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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确认收入?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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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5 17: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采用一般计税方式时,不含税土地增值税收入=含税收入-销项税额=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土地价款)÷1.09×9%。 已知含税收入为24000万元,土地价款为8000万元,将数据代入公式可得: 不含税土地增值税收入=24000-(24000-8000)÷1.09×9%=24000-16000÷1.09×9%≈24000-1321.10=22678.9(万元) 所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确认收入约为22678.9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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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选项,天灾不都是营业外支出吗 为什么影响成本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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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5 15: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虽然通常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但在在建工程中,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净损失是要计入在建工程项目成本的。这是因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这类损失属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所以会影响在建工程项目成本。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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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60%的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了吗,不应该是(400-100×60%)×7%=23.8,为什么是直接减去了100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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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5 13: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资源税时,当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应直接扣减外购原矿实际用于混合销售部分的购进金额。本题中仅60%的外购原矿用于混合销售,所以应扣减的金额是100×60%=60万元,当月应缴纳资源税为(400-100×60%)×7%=23.8万元。例题直接减去100万元计算是错误的,正确答案应该是23.8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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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我想问这句话: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天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这里的月份是指一般纳税人按月缴纳增值税的情形吗?那按季度是啥意思?比如我原先是按月缴纳增值税的,现在10月份发现我超500万了,那不是在超500万的当月即10月变成一般纳税人了吗?而是可以到次年1/15之后再去变为一般纳税人?这句话的季度好奇怪 看不懂。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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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5 08:29
#税务师#
1. 月份=按月申报企业,季度=按季申报企业,看你自己的纳税期限。 2. 按月10月超标:10月税款11月15日前申报,申报期结束后15天内办登记,不会等到次年。 3. 不会自动变一般纳税人,要自己去登记并选生效日期。 4. 书上是旧43号令;现行2026年新规:次月申报期内就要办理。
阅读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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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A卖货给B 1⃣️合同没实现 A对B罚了2万 因为B违约说不买了 这2万A要交增值税吗?能理解为价格是0价外费用是2吗?2⃣️如果是由于A延期发货,所以按照合同条款A要给B支付延期发货赔偿金,假设也是2万块,那B收到这笔2万元要交增值税吗?理由是啥?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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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4 21:18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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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多用途卡:比如我找支付机构充值了1000块,后面我在特约商户消费了1000块,然后支付机构给特约商户只打了950块,因为收了50块手续费。那我想问:我拿着卡消费1000元时,特约商户是要交增值税,这我知道,我想问:1⃣️特约商户是向支付机构开票吗?2⃣️开票的金额是1000还是950?3⃣️特约商户可以开专票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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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4 21:15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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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与销售收入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 比如现在买手机的国补 那收到这部分与卖手机收入相关的国补收入时 要不要开票?还是不开票但要按未开票销售收入去申报这部分国补的增值税?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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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4 21:14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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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题,扣除需要考虑60%吗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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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4 17: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考虑60%。当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时,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应直接扣减外购原矿实际用于混合销售部分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题目中,甲企业外购原矿只有60%用于与自采原矿混合销售,所以应扣减的外购原矿金额是100×60%=60万元,当月应缴纳资源税为(400-100×60%)×7%=23.8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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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3)契税不是应该按差价征收吗,我百度了,以房屋换厂房也是按差价征收,为什么答案契税是各自征收的。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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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4 13: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王某换购厂房,第二个环节是王某将厂房无偿划入物流公司。 在换购厂房环节,若换购遵循按差价征收契税规则,需看换购双方房产价值差异。但题目未提及对方房产价值,无法按差价计算。 而王某将厂房无偿划入物流公司,这不属于房屋互换行为,不适用按差价缴纳契税的规定。该行为实质是王某作为股东将房产划入物流公司,应按照一般的契税规定处理,即对接受方物流公司和转让方王某分别依据相应房产价值征收契税。所以答案是各自征收契税,物流公司应缴纳契税=2000×4%=80万元,股东王某应缴纳契税=1400×4%=56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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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4不理解,如果是超豪华的电车,没有排量的,不也是在零售是征税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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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4 10: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超豪华小汽车比较特殊,在生产(进口)环节和零售环节都要征收消费税。对于超豪华电车这类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铂钻除外),在报关进口时,要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之后如果进入零售环节,且零售价格不含增值税达到或超过130万元,还需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所以“进口的应税消费品(金银铂钻除外),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这一表述是没问题的,它说的是进口这个环节的纳税时间点,和后续零售环节征税不冲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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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企业总分支机构之间取得进项税额不得加计抵减,题目中是从子公司处取得的进项15万,为什么老师在算加计抵减的时候要把15万减了?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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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4 10:14
#税务师#
您好,因为根据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文第六条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与其子公司属于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交易 ,虽然这15万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但明确禁止用于计提加计抵减额,所以老师在算加计抵减基数时,必须从总进项400万里先把这15万剔掉;再加上丢失的5万材料要做进项转出并同步调减加计抵减,最终算式就是(400-15-5)*13%*5%。
