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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综合题2资料1中,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营业收入为什么按5050算??
波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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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20:37
#税务师#
你好,交际应酬50万应视同销售,也算企业收入的
阅读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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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个题b选项怎么算?6月不是已经收回了200欧了吗,6月底应该是只有300欧?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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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20: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5月20日应收账款人民币金额=500*10.3=5150万元 5月31日应收账款人民币金额=500*10.28=5140万元 6月1日收回应收账款200欧元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00*10.32=2064 贷:应收账款200*10.28=2056 财务费用8 6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汇兑损益=300*(10.35-10.28)=21万元 综上可知,6月份产生的汇兑损益=8+21=29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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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327题,以价值200万元的产品换180万的原材料这里怎么计算印花税?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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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9: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0+180)*0.03%*10000=1140 1140+1000*0.25‰=1140+2500=364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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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知道库迪咖啡企业用了那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海外市场在中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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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9: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常抱歉 老师对此也不太了解,很抱歉不能帮到您 外商投资企业有如下优惠等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下列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a、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 b、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包括外国银行按国际银行同业间拆放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和国务院批准对外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所取得利息; c、中国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购进技术设备和商品,由对方国家银行提供卖方信贷,中方按不高于其卖方信贷利率延期付款所付给卖方转收和利息; d、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同中国公司、企业签订信贷合同或贸易合同,提供贷款、垫付款和延期付款所取得的利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减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其中,由中方用产品返销还款付息或提供资金条件优惠,利率低的,经申请批准,可以免征所提税。 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开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用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官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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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外购的房子,用于以下用途,税率都是多少,麻烦老师帮我看看19到24号,老师按顺利帮我解答一下,谢谢老师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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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53
#税务师#
一、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1.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4%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一般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售 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等部分城市对非普通住房有特殊规定)。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12%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20%。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当地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按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四、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售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1 + 5%)×5%。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20%。 土地增值税: 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契税: 由购买方缴纳,税率一般为 3% - 5%,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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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外购的房子,用于以下用途,税率都是多少,麻烦老师帮我看看13到18号,老师按顺利帮我解答一下,谢谢老师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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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52
#税务师#
一、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1.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4%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一般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售 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等部分城市对非普通住房有特殊规定)。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12%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20%。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当地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按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四、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售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1 + 5%)×5%。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20%。 土地增值税: 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契税: 由购买方缴纳,税率一般为 3% - 5%,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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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其他老师勿接 相关规定分别是什么 属于《刑诉法》第210条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和《司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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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52
#税务师#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某些特定的犯罪行为,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才予以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主动控告,司法机关一般不主动处理。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这类案件的特点是犯罪性质不太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不需要进行专门的侦查工作,通常可以通过自诉程序解决。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种情况通常是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决定,被害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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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外购的房子,用于以下用途,税率都是多少,麻烦老师帮我看看7到12号,老师按顺利帮我解答一下,谢谢老师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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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50
#税务师#
一、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1.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4%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一般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售 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等部分城市对非普通住房有特殊规定)。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12%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20%。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当地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按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四、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售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1 + 5%)×5%。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20%。 土地增值税: 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契税: 由购买方缴纳,税率一般为 3% - 5%,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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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外购的房子,用于以下用途,税率都是多少,麻烦老师帮我看看1到6号,老师按顺利帮我解答一下,谢谢老师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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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49
#税务师#
一、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1.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4%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一般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售 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等部分城市对非普通住房有特殊规定)。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12%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20%。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当地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按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四、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售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1 + 5%)×5%。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20%。 土地增值税: 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契税: 由购买方缴纳,税率一般为 3% - 5%,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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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的自建房用以以下用途,税率是怎样的,老师帮我看看19到24号,老师按顺序帮我看看,谢谢老师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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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42
#税务师#
