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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涉税实务必刷550题书中第74页372题为什么D选项不能选?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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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15 11: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所以这里选项D不选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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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给会计师事务所出审计报告
宋老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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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21 19:18
#税务师#
企业出具审计报告时。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这些是审计工作的基础。 会计凭证:所有会计科目的原始凭证,如收据、发票、银行对账单等,这些用于验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相关合同: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合同,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这些合同用于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和交易情况。 税务文件:包括纳税申报表、税务发票、税务清单等,用于核实企业的税务处理情况。 内部控制文件:公司的内部控制文件、风险管理文件、审计程序等,这些文件反映了企业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用于了解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决策过程。 相关证件:如公司注册证件、股权证明、财务报表审计委托书等,这些证件证明了企业的合法性和委托审计的权限。 此外,如果企业是连续接受审计服务的,可能还需要提供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便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比对和分析。
阅读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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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个题怎么做呢
古月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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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6 14:53
#税务师#
同学好,马上解答,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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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家2023年教育经费有16万多余额年末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否把它算为会计利润的调增项一块算企业所得额算企业所得税吗?
若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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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22 10:52
#税务师#
你好,教育经费是按照工资总额8%扣除超过的要纳税调整。
阅读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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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玉石首饰为什么不交消费税?
赵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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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1 01:31
#税务师#
积极向上的同学,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消费税税目税率附表规定:“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珠宝玉石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所以只有金银首饰是在零售环节纳税,珠宝玉石还是在生产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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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个人给个人无偿转让的不动产要视同销售
新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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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3 11:47
#税务师#
你好 这是规定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不动产视同其发生了应税行为,理解本条需把握以下内容:为了体现税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及堵塞征管漏洞,将无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 动产与有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同等对待,全部纳入应税行为的范畴,体现了 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同时,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况,排除在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之外,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要注意区别提供应税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以及非营业活动三者的不同,准确把 握征税与不征税的处理原则。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 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款的适用主体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第二款的适用主体还包括其 他个人。
阅读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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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女士2019年1-12 月在用单位工作每月取得固定工资新金 18 000 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 3200 元,子女教育费、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 500元,甲单位全年已预扣预缴税款 6240 元,此外,李女士还担任乙、丙、丁三家单位的评审专家,全年取得劳务报酬共计 10 万元,三家单位合计已预扣预缴税款 16 000元。 要求:计算李女士按年计税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补退税?
朱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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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20 08:26
#税务师#
您好 稍等 解答过程中
阅读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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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账公司已经把11月份的税已经申报了 增值税和所得税是零申报,现在1月份要做12月份账 12月份也没开发票,但是昨天老板宣布在这个月要开167.32万元发票,你看如何处理?167.32*13%=21.75万元增值税 ,附加税 我估计也不少也是很大笔数字 请问如何处理? 这家公司是做电梯销售和安装、维护的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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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04 10:15
#税务师#
同学你好 这个是兼营还是混营
阅读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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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我这样理解错在哪里?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分录:借: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变小,存货账面价值增大,技术基础不变,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应该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有什么关系?
财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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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5 23:06
#税务师#
这样理解,因为之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税法不认可,所以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后面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直接转回之前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
阅读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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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 )科目. 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不是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吗?为什么这个题答案是营业外收入?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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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0 08: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可以理解为是收取的一笔意外之财,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对方将包装物退回的话,押金是要还回去的,但是此题对方包装物逾期未收回,他们缴纳的押金我们就没收了,之前计入其他应付款了,现在直接冲减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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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不是计入管理费用吗?还是按收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应科目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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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11 16: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按收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应科目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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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不能税前扣除?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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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7 20:56
#税务师#
您好, 违约金能税前扣除。违约金是违约方按照约定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当事人依法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阅读 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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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和解纳有什么区别
艳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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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2/03 13:04
#税务师#
您好,纳税人是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是解缴税款
阅读 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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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收到的关于去年的办公室装修费,税费无法计入2022年的是吗?勾选不了的吧,还有那么这个除了税点以外的成本可以计入2022年成本吗?怎么操作?谢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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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03 16:21
#税务师#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计入
阅读 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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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具体指的是哪些
青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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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6 16:18
#税务师#
你好; 比如 1.总账科目为一级科目,也就是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产成品、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交税金、本年利润、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利润分配、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2.明细分类科目是指根据核算与管理的需要对某些会计科目所作的进一步分类的项目.按照其分类的详细程序不同,又可分为子目和细目. 明细分类科目也称明细科目,它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的具体化和详细说明. 如,管理费用:差旅费办公费运输费招待费工会经费修理费 财务费用:利息 如,原材料--甲材料、乙材料
阅读 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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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问题1:纳税调整的税会差中的”会”是题目中的会,还是正确的”会”? 问题2:不考虑税务。这个对外捐赠电脑正确会计分录是啥。
沈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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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4 23:52
#税务师#
你好,纳税调整中的税会差异,会计处理一定是正确的会计处理, 对外捐赠的自产电脑视同销售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希望可以帮助你,谢谢
阅读 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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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销售给客户送礼,开具了3000元的普通发票,除了注意业务招待费超标导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这块是怎样的?
