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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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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6: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适用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若纳税人认为该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申请行政复议。并且税务机关做出的信用等级评价不是复议前置,纳税人可选择复议,也可选择诉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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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居民和商业做账时分开核算的,也都要价税分离是吗?填报表季度末如果不超过30万,居民免税部分是全额填在其他免税销售里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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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5: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居民和商业分开核算的,也都要进行价税分离。填报表时,如果季度末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居民部分的免税收入可以全额填在“其他免税销售”栏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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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再咨询一下哦,应试指南,和经典习题的区别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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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2: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试指南》和《经典题解》都是2025年税务师“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它们的区别如下: 1.适用人群:《应试指南》适合各种基础的学员,尤其零基础学员;《经典题解》适合已备考一段时间或准备刷题的考生。 2.内容侧重点:《应试指南》集精讲考点、同步练题、模拟测试于一体,分考情分析及学习指导、应试指导及同步训练、考前模拟三篇,能帮学员快速入门、夯实基础;《经典题解》秉持“读薄读精”理念,凝缩核心考点,聚焦命题角度,分“打基础”和“做习题”两册,前者讲解知识点,后者进行题目演练,可帮助考生掌握解题思路与技巧。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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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还剩下三科,财务与会计,涉税实务,涉税法律,怎么搭配学习效率更高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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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2: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将财务与会计和涉税实务搭配学习,这两科之间有较强的关联性,财务与会计的知识是理解涉税实务的基础。待这两科通过后,再单独集中精力学习涉税法律。这样可以避免同时备考三科带来的压力,提高学习效率。涉税法律内容偏记忆,单独安排时间复习会更有效果。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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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企业的个人股东、法人股东将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是否缴纳个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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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2: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股东: 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人股东: 被投资企业将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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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境外个人研发,研发费用是100%还是80%扣除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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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1:53
#税务师#
企业委托境外个人研发的费用既不能按80%加计扣除,也不能按100%加计扣除 。 依据财税〔2018〕64号文件,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并不包含委托境外个人,这部分研发费用无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仅能按实际发生额作为企业成本在税前据实扣除,无额外加计扣除比例。
阅读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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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 什么时候交增值税 什么时候不交增值税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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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1: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捐赠在以下情况需要缴纳增值税:将自产货物无偿捐赠时,应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销售额,计算申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捐赠在以下情况无需缴纳增值税: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即便目标脱贫地区在此期间实现脱贫,该免税政策依然适用。 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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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 进行复议的 是应该知道或应当知道60日内 还是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得到确认的60日起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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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0: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进行复议,需要先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之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个规定时间是从税务机关确认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之日起60日内起算,而不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也就是说,要以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得到确认的时间为起点计算60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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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溢价转增股本如果做会计分录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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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0: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本溢价属于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股本 解释:借方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体现资本公积减少,贷方的“股本”体现股本增加,通过该分录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账务处理,且借贷方金额相等,保证了会计等式的平衡。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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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的客观题占多少分?主观题占多少分?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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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0:18
#税务师#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单项选择题60分、多项选择题40分、综合分析题40分。
阅读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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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里面这道题计算本能会计利润的时候为什么不考虑转让办公楼的收入。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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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0: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本年会计利润时,企业转让办公楼的收入是否计入,取决于该交易是否在会计上确认为当期的收入。根据背景信息描述,该企业转让办公楼的合同注明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1000万元,但企业未计提和缴纳转让环节除增值税之外的相关税费。这表明该交易在会计上可能未被完整确认,或者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处理。 1.会计利润的计算基于企业在会计期间内确认的收入和费用。如果企业在转让办公楼时,未将该笔收入确认为当期的会计收入,那么在计算本年会计利润时自然不会考虑该笔收入。 2.企业可能在会计处理上将该笔转让收入递延到未来期间,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如未完成交易、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将其确认为当期收入。 3.在税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通常涉及税务调整,而不是直接调整会计利润。因此,即使该笔转让收入在税务上需要调整,但在计算本年会计利润时,仍以企业实际的会计处理为准。 综上,本年会计利润未考虑该笔转让收入,是因为该笔收入在会计上未被确认为当期收入,而税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属于税务调整范畴,不影响会计利润的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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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涉税实务中,大题中,让求税款,但是题中没要求是万元或者元?那这种情况默认元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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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09:36
#税务师#
是的,默认就是单位元的
阅读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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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价值最大化股权价值的公式是什么?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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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07:58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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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5年的税务师,税法1和税法2的大题,分别是哪个税种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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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07:05
#税务师#
您好,15和16日本周末是考试时间,这是根据重点估计 的考点方向:《税法(Ⅰ)》中增值税一直是大题核心考点,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也是高频大题税种;《税法(Ⅱ)》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更是大题必考的核心内容,国际税收也属于中频考点,这些内容确实是备考该科目的重点方向
阅读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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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强制措施和信用等级评价是复议前置吗?还是可复议可诉讼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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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07: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复议前置。可复议可诉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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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个税中的租金 跟4000比大小 是租金收入比4000还是要先扣除相关税费,修缮费在跟4000比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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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06: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个税时,是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后,去判定租金是4000以上还是4000以内。比如一道题扣除4%的房产税后为3936,低于了4000,所以适用的是定额减除费用8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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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应该计入什么科目,填报表填哪一行?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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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06: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应付职工薪酬准则》,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虽为劳务费用,但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内容,应按受益原则将支出金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而不应一律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即可以依据受益原则分配到不同的成本或费用科目下,比如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在填报表方面,用工单位不能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填报在职工薪酬明细表里面的“工资薪金支出”行,而应填报在“劳务报酬”行,同时填报在A102010成本支出明细表的第5行“提供劳务成本”,以及期间费用明细表的第2行“劳务费”。