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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截图表格中的两种情形应如何区分?能举例说明吗?分不清什么情况需要先缴纳罚款再申请复议、什么情况无需缴纳即可申请复议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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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05: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两种情形的区别在于复议对象范围不同。若仅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这里的“加处罚款”是税务机关在当事人未履行原处罚决定后作出的执行措施,并非新的行政处罚。所以要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向作出该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此时复议对象既包含原罚款,也包含加处罚款,范围更广。这种情况下无须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可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举例来说,税务机关对某企业作出1000元罚款决定,规定15天内缴纳,逾期每天加罚3%。若企业仅对加罚的“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需先交1000元罚款和加处罚款,再向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企业对1000元“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无需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可直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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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回收企业为自然人报废品销售者代扣代缴的城建教育费附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政策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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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3: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享受。 如果资源回收企业作为自然人报废品销售者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且该企业本身符合“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适用条件,那么其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按政策减半。 这是因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而“六税两费”减半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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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丢失,主任发布了悬赏广告一次性支付600元报酬,拾得人打车20元把小狗送回,可以既要报酬600元又要打车费20元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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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3: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 悬赏广告中约定的600元报酬是针对拾得人归还小狗的行为,而打车费20元是拾得人因履行归还行为产生的合理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拾得人有权要求支付悬赏广告中约定的报酬,同时也有权要求赔偿因履行行为产生的必要费用。因此,拾得人可以既领取600元报酬,又要求支付20元打车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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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买学堂税务师精讲课的讲义在哪里买啊?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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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3:07
#税务师#
同学你好,要找你的班主任。
阅读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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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是资本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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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2: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中,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属于不能在税前扣除的资本的利息。 此外,加息、罚息在土增税前不允许扣除;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中,若债资比或利率任一条件不满足规定,超过规定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向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以及企业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符合规定(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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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有企业的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吗?还是只有先进制造业不可以?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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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2: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所有企业,只有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其他行业的企业,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出口货物劳务或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需根据具体政策规定判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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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非转投转日当天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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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2:09
#税务师#
需要在非转投(自用/存货转公允模式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当天确认递延所得税。 转换日若产生“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形成暂时性差异,需同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且对应科目与差额去向一致(差额入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所得税也入其他综合收益;差额入损益,递延所得税也入所得税费用)。
阅读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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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合伙人分得的所得不应该按财产转让所得吗?为什么要按照经营所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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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1: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合伙人分得的所得应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而不是“财产转让所得”。 合伙企业本身不作为纳税主体,其所得需根据合伙协议分配给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所得,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通常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如果是法人合伙人,则需将其分得的所得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这一处理方式与合伙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税收穿透原则有关。合伙企业的所得直接归属于合伙人,因此需根据合伙人的身份和所得性质确定适用的税目和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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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给残疾人的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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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1:50
#税务师#
1. 免征个税的情况:像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伤残津贴、民政部门或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补助等,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依据个税法相关规定免征个税。 2. 可能需缴税的情况:若补贴是用人单位自行额外发放,且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或与奖金等混合发放,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应税收入,需依法申报缴纳个税。
阅读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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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题如何理解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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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1: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属于杠杆并购时目标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是D.集团公司有着良好的资本结构和风险承受能力。 杠杆并购主要关注目标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而不是集团公司整体的资本结构和风险承受能力。目标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通常包括: 1.有较高而稳定的盈利历史和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量。 2.公司的利润与现金流量有明显的增长潜力。 3.有良好抵押价值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这些条件有助于确保目标公司能够通过自身的资产和现金流支持并购后的债务偿还。而集团公司整体的资本结构和风险承受能力,通常不是杠杆并购中对目标公司的直接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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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我有个问题弄不清,就是:情形1⃣️甲公司以专利权作价对其合营企业进行增资,情形2⃣️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专利权作价投入丙公司,取得丙公司25%股权,这两个情形为什么是属于“非货币性交换”?这个不是投资行为吗?有点奇怪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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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0:55
