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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4应付职工薪酬为什么不用确认递延所得税?若言老师回答
若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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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6 14:30
#税务师#
同学你好 这个题目没解释形成这个100差异的原因,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在发生当期不允许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即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所产生应付职工薪酬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如果是教育经费限额扣除产生的,是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这个得看题目形成原因是哪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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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想问下,我们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票的红字发票。是需要开票当月就得进项转出,报税时,从电子税务局报表上也填上转出吗?因为当时这张票没寄到我们公司,次月才寄到的。当月报税时,就提示要转出,减出进项。我们就按那个报税了。次月,收到票,再补上分录就行吗。还用抵扣勾选这张发票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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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09:30
#税务师#
你好,当时的篮子发票你们单位哭了吗?如果是的话,你开了红字信息表的次月就得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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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题解习题册,82页,第4小问,冲减长投账面价值,用亏损的份额冲减,为什么还要考虑其他综合收益,要冲减153-60??为什么?
财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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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07 18:10
#税务师#
借:投资收益 153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3 这是在长投的贷方,所以是冲减长投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60 贷:其他综合收益 60 这是在长投的借方,所以是增加长投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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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差额和全额开票他们的税率有什么区别?开具的发票有什么区别?最终他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怎么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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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0 19: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率区别 -差额征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率是5%(简易计税)。 -全额征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率为6%(一般计税)、3%(小规模,可优惠至1%)。 2.发票开具区别 -差额征税:差额部分可开专票,扣除部分开普票。 -全额征税:全额可开专票或普票。 3.进项税额抵扣计算 -差额征税:仅差额部分可抵扣(若开专票),即下游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取得的差额部分专票上注明的税额。 -全额征税:全额可抵扣(若开专票),即下游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取得的全额专票上注明的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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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债务重组里面,将债务转长期股权投资,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需要根绝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做调整吗?假设公允价值比较高,是否要用营业外收入调整长投的成本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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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4 1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使用营业外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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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股东个人名义买的车,发票可以抵扣吗
宋老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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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8 16:04
#税务师#
你好!不可以的,公司不能
阅读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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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老师看下这个题怎么做?只求第一问即可
朱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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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2 11:47
#税务师#
...
阅读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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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这个题目A选项,不是审查起诉之日起,是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吗?是要看身份,那个知识点是犯嫌疑,而13题考的是被害人,自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让法定代理人来委托诉讼代理人。跟那个犯罪嫌疑的那个辩护律师不相同。虽然都是律师,是吗?
芳儿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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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0 13:20
#税务师#
犯罪嫌疑人的是刑事律师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 被害人这些委托律师的话,是刑辩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律师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阅读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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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与记忆借方是调增还是调减进项税,调增还是调减销项税
木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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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7 18:08
#税务师#
你好,同学。 如果成本费用增加,进项抵扣增加,进项调增 销售收入增加,销项税额调增增加
阅读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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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答案是不是应该把1000改成10000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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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22 10:23
#税务师#
答案中的1000应该是10000,您看一下这本辅导书相应的勘误信息,看一下该题目答案是否已经勘误了。
阅读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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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学习消费税的复合计征的组价公式
易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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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05 21:59
#税务师#
(成本+利润+从量)/(1-消费税率)的理解: 就组成计税价格公式而言,用公式来推倒一下,首先消费税是价内税,这就表示其销售价格中包含的是所有的消费税,而不是只是从价部分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数量×定额税率,而也就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也可以看出来,那么(成本+利润+定额消费税)/(1-从价税率)才能还原成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
阅读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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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公司利润高 不想交太多税 怎么办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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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15 11: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不要为了短期的利益而忽略长期的发展。 有关实务工作中的问题,您可以到财税问答提问://www.fawtography.com/ask/hangjia 因为老师主要负责应试考试,没有相关的实操经验,在这方面也不是特别专业的,您可以试着到实务免费答疑板进行提问看看。感谢您的理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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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开庭审理,由审判员组成,不得有陪审员???为什么
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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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22 22:09
#税务师#
你好, 原则上开庭审理由审判员组成,不得有陪审员的规定,主要基于审理案件的性质和需要的专业性考虑。 首先,开庭审理涉及到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以及对法律适用的判断,这些都是高度专业化和技术性的工作。审判员作为经过专业法律训练的司法人员,具有处理这些工作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而陪审员虽然能够提供来自普通民众的视角和判断,但在涉及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法律问题上,可能无法像审判员那样做出准确、专业的判断。 其次,在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如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由于主要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更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来进行审理。陪审员在这类案件中的参与可能会因为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而影响到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但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且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然而,这一规定更多地适用于一审民事案件,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或审判程序,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原则上开庭审理由审判员组成,不得有陪审员,主要是为了保障审理的专业性和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准确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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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这个税不能抵了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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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1 15:30
#税务师#
因为你这里是简易计税,简易计税对应的进项不允许抵扣。
阅读 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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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新年好 ! 就是从外地采购的材料开的专票,都已抵扣,也没有采购合同,这个中间是否包含运费的一个问题,以及补充哪些单据较合理些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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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2/21 11:47
#税务师#
你好,需要看运费约定是谁承担了 如果是购买方承担,是包括的。 需要补充的单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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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运输工具承运 和 货物运输代理 有啥区别?为什么一个按交通运输 一个按 现代服务?
