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免费问答
问答首页
话题广场
精华问答
登录
注册
发现问答
分享他人的知识经验
最新回答
热门回答
类别:
全部
实务
税务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CPA
税务师
CMA
建筑
事业单位
财务软件
Excel
个人去税务局,能代开专票吗?
邹老师
|
提问时间:11/05 14:31
#税务师#
你好,需要看你当地税局对这方面的管理。 我这边是不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的
阅读 1599
收藏 1
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核定办法有哪些
周老师
|
提问时间:08/23 10: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核定办法主要包括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 ?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可以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9
收藏 7
老师,你好,请问 2023年税务师考试通过了,2024年是否需要继续教育?
范老师
|
提问时间:01/05 21: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的,考生通过税务师考试后是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以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9
收藏 7
专票跨年要冲红该怎么操作呢
一鸣老师
|
提问时间:01/29 15:20
#税务师#
跟本年红冲一样的操作的
阅读 1598
收藏 7
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产品。本月完工 300 件,月末在产品 50 件, 甲产品 月初在产品的成本和本期生产费用总额为 147300 元,其中直接材料 71400 元,直接人工 26400 元,制造 费用 49500 元。原材料在开工时一次投入, 月末在产品完工程度为60%。按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 和在产品成本,则甲产品本月完工产品的总成本为( )元。
微微老师
|
提问时间:12/11 15:57
#税务师#
您好,在产品约当产量=50×60%=30 (件) ;本月完工产品总成本=71400/ (300+50)× 300+(26400+49500) / (300+30)×300=130200 (元)。
阅读 1598
收藏 0
甲公司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00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2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0万元,存货增加120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80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1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利息费用180万元),若不考虑纳税调整事项,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9年已获利息倍数为( )。 净利润=800-100-200-50+120+80-150-200=300(万元), 已获利息倍数=[300/(1-25%)+180]/180=3.22。 对于净利润,减值准备、折旧等损益类科目是加还是减,如何判断
张老师
|
提问时间:11/10 20: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将利润+资产减值损失+折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果是损失的话-)-存货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财务费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8
收藏 7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汽车租赁也遵循这个吗
卫老师
|
提问时间:07/18 10: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汽车租赁属于动产经营租赁,也是按照这个政策3%减按1%。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8
收藏 7
为什么旅游公司购进这两项服务,全额免税
小小霞老师
|
提问时间:05/06 11:37
#税务师#
你好,那这家旅游公司应该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计算抵扣
阅读 1597
收藏 7
对选项B 和 C不太理解,求指教
言-老师
|
提问时间:01/31 09:45
#税务师#
下列八大罪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不能假释: 1. 故意杀人罪;2. 强奸罪;3. 抢劫罪;4. 绑架罪;5. 放火罪; 6. 爆炸罪; 7. 罪投放危险物质;8. 由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阅读 1597
收藏 6
老师 (我们A公司在2017年成立只有一个股东黄明一人,法人是黄明)。有个B公司在2019年成立有黄明 李晓股东二人 ,法人是黄明。在2019年购买了一套350万的办公室。因B公司刚成立没多久,也是没资产和利润的。其实是在A公司的基础下银行才贷款买的。每月都是A公司借款给B公司还房贷。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能以这套房作固定资产吗 来抵扣一次性抵扣费用吗
暖暖老师
|
提问时间:01/24 09:33
#税务师#
你好,不动产不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阅读 1597
收藏 7
为什么这个10万不扣除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青老师
|
提问时间:12/07 14:23
#税务师#
你好; 延期支付的利息是收到的; 这个10万 也得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的
阅读 1597
收藏 7
老师,他这里是个人出售住房税率5%,请问为啥在这部分刷题时候又有9%呢?出租厂房也是9%,转让又是5%,我脑壳好昏,老师能帮我归纳一下就是转让厂房办公楼,以及出租厂房办公楼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以及一般计税的税率吗老师?刷题刷的我记忆混乱了,拜托了老师
辉辉老师
|
提问时间:10/28 23:31
#税务师#
时间: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时间: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阅读 1597
收藏 0
老师,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固定资产,在现金流量表中是分类为投资活动还是筹资活动呢
青老师
|
提问时间:10/21 09:59
#税务师#
你好; 计入 : 现金流量表填报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阅读 1597
收藏 7
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怎么算
周老师
|
提问时间:05/05 23: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不得扣除的利息=(100×7%÷12×10)×80÷100=4.67(万元)。根据《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中的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上述函文的解释规定,在企业存在应缴足而实际未缴足的资本时,此时企业对外借款,不会被认定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必要支出”,因此该部分利息也就自然不能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7
收藏 7
老师这道题的260*(10%+5%)是股息所得,为什么税前扣除了?甲公司分得的剩余资产中,应纳税所得额为分得的资产金额减去投资本金和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中甲公司应得的部分。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为什么要减掉呀,这个不是股息吗? 股息不是不能税前扣除吗
王晓晓老师
|
提问时间:02/27 09:42
#税务师#
居民企业投资居民企业的分红,不需要交税
阅读 1596
收藏 7
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不就是复议机关吗,c和d是一个意思吧?
