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免费问答
问答首页
话题广场
精华问答
登录
注册
发现问答
分享他人的知识经验
最新回答
热门回答
类别:
全部
实务
税务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CPA
税务师
CMA
建筑
事业单位
财务软件
Excel
如果要审核某企业所属期2024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中的工资和人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将该申报表中的工资、人数和所属期2024年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收入总额和人数比较?还是和所属期2023年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收入总额和人数比较?请举一个具体例子说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中的人数和某一年“全年”统计出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这两个人数的统计口径分别是什么?这两个口径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贾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8:5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审核所属期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时,应将该表中的工资和人数,与所属期2023年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原因在于:2024年申报的残保金,其“上年”指的是2023年,申报表中填写的工资总额和在职职工人数,反映的是2023年全年的情况。因此,比对时应当使用同一所属期(2023年)的个税申报数据,才能保证口径一致、数据可比。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例子说明两个人数统计口径的差异: 假设某企业2023年全年经营情况如下: 1月至6月,每月在职职工均为50人; 7月至12月,每月在职职工均为40人。 全年没有人员离职后重新入职的情况,所有员工均正常申报个税。 一、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人数口径 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采用的是全年平均人数,即各月在职职工人数之和除以12。 计算过程为:(50人×6个月+40人×6个月)÷12个月=(300+240)÷12=45人。 因此,该企业残保金申报表中填写的在职职工人数为45人。 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人数口径 个税申报中统计的“人数”,通常是指全年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人数,即全年曾经申报过工资薪金个税的人员总数,不按月平均计算。 该企业1月至6月每月50人,7月至12月每月40人,假设这期间人员没有变动,则全年实际取得工资的人员为50人(因为前6个月的50人中包含了后6个月的40人,后6个月没有新增人员)。 因此,个税申报中统计的全年人数为50人。 三、两个口径的相同点 1.两者统计的都是企业实际用工、实际支付报酬的人员。 2.两者都要求是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 3.两者都以年度为统计期间,反映的是全年的用工情况。 四、两个口径的不同点 1.计算方法不同:残保金人数是全年各月人数的加权平均,个税人数是全年实际取得收入的人员总数,不平均。 2.结果可能不同:如上例,残保金人数为45人,个税人数为50人,两者存在差异。 3.统计目的不同:残保金人数用于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保障金,反映企业平均用工规模;个税人数用于反映企业实际支付报酬的人员总量,服务于个税征管。 因此,在审核时,不能简单要求两个人数完全相等,而应结合企业实际用工变动情况,判断残保金申报的人数是否合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7
收藏 0
老师,相对记载和任意记载区别是什么,都包含哪些?
朴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7:00
#CPA#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阅读 5
收藏 0
老师,您好,这个题计算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数,为什么不算上关于发行限制性股票的?
贾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6:3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限制性股票,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需要区分其是否具有稀释性。如果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如服务期)尚未满足,且其行权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则这部分股票不会增加普通股股数,因此不具有稀释性,不需要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本题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0元,而2023年下半年甲公司普通股的平均股价为20元/股,行权价格等于平均市场价格,因此假设行权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为零,即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具有稀释性,所以不计算在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中。 如果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才需要计算其稀释性影响,即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等于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减去按行权价格购买部分对应的股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
收藏 0
老师,心理测试是哪种企业的人力资源获取方式?