一、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1.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4%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一般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售 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等部分城市对非普通住房有特殊规定)。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12%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20%。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当地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按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四、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售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1 + 5%)×5%。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20%。 土地增值税: 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契税: 由购买方缴纳,税率一般为 3% - 5%,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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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的自建房用以以下用途,税率是怎样的,老师帮我看看13到18号,老师按顺序帮我看看,谢谢老师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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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40
#税务师#
一、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1.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4%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一般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售 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等部分城市对非普通住房有特殊规定)。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12%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20%。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当地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按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四、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售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1 + 5%)×5%。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20%。 土地增值税: 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契税: 由购买方缴纳,税率一般为 3% - 5%,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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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的自建房用以以下用途,税率是怎样的,老师帮我看看7到12号,老师按顺序帮我看看,谢谢老师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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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39
#税务师#
一、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1.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4%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一般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自建房为住房出售 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等部分城市对非普通住房有特殊规定)。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租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 + 5%)×5%。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 12% 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按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 相关税费 - 修缮费用等)×20%。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当地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按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四、个人自建房为商铺出售 增值税: 按照 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1 + 5%)×5%。 个人所得税: 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20%。 土地增值税: 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契税: 由购买方缴纳,税率一般为 3% - 5%,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阅读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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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的自建房用以以下用途,税率是怎样的,老师帮我看看1到6号,老师按顺序帮我看看,谢谢老师
波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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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37
#税务师#
你好,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自建房是在自有土地上建造,且没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如买卖、赠与等),那么一般不需要缴纳契税。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阅读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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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了注册会计师税法,可以裸考税务师税法吗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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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30
#税务师#
您好,可以的,税务师和注会有些不一样的地方,但差异不大,我们只要及格就行了
阅读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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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选项D,将资产货物抵偿债务,应将库存商品金额转入应付账款科目并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完整分分录是怎样的,不明白为什么不是正常的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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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8:19
#税务师#
您好,确实不确认收入的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收入的。 债务人以自产产品抵偿债务的,不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不确认产品的销售收入(借:应付账款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置换、抵债和投资(换抵投)是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作为售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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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老师这个不是资源税不是进税金及附加吗,应该借:税金及附加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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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7: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时,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确实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进行核算。但是,最终这部分费用会转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中反映。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先借记“材料采购”,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之后,当确认相关税费时,再从“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转到“税金及附加”。因此,您的理解是正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涉及两个步骤。不过,直接处理也可以借:税金及附加,这取决于企业的具体会计政策。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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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题都是说的管制,怎么一个是两年,一个是三年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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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6:59
#税务师#
第一题中提到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这里明确了单罪情况下管制的最长期限为二年。 第二题中提到管制的期限,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 3 年。这是在数罪并罚的特殊情况下,对管制期限的规定有所不同,即数罪并罚时管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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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委托境内机构和个人,委托境外机构和个人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小敏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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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6:56
#税务师#
你好,同学委托境内机构和个人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委托境外机构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个人的不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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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这2个科目有什么区别不?如何正常使用这2个科目?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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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6:44
#税务师#
不要纠结,选择其中任一一个科目就行
阅读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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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题1.56*(60+60)/(400+60+0+60)+0.78这开始完全不懂了?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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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6: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购进经营用油料及其他物料合计产生的进项是1.56万元,因为后期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部分对应的进项是不能抵扣的,所以需要将这1.56进行分摊确认出可以抵扣的金额和不得抵扣的金额。分摊的依据就是销售额的占比。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装卸搬运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60万元是简易计税的部分;驾驶员培训,属于非学历教育服务,也是可以简易计税的,所以这里的60万元也是简易计税部分销售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1.56×(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60+60)+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400+60+60)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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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个税里养老金领取时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怎么理解啊?缴纳的税款为什么要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呢??
小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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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6:26
#税务师#
您好,就是说,这个个人养老金,等到后期,退休或者是不再缴纳的时候,需要缴纳个税,因为一开始我们每个月缴纳这部分的话,是在工资薪金申报的时候扣除了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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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之债和选择之债怎么区分?