阅读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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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多长时间实缴完。还是不可以认缴了?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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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19:44
#税务师#
您好,老公司从2024年7月开始8年内实缴
阅读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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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中的一个例题,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啥是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不应该是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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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17: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虽然都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适用情况不同。“其他债权投资”核算的是企业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某个特定日期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管理的债权类金融资产;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人为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例题中是将股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股权属于权益工具,所以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而不是“其他债权投资”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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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同时零售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的,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我感觉句话是错误的应该是从高适用税率征收,麻烦解答
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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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15:50
#税务师#
不是的。因为零售环节,非金银首饰不用交消费税的。
阅读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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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同时经营“差额6%”和“全额6%”业务时,取得的进项都可以抵扣,还是要划分共用进项来计算抵扣。
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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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14:58
#税务师#
共用进项不用划分抵扣;仅差额扣除那一笔成本进项必须转出,其余正常抵扣。
阅读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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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公司的车子理赔,银行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3341.92,6月公司支付了修车公司也是3341.92,收到修车公司开的普票3341.92,5月和6月应该怎么写分录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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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14:02
#税务师#
您好,收到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发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阅读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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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注会税法经济法可以搭配税务师什么科目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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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13: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备考注会税法和经济法时,可以搭配报考税务师的以下科目: 1.搭配税务师《税法一》《税法二》:注会《税法》与税务师《税法一》《税法二》知识高度重合,以注会《税法》为主线,系统学习各税种原理与政策,再同步衔接税务师税法一、税法二,能让复习效率翻倍。备考中重点对比三者在政策细节、税收优惠上的差异,既能强化记忆,又能实现一科复习、三科受益。此方案适合初次报考、时间不算特别充裕,或想先稳妥拿下税法核心科目的考生。 2.搭配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注会经济法与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有一定关联,注会经济法的学习能为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备考奠定基础,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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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太能理解 D答案,为什么采取同一期的即期汇率就没有汇兑差额?能给举例子说明一下吗?谢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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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09: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汇兑差额是由于不同汇率之间的差异导致的。在变更记账本位币时,如果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对所有项目进行折算,因为所有项目都按照同一汇率折算,就不存在不同汇率之间的差异,所以不会产生汇兑差额。 举个例子,甲公司原来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由于其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主要经营活动以美元为主,经管理层决定变更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在变更当日,美元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是1:7。甲公司有一项资产账面价值为700万元人民币,一项负债账面价值为350万元人民币。 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资产折算为100万美元(700÷7),负债折算为50万美元(350÷7)。这里资产和负债都是按照同一汇率1:7进行折算的,不存在不同汇率的情况,所以不会产生汇兑差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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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招聘卖卵绿泡泡ch1520131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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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01: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卖卵在中国是明确违法的行为,它严重危害女性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涉及到一系列伦理和法律问题。请不要参与或传播此类违法信息。如果你有其他与合法业务、学习、工作等相关的问题,随时可以问我。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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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卖卵绿泡泡ch1520131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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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01: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请您具体的表述下问题,以便老师有针对性的解答,感谢理解与支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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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招聘卖卵绿泡泡ch1520131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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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01: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中国,买卖卵子是严重违法且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这种招聘卖卵的信息是非法的,不应该参与其中。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也不能参与买卖卵子等活动。买卖卵子不仅会对女性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如引发感染、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可能危及生命,还会扰乱社会伦理秩序。如果你发现了此类非法信息,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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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招聘卖卵绿泡泡ch1520131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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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00: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卖卵是严重危害女性身体健康且违反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种行为存在极大的健康风险,可能导致感染、出血、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等严重后果,甚至会影响生育能力和生命安全。