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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即征即退项目,是怎么算那些是可以抵扣的进项 例如本题 为什么只有出差的交通运输才要区分是用于硬件设备还是软件 ?那这个软件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是?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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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30 15: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为本题中对于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是无法准确区分出哪一部分是属于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所以就按照销售收入的占比进行划分,得出软件产品抵扣的进项的税额。 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销项-进项-即征即退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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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图片中的B答案,什么情况下多贴的印花税不可以退换,什么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B答案到底是怎么样一个实际情况才不能退。是一定印花税票贴在了合同上,合同减少金额后不可以退回吗?还是说实际没贴那个税票,是缴纳了印花税后,合同减少金额可以退回。感觉很朦胧,因为之前还有做过一个题目说是可以退换多缴纳印花税的。其次是,现在实际工作中基本都不贴印花税票了,都是申报缴纳的。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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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0: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想问下图片中的B答案,什么情况下多贴的印花税不可以退换,什么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B答案到底是怎么样一个实际情况才不能退。是一定印花税票贴在了合同上,合同减少金额后不可以退回吗?还是说实际没贴那个税票,是缴纳了印花税后,合同减少金额可以退回。感觉很朦胧,因为之前还有做过一个题目说是可以退换多缴纳印花税的。其次是,现在实际工作中基本都不贴印花税票了,都是申报缴纳的。 回复:选项B,说的是印花税票贴在了合同上,合同减少金额后不可以退回。但是实际工作中基本都不贴印花税票了,都是申报缴纳了。政策中还保留这个规定。 您说的之前做过的题目可以申请退还或抵缴印花税的情形(参考以下内容),强调的是在网上申报缴纳的情形。两者有区别。 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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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什么是间接占有呀,拾得手机是不是直接占有哟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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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13 16: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拾到手机,交给乙保管。乙是直接占有,甲是间接占有。 以占有人在事实上是否直接占有其物为标准划分。 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即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如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 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如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占有。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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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八套题临门模考试卷一多选26题C选项我认为是正确的。复议应该向上一级,对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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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3: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很抱歉,老师在您提供的位置没有找到这个题,麻烦您确认一下题目位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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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的个税是只有综合和经营所得吧?分类所得不用预缴和汇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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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4 15:28
#税务师#
你好对的 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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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何这个土地增值税的税金不包含印花税和契税?只有税金和附加计入税费中扣除?
田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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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05 23:00
#税务师#
您好,契税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印花税在房地产开发费用中扣除。所以都不在税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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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产品卖出不是以公允价值吗?为什么图二以成本,图一已公允?
罗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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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7 15:05
#税务师#
你好,自制产品卖出是以公允价值。这个是税法规定的。所以图二对比了税法和企业的收入差异,因此有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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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是居民企业是按实际管理机构还是设立的分支机构?这个题为什么是居民企业?
青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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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7 15:29
#税务师#
你好;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一国法律、法规在该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该国境内的企业。 比如说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中国)公司,通用汽车(中国)公司,就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在英国、百慕大群岛等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也是我国的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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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E选项错在哪里了?
桂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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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7 09:24
#税务师#
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债务,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的,才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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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票收入可以税前扣除吗?增值税是申报的
艳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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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20 19:29
#税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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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显示抵扣数据已统计未采集请稍后是怎么回事,需要怎么处理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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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7 09:03
#税务师#
你好 抵扣统计的页面确认了吗
阅读 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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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应付股利是个什么科目,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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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26 09:44
#税务师#
你好,它是一个负债类的科目,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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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申报增值税之前,进行上报汇总,申报以后,再来反写监控,为什么会这样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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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15 11:47
#税务师#
多试几次看看 你是小规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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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如何更好的区分
若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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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08 22:44
#税务师#
学员你好 来料是就收一个加工费、而进料是要收取加工费和原材料 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 (一)相同点 一是两种加工贸易都经历了“进口—加工—出口”三个环节。 二是两者具有共同监管方式,即对用于加工制造出口产品的进口料件实行海关保税监管,在进口时进行监管登记,免征关税和增值税,产品出口时由海关核销进口料件。 (二)不同点 一是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的所有权不同。来料加工是由外商免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生产加工的产品完全归外商所有,由外商支配;而在进料加工中,经营单位对原辅料和生产加工出来的成品拥有所有权。 二是两者的贸易性质不同。在来料加工业务中,外商与经营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经营单位接受外商委托并要按外商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收取工缴费,纯属加工贸易性质;而在进料加工业务中,经营单位是自主经营,与销售料件的外商和购买我成品的外商均是买卖关系,经营单位从中赚取销售成品与进口原材料之间的差价,使外汇增值,属于一般国际贸易性质。 三是产品的销售方式不同。在来料加工业务中,生产加工出来的产品由外商负责运出我国境外后自行销售,销售的好坏与我方毫无关系;而在进料加工业务中,经营单位在产品生产加工出来后要自己负责对外推销,产品销售情况的好坏与自己密切相关。 四是税收政策规定不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退税(或免抵退税),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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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申报了实收资本印花税。现在专管员说这个新政策要按年申报要到明年一月份才申报缴税,叫我在电子税务局上提申请退税,要怎么弄
青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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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5:37
#税务师#
你好 ; 你直接先去把你申报的数据 修改了; 体现你多缴纳税费; 在去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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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消费税给税率吗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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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31 09:19
#税务师#
你好,税务师考试消费税给税率题目会给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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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资源综合利用劳务指的是什么?
