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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如果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过程中有附加税费30 收入有4000 那按多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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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不考虑附加税费,仅以收入为基础。根据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剩余部分按20%的预扣率计算。 计算步骤如下: 1.收入额=4000-800=3200 2.预扣预缴税款=3200×20%=640 因此,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64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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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某从公司花80万买入一套房(第二套),市场价值120万,公司2019年买入90万,2024年1月31出租,每月收入4150元,12月发生装修费900元,问1:张某2-11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问2:张某12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房产税缴纳913元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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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明确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2.计算2-1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每月收入4150元,超过4000元,准予扣除项目暂未提及其他,这里不考虑其他扣除,修缮费用2-11月没有,所以每月应纳税所得额=(4150-0)×(1-20%)=3320元。 -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320×10%=332元。 -2-11月共10个月,所以2-11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32×10=3320元。 3.计算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月发生装修费900元,但修缮费用扣除限额是800元。 -12月应纳税所得额=(4150-913-800)×(1-20%)=2749.6元。 -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749.6×10%=274.96元。 综上,张某2-11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320元,12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74.96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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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各项税费也包括出租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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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扣除的各项税费包括出租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应先从租金收入中扣除出租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税费(如房产税、增值税等),再扣除修缮费等其他费用,最后根据扣除后的金额判断适用定额减除800元还是定率减除2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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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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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24
#税务师#
两者核心区别集中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方面,具体区分如下 : 1. 构成要件:狭义无权代理仅需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名义行事;表见代理除无代理权外,还需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情形,且相对人主观善意无过失。 2. 法律效果:狭义无权代理效力待定,需被代理人追认才对其生效,否则由行为人担责;表见代理直接产生有权代理效果,被代理人必须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3. 制度目的:狭义无权代理侧重维护被代理人利益,避免其无故担责;表见代理侧重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
阅读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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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出租财产 有修缮费用 如果一个月租金是4100 修缮费用是800的话 是减20% 还是减80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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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税法(二)中,计算时是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后去判定是4100以上还是4000以内。本题中租金4100元,扣除800元修缮费用后为3300元,低于了4000,所以适用的是定额减除费用8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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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法律综合题5个选项只能确定一个正确选项,只选一个可以得分0.5对吧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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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税务师综合题是不定项选择题,若少选但不错选,则每个选项得0.5分。所以确定一个正确选项,只选这一个是可以得0.5分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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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法律综合题,如果只能确定一个正确选项,只选了一个选项,其他4个选项没有选,如果所选择的这个答案是正确的可以得分0.5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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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税务师考试综合分析题里的不定项选择题,选对一个得0.5分。所以如果只确定一个正确选项且选对了,能得0.5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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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不太理解,老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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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收到无须退回的初始费时,不能直接确认为收入,而是要根据该费用是否与未来将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相关来决定如何处理。 1.如果初始费与未来将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相关,比如入会费、初装费等,这笔费用应当作为递延收入处理。也就是说,这笔钱是预收款,表示企业未来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当企业实际履行了这些义务时,才将递延收入逐步确认为收入。 2.如果初始费与未来将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不相关,那么这笔费用可以视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可以直接确认为当期收入。例如,如果初始费是为了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如注册登记、准备资料等,就可以直接确认为收入。 3.举例来说,一家健身俱乐部向新会员收取入会费和年费。入会费用于补偿俱乐部为客户进行注册登记、准备会籍资料以及制作会员卡等初始活动所花费的成本。由于这些初始活动并没有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因此入会费应当在未来提供健身服务时逐步确认为收入。而年费则是在整个会员期内逐步确认为收入。 4.这种处理方式确保了收入的确认与企业的履约进度相匹配,符合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就是说,收入的确认应当与企业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相一致,而不是在收到款项时立即确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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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支付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与转让的商品相关呢,如何会计处理,能给举个例子解释一下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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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客户支付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与转让的商品相关,在收到款项时,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因为此时企业收到款项的同时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履约义务。 例如,甲公司为客户办理会员卡,收取不可退还的会员费100元,该会员费可用于在甲公司购买商品时享受一定折扣。客户支付会员费后,甲公司即完成了授予客户会员资格这一履约义务。此时甲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这样处理符合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收入在企业履行了履约义务时确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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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客户支付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怎么可以简明理解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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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4: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这笔不可退还的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比如常见的会员费,它通常被当作预收款。企业收到这笔钱时,还没完成相应的履约义务,所以不能直接确认为收入。而是要把它记为递延收入,等未来实际给客户提供服务或转让商品时,再逐步确认为收入。这样做能让收入确认和企业履约进度相匹配,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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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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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4: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 受遗赠人取得遗产后,如果遗产的实际价值足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则需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受遗赠人无需承担超出部分的债务。 与继承人不同,受遗赠人没有“概括继承”的义务,即只在实际接受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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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被继承人的债务是遗赠人承担还是法定继承人承担。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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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4: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被继承人的债务由法定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遗赠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因为遗赠人不是法定继承人,也不实际取得遗产。 如果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他们也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务的清偿顺序是: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再分配给继承人或遗赠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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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资料二里2024年卖掉股票时,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怎么调整?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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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3: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法上确认的收益为450-380=70万元 会计上确认的收益=450-(380-30+50)=50万元 所以需要纳税调增2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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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试卷二的第78题,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4200是怎么得来的?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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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3: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甲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时,需要考虑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以及年末该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具体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净利润=5000+400-(2400-1600)=420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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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中,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计入到哪里?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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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2: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存货中,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不计入存货成本,而是应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企业的损益。另外,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这些非正常消耗时,也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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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长投权益法核算,计算利润时,如有内部交易且交易的资产后续有减值,请问要如何处理?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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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2: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是实质上的减值损失,要据实确认,不用再抵销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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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别墅的个人所得税率是20%吗?