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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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5 04:15
#税务师#
你好!具体开的什么内容?
阅读 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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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纳税额为什么减去50万?小于100万直接按12.5%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20%税率计算税额不对么?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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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17:24
#税务师#
不是的,技术转让所得按照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本题主体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适用小型微利企业20%税率,所以技术转让所得单独计算,剩余的所得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计算。
阅读 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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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别累犯,前罪如果被判处主刑和附加刑,是仅主刑执行完毕再犯新罪,还是说主刑和附加刑都执行完毕再犯新罪?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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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23 21: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成立。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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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的除外)啥意思?如果共同被告有复议机关,就必须一起当被告?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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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14:32
#税务师#
同学你好 如果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该被告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但是,如果行政复议机关被列为共同被告,则该被告必须与其他被告一起作为共同被告。 具体而言,这句话所指的“共同被告”是指被列为被告的多个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和其他可能被列为被告的主体。如果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通知这些主体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这句话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是法院在处理案件时的一种程序性规定。在具体案件中,是否需要将行政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阅读 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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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产品销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不是应该对应销售费用吗,为啥是说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帮忙提供下这种情况完整的会计分录
财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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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2:34
#税务师#
是计入销售费用的,说的是包装物的成本,其在“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时,是要将其包装物的成本计入销售费用的。如果其涉及消费税,那么要计入销售费用。 不单独计价,说明没有销售收入确认,这相应的包装物成本一样要结转,这是按促销理解,如发出一批商品,同时随产品不单独计价包装物一批,成本1000 借:销售费用1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1000
阅读 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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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企业所得税小微优惠政策是什么?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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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9 11:18
#税务师#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77号)文件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阅读 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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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一个人名下有一个公司、一个个体户,平时主要用个体户收款(在银行用营业执照办了个收款码到个人卡上),开发票的用公司收款,这样是否可行? 另外工资都用个体户收款的银行卡发放、其中20人在公司户上申报个税,是否可行?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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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28 20:44
#税务师#
个人的收款码你们不申报税款是这个意思是你买了吗?如果是的话,这种有风险现在对个人账户监管 收现金隐瞒收入就是最安全的 公司账户能直接发工资吗?不要用个体户的
阅读 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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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5)该企业应纳的进口关税=(300+4)× (1+0.3%)×5% =15.25 (万元)。 该企业被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300+4)× (1 +0.3%)× (1+5%) ×13%=41.62 (万元)。 进口环节税金= 15.25+41.62= 56. 87(万元)。 计算关税时,3%是什么意思呢
玲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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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20:51
#税务师#
您好 计算关税时,3%是什么意思呢 没有看见关税的3%啊
阅读 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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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上,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动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税法上视同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想问下这个怎么做账务处理?会计上也视同销售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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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26 21: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增值税上视同销售的情况下,发货方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会计处理上,并不一定要视同销售,因为会计处理主要依据实际的经济业务和交易实质。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没有发生实际的资金往来或价格结算,可以作为内部调拨处理,不需要开具发票,在合并报表时进行相应的抵销处理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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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是?什么时候确认工资薪金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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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7 11: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取得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 1.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 - 授予时:不征个税。 - 行权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 持有期间分红:按“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税。 - 行权后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按“财产转让所得”暂免征税。 - 行权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2. 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 - 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纳税。 - 转让股权时: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 若非上市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可递延5年纳税,获得股权奖励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确认工资薪金所得的时机为行权时,以及非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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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的思路也需要老师再具体解释一下,看解析看不懂,感觉基础课也没听到呢[捂脸]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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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2 11: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基础班大多数是已知年现金流量求现值。本题正好相反。年现金净流量×年金现值系数×复利现值系数=1000,求年现金净流量即可。由于本题有建设期,所以需要乘以复利现值系数;如果没有建设期,则不用乘。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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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是销售量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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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24 11: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销售额=销售量x单价;销售量是数量单位。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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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 )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微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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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20 22:03
#税务师#
您好,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书面形式受理);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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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出境,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吗?通知阻止出境,属于什么行为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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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8 08:58
#税务师#
阻止出境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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