易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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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02 14:27
#税务师#
同学您好,主要包括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劳务,.污水处理劳务和工业废气处理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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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题正确答案?那个选项错在哪里?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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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09:28
#税务师#
正确答案是ABCE 选项D,应当是按照转让股票差价所得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是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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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结合物权法律制度的内容,指出该法律制度中保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并论述这些法律规定是如何发挥保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的。(解答过程详细一些)
木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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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15 17:22
#税务师#
保护债权人: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三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护交易安全: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这些法律规定,通过明确产权的转让时间,转让方式来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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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利润要不要确认投资收益的?为什么上面文字写着确认投资收益,而下面题目又不确认
泡泡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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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0:21
#税务师#
你好 成本法下,利润不要确认投资收益,但是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需要确认投资收益
阅读 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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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企业购买的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有明确文件吗
木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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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22:31
#税务师#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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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这个营业执照中法人要进行变更,我要做哪些步骤,是要先去工商局还是税务局,还是只要网上进行申请就可以?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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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28 12:55
#税务师#
同学你好 网上申请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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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有哪些规定
金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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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22:21
#税务师#
您好,你说的是那些能扣除还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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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这道题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中的净利润时,为什么息税前利润只减了所得税,而没有减利息费用呢?这样算出来还是息前利润不是净利润哒?
财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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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8 06:46
#税务师#
用到的公式是净利润加上折旧,这是哪本书上的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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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税务师实务最后冲刺。八套题模拟五。简答题第二题。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是不是打错了?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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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17:22
#税务师#
是的,这道题已经勘误了。 勘误内容: 原文: (3)【思路点拨】 在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 应税收入≠ 含增值税收入÷1. 09×9%, 而是 =含增值税收入÷1. 09×9%-抵减后的销项税额 (4)...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334 750+228 200+56 295+4 376.29+112 590 = 732 611.29(万元) (5)应税收入: 758 944.95(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732 611. 29(万元) 增值额= 758 944. 95-732 611.29 = 26 333.66(万元) 增值率= 26 333.66÷732 611.29 = 3.59%<50%, 适用税率 30% 应纳土地增值税= 26 333.66×30% = 7 900.10(万元) 改为: (3)【思路点拨】 在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 应税收入≠ 含增值税收入÷1. 09×9%, 而是 =含增值税收入-抵减后的销项税额 (4)…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334 750+228 200+56 295+4 376.29+112 590 = 736 211.29 (万元) (5)应税收入: 758 944.95(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736 211.29 (万元) 增值额= 758 944. 95-736 211.29 = 22 733.66 (万元) 增值率= 22 733.66÷736 211.29 = 3.09%<50%, 适用税率 30% 应纳土地增值税= 22 733.66×30% = 6 820.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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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要开400万发票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怎么区分缴多少税
李老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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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1 17:07
#税务师#
你好,如果小规模开普通发票的话,咱们现在开的话,增值税、附加税都是免税的。如果利润没有超过300万的话,还能按照小微企业乘以2.5%或者是5%来核算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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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始期和附终期分不清了,能区别下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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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11 17: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附始期的法律行为,于期限到来时发生效力,因此,始期又称延缓期限。 附终期的法律行为,于期限届满时丧失效力,因此终期又称解除期限。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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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增值税中的电梯维修服务对应哪个明细税目,对应的税率多少呢?除了电梯维修,其他机器的维修费如何处理呢?
小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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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27 10:01
#税务师#
你好,电梯维修是不动产维修,增值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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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母公司,有两个全资子公司,想问下,子公司B是亏损的,A是盈利的,那么分红时候是子公司各分红各的,还是可以都和在母公司一块分红。但是我们子公司交企业所得税是各交各的,如果都并在母公司分红的话比如整体不交税,但是有子公司盈利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小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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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10 19:41
#税务师#
你好,分红是各个公司分各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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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为什么不考虑印花税? 还要 计提所得税的时候 为什么不减去城建税 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CC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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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3 23:31
#税务师#
你好,预缴所得税是按收入直接算的,实际所得税计算时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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