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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等于0?净现值?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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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8 21:06
#CPA#
您好,是的,内含报酬率是可变现净值=0的报酬率,而可变现净值=0不等于报酬一定为0。因为内含报酬率是投资人要求的最低报酬率,而不是说完全没有报酬,如果实际的报酬率低于内含报酬率只是表明投资收益达不到投资人的要求收益而已,并不是说投资本身是不获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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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马桶坏了,购买马桶的话是计入什么费用,二级明细是什么
一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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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23 15:38
#CPA#
这个计入管理费用-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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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是一家生产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的上市公司。基于自身的技术与外销渠道优势,与国内多家光伏电池板生产商达成协议,采用代工模式(OEM),由生产商按照C公司的订单要求,为其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C公司主要客户是欧洲太阳能发电企业。欧洲国家的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迅速,对光伏电池板需求很大,为公司提供广阔发展空间。基于自身优势及市场状况,C公司将收付款模式设定为,在收到客户全部货款后发货,且在收到合格产品后,支付生产商剩余货款。故C公司可以很好地控制资金周转,也有效防范一些销售舞弊行为。同时,不必在生产阶段投入资金,仅赚取产品购销差价,以最小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资金收益。 根据资料,分析C公司在采用OEM方式经营光伏电池板业务时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在此项业务中规避哪些主要风险。
何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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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3:08
#CPA#
与C公司采用OEM方式经营光伏电池板业务相关的主要风险有: ①销售政策和策略不当,市场预测不准确,销售渠道管理不当等,可能导致销售不畅、库存积压、经营难以为继。 ②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结算方式选择不当,账款回收不力等,可能导致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 ③销售过程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C公司将收付款模式设定为,在收到客户全部货款后发货,并且在收到合格产品后,支付生产商剩余货款。由此,C公司可以很好地控制资金周转,也有效防范了一些销售舞弊行为”,反映C公司很好地规避了上述第②类风险和第③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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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成本是期望报酬率不是内含报酬率,但期望报酬率和内含报酬率实质不是一样的吗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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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27 16:09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本成本是期望报酬率,而不是内含报酬率。期望报酬率是指投资者根据历史数据或市场分析,对投资项目未来可能实现的平均收益率的估计。内含报酬率是指投资项目本身预计可以实现的收益率,它是从投资项目的角度来考虑的。 虽然期望报酬率和内含报酬率在概念上有所区别,但它们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相同的。例如,如果市场是有效的,并且投资者能够准确估计出投资项目的内含报酬率,那么期望报酬率和内含报酬率可能会一致。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未来的不确定性,期望报酬率和内含报酬率往往是不一致的。 在投资决策中,通常使用资本成本(即期望报酬率)来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如果一个投资项目的内含报酬率高于其资本成本,那么该项目可能是可行的;反之,如果内含报酬率低于资本成本,该项目可能不可行。因此,尽管期望报酬率和内含报酬率在概念上不同,但在投资决策中,它们都被用来评估投资项目的吸引力。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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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外派到法院驻点的员工搞下午茶,福利费是做营业费用还是管理费用
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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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15:56
#CPA#
你好,这个计入到营业费用-福利费。
阅读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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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教我一下呢可以吗老师
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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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8 10:44
#CPA#
分情况的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表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法规定为标准进行间接纳税调整,即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确定年度应税所得额。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税法上确认的投资收益并不一致,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应对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进行纳税调整。 一、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的调整 权益法核算下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不计入计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调减项目处理。 二、持有期间投资损益的调整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在计算所得税时,这部分投资收益并不计入应税所得额;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按税法规定由被投资单位进行弥补,投资单位不得将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需要做纳税调整处理。 三、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调整 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应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处理,不计入当期损益;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那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投资成本等。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况,计算企业所得税,都应将不作投资收益处理的应收股利或利润作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四、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损益的纳税调整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处理。由于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投资成本认定的标准不同,因此在转让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股权投资转让收益或损失与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转让股权收益或损失存在一定差异,此种差异实质上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申报所得税时应对股权投资转让损益进行纳税调整。
阅读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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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中什么人员什么冷却期是怎么规定的?
