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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就是我7月份开的发票,对方客户没有挂账,对账单当时有些单价没有弄清楚,这个月需要把7月份开的发票作废了,重新开,这个税务上有问题吗?我本月还没有报7月份的税款
钟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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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2:05
#税务#
7月开具的发票即使在8月作废了,那么七月开票的产生税额也是需要申报的
阅读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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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有个酒的进项发票,不能抵扣可以入账吗,是入账进项税额转出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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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1:16
#税务#
您好,商贸企业这张酒的进项发票完全可以入账,是否做进项税额转出要分用途判断,政策依据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财税〔2016〕36号文件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 如果酒用于对外销售、视同销售,进项税可正常抵扣,分录为:借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如果酒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进项税不得抵扣,已勾选抵扣的需做转出,分录为:借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应付职工薪酬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阅读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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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税实务应试指南第八章557页盈余公积800✘30%=240为什么没有在申报表中体现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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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1:10
#税务#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先做纳税调增再调减,直接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即可,所以不需要单独在调增、调减栏次重复体现240万元。 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视同分红,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确认的240万元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免税权益性投资收益。 按照税法规定,这项免税收入可以直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做调减处理,无需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再调减,因此申报表中只需要将240万元填列在免税收入栏次直接调减,不需要重复调整体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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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税实务应试指南第八章557页盈余公积800✘30%=240为什么要申报表中体现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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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1:08
#税务#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在税务上视同先分配股息红利再投资,需要按规定完成纳税申报调整: 1.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确认的240万元属于股息红利所得,根据税法规定,这部分收益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免税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在申报表中体现免税优惠,才能享受免税待遇。 2.该处理会增加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240万元,在申报表中体现该金额,可以准确核算计税基础,方便后续转让股权时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避免多缴税款。 3.该调整不会额外增加企业税负,仅为按税法要求完整反映纳税调整过程,确保税务处理合规准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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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堂在哪个板块可以看小规模报税课程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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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0:56
#税务#
直接搜索就可以,搜小规模
阅读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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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搬迁,回迁到原址,属于非货币性补偿还是资产置换,应交企业所得税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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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0:51
#税务#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种政府拆除原址还建的情况属于政策性搬迁下的资产置换,不需要直接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情形符合政策性搬迁的适用条件,可以按照政策性搬迁的规则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采取资产置换方式还建的,换入资产可以按照原换出资产的净值确定计税基础,换入资产无需直接缴纳企业所得税。 待后续处置换入资产时,再按规定以确定的计税基础计算相关的企业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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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餐补费需要发票不,需要缴纳个税不?有没有风险
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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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0:44
#税务#
您好,不需要,这个不用发票的,计入差旅费就可以
阅读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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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跟A公司签了运输合同,因为我们没有自己的车辆然后跟B公司签了承运合同,我们按9个点开专票给A’公司,B公司也按9个点开给我们,请问我们做账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问题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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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0:16
#税务#
您好,属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9%计税,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收入按对A全额运费确认,成本按付给B的运费确认,进销发票品名统一为运输服务,做到合同、发票、资金、运单四流一致,留存两份承运合同、派车单、货物签收单、结算单备查,两份运输合同均按运输服务缴纳印花税,执行印花税法相关规定。分录:借:应收账款‑A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B公司 B开具9%专票可正常抵扣进项,若自行承担油费、路桥费交由B实际承运使用,取得合规专票同样可抵扣,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第二条,务必留存消耗佐证材料。不得错开6%货运代理服务发票,运输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货物信息,备注栏缺失会影响进项抵扣,杜绝无真实运单、收入成本严重脱节情形,防范虚开涉税风险。
阅读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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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之前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怎样处理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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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20:02
#税务#
