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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服务,按混合销售还是兼营,运输税率多少?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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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28 01: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服务,也就是企业是以销售货物为主,货物和服务都按照13%计算,属于混合销售。 如果该企业主业是以提供服务为主的按照服务税率计算,如果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是9%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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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问为什么不能扣除契税
悠然老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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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31 09:38
#税务师#
学员你好,因为只是转让环节的税金,转让环节就是出售时需要计算缴纳的额,所以不包括购买时的契税
阅读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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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微信支付到对方公司账户,后面公对公又支付了同一笔钱,这算是重复支付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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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15 21: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认为属于重复支付。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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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小汽车用于办公 自产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为什么交消费税啊?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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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13 19:14
#税务师#
这里是属于将应税产品用于对外销售的情形,所以这里是属于消费税的大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的。
阅读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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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麻烦发一下10月1日新执行的个税所得征收收标准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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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9:06
#税务师#
为贯彻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精神,明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一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税负切实减轻,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确保核定征收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法规范和统一我市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标准。二是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废止后,原文中部分事项需重新明确。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1. 核定征收的方式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2. 定期定额征收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收入额(不含增值税)×附征率 附征率的标准按月经营收入划分,月经营收入10万元(含)以下的,附征率为0%;月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附征率为1%。 3. 应税所得率征收 对不符合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条件且未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标准统一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确定的区间下限: 工业、交通运输业应税所得率为5%;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应税所得率为7%; 饮食服务业应税所得率为7%; 娱乐业应税所得率为20%; 其他行业应税所得率为10%。 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二)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核定征收 1. 纳税人转让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房屋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征收率沿用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标准,转让住房征收率为1%,转让非住房征收率为3%。 2. 纳税人出租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房屋出租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征收率沿用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标准,出租住房征收率为0.05%,出租非住房征收率为0.7%。 (三)自然人临时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核定征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2. 为方便临时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统一办理代开票环节税费事宜,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不含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公告》的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地税发〔2007〕222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号)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阅读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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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属于公共交通服务吗?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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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23 20:09
#税务师#
同学,你好 嗯嗯,属于的
阅读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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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在填企税汇算时,无票支出的租赁费填在那
邹刚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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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6 10:39
#税务师#
你好,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扣除类—其他栏次 填写 做纳税调增处理
阅读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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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开了一家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跟总公司签的合同指定收款账户是分公司,可以合理避税吗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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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2/02 15:34
#税务师#
你好,跟总公司签的合同,是不能指定收款账户是分公司的
阅读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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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十八部法中,哪些是价内税,哪些是价外税,麻烦一一列举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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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4 22:09
#税务师#
价内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价外税是增值税。
阅读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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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比拘役的受到惩罚还要严重吗?
meizi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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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7 09:42
#税务师#
你好; 拘役更严重。拘役和管制都是属于刑法中的一种处罚措施,所谓的管制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施劳动的刑罚;管制是对犯罪人限制其人身自由,不予关押的刑罚。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阅读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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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今年本科毕业 怎么样才能考税务师 24年11月的税务师考不了吗 我在7月毕业后转正了呢后面转正的工作经验
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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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27 20:43
#税务师#
对于税务师的报考,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具体来说,如果你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那么可以直接报考税务师,无需工作经验。然而,对于其他学科门类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需要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才能报考。 关于您提到的24年11月的税务师考试,如果您在24年7月已经转正并开始从事与经济、法律相关的工作,那么到24年11月时,您的工作经验可能还不满1年(具体取决于您的工作开始日期和考试日期)。因此,按照常规要求,您可能无法参加24年11月的税务师考试。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考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报考前仔细阅读相关的报考指南和政策文件,或者咨询当地的税务师协会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阅读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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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想问一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问题: 委托境外100万 境内自己研发是120万和委托境内80万 在计算委托进外加计扣除的计税依据的2/3 这个是按照 120+80*80%=164万计算 还是按照(120+80)*80%=160 乘以2/3?
金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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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14:36
#税务师#
您好,是按照(120+80)*80%=160 乘以2/3的
阅读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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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税务师财务与会计八套试卷(临门模拟二)第78题:应收退货成本也会形成递延所得税吗?
财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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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23 17:14
#税务师#
应收退货成本是资产类科目,因为税法上不认可应收退货成本,应收退货成本的计税基础=0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阅读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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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税额、免抵退应退税额有什么区别?求解释的通俗易懂
星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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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13 19:42
#税务师#
同学, 举个例子,比如你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有100万。 你的出口免抵退应退税额是300万,这个时候只能退你100万,剩下的200W为免抵税额,这个出口不征收增值税的。
阅读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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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想调以前的账,大概需要多少米,调一年的呢?
王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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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23 12:10
#税务师#
你好,是调整哪方面的账务,清理乱账么,一般销售额多少,业务多不?
