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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 2×22 年 1 月 2 日发行 3 年期公司债券,实际收到发行款项 52802.1 万元, 债券面值 50000 万元,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票面利率为 6%,实际利率为 4%。则 A 公司2×22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余额为( )万元。
泡泡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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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09 21:45
#税务师#
你好,同学请稍后,老师正在解答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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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上年的销售量为10万台,单价为18元/台,变动成本率为70%,固定性经营成本为20万元;预计本年的销售量会提高20%(即达到12万台),单价、变动成本率和固定成本保持不变,则本年的经营杠杆系数为()为什么用的是10*18而不是12*18
财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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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09 22:23
#税务师#
计算经营杠杆系数时用的是基期数据。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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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投标费已经明确由客户承担,因此属于合同取得成本“”,这块投标费,我们现付了,后面又客户承担,我们没承担这块成本,为什么计入合同取得成本?
木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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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3 20:44
#税务师#
你好,同学 这个就相当于你支付了合同履约成本 客户承担会从客户那里收回,就属于你的收入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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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什么意思?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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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21:13
#税务师#
你好,比如2022年11月份征用 如果是非耕地,从2022年12月份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果是耕地,从2023年12月份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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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现代服务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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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16 16:34
#税务师#
你好,这个要看你签订的是什么合同,比如;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印花税是按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金额*万分之3计算。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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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大专毕业的 毕业证找不到了 学信网也查不到信息 报考税务师有什么办法吗
金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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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29 16:04
#税务师#
您好,可以先报名,把信息写上,他们会同步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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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开采原油过程中用的内购成品油,全额退消费税。这啥意思?内购是什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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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1 22: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内购指的是企业内部购买使用的行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油气田开采原油的过程中,如果使用的成品油是从企业内部采购的,那么这部分成品油所缴纳的消费税可以全额退还。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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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费用既不是建筑服务,也不是销售不动产,为什么增值税税率为9%?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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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1 00: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虽然辅助材料费用本身不是建筑服务或销售不动产,但在这种情况下,它被视为与建筑服务密切相关的费用,因此适用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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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例题中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大米)的扣除率应该是9%吧?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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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22 15: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扣除率应该是10%,因为元宵税率是13%生产13%税率产品可以加计1%,题中损毁的是元宵,说明企业已经领用大米用于生产,所以已经加计1%,所以扣除率是9%+1%=10% 如果未领用大米在仓库损毁,这时扣除率是9%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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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后冲刺8套模拟试卷财务会计第二套71题材料差异率不是3.1%而是6.71%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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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1 13: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用公式计算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12月3日产生材料成本差异=50000-600×80=2000(元); 12月7日产生的材料成本差异=82500-1500×60=-7500(元); 12月15日产生的材料成本差异=403600-4780×80=21200(元); 因此,12月的材料成本差异率=(16012+2000-7500+21200)/[(250000-48000+300000)+48000+1 500×60+4780×80]×100%=3.10% 老师不知道为什么您计算出来的结果与答案不同。您可以按照答案解析在具体计算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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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请问:权益法和成本法长投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吗,有相关文件支持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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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6 11: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成本法下没有免税的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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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两个答案哪个是对的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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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4 17: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您的第1个图片的计算是正确的。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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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有了中级会计证和税务师证,去会计师事务所好还是去税务师事务所好?谢谢老师!
庚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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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2/18 14:37
#税务师#
你好,这个难说的哈,要去了解事务所的规模和实力。一般的事务所只有几个熟手,很难学到东西的。
阅读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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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五联发票和三联发票的区别?
一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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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11 17:33
#税务师#
就是多2联和少2联的区别。根据需要选就是了。一般3联就够了
阅读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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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税务师税法二,转让先进技术使用权(拥有6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在计算广宣费时,这个收入计算在内吗?