棉被老师
|
提问时间:01/25 14:33
#税务师#
你好 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不完全就是复议机关的 还有些是同级复议的 这2个概念不完全一样的
阅读 1596
收藏 7
2022税法2 必刷550题53题6.5这是如何算出来的
法律老师
|
提问时间:06/10 09:37
#税务师#
应该是100×12.5%×20%+(280-100)×25%×20%=11.5(万元)。不好意思,我会再跟相关老师核下。
阅读 1596
收藏 7
老师,请问最新的税务师实务考试,资产损失还需要清单申报或者专业申报才能扣除吗?
新新老师
|
提问时间:11/19 09:45
#税务师#
你好 纳税人在进行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请注意: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要再进行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不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自行申报扣除。 一、政策规定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阅读 1596
收藏 7
老师,关于个人所得税说到: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扣缴义务人可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那比如张某2025年7月的实习工资是6000元,减除费用是5000元还是5000元*7=35000元呢?
赵老师
|
提问时间:09/21 16: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5000元,不是35000元。因为张某是2025年7月第一次实习,累计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乘以实习月份数计算,但7月是第一个月,所以累计减除费用为5000元。具体计算公式为:$$\text{应纳税所得额}=(\text{收入}\times80\%)-\text{累计减除费用}$$$$=(6000\times80\%)-5000=4800-5000=-200$$由于结果为负数,7月无需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6
收藏 7
税务师考试中,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10/04 21: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允价值计量时,期末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6
收藏 2
为什么D也是对的,还可以追加保证人为被告吗
卫老师
|
提问时间:07/01 11: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对于是否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由法院自行决定,可以不追加,也可以追加;D说的是可以,意思是也可以追加。所以是对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6
收藏 7
外购货物管理不善发生的损失 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星河老师
|
提问时间:07/04 17:35
#税务师#
同学, 1、结转非正常损失的原材料成本及进项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将待处理财产损益的金额扣除责任人的赔偿后转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管理上的失误造成的转入管理费用,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某某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阅读 1595
收藏 0
光伏发电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现在还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政策吗,如果不能,是否可以申请简易计税
赵老师
|
提问时间:04/14 12: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光伏发电企业一般纳税人目前通常不能享受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之前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但该政策执行期已过,且目前没有全国性的类似政策延续。不过,部分地区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出台了地方性的增值税扶持政策,企业可关注当地税务部门发布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光伏发电企业一般纳税人难以申请简易计税。因为现行的简易计税政策主要针对特定情形,如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等,并不包含光伏发电企业的常规业务。但如果光伏发电企业有符合增值税免税或简易计税的相关业务,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5
收藏 7
老师,我们发放一月份发放十二月工资,分录是借应付职工薪酬例如10万,贷银行存款10万,计提一月份工资是不是做分录是不是借管理费用工资163447元,贷应付工资薪酬163447!资产负债表里应付工资薪酬余额填写163447利润表里填写管理费用里工资163447对吗
陈陈陈老师
|
提问时间:02/04 23:40
#税务师#
应付职工薪酬有期初余额吗?
阅读 1594
收藏 7
这个以物易物分录是对的吧? 这样销项进项一抵是不是就不用交增值税了? 是不是只需要确认收入就可以了?
杨平凡老师
|
提问时间:01/31 00:29
#税务师#
这个处理是可以的。
阅读 1594
收藏 7
新公司新规吗,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09/05 14: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新公司法下,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94
收藏 0
公司有兼职员工五人,申报残保金,兼职人员算不算到在职职工人数。
路露老师
|
提问时间:04/23 12:39
#税务师#
同学你好,不计算兼职人员工资
阅读 1593
收藏 7
请问。税务师税一中。试行增值税留抵退税6个月才行。然后22年留底退税次月就行。不太懂。忘讲解下
会计中级贺老师
|
提问时间:11/05 14:26
#税务师#
增量留抵退税连续六个月这是因为留抵退税的考核期为6个月。 这是因为留抵退税的考核期为6个月,第6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要求不低于50万,也就是说第六个月的期末留抵税额要比之前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增值税改革问答,增量留抵税额,是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对增量部分给予退税,一方面是基于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基于财政可承受能力的考虑,若一次性将存量和增量的留抵税额全部退税,财政短期内不可承受。因而这次只对增量部分实施留抵退税,存量部分视情况逐步消化。
阅读 1593
收藏 7
老师:为什么计算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要包含消费税额后再乘消费税率?已经包含消费税额了,还要乘税率,才是要缴的消费税?谢谢!
税法老师
|
提问时间:04/03 20:10
#税务师#
参考以下组成计税价格的推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阅读 1593
收藏 7
实习生没有上社保如何申报个税啊?
小林老师
|
提问时间:01/22 16:52
#税务师#
您好,是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阅读 1592
收藏 0
上一页
1
...
150
151
152
153
154
...
500
下一页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