用途后,用于应税项目,并且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其他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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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两题,为啥有的成本,需要/(1-9%)*90%,有的直接乘以90%,他们不都是从农业生产者购买的,需要计算抵扣进项的吗,遇到这种题目,如何做呢?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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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8:05
#税务师#
你好,直接*90%的是没抵扣过的,你说的第一种情况是抵扣了先还原的需要
阅读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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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2022年企税,产生滞纳金需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过度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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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8:01
#税务师#
滞纳金直接做到营业外支出。
阅读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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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商贸企业,2025年补开2022年到2024年的报关单发票,账务是不是正常处理?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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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7:59
#税务师#
之前做过无票收入吗?
阅读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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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 不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怎样区分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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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7: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在对外和对内关系上存在不同。对外关系上,两者表现一致,被侵权人都能向任一责任人主张全部赔偿。比如产品因缺陷造成损失,被侵权人既可以找生产者主张全部赔偿,也能找销售者主张全部赔偿,还能同时向两者请求赔偿。 但在内部关系上,二者存在区别。不真正连带责任只有一个最终责任人,承担责任的一方若不是最终责任人,可向最终责任人追偿。而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按份额分担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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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疑惑:第一次是金融资产追加投资形成非同一权益法又追加股票投资多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入账价值是第二次权益法下账面 股票公允价吗?投资成本是形成控制后占最终控制方账面价值份额呢?还有个问题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末账面价值包括当年应确认的利息当年该付的租金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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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6:38
#税务师#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阅读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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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a只算4个月,b自用算8个月,不是次月算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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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2: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A栋房产,虽然一般情况下是次月开始计算房产税,但这里是大修,根据规定,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A栋从5月1日开始大修至年底完工,所以1-4月正常计征房产税,算4个月。 对于B栋房产,4月底租赁到期,5月1日起企业搬入办公,即从5月开始自用。房产税是从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但这里是企业内部办公地点的转换,可理解为5月开始就属于自用状态,所以自用时间从5月开始算,到12月共8个月。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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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0月发生业务如下:销售自行开发商品房占全部可售面积的8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000万元。出租自行开发商品房占全部可售面积的20%,约定租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收取三年不含税租金收入1080万元。支付乙公司施工劳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200万元,税额378万元[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施工劳务费销售商品房分担80%。 已知:2020年3月甲受让商品房用地一宗,支付政府土地价款6000万元,取得省级财政票据,缴纳相关税费210万元。将该土地使用权的60%土地用于建造商品房,施工证开工日期为2020年5月,甲企业销售开发的商品房和出租商品房应缴纳的增值税=(24000-6000×60%×80%)×9%+1080×9%-378,6000是含税的,为什么这里不剔税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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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1: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6000万元土地价款是含税金额,但根据政策规定,计算增值税时允许直接按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扣除,无需剔税。 2.土地价款的扣除需满足条件,如取得省级财政票据、用于开发的商品房等,题目中已明确符合扣除条件。 3.土地价款的60%用于建造商品房,且销售部分占80%,因此计算时按比例扣除,即6000×60%×80%。 4.增值税计算中,销售商品房部分按销售额减去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后的差额乘以税率,出租部分单独计算,不涉及土地价款扣除。 5.最终计算公式已考虑所有条件,无需额外剔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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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那这个扣除是从购进当月扣除,还是从次月扣除呢 ?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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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0: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扣除的时间不是在购进当月,而是在设备、器具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因此,如果设备在2025年11月购进并投入使用,那么其一次性扣除应在2026年进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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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另收取的运费不能扣除?它是价外费用的呀!2.如果题目变成外购货物包含了运费,就可以扣除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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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00: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另收取的运费不能扣除,是因为运费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而消费税扣除规定仅适用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部分。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消费税扣除的依据,因此即使运费是价外费用,也不能计入已税材料成本用于消费税的扣除。 2.如果题目中提到外购货物包含了运费,并且该运费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部分运费可以计入已税材料成本,作为消费税扣除的依据。但需要注意,如果该运费属于免税货物或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如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则即使包含在货物中,也不能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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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和D选项如何计算呢?