李老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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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7 15:44
#税务师#
你好,这也算是咱企业里的业务,所以这个收入要算在里面的。
阅读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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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是破产受理前的破产费用吧,受理后才是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呀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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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11 16: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B是破产债权,不是破产费用。 《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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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交所得税8000元,一直没有申请退税。 2024年第一季度增值税7000元,可以申请抵这多交的8000元所得税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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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3 08:25
#税务师#
你好,可以申请抵税的哈
阅读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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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企业满2年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免结转是几年?5年吗
王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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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9 21:19
#税务师#
你好 你是说天使投资人的那个政策吧 那个没有说具体几年的,只是说;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抵扣。
阅读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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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里股息收入产生的个税,减半征收了?
悠然老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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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22 23:24
#税务师#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出台了《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就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有关个人股息红利所得问题作出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阅读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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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早上好!出口退税免抵税额和留抵税额不理解,是什么意思啊?
王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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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3 10:02
#税务师#
你好 免抵退是国家给你的优惠政策,你们有进项的话,税务局会给你们退的 留抵税额是你们还没有抵扣的进项,比如这个月,你们销项80万,进项100万,那么就会有20万的抵扣
阅读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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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题兼职收入4000元是属于劳务报酬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什么是4000*(1-20%)?不是4000-800吗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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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05 16:18
#税务师#
兼职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预扣预缴时,4000元扣除800,和4000扣除20%后的金额是相同的。不超过4000元和4000元以上都是包含本数4000的,所以用两种计算方法都可以
阅读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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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那如果是销售货物,采用预收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对吗
青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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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7 10:02
#税务师#
你好; 是的;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该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收入。
阅读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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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8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市区一宗土地用于开发F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21000万元,税额630万元,当年10月份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12月份竣工,可售建筑面积35000㎡。 为什么答案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1000÷1.09+630)×90%=17906.45(万元),土地出让金21000万元认定是含税收入,为什么加上630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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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0 1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支付的土地出让金21000万元虽然是不含税的,但在计算可扣除的土地价款时,需要将土地出让金视为含税金额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1
收藏 4
请问老师,贴现息的算法什么时候按360天算,什么时候按12个月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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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09 20: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是360天计算,这里要考虑具体天数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1
收藏 0
请问老师,我笔试考过了2024年的高级会计师,可以免考税务师的一门科目吗?是一定要等到评聘后才能免还是笔试过了就能免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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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25 10: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笔试过了不能免考,需要拿到高会证书后才可以免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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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A市区的甲企业(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将其在外省B县的闲置仓库转让,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00万元,该仓库购置于8年前,购置原价为600万元。甲企业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假设甲企业当期进项税额为0,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I( ) A.甲企业应在B县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38万元 B.甲企业应在B县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33万元 C.甲企业应在A市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45万元 D.甲企业应在A市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83万元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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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0 22: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老师列的计算过程如下,同学可以提供下题目的具体位置,方便老师回答。 适用一般计税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B县)预交环节:应预交增值税=1000/(1+5%)*5%=47.62万 城市维护建设税=47.62*0.07=3.34万元 (A县)申报环节:应缴增值税=1000/(1+9%)*9%-47.62=34.95万 城市维护建设税=34.95*0.07=2.4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91
收藏 5
老师,我看税务师考试要求要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但是我没有,我一直做会计,请问我可以报考吗?报名的时候会让提供从事经济法律工作的证明吗
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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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2 16:00
#税务师#
税务师考试从事会计工作就可以。
阅读 1090
收藏 5
购买的工衣给员工上班穿,工衣10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需要做进项转出吗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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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31 15:11
#税务师#
同学,你好 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阅读 1090
收藏 5
请问小规模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吗
金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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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06 23:09
#税务师#
您好,这个是所得税汇总的,你好
阅读 1090
收藏 5
请问老师: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涉及哪些税种及税率?
