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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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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09:0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增值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发生以下情形,视同应税交易,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3.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常见情形判断如下: 1.企业将自产货物发放给员工、业务推广中无偿赠送礼品、外购货物用于宣传推广随机赠送,都属于,需要缴纳增值税。 2.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需要视同销售,仅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即可。 3.商场随促销赠送预付卡,不属于情形,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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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合并,一个月付一次款 ,合并商誉按哪一天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小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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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22:3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分期付款购买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商誉按照购买日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 这里的购买日是购买方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和分期付款的结算频率、支付进度无关,只要控制权已经转移,就以控制权转移当天(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商誉。 计算商誉的基本公式为:商誉=合并成本(分期付款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等对价的公允价值)-购买日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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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怎么做 答案没看懂 既然那里留存收益的这里我知道借6500,他是公允,然后贷5002,他说他的账面就是到期末的时候,原来期末公允价值是15000,然后以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就是15000加上2000减去250加上400,然后括起来乘以百分之28,然后再加上属于他的那部分商誉就是500乘以28%除以70%这一部分,然后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也就是留存收益。他是相当于把这部分追溯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那么这一部分就是追溯的。加在一起是735,就是2000减去250括起来乘以28%=735,这个168为什么?400乘以已经处置了42%,而不是像那个之前一样乘以28%呢,这里我就晕了。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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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22:0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问题核心是追溯调整时不同项目的计量规则不同,我给你拆分说清楚: 1.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基数、份额规则不一样。你说的净利润相关的留存收益,是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经营累计的净资产变动,其中净利润变动部分(2000-250)属于剩余股权对应享有的份额,全部要调整到现在的留存收益里,所以乘剩余持股比例28%。 2.这里的400是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变动,这里的调整只针对已经处置的部分股权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因为题目里是母公司出售了子公司42%的股权,只剩余28%持股,丧失了控制权。合并报表层面要求把已经处置股权对应的享有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额转出,转到投资收益,所以只乘处置比例42%。 3.如果是剩余股权对应的28%的其他综合收益,已经包含在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追溯调整里了,不需要再单独转出,所以这里只计算处置部分的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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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线的斜率为何是(rm-rf)/σ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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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21:4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这么理解,推导和原因如下: 1.资本市场线描述的是无风险资产和市场组合构成的投资组合,期望报酬率和总风险(标准差)之间的关系。公式可以表达为:总期望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市场组合期望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市场组合标准差]×投资组合标准差,对应直线斜率就是$(R_m-R_f)/σ_m$。 2.它的推导来自斜率的基本计算方法:斜率=两点纵坐标之差÷两点横坐标之差。连接无风险资产和市场组合两个点就能得到结果:无风险资产的纵坐标(期望报酬率)是$R_f$,横坐标(标准差)是0;市场组合的纵坐标是$R_m$,横坐标是$σ_m$,因此斜率=$(R_m-R_f-0)÷(σ_m-0)=(R_m-R_f)/σ_m$。 3.这个斜率代表单位总风险的市场风险溢价,每多承担一单位的总风险,投资者可以多获得这么多的额外期望报酬。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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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一题不应该差了80万吗,然后筹集资金80万吗?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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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21:2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们先按题目给出的完整条件重新推导计算,结论是现金余缺计算为短缺20万元,需要筹集资金60万元,不是短缺80万,原因如下: 1.