同时,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请不要参与此类非法活动,也不要寻求或传播相关信息。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合法业务、就业等方面的问题,随时可以问我。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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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免境外税额公式中的直接缴纳的(预提所得税)到底是下文中的a.按所在国所得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还是下文中的b.按预提所得税率计算的预提所得税税率。我都被辅导书这段内容看晕了。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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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00: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抵免境外税额公式中的直接缴纳的预提所得税是指按预提所得税率计算的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是对分配给境外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征收的税,是一种源泉扣缴的税种。比如在涉及境外子公司向境内母公司分红的情况中,会按照子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税率来计算这部分税额。 背景信息里也给出了预提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公式1:预提所得税=扣除预提所得税后的股息红利(到手的股息红利)÷(1-子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税率)×子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税率;公式2:预提所得税=子公司境外税后所得×子公司利润分配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子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税率。这些公式都表明是按预提所得税率去计算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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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题的第二小问,为什么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是这么算的,111.11×10%。教材间接负担的税=(利润税+投资税+下层间接税)×分配比例×持股比例。为什么按教材的公式,请答疑。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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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00: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中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应是111.11×20%×50%×40%=11.11万元。虽公式里没直接乘持股比例40%,但其实已默认考虑了。 公式“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11.11×20%×50%”中,111.11是还原后的境外税前应纳税所得额,20%是子公司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50%是子公司享受的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算出的“111.11×20%×50%”是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因为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分配比为100%,计算时已默认考虑了持股比例40%,也就是算出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持股比例算出境内企业间接负担部分。 间接负担税额公式简化公式为间接负担税额=(利润实纳税额+预提所得税+间接负担所得税)×分配比×持股比例。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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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题第一和第二问都是收取租金,第一问是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确认120万来计算纳税,虽然实际只支付了90万来计算,但是第二问却用实际收到的480万来计算纳税,为什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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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2 23: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这是执行基本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要按照全年租金计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不是按实付租金计算。 (2)这是提前支付了租金,需要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一次性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否则以后没有机会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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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入账价值为什么是1200呢?第一次投资形成了正商誉500,第二次投资产生负商誉300,两者的差额是正商誉200,怎么就影响到入账价值了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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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2 22:44
#税务师#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阅读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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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题,为什么是第四个选项?其他综合收益会影响营业利润吗?我知道投资收益是影响营业利润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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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2 21:47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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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选项为什么错,如何区分合同变更的具体类型
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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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2 20: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合同”错误,是因为该合同变更并非属于合同变更作为单独合同处理的情形。判断合同变更部分是否作为单独合同处理,主要看两点:一是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二是新增的合同价款确实反映了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 在本题中,4月1日黄河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是将剩余100件M产品的价格从1280元调整为1050元,这属于对原合同条款的修改,并没有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所以不能将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合同。 可根据以下方法区分该合同变更的具体类型: 1.若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则作为单独合同处理; 2.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可明确区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处理; 3.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不可明确区分,将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已确认收入进行调整。 本题中已交付商品(3月1日交付的50件)与未交付商品(剩余100件)之间是可以明确区分的,所以这种变更属于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处理的情形。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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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物业费合同是不需要缴印花税的吧?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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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2 19: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物业费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通常情况下,与物业公司单独签订的物业费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因为目前物业费合同不在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内。 不过在租赁合同中,如果物业费没有单独列出,而是包含在租金之内,那么这部分物业费就需要和租金一起缴纳印花税;若物业费被单独列出,并且明确表示不包含在租金之内,则这部分费用一般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另外,物业费合同中仅针对服务性质的收费部分需缴纳印花税,如清洁、保安等直接服务费用,而诸如维修基金等非服务性收费则不在印花税征收范围内。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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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某食品生产企业为灾区赠送一批速食食品,为什么需要视同应税交易征收增值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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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2 17: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该食品生产企业为灾区赠送速食食品,属于无偿转让货物的情况,所以需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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