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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扣折扣销售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有什么区别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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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3: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销售折扣、折扣销售、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区别如下:-销售折扣是指在商品交易中,卖方为了鼓励买方购买更多的货物而给予的价格优惠。 -折扣销售通常指的是商家通过打折的方式促销,吸引顾客购买产品或服务。 -商业折扣是为了促进销售,在标价基础上直接减少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价格优惠。 -现金折扣是指在客户提前支付货款时,卖方为了加速资金回笼而给予的一种财务激励。每种折扣的目的和应用场景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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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即征即退政府补助只能选用总额法会计处理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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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3: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即征即退的政府补助因为其特殊性,通常涉及税收返还等直接减免税款的情况。采用总额法可以更直观地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经济利益,以及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因此在会计处理上推荐使用总额法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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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4年开的销售的发票,25年可以开红字发票吗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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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2:12
#税务师#
同学,你好 是可以的
阅读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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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分国不分项核算方法吗?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国又分项的核算方法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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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1: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我国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分国不分项的核算方法。而个人所得税则采用分国又分项的核算方法。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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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小规模跨年红冲发票合规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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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1:54
#税务师#
小规模跨年红冲发票合规。
阅读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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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指南税法一,土地增值税,答案中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我圈出来的5%是什么意思?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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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1: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5%是县城适用的城建税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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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学习税法二,有一些问题自己无法解决、请老师给予指导! 1.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应该从价还是从租计征房产税? 2.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或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是否需要另行贴花? 3.集体所有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职工个人取得的股份,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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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0: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应从价计征房产税。 2.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或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不需要另行贴花。 3.集体所有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职工个人取得的股份,在改制过程中获得的量化资产,如果属于集体企业向个人分配股息、红利性质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只是持股未分红,则暂不征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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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纯排骨在流通环节免税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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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0:05
#税务师#
新鲜纯排骨在流通环节免增值税
阅读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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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时和转让时都需要缴纳是吗?转让时被定性为财产转让所得,是这么理解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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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09: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在取得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股票或股权时,如果是非上市公司股权,则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上市公司股票,在中国目前政策下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论持有时间长短。所以,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所转让的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股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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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们小规模物业公司 之前是这样做账的 易宝支付直接就扣款了 到我们账户里是3.98 扣了2分钱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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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09:40
#税务师#
是的,就是那样做账的
阅读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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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题题干 乙丙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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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09: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此题中乙丙为连带保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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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的E甲为什么也构成间接占有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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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09: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物权法中,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通过他人(直接占有人)而对物进行的占有。如果甲通过乙对某物进行了控制或管理,则甲构成间接占有。具体到你提到的情况,E甲可能是因为通过另一个主体实现了对相关标的物的实际控制或管理,因此被认定为间接占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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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的E 王某为什么不可以请求张某赔偿经营损失 如果要是能请求赔偿 题干应该怎么设置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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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09: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张某的行为并未直接导致王某的经营损失,若要请求赔偿经营损失,题干需要设置为张某的行为直接影响了王某的经营活动,并造成了具体的经济损失。例如,张某破坏了王某的营业场所或设备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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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最近在学习税法二,做题中有一些疑问,请老师指导,谢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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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09: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图片中的内容无法显示,请文字描述您的问题,我会尽力帮助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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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题中,2024年真题第三问E选项为什么甲也构成间接占有?第四问题干中的表述哪里能看出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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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3: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第一问,甲将手机交给乙保管时,乙直接占有该手机,而甲基于与乙之间的保管关系对手机有返还请求权,因此甲构成间接占有。对于第二问,从题干中“保证人丙”这一表述来看,并未明确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默认为一般保证。如果题目中有提到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是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到此题,需要查看E选项的具体内容来判断是否有这样的直接要求。若无明确说明,则应视为一般保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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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题中,第三问的E为什么不可以请求赔偿?哪里体现不能遇见? 第四问若未约定追偿权,除了按照不当得利,还是否有其他途径追偿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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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2: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E不可以请求赔偿是因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因对方违约而请求赔偿,或者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有赔偿的权利。