李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6:2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心理测试主要适用于实施集中化战略的企业。 原因是集中化战略强调聚焦特定市场和运营效率,招聘时更看重速度和精准匹配。心理测试能标准化、批量地评估求职者的能力、人格和职业兴趣,快速筛选出与岗位要求匹配的人,结果也相对客观,能弥补传统面试主观性强的不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收藏 0
这道题的答案请老师们看一眼,答案给的合并商誉并没有因这笔预计负债确认而增加。
李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6:1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购买日确认的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并不会直接增加合并商誉。 原因是:该预计负债在购买日已经计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中,即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已经因确认这笔预计负债而相应减少。合并商誉的计算公式为:合并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减少后,商誉自然相应增加,所以不需要在公式之外再单独加一笔预计负债来调增商誉。 简单说,预计负债的影响已经通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这个环节反映到商誉里了,不需要重复调整。如果题目中直接给出了已考虑该预计负债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直接用它计算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收藏 0
老师,按照你的逻辑与处理,在合并层面单独确认一项预计负债,但并没有影响商誉,答案确认的商誉没有因为这项预计负债而减少或增加,感觉是计入了营业外支出了!!!我的理解是,被投资企业既然存在有司法诉讼应当确认预计负债的,那么被投资企业他也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那么它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就应该调减。
张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6:1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你的理解需要调整一下。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日被购买方存在的未决诉讼,如果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购买方在合并层面确实要确认一项预计负债,但这笔预计负债并不直接调减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是计入商誉的计算中。 具体来说,商誉=合并成本-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购买日确认的这项预计负债,会减少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从而使得商誉金额变大,而不是计入营业外支出。你感觉“计入了营业外支出”,可能是因为把购买日确认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和后续实际发生赔偿时的处理混淆了。 购买日合并层面的处理是: 借:合并成本相关科目(或直接体现为商誉增加) 贷:预计负债 后续实际支付赔偿时,才是: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 所以,答案没有调减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并不是不严谨,而是处理路径不同。你只需要记住:购买日确认的或有事项相关预计负债,影响商誉的计算,不直接调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也不计入营业外支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收藏 0
老师,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确认租金收入是用其他业务收入还是租赁收入这个科目
郭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5:5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租赁公司用“租赁收入”科目,非租赁公司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判断标准很简单:看租赁业务是不是这家企业的主营业务。如果企业以租赁为主业,比如专门的租赁公司,租金收入就是主营业务收入,用“租赁收入”科目;如果只是偶尔把闲置资产出租,比如普通企业出租闲置房屋,租金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7
收藏 0
老师,cpa综合模拟试卷5,测试一,资料一第一小问,因为在合并日已经确认存在司法官司,且很可能败诉赔偿,那么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应该要调减才对,我看答案没有,是不是答案不严谨!!!
小赵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5:5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答案不严谨这个判断不成立。你的理解方向是对的,但这里的关键在于:购买日确认的预计负债,并不会直接去调减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具体来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购买日已存在的未决诉讼,如果很可能败诉且金额能可靠估计,购买方在合并报表中应当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同时对应调整商誉,而不是直接去调减可辨认净资产。 也就是说,预计负债的确认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整是两回事。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而预计负债是购买方在合并层面单独确认的一项负债,它影响的是商誉的计算,不影响可辨认净资产的金额。 所以答案没有调减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并不是不严谨,而是处理路径不同。你只需要记住:购买日确认的或有事项相关预计负债,计入合并成本对应的商誉计算中,不调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收藏 0
老师,您好。如果是自用的应税矿产品,它的资源税计入生产成本,如果是销售应税矿产品的话是计入税金及附加,他说开采矿产品他没说他要怎么使用呀?