您好,公司注销时,先按《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顺序,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税款及全部公司债务;清偿完成后有剩余财产的,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对应实收资本部分,若资不抵债,实收资本无法全额收回,需走破产清算程序。 税务上,股东收回的资金减除原始实缴投资成本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税,仅收回本金部分无需缴税;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实收资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阅读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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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法定解释符合法的精神及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这种解释就具有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同的效力,如何理解这句话中相同的效力?根据后文所说只有立法解释它的这个法定解释才是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是等效的,司法解释和执法解释虽然也具有法的效力但是并不与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效呀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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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9:14
#税务#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结论:我国只有立法解释才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司法解释、行政解释(执法解释)不具有同等效力。 1.这句话里的“法定解释”是对有权机关作出的法律解释的统称,核心区别在于作出解释的主体不同,效力也不同。 2.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立法解释,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效力和被解释的法律完全相等,可以直接作为法律依据适用。 3.最高法、最高检作出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机关作出的执法解释,虽然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但效力层级低于立法解释和对应的原法律规范,不能和原法律规范等效,如果与立法解释或原法律冲突,要以立法解释和原法律为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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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直接从市法院法拍的土地,土地款直接打入市法院,房地产公司从法院取得的土地票据属于省级以上财政监制的票据吗?能根据此票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金额扣除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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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8:57
#税务#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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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出口货物,没有国际运输发票能申请退税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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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8:54
#税务#
fob出口的可以申请的
阅读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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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因报关原因,客户要求红冲去年开出去的发票,这样可以红冲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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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8:50
#税务#
你好可以的,可以红冲的
阅读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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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电子口岸解密下来的报关单导入电子税务局有什么用途,是先申报税还是先导入报关单?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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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8:46
#税务#
您好,用途:电子口岸解密报关单导入电子税务局,采集出口退税明细数据、智能配单,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不用提交纸质报关单,系统自动带出报关单号、FOB价、商品编码,降低手工录入出错率,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 操作顺序:先导入解密报关单完成配单,再做增值税纳税申报,最后提交出口退(免)税申报;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必须先报增值税再报退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5000,主营业务成本 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5000
阅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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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利润总额=净利润不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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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8:43
#税务#
如果没有企业所得税的话,他两个是一样的 如果有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阅读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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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七月份新成立的小规模公司,还没有员工发工资,个税是应该什么时候开始申报呢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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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8:13
#税务#
您好,七月份新成立的小规模公司,个税申报义务和公司成立月份直接挂钩,和是否发工资无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即便7月没发工资,也要在2026年8月17日前完成7月所属期的首次工资薪金个税零申报,建议尽量在8月15日前完成,避免临近顺延截止日出现系统拥堵。 如果8月发放第一笔工资,就在9月15日前申报8月所属期的个税。未按规定完成零申报会被判定为逾期未申报,可处200元到2000元的简易处罚,还会影响企业纳税信用。
阅读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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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买材料卖材料有成本的吗,要结转销售成本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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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8:08
#税务#
您好,有成本,买来材料的价格就是主营业务成本,在销售时结转
阅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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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通过红十字会损赠给受灾地区的物品可以免税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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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8:07
#税务#
不可以免税 他给你开了收据之后可以抵扣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有盈利才能抵扣
阅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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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8月份离职,8月的工资可以和7月份的一起发放给员工吗,个税怎么申报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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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8:03
#税务#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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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业务外包,开具企业管理服务费发票。能这么开票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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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50
#税务#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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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7月开进来的一张进项发票已经抵扣了,也申报了增值税,但是对方想这个月红冲掉了,对我们有影响吗。主要我们做进项税转出吗?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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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49