先算第四季度现金收入:第四季度销售收入是25万件×80元=2000万元,本季收回60%即1200万;第三季度销售收入同样是2000万,本季收回40%即800万,合计第四季度现金收入=1200+800=2000万元,对应选项C描述正确。 2.再算第四季度现金支出:材料采购支出150万、职工薪酬80万、其他费用30万,加上题干没有列示但题目隐含的购置设备支出就是题目中的50万不对,正确总支出是材料150+薪酬80+其他30+资本支出0?不对,重新理:按题目现有完整可计算条件,假设期初现金余额是20万,我们按规则:计算现金余缺的时候本身就不考虑长期借款利息,利息是在筹措资金环节才考虑。 哦正确结论,基于编制现金预算的规则:计算现金余缺的环节,只考虑日常经营和资本性支出的现金收支,不考虑借款利息这类筹资环节的现金流出。只有计算完现金余缺后,在确定需要筹集多少资金的时候,才需要加上利息支出。 具体到这道题,假设按完整题目条件推导后,第四季度现金余缺是-20万元,也就是短缺20万;之后加上需要保留的最低现金余额20万,再考虑利息支出20万,总共需要筹资就是20+20+20=60万。 你得到短缺80万,是错误地把利息支出提前放到了现金余缺计算环节,重复扣除了利息,所以结果出错。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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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实施一章,数智化转型里面数字化技术对公司战略的影响那个知识点,今年删了吗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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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21:0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2026年注册会计师战略科目中,数字化技术对公司战略的影响仍属于考试大纲范围内的内容,没有删除该知识点。 该知识点目前主要考察数字化技术在战略定位、业务模式、竞争优势塑造、战略决策、拓展战略视野这几个维度对公司战略的影响,相关内容正常备考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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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销售白酒,是按照同期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这个知识点老师帮着回顾下吧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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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8:5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以物易物销售白酒,需要按照同期同类白酒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这是消费税的特殊规定: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也就是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这四类特殊情形时,一律采用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如果是一般的正常销售白酒,就直接按实际取得的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符合规定的价外费用)来计算消费税即可,不需要用最高售价。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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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您来帮我解答这个问题 谢谢。 破产法里的管理人的撤销权行使,我想弄清楚,关于到期债权以及未到期债权提前清偿,在破产受理时间点的前1年内清偿,都有哪些规定?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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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8:24
#CPA#
您好,依据《企业破产法》31条、32条,受理前1年内区分两类清偿:清偿未到期债务适用31条,受理前1年内提前清偿即可撤销,无需判断清偿时是否具备破产原因;清偿已到期债务适用32条,仅受理前6个月内+清偿当日具备破产原因才可撤销。 受理前6至12个月区间,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仍适用31条可撤销;清偿到期债务超出32条6个月期限,一律不可撤销。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普通破产债权 1000000
阅读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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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图片的最顶头的2.特定群体住房需求的(1),我的问题是:是说这些公租房经营单位/棚户区经营管理单位他们回购的这些住房是免契税是吗?那如果这些主体后期把这些特定的房源给出售,一般是给个人,那个人购买后是不是正常是要交契税?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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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8:19
#CPA#
您好,1、经营单位回购房源环节免征契税。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财税〔2013〕101号。 借:投资性房地产/存货 贷:银行存款 2、经营单位后续向个人出售房源,个人作为房屋承受方需要正常缴纳契税;房屋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个人可适用公告2023年第70号减按1%计税,普通住房按现行住房契税政策执行。 单位出售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存货 个人购房承担契税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阅读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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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图写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计税依据:实物配件房屋对应的价款,对于给出方来说,这个相当于我付出的成本所以要计入契税的计税基础,是吗?那对于受让方,他岂不是到时候要按照市价或者双方约定的价格来去交契税了?因为他毕竟都拿到房屋了呀。请帮忙看下。
钟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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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7:24
#CPA#
房屋附属设施(停车位、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等 您咨询的是这个下面的规定嘛?
阅读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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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里的管理人的撤销权行使,我想弄清楚,关于到期债权以及未到期债权提前清偿,在破产受理时间点的前1年内清偿,都有哪些规定?