为什么不是住房1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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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1: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转让别墅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率,而不是住房10%的税率。在个人所得税规定里,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按次计征,由相关方代扣代缴,且无须汇算清缴。别墅属于房产,转让别墅属于财产转让行为,所以适用20%的税率。而10%税率是针对个人出租住房的财产租赁所得,并非转让住房的财产转让所得,因此转让别墅不适用10%的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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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为什么不用扣除生计费,非居民个人什么时候需要扣除,什么时候不需要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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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1: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外籍个人约翰的工资薪金计算时不用扣除生计费,是因为其属于非居民个人,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仅来源于境内支付的部分,通常不扣除生计费(5000元/月)。 非居民个人在以下情况下是否需要扣除生计费,可以总结如下: 1.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仅来源于境内支付,且在境内居住时间不满183天,不需要扣除生计费。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来源于境内支付,且在境内居住时间超过183天,但未满6年,需要扣除生计费。 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来源于境外支付,无论居住时间长短,都不需要扣除生计费。 4.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扣除生计费,直接以每次收入额减除20%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非居民个人取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也不扣除生计费,直接以每次收入额减除20%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外籍个人约翰在2025年6月的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中,由于其属于非居民个人,且工资来源于境内支付,但居住时间未满183天,所以不需要扣除生计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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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fa只有代售的持有代售的处之组中存货是否需要分摊减值准备?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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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1: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因为处置组价值只在适用第8号减值准则的资产之间分摊,存货减值适用存货减值准则,需要单独处理,不参与分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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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用扣除每个月的5000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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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0: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里是不用扣除生计费5000元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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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中第四条,如果该企业是一个外商投资的制造业企业,那么投资收益这些股息是都能扣除吗,为什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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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0: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些股息和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或免税待遇,具体如下: 1.从直接投资的境内A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的10万元股息,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这部分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不需要调整应纳税额。 2.从持股比例为25%的境外B公司分回的30万元税后股息,由于持股比例超过20%,符合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条件。境外B公司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免我国企业所得税,但抵免限额不能超过我国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这部分股息收入需要计算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抵免限额进行调整。 3.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不需要调整应纳税额。 综上,从境内A公司分回的股息和国债利息收入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而从境外B公司分回的股息需要根据境外税收抵免政策进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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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居民企业从境外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也能扣除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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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0: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境内居民企业从境外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不能直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是否可以扣除或享受税收优惠,取决于具体政策规定。例如,如果该居民企业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或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否则,这类股息收入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可能涉及境外税收抵免等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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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从直接投资的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可以扣除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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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0: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居民企业从直接投资的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可以作为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部分股息收入可以扣除,不作为应税项目处理。但需要注意,免税政策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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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E为什么是82.5,折旧2.5不是计入管理费用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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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0:18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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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提计算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用加上境外的收入吗,另外题目中来自A国的应纳税所得也没说是税前还是税后,应该按税前还是税后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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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0: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将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合并计算。 对于境外所得,无论题目中是否明确说明是税前还是税后,都应按税前所得计算。 具体解释如下: 1.居民企业应就其全球所得(包括境内和境外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来自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应与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合并计算。 2.题目中提到的“来自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通常是指按照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前所得。即使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所得仍需并入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中国税法计算应纳税额。 3.境内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境外已缴税款(可抵免部分)。 因此,题目中应将境内和境外所得合并计算,境外所得按税前所得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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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个人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吗?实务跟税二规定一样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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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09:29
#税务师#
是的,个人也是享受那个政策的
阅读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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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境外加工,题目给了加工费和料件费和其他费用,运保费。是按照加工费和料件费的千分之三算?还是按照加工费和料件费加上其他费用的千分之三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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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08:14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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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解析,谢谢老师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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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07: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未派遣人员来中国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特许权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等,需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10%,但根据税收协定可能适用更低税率。 1.商标使用费1000万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税率10%。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2.咨询费800万元,由于甲公司未在中国境内提供服务,因此该所得来源于境外,不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3.设计费5万元,同样由于甲公司未在中国境内提供服务,该所得来源于境外,不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综上,乙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为10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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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答案是什么及具体依据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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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00: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是BD。 依据如下: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而取得所有权,高某是通过法院对王某名下房产进行分割的判决获得房屋所有权,是基于王某原有的房屋所有权,所以属于继受取得。同时,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法院判决属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所以高某取得房屋所有权也是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取得。 原始取得是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高某并非直接基于法律规定取得,所以不属于原始取得。高某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基于法院判决,并非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不属于依法律行为取得。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不动产所有权移转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不动产且完成登记,即使出让人无处分权,受让人仍能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的制度,本题情况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以不属于善意取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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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第四和第五条是啥意思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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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4 23: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纳税调整增加,是因为在会计处理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这会使当期会计利润减少。但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应计入资产成本,不允许在当期直接扣除。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把这部分计入投资收益的交易费用加回来,也就是纳税调整增加,以符合税法规定。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企业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纳税调整减少,是由于会计上,当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企业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从而增加了当期会计利润。然而税法不认可这部分营业外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把这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从会计利润中减去,即纳税调整减少。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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