对于第四问,若未约定追偿权,除了按照不当得利外,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依据法律规定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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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第六问,对所有者权益的累计影响额是什么意思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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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2: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就是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包括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科目的金额,也包括影响的是损益科目的金额,因为这最后也会转入所有者权益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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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案例谢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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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1: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案例:甲乙双方因某房产的所有权发生争议,丙认为该房产应归自己所有,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在此案中,丙即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案例: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而乙主张这笔款项已经通过第三方丙支付给了甲。为了查明事实,法院通知丙参加诉讼,但丙在本案中没有提出自己的独立请求,只是协助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在此案中,丙即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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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当中抵销权案例谢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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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1: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债务人财产管理中,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且该债务与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种类相同并已到期,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抵销。例如,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而乙公司也欠甲公司服务费80万元。在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乙公司可以主张与甲公司的债权进行抵销,即用其对甲公司的80万元债务来抵销同等金额的甲公司对其所负债务,最终甲公司只需向乙公司支付20万元。分录示例如下: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8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8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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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当中一般取回权的案例谢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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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1: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约定货到付款。在运输途中,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此时,这批货物还未交付给甲公司,也未支付货款。乙公司作为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要求管理人将该批货物返还给自己。如果货物已经到达甲公司,但尚未支付货款,乙公司的取回权通常不再被支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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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要约撤回与撤销与不得撤销的例子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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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1: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要约的撤回例子: 假设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但在该要约到达乙之前,甲发现自己的库存充足,不需要这批货物。于是,甲立即发出了撤回要约的通知,并且这个通知在乙收到原要约前或同时到达了乙。这样,甲成功地阻止了要约生效。要约的撤销例子: 假设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该要约已经到达乙处但乙尚未作出承诺。后来,甲发现市场价格下跌,认为现在不是购买的好时机,于是向乙发出了撤销要约的通知,并且这个通知在乙作出承诺之前到达了乙。这样,甲成功地使原生效的要约失效。不得撤销的例子: 假设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并明确表示该要约为期一个月内有效(即确定了承诺期限)。如果在这一个月内,市场价格上涨,甲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撤销要约。同样地,如果乙基于对甲的信任已经开始准备履行合同的工作,比如预定了运输车辆、安排仓库等,那么即使没有明确的承诺期限,甲也不能撤销该要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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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债权让与的多重让与的例子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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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1: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先后转让给丙、丁。首先,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之后,甲又与丁签订了同样的债权转让协议,再次将同一笔债权转让给了丁,但未通知乙。根据法律规定,当债权人将其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在这个例子中,丙作为第一个被通知的受让人,其取得该债权的权利优先于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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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例子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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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1: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事人交付了订约金、押金等,但没有明确约定这些款项具有定金性质的,不得主张适用定金罚则。例如,甲乙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支付了一笔“押金”,但合同中并未明确该“押金”为定金。后来乙方违约,甲方不能要求双倍返还这笔“押金”。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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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的案例,谢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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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0: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债务承担案例: 假设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为了缓解资金压力,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丙公司承担这笔债务。三方签订了一份正式的债务转移协议,明确丙公司将代替甲公司向乙公司偿还100万元。如果丙公司未能按时还款,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案例: 假设A公司与B公司合并成立C公司。在合并过程中,A公司和B公司的所有债权和债务都转移给C公司。具体来说,A公司欠D公司50万元货款,而B公司对E公司有30万元的应收账款。合并后,这些债权和债务全部由C公司承担。为了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A、B、C三家公司签订了详细的合并协议,并通知了所有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取得了他们的同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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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谢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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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0: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将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之后甲把这2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如果在甲交付名画之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那么乙可以对甲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抗辩。由于甲已经将债权转让给了丙,乙同样可以以同样的理由拒绝向丙付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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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钱债权和金钱债权分别是什么,举例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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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0: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金钱债权是指不以货币形式要求履行的债权,例如要求交付特定物品或提供服务。金钱债权则是指以货币形式要求支付的债权,比如借款合同中的还款请求权。例子: -非金钱债权:甲向乙订购了一幅画,乙有义务将这幅画交付给甲。 -金钱债权:丙借给丁10万元人民币,到期后丙有权要求丁归还这笔钱。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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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税法一应试指南211页例题44第四问即业务(2)甲厂应纳消费税为什么答案选C而不是选D?外购已税素板购进成本为什么不考虑运费2万?而212页例题45第一问业务(1)子公司应申报缴纳消费税时则考虑了扣除委托加工的运费?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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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20: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不考虑外购时另外支付的运费,因为支付运费时,没有负担消费税,所以扣除已纳的消费税时,不考虑运费。 2.委托加工环节,用组价计算消费税时,有特殊的规定: 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材料运费,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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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阻止出境。是行政处罚呢还是属于强制执行措施呢?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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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18:51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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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关于案例涉及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谢谢,然后什么叫做主合同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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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17: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时,通常是因为保证合同存在某些瑕疵或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并由丙公司提供担保。如果之后发现丙公司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经过合法的内部决策程序,则保证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主合同即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仍然有效。主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上述例子中,甲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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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债务人是什么,举例谢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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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17: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次债务人是指在票据关系中除了主债务人之外的其他债务人。例如,在汇票交易中,出票人、背书人及其保证人都可以被视为次债务人。如果持票人未能从主债务人处获得付款,他们可以向这些次债务人追索。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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