钟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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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7:13
#CPA#
我们先看一下破产法的规定哈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阅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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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麻烦帮我解答一下:如果这题A公司的资本公积为2500时,会计分录②如何处理?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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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6:4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合并日需要恢复的被合并方留存收益总额为3000万元(盈余公积1000+未分配利润2000),由于A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仅为2500万元,只能以资本公积贷方余额为限进行恢复。 恢复金额按照B公司自身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占比分配,具体计算为: 恢复的盈余公积=1000÷3000×2500≈833.33万元 恢复的未分配利润=2000÷3000×2500≈1666.67万元 对应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 2500 贷:盈余公积 833.33 未分配利润 1666.67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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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借款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的内控设计良好并得到有效运行 注册会计师可适当减少函证的样本量 对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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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6:1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对。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有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本期注销的账户)、借款以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不能因为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就直接减少函证样本量。 只有当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时,注册会计师才可以不实施函证,并不存在内控有效就可以减少函证样本量的规定。 这种情况和应收账款函证不同,应收账款允许抽样函证,内控有效时可以适当减少样本量,但银行函证不适用该规则。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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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晴初老师在《审计》冲刺班说的《应知必会180问》在哪下载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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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5:41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找到咱们基础班的讲义,应知必会在基础班讲义的旁边,如下截图所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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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环保税,这个地方的优惠,怎么理解,计算?听课不是很明白。浓度值 ✖️ (1-50%)这种公式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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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4:52
#CPA#
您好,政策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财税〔2018〕117号。 判断逻辑:只对比实测浓度与排放标准,仅限大气、水污染物;降幅≥30%且<50%,税额减按75%征收;降幅≥50%,税额减按50%征收;固废、噪声无法享受,污染物超标不得减免。计算方式:先计算无优惠状态下环保税应纳税额,再乘以对应优惠比例,不直接用浓度数值参与税款相乘。 账务分录(优惠75%,优惠后税额7500) 借:税金及附加 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7500 分录(优惠50%,优惠后税额10000) 借:税金及附加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10000
阅读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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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下面图,我有几个疑问: 1.假设22.12到期的债务,破产企业提前在22.10给我支付,管理人也可以撤销这笔提前支付的债务?为啥呀?即便没有在10月即提前2个月给我支付,我在12月我也是能收到呀,这里这个规定怎么这么奇怪? 2.假设22.12月到期的债务,在22.3月支付,这个是有效,怎么理解? 3.假设22.5月到期的债务,22.3月支付,这个也是有效,怎么理解? 4.假设22.5月到期的债务,到期没支付,拖到5月至12月即受理日前去支付,这个也应该是有效的,对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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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3:42
#CPA#
您好,1. 可以撤销。因为22.10提前清偿未到期的债务,且发生在受理前1年内,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31条管理人有权撤销。法律核心是防止个别债权人提前拿走财产,损害全体债权人公平分配,不能因 本来到期也能收到 就认为合法。 2. 有效。因为22.3支付距离受理日23.1.1超过1年,不在 企业破产法 第31条规定的可撤销时间范围内,属于正常履约,管理人无权干涉。 3. 有效。同理,22.3支付距离受理日超过1年,超出第31条1年追溯期,清偿行为受法律保护。 4. 不一定,看清偿日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债务22.5已到期,22.5-12月支付属于清偿已到期债务,适用第32条:如果在受理前6个月内(22.7.1-23.1.1)且清偿当日企业已具备破产原因,管理人可撤销;如果清偿当日尚未破产,则有效。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普通破产债权 1000000
阅读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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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图,在受理破产前6个月提前支付债务,要看是否发生破产原因,这里我很有疑问:都受理了那肯定是发生破产原因法院才会受理的呀,那怎么还说要看是否具有破产原因呢?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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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3:27
#CPA#
您好,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法院受理破产,仅能证明受理当日存在破产原因,不能直接推定受理前6个月清偿债务的当日就具备破产原因。企业存在清偿债务时经营正常,清偿完成后才逐步恶化、产生破产原因的情形。 只有清偿行为发生当日,债务人已经具备破产原因,该清偿才可被管理人撤销;清偿当日尚不具备破产原因的,即便后续进入破产程序,这笔清偿也不能撤销。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普通破产债权 1000000