汪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5:4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开采应税矿产品应交的资源税,具体计入哪个科目,关键看矿产品的用途,而不是看“开采”这个动作本身。 如果开采后用于对外销售,资源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如果开采后自用(比如用于生产),资源税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 题目里只说“开采应税矿产品”,没有说明用途,这种情况下通常默认是用于对外销售,所以资源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如果题目明确说“自产自用”,才计入生产成本。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收藏 0
高志谦老师母仪天下第二季的 专题四: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的资料六、资料七这里 下半年调整后的公允净利和上半年怎么不一样呢 差的20 如果减去的话 剩余10%的投资收益就是29 和资料七中的数据就对上了
贾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2:2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这里不能直接减去20。你看到的差异,是因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对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处理逻辑不同,而不是计算口径不一致。 具体来说,上半年调整后的净利润是290万元,下半年调整后的净利润是310万元,两者相差20万元,这20万元正是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在上半年被调减、下半年被调增的部分。 1.上半年调整时,要减去当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即(300-200)÷5÷2=10万元,所以上半年净利润从280万元调整为290万元。 2.下半年调整时,这部分未实现收益随着资产被使用或出售而逐步实现,所以要加回来,即(300-200)÷5÷2=10万元,所以下半年净利润从300万元调整为310万元。 3.因此,下半年剩余10%股权对应的投资收益应为310×10%=31万元,而不是29万元。资料七中剩余20%股权对应的损益调整金额,是基于累计数计算的,不是直接用下半年的31万元乘以某个比例,所以两者并不矛盾。 简单说,上半年减10、下半年加10,全年合计调整为零,这是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正常处理方式,不需要再额外减去2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8
收藏 0
老师,季度中间8月份,有合伙人退伙,新增了一个新的合伙人,比如2季度累计所得额是50,二季度是60那新旧合伙人怎么申报,老师,是按收入比例,还是按所得比例
贾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2:0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季度中间发生合伙人退伙和入伙的情况,新旧合伙人应按“当季实际经营期间”分别计算各自应得的所得额,再按各自适用的分配比例申报,而不是直接按收入比例或所得比例一刀切。 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先划分归属期间。将整个季度拆分为退伙人实际参与经营的期间和新合伙人实际参与经营的期间。退伙人只对退伙前合伙企业产生的所得负责,新合伙人只对入伙后产生的所得负责。 2.再按约定比例分配。在各自归属的期间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计算该期间应分得的所得额。如果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协商比例、实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数量平均等顺序确定。 3.申报方式。合伙企业仍以合伙人名义分别申报,退伙人就其退伙前应分得的所得申报,新合伙人就其入伙后应分得的所得申报。实务中通常由合伙企业统一计算后,分别填报各合伙人的分配所得。 你提到的“2季度累计所得额是50,二季度是60”这个数据表述不太清晰,建议先确认是“第二季度单季所得”还是“上半年累计所得”,并明确退伙和入伙的具体日期,这样才能准确划分各自应申报的所得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8
收藏 0
第6小题,委托另外的600,不是只能扣80%吗?企业所得税不调增吗
张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1:59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能。该600万元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原因在于,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加计扣除基数,这80%是计算加计扣除时的基数口径,而不是会计或税务上确认费用金额的口径。会计上已按600万元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并税前扣除,税务上同样允许按600万元全额扣除,因此不存在20%的纳税调增问题。 本题中,由于该委托研发合同未向科技管理部门登记,不满足加计扣除条件,所以这600万元既不能加计扣除,也不需要纳税调增,只需按会计上已扣除的600万元正常处理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
收藏 0
搜狗v模式能直接输入现值系数计算吗,比如5*(P/F,3%,10)
汪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1:5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搜狗V模式支持直接输入系数表达式,比如5*(P/F,3%,10),系统会自动识别并计算出结果。不过要注意,考试时如果担心V模式对系数符号识别不稳定,也可以直接代入系数值计算,比如5×0.7441=3.7205,这样写同样得分,结果正确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收藏 0
老师您好,同一控制下控股企业合并,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80%的股权是指取得最终控制方手里的80%吗?不是被合并方的的80%吧,也就是说不管最终控制方持有被合并方多少比例合并方确认长期股权投资都用取得持股比例(80%)乘以最终控制方账面净资产价值是吗?
秦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1:49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合并方取得的80%股权,是指取得被合并方全部股权的80%,而不是取得最终控制方所持股份的80%。 合并方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时,用取得被合并方股权的比例(80%)乘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净资产份额,这个比例就是合并方实际取得的被合并方股权比例,与最终控制方原本持有多少比例无关。 如果最终控制方持有被合并方100%股权,合并方从最终控制方手里取得80%,那合并方实际取得的就是被合并方80%的股权,按80%计算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果最终控制方只持有被合并方60%股权,合并方从最终控制方手里取得这60%中的80%,那合并方实际取得的是被合并方48%的股权,应按48%计算,而不是8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收藏 0
(6)处置使用过的一台设备, 当年采购该设备时按规定未抵扣进项税税额,取得含税金额1.03万元,按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如何计算是1.03/1.03*0.02还是1.03/1.03*0.02还是1.03/1.02*0.02因为我看到不同的版本不知道哪个是对的哪个是错的
暖暖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1:01
#CPA#
你好,这里的计算式 1.03/1.03*2%才是对的
阅读 9
收藏 0
老师,C项为什么是会计政策变更?而不是会计估计变更?两者区别?