阅读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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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差额专票进项可以抵扣吗?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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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05 17:27
#税务师#
你好,取得差额专票进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阅读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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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关于有权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自主占有、他主占有案例分析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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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9 10: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有权占有: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乙根据租赁合同对房屋的占有就是有权占有。 无权占有:小偷丁偷走了戊的手机,丁对手机的占有就是无权占有,因为丁没有占有该手机的合法权利。 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的一种,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缺乏占有的本权而占有。例如,辛从不知情的二手市场摊主处购买了一辆被盗的自行车,辛以为自己是合法购买,对自行车的占有就是善意占有。 恶意占有:同样属于无权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虽非明知但仍有所怀疑所形成的占有。例如,壬知道某幅画是癸盗窃所得,仍从癸处购买并占有,壬对画的占有就是恶意占有。 自主占有:指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对标的物进行的占有。例如,上述例子中的小偷丁,虽然其占有手机是无权占有,但他是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想将手机据为己有,属于自主占有。 他主占有:指不具有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对物进行的占有。例如,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占有,承租人是基于租赁关系占有房屋,并非将房屋视为自己所有,而是为了使用租赁物,属于他主占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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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二 最后8套题临考模拟一 综合体2 资料第6中,投资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40万元。不免税吗?这个不是也是税后分配过来的不是也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吗?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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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12 14:10
#税务师#
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其他企业包括直接投资和股票投资,如果属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通过沪港通、深港通购买上市公司H股,连续持股满12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除上述以外的情形,投资其他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都是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的。
阅读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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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留底退税后,下个月产生正向税金(需要上缴的),附加税是否也会抵扣留底税金的附加? 比如2022年4月 有留底退税 1万元,退回到账了(所以就没有附加的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税缴纳了) 5月也是留底退税了2万。退回到账了(也是没有附加税缴纳了) 6月时候产生了2.5万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那么这个时候附加税是否也是要先抵扣4和5月的基数(1+2万)之后在缴纳税金呢?即6月就没有了附加税,只有增值税。是这样吗?
税剑法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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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10 15:04
#税务师#
您好,对的,财税2018年80号公告的,可以抵减要交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阅读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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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在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中,财务费用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这应该如何理解?在财务费用中不是都需要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吗?
木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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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12 13:33
#税务师#
财务费用,属于金融损益 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并不能判定他属于经营还是金融损益
阅读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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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老板有一家小规模公司在做法人和名称的变更,变更完后还要对基本银行做一个注销在另一个银行重新开立,我们法人和公司名称是线上申请的现在线上程序走完了工商管理局说带上各资料去做变更就行了,想问一下接下来的流程怎么实行呢,领完营业执照后再去税务局变更在哪里刻录法人章呢?工商税务的弄好以后我们是直接去原基本银行注销账户再立马去另一个银行开立,然后在进行税务登记和变更第三方协议吗?我不确定这个流程是否正确会不会有问题?我是第一次进行这种变更,麻烦老师详细的指导一下谢谢!
棉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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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22 10:33
#税务师#
你好,刻章的路边找个店就可以的哈
阅读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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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上个季度多交增值税,然后退回多交增值税,要怎么做账务处理呢?我做反方向,但是资产负债表上应交税费科目有退回的金额在账面上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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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11:35
#税务师#
你好,那你上一个月多交的税款在哪个科目挂着?
阅读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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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报酬不是用超额累进税率20%,30%,40%吗,2.为什么成2个6万,其中一个是生计6万吗,劳务报酬可减生计费吗
金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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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02 22:18
#税务师#
您好,劳务报酬是20.30,。40的。但是是属于预扣预缴时候,然后6万的话,是省计费,可以扣
阅读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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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一卷烟厂委托市区一雪茄烟加工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烟叶成本为48250元,支付加工费76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无同类雪茄烟的市场销售价格。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元。(雪茄烟消费税率为36%) A.1536.70 B.1436.14 C.2199.09 D.1940.00 C 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本题应该在雪茄烟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加工厂所在地区(县城)的税率缴纳城建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8250+7600 为什么是成本加加工费?
小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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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8 17:53
#税务师#
你好同学,委托加工的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雪茄烟的市场销售价格,所以需要按照(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作为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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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总产值与工业增加值的区别是什么,麻烦做过统计员的资深老师回答,不要复制概念。
易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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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0 17:53
#税务师#
工业增加值所反映的是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不包括原材料等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和付给各部门的劳务支出,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量,与其他部门没有重复计算
阅读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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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什么体现谨慎性原则?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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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31 22: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不高估资产,体现谨慎性。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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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费和劳务费有啥区别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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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9 14:33
#税务师#
同学,你好 1、加工费是指甲方对某物品或事物进行加工后,乙方付给甲方的费用,分为受托加工与部分委托加工,要用增值税开给对方还可以抵扣;2、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阅读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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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理解债务重组,作为债务人的重组收益计入其他收益?
易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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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1 13:04
#税务师#
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收益都是通过投资收益;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只要偿债资产里面包含有非金融资产,就是通过其他收益;如果用于偿债的资产单纯就是金融资产,那么债务重组收益就是通过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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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有录播课程吗?
金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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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18 11:00
#税务师#
您好,这个学堂当然是有的了
阅读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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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 )申请行政复议。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B.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 C.省税务机关 D.国家税务总局 为啥不选A
朱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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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5 11:06
#税务师#
您好 解答如下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应一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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