悠然老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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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08:10
#CPA#
学员你好,注册会计师冷却期指的是注册会计师从不再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至最早可以加入客户的这一期间。 注册会计师冷却期为两年到五年不等,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担任项目合伙人职位,或是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时间,已经累计满5年的人员,所需要的冷却期为连续5年。如果是在项目质量复核这个岗位上工作满5年,则冷却期的连续时间为3年。另外,担任其他关键审计合作人满5年的,对应的冷却期为连续2年。 冷却期对象包括关键审计合伙人加入审计客户担任重要职位和前任高级合伙人加入审计客户担任重要职位。
阅读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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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现金流量=(税后经营净利润+折旧与摊销)-经营营运资本净增加-(净经营长期资产增加+折旧与摊销) =税后经营净利润-经营营运资本净增加-净经营长期资产增加+折旧与摊销-折旧与摊销 =税后经营净利润-(经营营运资本净增加+净经营长期资产增加) 公式里为啥减去经营营运资本增加,理解不了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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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12:19
#CPA#
同学你好 因为这个不是流量 所以减去
阅读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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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企业年需要A材料20000千克,单价1000元/千克,一次订货成本40元,年储存成本率1%,则其经济订货量、经济订货次数为( )。 A 经济订货量400千克 B 经济订货量40000千克 C 经济订货次数50次 D经济订货次数6次 E 经济订货量4000千克,经济订货次数5次 想问一下这个多选选什么,是怎么做的呢
小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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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10 00:49
#CPA#
同学您好,年储存成本=1000*1%=10 经济订货批量=根号下(2*20000*40/10)=400(千克) 所以A选项正确, 经济订货次数=20000/400=50(次) 所以C选项正确, 其他选项均与AC两个选项矛盾,所以本题选AC
阅读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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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情况是资金支付情况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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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4:4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金使用情况可以包括资金支付情况,但不完全等同,还可能涉及资金的收入、分配和投资等方面。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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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来收到的是货款,货也到了,但因为发票没有到,就要把这笔款项做为预收款吗?这样我们是不是就少交税了? 2.购买货物,货到了,如果没有收到发票如何做账? 发票到了,货没到,如何做账? 3.销售货物,货到了,如果没有收到发票如何做账? 发票到了,货没到,如何做账? 请专业老师举例解答,谢谢?
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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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4 23:16
#CPA#
您好,1.可以做银行存款,然后确认收入。
阅读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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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这个表格是各因素对期权内在价值的影响。 表格里的34是不是错了。表格显示股利分配和无风险利率上升,对内在价值没有影响。是不是错了?
雪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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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4 22:55
#CPA#
同学您好。没有错。内在价值:是指期权立即执行产生的经济价值。取决于期权标的资产的现行市价与期权执行价格的高低 ,只与股票的执行价格和大狗似的市价有关系
阅读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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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第三方监理公司的监理费入什么?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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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4 22:01
#CPA#
你好建筑公司的吗 借工程施工简介费用监理费贷银行存款
阅读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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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d选项怎么理解
潇洒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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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9 09:11
#CPA#
同学你好,比如发行人发行了债券,本来利率是5%,但如果发行人可以违约,延迟两年支付,那么实际利率就会小于5%
阅读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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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老师讲:“那我们要注意区分,诉讼时效约定排除;约定是无效的,情势变更约定说排除。但是如果是留置权,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可不可以,可以,所以这个地方我们要去感知,但可以排除留置权的适用提前约定。“ 情势变更排除留置权和诉讼时效 1.这里说到约定排除诉讼时效和约定排除留置权是啥意思,在哪有讲到啊,怎么一点印象都没 2.约定排除诉讼时效是说诉讼时效不管约不约定都按照法定的来吗?在合同中排除诉讼时效是无效的 3.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是有效的完全没理解什么意思,老师说留置权是法定产生,那更应该不能约定排除才对啊?