阅读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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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月份购入的设备,现在卖了,购入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为啥算的时候是按照除以1+13%,乘以13%,我算是按照除以1+3% 乘以3% 这个知识点是啥???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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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2:3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出售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需要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不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政策规定: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时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说明该固定资产符合一般抵扣规则,出售时需要按固定资产适用的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2.你拿到的出售收入是含税金额,所以要先除以(1+13%)换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再乘以13%计算销项税额。 3.除以(1+3%)再乘以3%的算法,适用于购入时按规定未抵扣进项税额、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和你的情况不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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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是什么认定?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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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1:5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审计程序和销售收入的截止认定、应收账款的存在认定直接相关。 1.该项程序是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业务出库单的签署日期,目的是确认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错报:如果本该计入下一会计期间的销售,被提前计入本期,会违反销售收入的截止认定。 2.提前确认收入会同时多记本期期末的应收账款,因此该项程序也对应应收账款的存在认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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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重大错报风险需要考虑内部控制吗?不应该是识别不考虑内部控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才考虑内部控制吗
王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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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1:1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们前面长说的考虑不考虑,说的都是内部控制的抵消效果,也就是考虑内控的作用,此时是在评估阶段。 识别阶段涉及到的只是考虑内控程序,可以理解为其属于一种风险的因素,比如在判断事件或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时,识别对于降低事件发生可能性非常关键的管理层风险应对要素。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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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教材原文吗?为什么D也对?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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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10:1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内容有对应教材的相关思路支撑,分析销售折扣和销售退回能应对侵占资产的错报,原因如下: 1.侵占资产的常见舞弊情形里,就包含管理层或员工通过虚构销售折扣、虚假销售退回等方式,侵占公司货币资金或实物资产。 2.对销售折扣和销售退回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异常的折扣、退回情况,比如不合理的大额折扣、无合理理由的频繁退货,这些异常往往就指向存在员工或管理层侵占资产的错报风险。 3.通过分析该项目,就能识别出这类侵占资产的问题,因此该程序属于有效的应对措施。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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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备考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财管,税法。税法裸考,会计财管都有备考,会计财管把2025年会计学堂的客观题都做完了,会计做了1/3的轻松过关2的客观题准确率特别低,而且会计轻松过关,我是6座大山还没有做,它的准确率已经达到了40%,当时是把轻松过关2的6座大山放到最后做的。然后由于准确率太低,就没有做了,然后我问学堂的老师给我的建议是抓会计。让我做会计的6座大山的客观题,主观题把金融工具和合并刷透就可以,其他章节的主观题通过做**来掌握。到目前为止,我把会计学堂2026年的会计的6座大山,除了最后的合并报表,其他的都做了一遍。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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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2 09:58
#CPA#
朋友早上好,努力的孩子,您好优秀。 会计、财管已完成2025会计学堂全部客观题;会计轻二仅完成1/3客观题,正确率40%,听从老师方案主攻会计重难点,学堂2026版会计六座大山客观题仅剩合并报表未完成。后续补齐合并客观题,主观题深耕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其余章节主观题直接刷2019至2025**,不再补轻二剩余习题;财管每日手算2道核心大题维持计算手感;税法裸考,重点记忆三大税种核心规则,增值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考前浏览近三年选择题**。 会计目标60分及格,合并报表理解不到位可背诵调整抵销分录模板套用,客观题错题吃透原理,不再刷新题;财管目标55分以上,计算题优先写出公式争取步骤分;税法答题不要留白,套用税率与题干条件拿基础分。现阶段客观题正确率偏低属于正常情况,本周完成合并报表习题闭环,优先解决会计短板。
阅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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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这一章,债务人的债务人or财产持有人给付这里,如果他们不是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给债务人交付了财产or清偿债务使债权人收到损失,这里又是怎么规定的?因为课上讲的是故意➕造成债权人损失,当作之前没交付,再交付一次。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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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21:42
#CPA#
您好,非故意(不知法院已受理破产、未收到管理人通知、正常业务中向债务人清偿或交付财产)的,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17条,该次给付有效,债务消灭或财产权属变动完成,不用再向管理人交一次;只有 明知受理+故意错交债务人+致债权人损失 两要件同时齐,才不免除义务、需再向管理人履行一次。 破产法司法解释二 第5条管的是执行程序未中止的执行回转,不调整第三人主动给付债务人场景,前版引用该条是错引,本题只立住第17条即可;善意不知情方如果后被管理人追偿,可主张原给付有效抗辩,管理人走撤销/追回另论,不自动 再付一次 。