小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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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4 15:41
#税务师#
房地产开发涉及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增值税、城面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诸多税费。对这些税费我们概述如下: 1.契税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市场价格或差额,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3)税率:3%~5%。 (4)征收机构: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5)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外,不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还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土地受让者时,要缴纳契税。 (6)涉税阶段:主要是土地取得环节。 2.城镇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3)适用定额: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①大城市1.5~30元;②中等城市 1.2~24元;③小城市0.9~18元;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元。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等,合理划分本地区的土地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每一等级土地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济发地区和城市中心区,原则上应按税额幅度的上限确定适用税额标准。经济发达地区需突破税额幅度上限进一步提高适用税额标准,须报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后缴纳土地使用税,要首先了解当地政府制定的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及征收方式。 (4)征收机构: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5)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土地,都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涉税阶段:建设环节、销售环节。 3.耕地占用税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3)适用定额: ①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②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③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30元;④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25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见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效型人可以在 50%的税额度征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古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迁,新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的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的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4)征收机构: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5)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占用耕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时,均要按照实际占用面积和规定的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6)涉税阶段:主要是土地取得环节。 (7)税务管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4.印花税 (1)纳税人: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2)应税对象:现行印花税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3)计税依据: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种类,分别有以下几种: ①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②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自2018年5月1日起,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万分之五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③不记载金额的营业执照、专利证、专利许可证照,按凭证的件数纳税 (4)征收方式: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 (5)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6)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中很多方面涉及印花税。取得土地和销售阶段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涉及“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开发阶段涉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等;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也是印花税征税范围。 ①当房地产开发商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根据“借款合同”税目,按照合同所载借款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 ②在设计阶段,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的规定,按照收取费用的0.5‰缴纳印花税。 ③ 在建筑安装阶段,与建筑安装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要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按照承包金额的 0.3‰缴纳印花税。 ④在房产销售阶段,房地产开发商与购买方签订合同,要根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照合同所载金额的 0.5%缴纳印花税。 ⑤当房地产开发商将未销售商品房出租时,要根据“财产租赁合同”税目。按照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1‰缴纳印花税。 ⑥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 (7)涉税阶段:土地取得环节、建设环节、销售环节。 (8)税务管理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附最新印花税相关链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5.增值税 增值税税务处理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力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3)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根据房地产项目销售特点,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交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按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收取的款项应作为预收款,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 (5)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6.城市维护建设税 (1)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3)计税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①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 ②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 ③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5)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7.教育费附加 (1)纳税人: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是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 (2)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3)征收率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教育费附加。 (4)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教育费附加是政府性基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作为教育专项资金,纳人预算管理。 (5)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8.地方教育附加 (1)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3)征收率:2%。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份,也调整为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4)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5)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9.房产税 (1)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 (2)计税依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人,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理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 (3)征收机构: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无论内、外资企业,均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缴纳房产税。自用房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适用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人和税率12%计算缴纳。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重庆市是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从2011年开始试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对土地融资限制、再融资从严、债券融资分级管理、房贷严管控等一系列措施的相继实施说明了中央对控制房价泡沫的决心,2017 年重庆又收紧修改了房产税政策修改后,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 0.5%。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房产税不是万能的,但回避房产税万万不能!” (6)涉税阶段:房屋持有环节。 10.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征收机构: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时,要按照其转让房地产时取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依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4)计依据:对增值额征税,增值额计算要素如下: ①计税收入为房地产企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人+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②许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及前述两项20%加计扣除,还有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改增前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税率见表: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x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 房地产开发商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6)征收方式:房地产开发工期较长,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又比较烦琐,为了简化计算,税务机关采取按期预征、项目完工清算的办法。也就是按当期取得的售房收人,依照预征率计算征收,项目完工后清算,多退少补。 根据2010年税收调控政策,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1% 对于无法查账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土地增值税可以核定征收。根据 2010年税收调控政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6)涉税阶段:销售环节、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 11.企业所得税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配套法规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主要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发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5%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人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均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人;未纳人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部门、单位收取、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1)征收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主要有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一般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征收。 (2)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3)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12.个人所得税 (1)征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人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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