周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0:5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会计政策变更,不是会计估计变更。 判断的关键在于:会计政策变更是对会计处理规则、原则或方法的改变,而会计估计变更是对具体金额或数值的调整。 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改变的是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所采用的处理方法,属于会计处理规则层面的变更,所以是会计政策变更。而会计估计变更通常涉及的是金额或数值的调整,比如折旧年限、坏账计提比例等。 两者的核心区别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变更是换了一种处理方法,就是会计政策变更;如果是在原有方法下调整具体数值,就是会计估计变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收藏 0
子公司在公开市场回购自身股票形成库存股,母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合并资产负债表怎么处理,合并利润表怎么处理
卫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0:5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子公司回购自身股票形成库存股,在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处理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回购自身股票形成的库存股,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列示,即冲减合并所有者权益,不确认为资产。同时,因回购导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母公司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会相应减少合并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通常体现为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调整)。 合并利润表:子公司回购自身股票属于权益性交易,不产生损益,因此不影响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合并利润表无需对此做特殊处理,回购本身不确认任何收益或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回购价格与子公司股票面值或原发行价格存在差异,该差额在合并层面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但均不影响当期利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3
收藏 0
老师,售后租回资产转让属于销售,卖方兼承租人需要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吗
贾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10:3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计提折旧。 卖方兼承租人确认了使用权资产,就应当像其他使用权资产一样,在租赁期内对该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折旧金额按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租赁期与剩余使用寿命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收藏 0
保险公司开来的发票金额1613.66 备注应交车船税28.4元。怎么做分录? 备注需要理嘛
钟存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09:52
#CPA#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1613.66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 28.40 贷:银行存款 1642.06
阅读 6
收藏 0
老师。从给,随附要怎么理解。二者怎么区分
朴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09:00
#CPA#
从给付义务:法律 / 合同约定,辅助主义务,可单独起诉要求履行,例:交付说明书、合格证。 附随义务:诚信原则产生,通知、保密、安保,不能单独起诉履行,只能损失后索赔 本题: A 说明书是从给付,不是附随,错; B 宾馆安保是附随,不是从给付,错; C 解除后恢复原状属于次给付义务,对; D 交租赁物是主给付,不是后合同义务,错。 能单独起诉履行→从给付;只能赔损失不能单独诉履行→附随
阅读 66
收藏 0
老师,老板把门市房租给公司,怎么交税,这里的老板指的是法人,股东,还是实际控制人?
朴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08:51
#CPA#
税法看房产是谁的:股东、法人、实际控制人,只要房产在这个个人名下,全部属于关联个人,交税规则一样。 门市(非住房,山东):个人代开发票;月租分摊≤10 万普票免增值税;房产税 12% 减半;个税财产租赁所得 20%;印花税、附加税减半。 硬性要求:租金要公允,必须有代开发票,公司才可税前扣除;0 租金有个税被核定补税风险。 公司年报要填报关联交易
阅读 23
收藏 0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完全竣工后一次性将开发项目全部销售完毕,这种情况是否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判断依据有哪些?
赵老师
|
提问时间:08/21 07:3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预缴。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之前,只要发生房地产销售(转让)收入,无论是一次性销售完毕还是分期销售,都应当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判断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实行“先预征、后清算”的模式。在项目未达到清算条件并完成清算前,纳税人取得销售(预售)收入时,就产生了预缴义务。 2.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具体预缴金额按当地确定的预征率计算得出。 3.即使项目已竣工并一次性销售完毕,只要尚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销售行为仍属于预征范围,不能因销售完成而直接免除预缴义务。 4.如果该项目已经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则后续销售行为不再预缴,而是按尾盘销售方式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项目竣工后一次性销售完毕,在未完成清算前,仍需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4
收藏 0
老师,注会考试中多选题的判卷标准是什么
董孝彬老师
|
提问时间:08/20 20:01
#CPA#
您好,注会专业阶段多选题判卷执行全国统一标准,所有科目通用,必须全部选对所有正确选项且不包含任何错误选项才能得分,不答、错答、漏选均不得分,不存在少选得部分分的规则。该规则依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75号)及各年度注会考试大纲相关要求执行,启用后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按工作秘密管理,全程统一判分口径。
阅读 3
收藏 0
2022年2月1日甲公司以4000万元购买乙公司60%股权,非同控,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000万元,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1500万元进一步购买乙公司20%股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金额为6000万元,甲公司合并报表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0万元。2024年1月1日以6000万元出售乙公司40%得股权,丧失控制但能施加重大影响,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金额为7000万元。剩余股权40%公允价值6000万元。该题个别报表剩余40%股权的账面价值怎么计算勒?