如果旧版本的职工薪酬明细表没有“劳务报酬”行,则忽略该表填报其他相关表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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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截图中14栏,进项税额转出为9100,为什么填写-9100?这是实务摸底一简答题的第四题的第四小问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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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06: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在实务中,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由于某些原因(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而不能继续抵扣,需要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此时,进项税额转出应作为“贷方”项目,即减少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栏次(如14栏)填写的是贷方金额,因此在表格中以负数形式体现,即“-9100”,表示从进项税额中扣除9100元。 总结: 1.进项税额转出是由于某些用途导致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从可抵扣进项税额中扣除。 2.在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作为贷方项目,以负数形式填写,因此14栏填写“-91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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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截图表格中的两种情形应如何区分?能举例说明吗?分不清什么情况需要先缴纳罚款再申请复议、什么情况无需缴纳即可申请复议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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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05: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两种情形的区别在于复议对象范围不同。若仅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这里的“加处罚款”是税务机关在当事人未履行原处罚决定后作出的执行措施,并非新的行政处罚。所以要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向作出该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此时复议对象既包含原罚款,也包含加处罚款,范围更广。这种情况下无须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可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举例来说,税务机关对某企业作出1000元罚款决定,规定15天内缴纳,逾期每天加罚3%。若企业仅对加罚的“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需先交1000元罚款和加处罚款,再向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企业对1000元“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无需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可直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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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回收企业为自然人报废品销售者代扣代缴的城建教育费附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政策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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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3: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享受。 如果资源回收企业作为自然人报废品销售者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且该企业本身符合“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适用条件,那么其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按政策减半。 这是因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而“六税两费”减半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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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丢失,主任发布了悬赏广告一次性支付600元报酬,拾得人打车20元把小狗送回,可以既要报酬600元又要打车费20元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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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3: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 悬赏广告中约定的600元报酬是针对拾得人归还小狗的行为,而打车费20元是拾得人因履行归还行为产生的合理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拾得人有权要求支付悬赏广告中约定的报酬,同时也有权要求赔偿因履行行为产生的必要费用。因此,拾得人可以既领取600元报酬,又要求支付20元打车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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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买学堂税务师精讲课的讲义在哪里买啊?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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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3:07
#税务师#
同学你好,要找你的班主任。
阅读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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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是资本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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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2: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中,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属于不能在税前扣除的资本的利息。 此外,加息、罚息在土增税前不允许扣除;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中,若债资比或利率任一条件不满足规定,超过规定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向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以及企业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符合规定(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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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有企业的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吗?还是只有先进制造业不可以?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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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2: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所有企业,只有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其他行业的企业,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出口货物劳务或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需根据具体政策规定判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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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非转投转日当天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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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2:09
#税务师#
需要在非转投(自用/存货转公允模式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当天确认递延所得税。 转换日若产生“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形成暂时性差异,需同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且对应科目与差额去向一致(差额入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所得税也入其他综合收益;差额入损益,递延所得税也入所得税费用)。
阅读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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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合伙人分得的所得不应该按财产转让所得吗?为什么要按照经营所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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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1: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合伙人分得的所得应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而不是“财产转让所得”。 合伙企业本身不作为纳税主体,其所得需根据合伙协议分配给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所得,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通常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如果是法人合伙人,则需将其分得的所得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这一处理方式与合伙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税收穿透原则有关。合伙企业的所得直接归属于合伙人,因此需根据合伙人的身份和所得性质确定适用的税目和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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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给残疾人的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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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1:50
#税务师#
1. 免征个税的情况:像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伤残津贴、民政部门或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补助等,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依据个税法相关规定免征个税。 2. 可能需缴税的情况:若补贴是用人单位自行额外发放,且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或与奖金等混合发放,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应税收入,需依法申报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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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题如何理解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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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1: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属于杠杆并购时目标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是D.集团公司有着良好的资本结构和风险承受能力。 杠杆并购主要关注目标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而不是集团公司整体的资本结构和风险承受能力。目标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通常包括: 1.有较高而稳定的盈利历史和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量。 2.公司的利润与现金流量有明显的增长潜力。 3.有良好抵押价值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这些条件有助于确保目标公司能够通过自身的资产和现金流支持并购后的债务偿还。而集团公司整体的资本结构和风险承受能力,通常不是杠杆并购中对目标公司的直接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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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我有个问题弄不清,就是:情形1⃣️甲公司以专利权作价对其合营企业进行增资,情形2⃣️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专利权作价投入丙公司,取得丙公司25%股权,这两个情形为什么是属于“非货币性交换”?这个不是投资行为吗?有点奇怪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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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0:55
#税务师#
只要是“非货币性资产之间的交换(无/少量货币性资产)”,不管交易目的是投资、换资产,都可能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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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处置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公允模式下投房遇增值去其他综合收益,这题没考虑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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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0:36
#税务师#
1. 其他权益工具处置累计利得500万,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2. 换入投房后续增值500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非其他综合收益); 3. 题目A、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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