为什么要用900/(1-15%)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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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3: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要明确,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消费税是价内税,也就是说商品价格中包含了消费税。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需要先将不含消费税的价格换算为含消费税的价格。 曾女士购买的高档香水计税价格900元是不含消费税的价格,除以(1-15%)就是把不含消费税的价格换算成含消费税的价格。 下面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算过程: 1.计算含消费税的价格:含消费税价格=900/(1-15%) 2.计算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电商交易平台应代收代缴增值税=900/(1-15%)×13%≈180元 3.计算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15%,电商交易平台应代收代缴消费税=900/(1-15%)×15%≈111.18元 所以,C选项和D选项的计算是先将不含消费税的价格换算为含消费税的价格,再分别乘以对应的税率得出结果。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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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题怎么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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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3: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公司会计处理计算: -乙公司以商品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清偿债务,乙公司应确认的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的计算。 -首先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330×13%=42.9(万元) -乙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应收款项公允价值-商品计税价格-增值税销项税额-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假设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根据背景推测),则债务重组收益=520-330-42.9-100=47.1(万元),不过这里推测原答案可能是用应收款项公允价值-商品计税价格-增值税销项税额=520-330-42.9=147.1(万元),可能背景中数据或者原答案存在一定偏差,但计算思路就是这样。乙公司应确认其他收益,因为是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其他收益。 2.企业借款实际利率计算: -企业实际使用资金=700万元 -企业未使用的信贷额度=1000-700=300万元 -承诺费=300×0.5%=5万元 -利息=700×8%=56万元 -实际可用资金=700×(1-10%)=630万元 -实际利率=(56+5)÷630≈9.13% 3.导致银行对账单余额大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情况分析: -这种情况是因为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或者银行已收企业未收导致的。 -选项A:企业开出支票,对方未到银行兑现,这是企业已付银行未付,会使银行对账单余额大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选项B:企业收到转账支票,银行尚未入账,这是企业已收银行未收,会使银行对账单余额小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选项C:银行根据协议支付当月电话费并已入账,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这是银行已付企业未付,会使银行对账单余额小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所以导致银行对账单余额大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是选项A。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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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45题为什么不选E?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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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3: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选E的原因在于,E选项描述的情形不符合行政复议附带性审查的适用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附带性审查的对象仅限于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法律、法规或规章本身。E选项中提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法律层面的规定,不能作为附带性审查的对象。因此,E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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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里面怎么有一个加300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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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2: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甲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的会计利润时,“加300万元”是因为企业收到一笔由当地市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300万元,并将其计入了其他收益科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该笔财政性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从会计利润中调减该笔收入,即纳税调减300万元。因此,在会计利润计算中,该笔收入被计入了利润总额,但在税务处理中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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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正保税二8套卷,最后一套,第一个综合题算会计利润,怎么有一个加300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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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2: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是说的临门卷中最后一套的第一个综合题吧。 这里加的300是指的业务6财政性资金计入了其他收益科目,是要加上这300算进利润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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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请问老师,单位2025,6月1日出租房屋,租金1万元,收取6-12月 7万的房租,房产税从7月开始计算对么?租金基数是6万元对么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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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1:39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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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甲单位支付宿舍和大棚消防安全改造,找的乙公司,工程款乙公司开在一张发票上了。第一个问题,这笔工程款专票,需要做进项税转出么?如果要转,怎么转,发票都在一张。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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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1:24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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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董老师解答,请问老师,大题16题第3问中,答案解析,折旧160怎么不乘以25%了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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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1:18
#税务师#
朋友您好,感谢信任,从图片信息来看,您的疑问核心在于计算 每年现金流量 时,对折旧160万元的处理方式不同。第1张图的解析中,净现值计算直接使用了160*(P/A,10%,5)的形式,这实质上是将 每年新增利润总额160万元 直接视作了营业现金流入,这种处理方式在题目特定条件下(即利润总额是扣完折旧后的息税前利润)是不规范的,容易造成误解。而第2张图的解析给出了标准的计算过程:折旧=800/5=160万元,每年的现金流量=160*(1-25%) + 160 = 280万元。这里的逻辑是,计算现金流量时,折旧160万元本身并不需要乘以25%,它的抵税效果(160*25%=40万元)已经通过另一种方式体现。具体来说,公式 160*(1-25%) 计算的是税后净利润,而 + 160 是在税后净利润的基础上加回非付现的折旧额,从而得到实际的现金流入量280万元。因此,折旧160万元是以 加回 的方式全额计入现金流量,而不是以其抵税额(40万元)的形式计入