#税务师#
只要是“非货币性资产之间的交换(无/少量货币性资产)”,不管交易目的是投资、换资产,都可能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阅读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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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处置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公允模式下投房遇增值去其他综合收益,这题没考虑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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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0:36
#税务师#
1. 其他权益工具处置累计利得500万,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2. 换入投房后续增值500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非其他综合收益); 3. 题目A、B选项正确
阅读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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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设销售机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为什么不记管理费用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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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20: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专设销售机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不记入管理费用,是因为这些固定资产的使用目的与管理费用的性质不同。管理费用通常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如办公费、管理人员工资等。而专设销售机构的固定资产主要用于销售活动,其折旧费用应计入销售费用,以更准确地反映销售活动的成本。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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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选B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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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9: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弃置费用,在固定资产取得时咱们学习过,是要将其现值确认固定资产成本的,并确认预计负债。那么其就是或有事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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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52题选什么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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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9: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52题的正确选项是A。 解释如下: 1.题目考查的是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2.如果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按其账面价值进行结转,不涉及公允价值变动。 3.选项A正确描述了这一处理方式,而其他选项要么涉及公允价值变动(不符合成本模式),要么表述错误。 4.因此,选项A是唯一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答案。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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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油井的弃置费用属于或有事项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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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9: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油井的弃置费用不属于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是指未来可能发生或不发生的不确定事项,而油井弃置费用是在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若存在弃置义务,就应充分考虑并合理估计的费用。也就是说,弃置费用是已经识别出的未来需要承担的支出责任,并非不确定事项。当确认弃置费用时,其影响是可以确定并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的,所以不属于或有事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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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登记不动产所有权人处分即受限制的是异议登记还是预告登记?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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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9: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作用是限制现时登记的权利人处分其物权,以保障请求权人实现其请求权。一经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异议登记则是一种临时性保护措施,用于中止登记的公信力,但并不直接限制登记权利人处分不动产。异议登记后,权利人仍可处分不动产,只是第三人不能依据登记主张善意取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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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受胁迫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能否撤销?
李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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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8:55
#税务师#
您好同学,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48条 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152条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受胁迫的撤销权: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 最长保护期限: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条件 存在胁迫行为 胁迫需达到使对方产生恐惧或心理强制的程度,例如以暴力、威胁、损害名誉或财产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 第三人胁迫:若第三人实施胁迫,且相对人(协议另一方)知情或应知,受胁迫方仍可主张撤销(《民法典》第150条)。 协议因胁迫而订立 需证明协议签订时,受胁迫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协议内容并非其真实意愿。 未超过撤销权行使期限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必须行使撤销权,否则权利失效。 三、撤销程序 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撤销权需通过司法程序行使,不能单方面通知对方撤销。 需提交证据证明胁迫的存在(如录音、证人证言、威胁记录等)。 撤销的法律后果 协议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应恢复原状(如返还股权转让款、股权回转等)。 四、例外与限制 工商变更登记的影响 若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登记,且第三人(如其他股东或债权人)基于登记信赖取得权益,撤销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 恶意拖延或滥用撤销权 若受胁迫方在胁迫终止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行使撤销权,可能丧失权利。 五、实务建议 及时行动 一旦发现受胁迫,应立即收集证据,并在胁迫终止后1年内提起撤销之诉。 协商与诉讼结合 若对方同意撤销,可签订《撤销协议》并办理股权回转手续;若协商不成,需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证据保留 保留胁迫行为的直接证据(如短信、录音、医疗记录等),以证明协议签订的非自愿性。 结论 受胁迫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可以撤销,但需在胁迫终止后1年内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并提供充分证据。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受胁迫方可要求恢复原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程序合法有效
阅读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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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打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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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8: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取得的滴滴打车票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且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该业务用于一般计税项目,那么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这是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抬头为单位的名称时才符合抵扣条件,企业员工因公出差或日常业务经营发生的交通运输,开具单位名称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政策抵扣进项。 不过,如果取得的是出租车开具的卷帘发票,由于其中没有单位的名称以及税率等信息,无法用来抵扣进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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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税务师考试可以带计算器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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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7:37
#税务师#
考生仅可携带必需的文具以及非立式、非发音、无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