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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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5 21:34
#CPA#
你好!在法律实践中,**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但**不能约定排除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如下: 1. **约定排除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内,权利人未行使其请求权,导致该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强制性规定,即使合同中双方约定排除或延长诉讼时效,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此,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和稳定,防止权利滥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 **约定排除留置权**:留置权是法定的一种担保物权,指的是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前,债权人有权留置已经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得留置某些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也明确提到,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这样的约定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允许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决定是否启用留置权这一担保方式。 3. **留置权的性质**:虽然留置权是法定产生的,但法律同样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由度来决定是否使用留置权。这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留置可能会对债务人造成不合理的困难或影响正常的商业活动,因此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不允许通过约定来改变的,而留置权则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约定来排除其适用。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不同法律制度的不同处理方式,以及对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尊重。
阅读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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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为13%。材料采用“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法,A材料的计划单价为50元/公斤。 20×8年11月初结存材料成本信息如下:“原材料”账户借余250 000元,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贷余4000元。20×8年11月康达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请计算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 11月08日,收到从北京BJ公司购入的A材料1 000公斤的结算单据。进货发票注明金额50 000元,税额8 200元;对方代垫运输费1 000元,增值税60元。用银行存款电汇支付,货未到。2. 11月18日,北京BJ公司A材料验收入库,入库量与发票及合同相符。3. 11月20日,向上海SH公司购进A材料业务的结算单据到,发票注明该批材料2000公斤,金额90 000元,税额14 400元;代垫运输费3 000元,增值税480元。用银行存款付讫,材料已验收入库。4. 本月甲产品生产领用A材料3 000公斤,车间管理部门领用A材料500公斤,管理部门领用A材料100公斤。5. 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各领用材料部门应分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小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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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4 18:41
#CPA#
你好同学,晚上回复您
阅读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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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年9月1日,甲公司将其生产的成本为350万元的A产品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该产品的控制权已转移,款项已收存银行。双方约定,乙公司在8个月后有权要求甲公司以540万元的价格回购A产品。甲公司预计A产品在回购时的市场价格远低于540万元。2×19年9月1日,甲公司确认了销售收入500万元,结转了销售成本350万元。要求:判断甲公司2×19年9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时确认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编制正确的相关会计分录。
何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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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2 17:18
#CPA#
甲公司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企业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客户具有行权的重大经济动因,并且回购价格高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融资交易,应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而不应该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正确会计分录: 2×19年9月1日 借:银行存款500 贷:其他应付款500 借:发出商品350 贷:库存商品350 2×19年12月31日 借:财务费用20[(540-500)/8×4] 贷:其他应付款20
阅读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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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总体错报上限低于但接近可容忍错报,总体就可以接受,但在控制测试审计抽样中总体偏差率上限低于但接近可容忍偏差率,总体却要考虑能不能接受?麻烦您了。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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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5 15:17
#CPA#
在细节测试中,如果总体错报上限低于但接近可容忍错报,总体可以接受,因为在细节测试中更多的是定量分析。而在控制测试中,总体偏差率上限低于但接近可容忍偏差率时,却需要考虑是否接受总体,因为控制测试更多的是定性的考虑。在控制测试中,如果偏差上限低于但接近可容忍偏差,从谨慎的角度考虑,注册会计师可能难以直接对总体进行定性。
阅读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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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现在注会报名 我报名这个月可能是在原来公司 但是过几个月可能就要转换公司 我现在填写报考信息 工作单位是要填现在的公司名称嘛
bamboo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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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8 09:47
#CPA#
您好 注会工作单位没什么大影响的 不影响考试通过后拿证 填写报考信息 工作单位填现在的公司名称就好了
阅读 2035
收藏 9
土增,卖旧房,那个根据发票加扣5%,具体怎么处理,能举个例子吗?
新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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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3 18:26
#CPA#
您好 (一)财税字〔1995〕48号文规定关于转让旧房如何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问题,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其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二)财税〔2006〕21号文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5%的基数。 (三)财税字〔2006〕21号文规定,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问题: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根据以上政策依据,纳税人计算转让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的确定分为以下三种方法: 一、以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作为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含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同时要求必须取得土地出让票据且实际支付地价款。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支付凭据的,不允许扣除。 2、房屋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x成新度折扣率 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指假设在估价时点重新取得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或者重新开发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3、与转让有关的税金: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4、评估费 因隐瞒、虚报成交价格等而按评估价格计税时的评估费不可扣。 案例:2021年12月某企业转让5年前自建的一栋办公楼,合同注明不含税转让收入8000万元,当年购入土地支付地价款及税费2200万元,该办公楼的原值为40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已知该办公楼重置成本5000万元,成新度为70%。缴纳与转让该办公楼相关税金444万元(不含增值税)该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多少? 解析扣除项目为: (1)取得上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200万元 (2)评估价格5000*70%=3500万元 (3)转让有关的税金444万元 (4)评估费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2200+3500+444+0=6144(万元) 二、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以按发票法扣除 1、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作为地价和评估价。