王一老师
|
提问时间:08/20 19:2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别报表中剩余4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3550万元。 计算过程分两步: 1.先算出处置前80%股权的账面价值。初始取得60%股权成本4000万元,后续购买20%股权支付1500万元,所以处置前80%股权账面价值为4000加1500,等于5500万元。 2.处置40%股权后,剩余40%股权先按原账面价值比例保留,即5500乘以40%除以80%,等于2750万元。然后剩余股权改按权益法追溯调整,将购买日(2022年2月1日)至处置日(2024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增加额中,剩余股权应享有的份额加回来。增加额为7000减5000,等于2000万元,剩余40%股权应享有2000乘以40%,等于800万元。 所以剩余40%股权账面价值为2750加800,等于355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
收藏 0
d选项为什么正确,与销售额百分比挂钩的可变不是不包含在租赁付款额吗
朴老师
|
提问时间:08/20 18:07
#CPA#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阅读 118
收藏 0
老师,非常感谢您的解答,让我受益满满!解答了我很久的困惑,再次感谢
贾老师
|
提问时间:08/20 17:39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客气,很高兴能帮到您。如果之后还有其他疑问,随时都能问我,祝您学习顺利,考试通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8
收藏 0
老师,您好。这种可变对价是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吗
秦老师
|
提问时间:08/20 17:3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该可变对价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具体来说,当甲公司预计全年采购额极可能超过5000万元时,需要将之前已确认的收入按5%的折扣进行调整,即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这是因为该折扣属于可变对价,且与已转让商品相关,按照收入准则,后续可变对价的变动应调整收入,而不是计入销售费用或其他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8
收藏 0
老师好,请问:公司注册资本300万,母公司应缴纳231万,实缴181万,个人应缴69万,实缴30万,没有其他股东,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或损益按照实缴比例还是认缴比例?是否有准则的规定?
欧阳老师
|
提问时间:08/20 17:2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都按实缴比例计算。 在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确认基础是股东实际享有的权益份额。由于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通常以实缴出资为基础,因此合并抵消时也应按实缴比例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 具体到您的情况,母公司实缴181万,个人实缴30万,实缴合计211万。少数股东(个人)的持股比例为30÷211≈14.22%,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均按此比例计算。 准则依据方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规定,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确认,该份额以实际出资形成的权益为基础确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9
收藏 0
老师好,请问:公司注册资本300万,母公司应缴纳231万,实缴181万,个人应缴69万,实缴30万,没有其他股东,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或损益按照实缴比例还是认缴比例
赵老师
|
提问时间:08/20 17:2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都按实缴比例计算。 具体来说,在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确认基础是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而不是认缴比例。因为只有实际缴纳的出资才形成股东对子公司真实的权益投入,未实缴部分不享有对应的权益和损益份额。 按你提供的数据,个人股东实缴30万,母公司实缴181万,实缴总额为211万。个人股东实缴占比为30÷211,约14.22%。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就按这个比例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7
收藏 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个别报表做处理吗
张老师
|
提问时间:08/20 16:5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在个别报表中需要做处理。 具体来说,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部分,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后续,如果或有对价满足金融工具确认条件,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需要根据其分类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或有对价在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中的处理侧重点不同:个别报表中主要体现为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调整,而合并报表中则涉及对商誉或当期损益的进一步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4
收藏 0
上一页
1
2
3
4
5
6
...
500
下一页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