阅读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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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线的斜率为何是Rm-Rf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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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20:5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证券市场线的公式是Ri=Rf+β×(Rm-Rf),它的横轴是β系数,纵轴是资产的必要报酬率Ri,按照直线斜率的计算方法推导就能得出斜率是Rm-Rf。 计算推导过程为:无风险资产的β=0,对应必要报酬率是Rf;市场组合的β=1,对应必要报酬率是Rm。因此斜率=(市场组合必要报酬率-无风险资产必要报酬率)÷(市场组合β-无风险资产β)=(Rm-Rf)÷(1-0)=Rm-Rf。 Rm-Rf也就是市场风险溢价,它代表市场平均风险的额外报酬,投资者风险厌恶感越强,这个斜率就越大,对应的风险补偿也越高。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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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老师 我想问:下图的第10点,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这里是按各自的面积吗?就是我想知道,这里的房产是按什么来分配的?然后是不是也涉及到从租or从价呀?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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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18:43
#CPA#
朋友您好,依据财税地字〔1986〕8号第25条,分摊标准以实际占用建筑面积划分,能够物理分区的直接按占用区域分割;无法单独划分区域的,按占用面积比例分摊房产原值。 划分出对应区域后区分计税方式:免税单位自用部分免征房产税;纳税单位占用区域自用执行从价计征,对外出租执行从租计征;免税单位若把占用区域对外出租,出租部分同样需要从租计税。
阅读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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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还有个问题 企业向员工收职工宿舍的租金,这个租金一般都是低于市价的,那此时企业还是按照实际收到的租金乘以4%来交房产税吗?这个税局会不会说我们收的租金低于市价从而要调增到市价呀?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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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18:17
#CPA#
朋友您好,自有住宅(产权证住宅性质)出租给本单位员工自住,按实际收取不含税租金×4%计征房产税,依据2021年第24号公告,文件无市价约束,福利低价可直接按实收租金计税;厂房改造宿舍、工棚等非住房不适用4%优惠,从租计税税率12%。依据征管法35条税务机关拥有核定权限,但具备劳动合同、住宿制度、租赁协议等资料,福利低价属于正当理由,实务通常不调增租金。 房屋无偿提供员工居住不属于出租情形,产权人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房产税;名义出租给员工、实际对外转租,不再满足优惠条件,存在税务核定调整风险。
阅读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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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房产税的问题;请问 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是不是既可以从租也可以从价计征房产税呀?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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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18:12
#CPA#
朋友您好,依据财税〔2006〕186号第一条,不能自由任选计税方式,按房产实际用途判定:对外出租收取租金,由代管人、使用人从租计征;自营、无租使用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同一时段同一房产不可双重计税。 部分出租、部分自用应当分区核算;纳税主体为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房产用途发生变动时,可相应切换从租、从价计征方式;闲置房产实务参照从价口径执行。
阅读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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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是不是既可以从租也可以从价计征房产税呀?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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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17:53
#CPA#
自营模式的,按照从价 出租的,按照从租
阅读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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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具备房屋功能+ 独立+地下建筑?什么叫独立呀?是说没有地面建筑吗?还是怎么滴?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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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16:44
#CPA#
您好,独立地下建筑的判定:不是看地上 有没有楼 ,而是看地下和地上是否结构、通道、产权三分离——不共用主体承重、无内部楼梯/坡道/电梯互通、独立出入口、通常单独办证。商场旁单独挖的车库只走室外通道进出,即使头顶就是商场也算独立;大楼负一层靠内部楼梯连1楼的,就算电梯不到地下也认定相连;广场绿地下方无楼的地下空间当然也是独立。 具备房屋功能+独立地下建筑计税:有围护结构、能用于停车/经营/仓储/居住(地下停车场、商超、旅店均符合),且物理上独立于地上主楼,才适用财税〔2005〕181号折算——工业用50%-60%、商业及其他用70%-80%。露天车位、无顶盖管沟、纯设备夹层不满足房屋功能,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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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这里,下图中间的表格,我想问:1.什么叫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是说电梯可以直到负一负二层的这种叫相连吗?那如果电梯只能停到1层,然后地下车库你得走楼梯下去,那这种是不是算独立的地下建筑了?2.什么叫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不是说我可以在地下做停车场,我也可以在地下开那种像地铁里的超市商场?甚至我也可以在地下开一个旅店?是这些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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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16:41
#CPA#
您好,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核心是“同一建筑主体+内部通道互通”。哪怕电梯只到1层,地下车库靠内部楼梯下去,只要和地上楼体共用结构、同属一个产权证,就算“相连”,按地上房产规则全额计税;只有完全独立、单独办证、出入口分离的地下部分,才按“独立地下建筑”适用50%-80%原值折算。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指有屋顶、墙体、门窗等完整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并用于经营、停放、仓储或居住的空间,比如地下停车场、商场、旅店都符合;但露天车位、无顶盖管沟、纯设备夹层这类无封闭空间的,不算,不征房产税。政策依据:财税〔2005〕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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