蓝小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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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6:23
#税务师#
1. 定义区分 • 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有数种,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予以履行的债。比如,甲和乙签订合同,甲可以向乙交付一台电视机或者一部手机来履行债务,这里电视机和手机就是两种不同的债的标的,乙作为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甲交付其中一种。 • 任意之债:是指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用原定给付之外的其他给付来代替原定给付的债。例如,甲欠乙1000元钱(原定给付),但双方约定甲也可以用价值相当的物品来代替金钱偿还债务,这种情况就是任意之债。 2. 选择权归属区分 • 选择之债: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当选择权属于债权人时,债权人可以决定债的具体履行标的;选择权属于债务人时,债务人可以在数种给付中选择一种来履行;若选择权属于第三人,则由第三人决定履行标的。 • 任意之债:通常是由债务人享有代替权,即债务人有权决定是否用其他给付来代替原定给付,不过这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改变。 3. 债的确定性区分 • 选择之债:在选择之前,债的具体标的是不确定的,只有在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后,债的履行标的才能确定。例如前面提到的电视机和手机的例子,在选择之前,不知道最终会交付哪种物品。 • 任意之债:债的标的一开始是确定的(原定给付),只是赋予了债务人用其他给付代替的权利。例如欠的1000元钱是确定的,只是可以用其他物品代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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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请问这个题计算净流量的公式用的是净利润+折旧,但是这个答案的里面 计算的息税前利润为什么不需要再减掉利息之后再扣除所得税呢?这边的净利润不是也需要息税后的嘛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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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6:20
#税务师#
在这个题目中,计算息税前利润时不需要再减掉利息后扣除所得税来计算净利润的原因如下: 首先,题目中明确给出在计算经营期现金净流量时使用的公式是 “经营期现金净流量 = 净利润 + 折旧等非付现成本,其中净利润为息前税后利润”。 这里的息税前利润(EBIT)的作用主要是用来整体把握企业在不考虑利息和所得税影响下的经营盈利能力。而在计算净利润时,会直接从息税前利润出发,先扣除利息,得到息后税前利润,再扣除所得税得到净利润。 在本题中,后续计算经营现金净流量时,直接使用息税前利润乘以(1 - 所得税税率)得到息税后利润部分,再加上折旧等非付现成本,相当于已经考虑了利息和所得税对净利润的影响,所以在计算息税前利润这一步无需再单独减去利息后扣除所得税来计算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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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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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5: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为本公司特殊工种缴纳的意外险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也是可以抵扣的。 建筑公司未项目上人员缴纳的是可以抵扣的。为整个项目缴纳的也是可以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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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这题计算净现值的时候,算出来的息税前利润,为什么不需要先减去利息再计算净利润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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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5: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营现金流量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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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加油站为提高销售额,推出按购油金额的多少分别赠送毛巾、手套、电饭锅等赠品 的活动,其某月油品销售收人为100万元,赠送的赠品按市场价计算价值为2.5万元,按购买价计算不含税成本为2万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该加油站这种促销行为的税收负担,并进行纳税筹划。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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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5:35
#税务师#
一、分析当前促销行为的税收负担 增值税 油品销售收入 100 万元,按适用税率(假设为 13%)计算,销项税额为 100×13% = 13 万元。 赠送的赠品视同销售,价值 2.5 万元,销项税额为 2.5×13% = 0.325 万元。 总计销项税额为 13 + 0.325 = 13.325 万元。 企业所得税 销售收入 100 万元,赠品成本 2 万元,总成本为油品成本加上赠品成本。 利润总额为销售收入减去总成本及其他费用,假设其他费用暂不考虑,赠品市场价 2.5 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 二、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将赠品与油品捆绑销售,价格不变。 增值税 捆绑销售后,总价仍为 100 万元,按 13% 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为 100×13% = 13 万元。 避免了赠品单独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 由于是捆绑销售,赠品成本可作为销售成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方案二:消费满一定金额直接打折。 增值税 假设消费满一定金额后打 9.75 折,即实际销售额为 97.5 万元,销项税额为 97.5×13% = 12.675 万元。 相比原来减少了增值税负担。 企业所得税 销售收入减少,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利润总额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降低。 三、总结 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捆绑销售和直接打折的方式都避免了赠品视同销售带来的额外税收负担,同时也能达到促销的目的,提高销售额和市场竞争力。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筹划方案。
阅读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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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工业用地,价值3000万。这3000万包括地上建筑物厂房和土地40亩。当时土地的购入价格为300万。这个土地增值税应该如何计算?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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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5:17
#税务师#
你好,这种厂房如果是自建的,直接按照5%或者9%来算。 按照3000万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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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第五个资料。 算增值税。为什么金婚用差价算增值税 珍珠是全额。
小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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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5:16
#税务师#
您好,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特殊规定:可按销售方实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征收增值税,珍珠是没有经过加工打磨失望使用一般货物。 金银首饰 (1)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镶嵌首饰。 (2)经采掘、打磨、加工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珠宝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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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人不是按劳动报酬计税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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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5: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虽然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但在预扣预缴个税时是按照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法来处理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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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4购进的高档护肤品化妆品不能抵扣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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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5: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只有领用的时候可以抵扣,本题中业务6中已经抵扣了120*15%,这里有可能含有业务四中的高档化妆品,但是是不能单独抵扣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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