阅读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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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如果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过程中有附加税费30 收入有4000 那按多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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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不考虑附加税费,仅以收入为基础。根据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剩余部分按20%的预扣率计算。 计算步骤如下: 1.收入额=4000-800=3200 2.预扣预缴税款=3200×20%=640 因此,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64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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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某从公司花80万买入一套房(第二套),市场价值120万,公司2019年买入90万,2024年1月31出租,每月收入4150元,12月发生装修费900元,问1:张某2-11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问2:张某12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房产税缴纳913元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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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明确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2.计算2-1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每月收入4150元,超过4000元,准予扣除项目暂未提及其他,这里不考虑其他扣除,修缮费用2-11月没有,所以每月应纳税所得额=(4150-0)×(1-20%)=3320元。 -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320×10%=332元。 -2-11月共10个月,所以2-11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32×10=3320元。 3.计算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月发生装修费900元,但修缮费用扣除限额是800元。 -12月应纳税所得额=(4150-913-800)×(1-20%)=2749.6元。 -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749.6×10%=274.96元。 综上,张某2-11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320元,12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74.96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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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各项税费也包括出租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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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扣除的各项税费包括出租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应先从租金收入中扣除出租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税费(如房产税、增值税等),再扣除修缮费等其他费用,最后根据扣除后的金额判断适用定额减除800元还是定率减除2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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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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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24
#税务师#
两者核心区别集中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方面,具体区分如下 : 1. 构成要件:狭义无权代理仅需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名义行事;表见代理除无代理权外,还需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情形,且相对人主观善意无过失。 2. 法律效果:狭义无权代理效力待定,需被代理人追认才对其生效,否则由行为人担责;表见代理直接产生有权代理效果,被代理人必须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3. 制度目的:狭义无权代理侧重维护被代理人利益,避免其无故担责;表见代理侧重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
阅读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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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出租财产 有修缮费用 如果一个月租金是4100 修缮费用是800的话 是减20% 还是减80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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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税法(二)中,计算时是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后去判定是4100以上还是4000以内。本题中租金4100元,扣除800元修缮费用后为3300元,低于了4000,所以适用的是定额减除费用8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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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法律综合题5个选项只能确定一个正确选项,只选一个可以得分0.5对吧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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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税务师综合题是不定项选择题,若少选但不错选,则每个选项得0.5分。所以确定一个正确选项,只选这一个是可以得0.5分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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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法律综合题,如果只能确定一个正确选项,只选了一个选项,其他4个选项没有选,如果所选择的这个答案是正确的可以得分0.5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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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税务师考试综合分析题里的不定项选择题,选对一个得0.5分。所以如果只确定一个正确选项且选对了,能得0.5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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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不太理解,老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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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收到无须退回的初始费时,不能直接确认为收入,而是要根据该费用是否与未来将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相关来决定如何处理。 1.如果初始费与未来将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相关,比如入会费、初装费等,这笔费用应当作为递延收入处理。也就是说,这笔钱是预收款,表示企业未来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当企业实际履行了这些义务时,才将递延收入逐步确认为收入。 2.如果初始费与未来将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不相关,那么这笔费用可以视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可以直接确认为当期收入。例如,如果初始费是为了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如注册登记、准备资料等,就可以直接确认为收入。 3.举例来说,一家健身俱乐部向新会员收取入会费和年费。入会费用于补偿俱乐部为客户进行注册登记、准备会籍资料以及制作会员卡等初始活动所花费的成本。由于这些初始活动并没有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因此入会费应当在未来提供健身服务时逐步确认为收入。而年费则是在整个会员期内逐步确认为收入。 4.这种处理方式确保了收入的确认与企业的履约进度相匹配,符合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就是说,收入的确认应当与企业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相一致,而不是在收到款项时立即确认。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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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支付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与转让的商品相关呢,如何会计处理,能给举个例子解释一下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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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5: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客户支付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与转让的商品相关,在收到款项时,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因为此时企业收到款项的同时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履约义务。 例如,甲公司为客户办理会员卡,收取不可退还的会员费100元,该会员费可用于在甲公司购买商品时享受一定折扣。客户支付会员费后,甲公司即完成了授予客户会员资格这一履约义务。此时甲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这样处理符合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收入在企业履行了履约义务时确认。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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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客户支付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怎么可以简明理解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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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4: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这笔不可退还的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比如常见的会员费,它通常被当作预收款。企业收到这笔钱时,还没完成相应的履约义务,所以不能直接确认为收入。而是要把它记为递延收入,等未来实际给客户提供服务或转让商品时,再逐步确认为收入。这样做能让收入确认和企业履约进度相匹配,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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