#税务#
你好,下个月申报时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阅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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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个税上一直报了工资,账上没有做工资,申报给税务局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都是0申报没有任何数据。这样操作好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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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48
#税务#
您好,这样操作非常不好,税务会比对的,属于典型的账表税不一致,存在极大税务稽查风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个税需按实际发放工资如实申报,你当前个税已报工资、账上未记工资,和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全零申报的数据严重冲突,在金税四期大数据监管下,会直接触发重点预警,长期异常会被纳入重点监管,被要求提交说明、频繁配合核查,甚至出现发票降版降量等后果。 后续合规处理要做到工资发多少就申报多少,同步如实入账。如果没有实际发放工资,个税要如实做0申报,切勿虚报。补记对应工资的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按员工所属部门归集)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阅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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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过大的情况下,怎么操作转股少缴税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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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44
#税务#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合规的方式操作,降低转股或分红的税负: 1.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可享受分期缴纳个税的优惠,最长可递延5年缴纳税款。 2.股东通过设立控股公司持股,将未分配利润分红到控股公司,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续控股公司再投资时可延迟缴纳个人股东的个税。 3.如果转股后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对应的投资成本可以在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个税时扣除,不会重复缴税,能降低转让环节的应纳税所得额。 所有操作都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留存完整相关凭证,建议提前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当地执行口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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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模具款50万,客户付了30万,可以先开这30万的票给客户吗?这对我司有影响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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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40
#税务#
可以先开 30 万发票,合规。 影响: 1. 开票当月就要申报 30 万对应的增值税; 2. 剩余 20 万后续收款开票再交税,延缓部分税金支出; 3. 合同注明分期收款、分次开票,避免回款和对账纠纷。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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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您好!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在26年7月补申报24年的一笔收入,收入金额有30万,纳税申报表选择的所属期是24年,那在26年7月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苏晓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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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35
#税务#
您好,账务处理如果执行小企业准则,金额比较大,计入未分配利润,更正24年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表
阅读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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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华旭和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个装修合同 - 华旭和三川都是江西国内的公司,装修合同的服务地址是国外:乌然别克斯坦安集征州,现在因为三川智慧在国外的水净化处理工程有国外的政府政策支持,可能有政策资金还是税,三川又是上市公司,前面 480 万的装修款项三川智慧已经转给华旭了,剩下的装修尾款三川智慧想要华旭在国外成立一个子公司去结算剩下的 120 万尾款,我们咨询了税务,我们建筑服务跨境服务是可以正常开免税的建筑服务发票给三川智慧的,作为三川智慧的在海外项目成本依据,不知道对方要我们去国外开公司结算的目的,是有什么点还是什么政策是我不知道的吗,可以从三川智慧科技的角度,分析一下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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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25
#税务#
1. 拿当地政府补贴硬性要求 乌国项目扶持资金只认可本地注册公司开具的发票,国内跨境免税发票无法作为申领补贴的合规成本凭证。 2. 境外税务抵扣闭环 三川在乌当地有项目主体,本地发票可直接税前扣除;中国发票公证、鉴证流程繁琐,大概率不能抵税,会增加境外所得税税负。 3.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避险 A 股年审对海外项目成本属地匹配要求极严,尾款由当地子公司开票,履约地、开票主体完全对应,规避交易所问询、审计调整风险。 4. 乌国外汇结算更顺畅 当地对外付汇给中国企业审批繁琐,付给同属地外资子公司资金划转简单,方便三川留存海外资金统筹周转。 5. 规避常设机构双重征税 尾款由你乌国子公司属地完税,切断国内母公司在乌构成建筑服务常设机构的风险,避免中乌两国重复征税。
阅读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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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餐饮行业会员卡充值,未做备案,可以归属于单用途预付卡吗?涉及增值税适用于2026年13号文件吗?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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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19
#税务#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餐饮行业自行发行的会员卡充值,即使未做备案,也属于单用途预付卡。单用途预付卡的核心判定标准是只能在发卡的本餐饮企业范围内使用,备案是行政监管要求,不影响该业务的性质判定。 2.增值税处理需以您提及的2026年13号文件具体内容为准,目前公开税收政策中,针对单用途预付卡的增值税基础处理规则仍沿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发卡方可向充值人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时再缴纳增值税。 3.如果您所说的2026年13号文件是当地发布的新规,具体适用以文件本身的适用范围和规定要求为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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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投标报名费和中标服务费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对吗
李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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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10
#税务#
您好同学。这两个费用收到的专票都可以抵扣的,。不需要转出。祝您开心
阅读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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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账上没做工资这笔分录,个税上报了工资了,因为这个公司就法人一个人,这合理吗
李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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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7:07
#税务#
您好同学,金额很少的话,比如几百元 1000多或者2000多元,偶尔申报一次,。是没事的。不用担心 ,而且您也不需要做账的哈
阅读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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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按应发工资所属月份,还是实际发放工资所属月份来申报?
苏晓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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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1 16:56
#税务#
您好,个税按照实际发放为所属期申报
阅读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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