刘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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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3 09:12
#税务师#
你好!是的,就是这样理解
阅读 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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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里不是说只有逾期不申请复议和诉讼又不履行才可以强制执行吗,在复议期间内申请复议不是也可以强制执行吗 这个怎么有点矛盾尼
穆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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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8 21:12
#税务师#
您好! 如果申请了复议,是不能够强制执行的,该处描述就是法条的原文,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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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咨询需要缴纳印花税吗,麻烦能够详细回答的资深老师回答。(税务师的问题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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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2 10:59
#税务师#
你好,审计咨询,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不是所有业务都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审计咨询,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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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家政公司专门提供家庭保洁服务,按提供保洁服务小时数向客户收取费用,收 费标准为200元/小时。2018年每月发生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固定费用合计为40 000 元。甲公司有2名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工作规程、员工考勤、业绩考核等工作,每人每 取底薪加计时工资制,即每人每月除获得3 月固定工资为5 000元;有20名保洁工人,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对外提供保洁服务,工资采 500元底薪外,另可获得80元/小时的提成收 入。甲公司每天平均提供100小时的保洁服务,每天最多可提供120小时的保洁服务。 老师,这道题里的变动成本怎么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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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3 15: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单位变动成本为80元/小时 “甲公司每天平均提供100小时的保洁服务,每天最多可提供120小时的保洁服务”这里是干扰表述,本题计算时属于无关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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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框里面的数字代表什么?怎么来的?不是只算收入差异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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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4 16: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当月差异率的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总额) 但是,如当月存在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时,由于在发出时,这部分就要算实际成本,但当月的差异率,在此时是算不出来的,所以只能用月初的差异率计算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 然后,在算当月差异率时,这部分已结算的差异和计划成本,就需要在差异率的分子和分母中扣除,公式变为: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总额-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计划成本) 而这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差异=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计划成本*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这里是计算发出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其是用期初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来计算的。 发出委托加工物资的计划成本=50*400 其对应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是(-500)/25000 因此其对应的材料成本差异额=50*400*(-500)/25000 因为是用期初的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的,那么就相当于是减少了月初的材料成本差异额。 因此最终是-50*400*(-500)/25000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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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如果7月售卖提货券,8月顾客提货,会计、所得税的收入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票开具时间,麻烦老师讲解一下。 假设,提货券9月30日到期,到期顾客并未提货,会计、所得税的收入如何确认。 非常感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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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1 14: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提货券其实就是预收方式,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税法是以发出货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假如先开具发票,按照发票日期确定。 会计要按照会计准则判断收入实现。 对于没提货部分,我们教材也没有涉及,具体实务操作的问题,您可以到网校实务答疑板进行提问,网址为://www.fawtography.com/wenda/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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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企业性单位是什么意思
堂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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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12 17:05
#税务师#
非企业性单位指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单位。这类单位主要由政府或社会组织设立,服务于特定的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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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核算范围的政策依据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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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7 15:27
#税务师#
定义 广告费:主要指通过广告媒介方式的宣传支出,例如通过广告公司/媒体在电视、互联网、广播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宣传,接受广告服务并取得广告费发票。 业务宣传费:主要指未通过广告媒介方式开展的宣传,例如发放宣传资料、发放纪念品、礼品等;业务宣传的形式多样,并不限于接受宣传服务,有时只是接受对方的个人劳务或技术服务,如果实质为业务宣传,也应归属于业务宣传费范畴。 二、政策依据 一般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定行业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等文件,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其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是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其他相关规定 筹建期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视同销售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三、核算范围注意事项 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必须是合理的、必要的,并且与企业的营业收入有直接关系。 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并且符合税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必须是在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内发生的,并且支付给合法的广告或服务提供商。 企业在扣除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时,必须保留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并且需要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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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数电普票发票用备注用标明项目名称和地点?
庚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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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5 15:54
#税务师#
是的,需要备注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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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公司是法人代表100%控股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那公司的监事人,是否对公司的负债和违法行为有连带责任呢。
若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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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2/28 10:24
#税务师#
你好监事只承担他监事本身的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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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选项应从什么意思?
小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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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2/23 18:10
#税务师#
您好,出题老师漏写了“自获利年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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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之前有个A公司 税务登记之后一直没有报税 所以现在影响到我的b公司了 现在的情况是a公司我已经注销并且交了罚款了 b公司 现在因为a公司的失信直接信用等级变成D了 现在就是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这个D变成B
小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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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05 19:27
#税务师#
您好,这个根据一年的纳税情况,是否有滞纳金等等,自动评定的。只有第二年按时申报,注意不要多扣分就行 每年4月左右会评定的 第十五条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外部参考信息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中记录,与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形成联动机制。 第十七条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二)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三)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四)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五)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六)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第十八条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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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23年12月1日赊销商品给丙公司,按价目表的价格计算,不含税价款金额为100万元,给予丙公司的商业折扣为5%,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1/20,n/30。代垫运费2万元,产品成本为70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10万元。至2023年12月31日由于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销售给丙公司的货款仍未收回,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00万元。甲公司2023年对应收账款计入的坏账准备金额是()万元。 A.9.35 B.11.15 C.23 D.0 请问甲公司2023年对应收账款计入的坏账准备金额是不应该是9.35-10吗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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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11:07
#税务师#
甲公司2023年对应收账款计入的坏账准备金额是()万元。 A.9.35 题目没问当年计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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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2022年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吗。
王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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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11 14:48
#税务师#
你好 免的,2022年依然是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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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研发费用的2/3公式是什么?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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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02 08:30
#税务师#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①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②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③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①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上述(1)~(5)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之和/(1-10%)]×10%。 ②自2021年开始,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 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限额。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上述(1)~(5)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之和/(1-10%)]×10%。 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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