阅读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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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刷550税1中的309题的第四问的解答中最后减的25000是什么?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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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1: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减的25000是该企业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根据规定,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时,不需要直接减去预缴的税款,但实际申报时会抵减。题目中最后减去25000,是为了体现实际应补(退)税款的金额,即当期应纳税额减去已预缴部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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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税法一550,消费税第311题第(6)问中,选项C中乘用车用于展览会展品,不缴纳消费税。 但用于展品不是属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除连续生产以外的其他方面吗,这个不属于样品或者广告范围吗。应该视同销售啊?如何理解?另,自产增值税应税商品用于展示的,是否不算视同销售?谢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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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0: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新研制的低能耗全智能油电混合乘用车用于汽博会作为展品,通常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虽然一般情况下,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需要缴纳消费税,自产增值税应税商品用于视同销售情况时要缴纳增值税,但这里有特殊情况。 一方面,展品和样品有所不同,如果展品最后会拉回去,并非损耗,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就不用缴纳消费税。就像正常生产环节中,新研制的低能耗全智能油电混合乘用车用于测试的车辆,也不属于消费税视同销售情形,不用缴纳消费税。 另一方面,低能耗全智能油电混合乘用车属于新能源汽车范畴,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新能源汽车通常不在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内,所以即使将其用于汽博会作为展品,也无需缴纳消费税。同理,这种情况下也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不用缴纳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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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税务师税法一550,增值税第238题(6)小题题干中,环境保护税计税单位为何给的是3.6元/千克,而不是元/当量?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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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0: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污染当量值的单位是千克,根据污染当量值计算出污染当量数,从而计算税额,那么对应的其实就是根据没污染当量数计算出来的污染当量值,单位是千克,再乘以税额,得到的就是一共缴纳多少税,单位是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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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里面,受托加工金银首饰,应该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吧?金银首饰不是只有在零售环节才征收吗?为什么答案里面把加工金银首饰这一步也算上消费税了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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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0: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金银首饰委托加工中,受托方是否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委托方是经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加工环节不征收消费税,而是在零售时按5%的税率缴纳消费税;如果委托方是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加工环节被视为零售环节,受托方需要计算并缴纳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所以若本题中的委托方是其他单位或个人,受托加工时受托方要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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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题税率为什么不是20%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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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20: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是按照月度税率表计算税款的,不是固定的20%的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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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净流量等于投资项目的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除以年金现值系数。对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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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19: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 年金净流量等于投资项目的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除以年金现值系数。这个计算方法用于将项目的总现值分摊到每一年,便于比较不同寿命期的互斥投资方案。例如,若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为1000万元,年金现值系数为5,则年金净流量为$1000÷5=20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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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净流量等于投资项目现金净流量总终值除以年金终值系数,对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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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19: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对。年金净流量等于现金净流量总现值除以年金现值系数,也等于净现值除以年金现值系数。这里是将现金净流量总现值通过年金现值系数换算为等额年金,即年金净流量。而不是用现金净流量总终值除以年金终值系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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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外购进来的涂料 可以扣除已交的消费税吗 ?委托加工收回的涂料可以扣除 已交的消费税吗 ?如果是涂料厂发生这些业务呢?怎么处理?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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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19: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外购进来的涂料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涂料,在常规政策下都不能扣除已交的消费税。一般来说,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政策中,仅烟丝用于生产卷烟、鞭炮焰火等8类特定消费品可扣除,涂料不在这范围内。 对于涂料厂发生这些业务,处理方式也是一样的,即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涂料已纳消费税不能用于后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扣除。不过,如果题目中出现涂料消费税抵减,可能是特殊设定或有其他符合扣除的情形。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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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消费税 老师,销售啤酒有价外费,也要加在销售价里一起计算它的每吨出厂价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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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18:36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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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25.7月向A租入2016年4月前的老项目仓库,收到5个点的租金发票,那我现在转租给B,是否可以向8开具5个点的发票?还是必须开9个点?政策依据是什么?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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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17: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可以开5个点的发票,必须开9个点。依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对于租入不动产取得时间,应按照租入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日计算。你公司租入仓库的租赁日是2025年7月,属于营改增以后,现在转租需要按照9%纳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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