扣除金额=发票价(1+5%x年数) 友情提示(1)发票所载金额 营业税发票:发票所裁金额; 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友情提示(2)发票所载金额×[1+(转让年度-购买年度)×5%] 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 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一年。 例如8个月为零年,20个月即1年8个月为2年。13个月为1年;25个月为2年。 2、与转让有关的税金。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印花税、 契税 。 友情提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案例:2021年12月,某公司销售自用厂房,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该公司提供的购房发票(营业税发票)所载购房款为1500万元,购房时缴纳契税45万,购买日期为2010年10月。允许扣除的转让环节相关税费100万元。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多少? 解析: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加计扣除。 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时的“每年”是指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 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一年。2010年10月至2021年12月共计11年2个月,按11年计算。 发票所载金额及加计金额为:1500x(1+11x5%)=2325(万元) 转让有关的税金:购买时的契税及转让环节的相关的税费45+100=145 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2325+145=2470(万元) 三、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核定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也可以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所称的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是指纳税人不报或有意低报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价款的行为。所称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不据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行为。所称的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低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交易价,纳税人又不能提供凭据或无正当理由的行为。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应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阅读 2035
收藏 9
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如何做
小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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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4 00:01
#CPA#
因为这是资产出租的必要开支,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是把资产租出去)前的必要开支。如果这个资产本身就是拿来出租的,不发生这些初始直接费用是完不成租赁的,就是没法正常将资产转移给承租人控制并使用。 资本化是初始直接费用发生时计入资产成本,计入成本后,在租赁期内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都计入了资产的账面价值了,在租赁期内进行折旧。折旧的方法与确认租金收入的方法一样,比如租赁收入采用直线法确认,那么资产的折旧(包括直接初始费用)就采用直线法折旧摊销。这就是“按照与租金收入形同的确认基础”。
阅读 2035
收藏 8
这里有个疑问,非同控下的企业合并,后续采用成本法核算,只有被合并企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才做账务处理,但是这里为啥实现了净利润,也要进行账务处理呢?这样不是变成权益法核算了吗?帮忙解释下。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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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16 19:2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这里乙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影响按购买日持续计算的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时是需要考虑这个差额的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35
收藏 9
问下这种属于什么收到款项啊,不知道什么怎么入账
邹刚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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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8 18:46
#CPA#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图片,可能是测试款。如果是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阅读 2034
收藏 9
移动平均法既适用于永续盘存制又适用于实地盘存制 为什么是错的呢 它适用于哪种呢
悠然老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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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25 17:13
#CPA#
学员你好,实地盘存制只可用在期末,所以移动平均法不能适用于实地盘存制
阅读 2034
收藏 1
7月份公司购人机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50万元,增值税 6.5 万元,设备使用期为5年,预计 无残值。当月投人使用。公司当年计人管理费用的折旧费为 4.17 万元。假设企业选择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这段话怎么理解
玲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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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22:51
#CPA#
您好 就是购入固定资产 会计上是按月计提折旧 税法是选择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
阅读 2033
收藏 9
老师,您好!甲公司是A公司和B公司的母公司,C公司和D公司分别是A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E公司和F公司分别是B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以上不构成关联关系的除了D和F之外,还有哪些?
注会会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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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6 09:07
#CPA#
其他均构成关联方。
阅读 2033
收藏 9
原材料中,原料和主要材料有何区别?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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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6 09:3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注会会计教材中没有对该内容展开讲解的哦,老师认为 原料和主要材料在概念上没有本质区别,它们都是指用于制造或加工成最终产品的材料。然而,这两个术语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1.原料:通常指的是未经过深加工的天然材料或初级产品,这些材料是制造过程中的起始材料,它们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加工才能成为最终产品。例如,棉花是纺织工业的原料。2.主要材料:这个术语可能更侧重于指在制造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成分或材料,它们对于最终产品的特性和功能起着关键作用。例如,在电子产品中,半导体芯片可能是主要材料。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32
收藏 9
老师,企业收到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缴税吗
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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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9 14:41
#CPA#
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免税。
阅读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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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各等式中成立的有( )。 A 安全边际率+保本作业率=1 B 变动成本率+保本作业率=1 C 贡献毛益率+变动成本率=1 D 变动成本率+安全边际率=1 E 贡献毛益率+安全边际率=1 你好想问一下这题选什么
文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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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15 18:44
#CPA#
同学,你好 1.安全边际率➕ 保本作业率=1 2.贡献毛益率+变动成本率=1 所以这道题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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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出来的递延所得税的金额应该怎么算呢 计算公式是什么呢
王晓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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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13:39
#CPA#
你好,这个就是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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