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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期末存货的可表现净值,这样总结对吗:用于生产产品的材料,先看产品是否减值,产品没有减值,则看材料是否减值,材料也没减值,则材料按成本计价。如果产品减值了,或者材料减值了,则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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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10: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完全正确。对于用于生产产品的材料,先看产品是否减值,如果产品没有减值,那么材料通常也不会减值,材料按成本计价,这部分你理解是对的。但如果产品减值了,不能直接判定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价。需要进一步判断该减值是不是由原材料价值下降引起的,如果产成品发生了减值,但不是由原材料价值下降引起的,则不应单独对原材料计提减值,需要评估原材料是否也存在减值迹象,再决定是否计提减值;若减值是由原材料导致,那么材料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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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粕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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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8: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豆粕的增值税税率是9%。根据相关规定,骨粉、鱼粉、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属于“饲料”征收范围,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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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这两个题除了年份不一样,其他的数据都一样,怎么答案就不一样呢?哪个答案才是正确的呢?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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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8:51
#税务师#
同学你好,我给你解答,请稍等
阅读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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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做一批货物,单价50元,数量100件,因质量问题,客户扣款1000元,现在要开票,我们是修改单价还是修改数量,客户不要开红字发票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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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7:34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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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58页第3题,购进瓷砖税额40万元已经抵扣进项,现在新建大楼领用,税务如何处理,不用转出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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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7: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用转出。将购进的瓷砖用于自建综合办公大楼在建工程,属于将购进货物用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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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56页,第(3)题,扣除的时候为何是直接减掉1260?这个金额是发票金额,应该是不含税金额?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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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7: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购房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260万元是不含税的。因为该房产是2015年4月购进的,属于营改增之前购置的资产,购房发票上所注明的金额是含营业税的价格。但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将含营业税的价格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由于当时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通过普通发票体现,因此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260万元是不含税的,可以直接作为扣除项目使用。在第(3)题中,H宾馆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以含税销售收入9980万元减去购房时的不含税金额126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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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54第7题: 1、提供培训服务收入10万元,为何不是简易计税3%?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服务不是3%税率吗? 2、存在免征增值税的收入(240+60)万元,当月购进电脑和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为何可以全额抵扣,而不是剔除免税收入对应比例的进项税额?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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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7: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按简易计税3%计算培训服务收入10万元。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3%,但前提是该培训服务单独适用简易计税。而题目中,培训服务是与研发服务一并提供的,且未说明单独选择简易计税。因此,培训服务收入10万元需按一般计税方法处理,适用6%的税率。2.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或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全额抵扣。本题中,购进电脑和办公用品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如研发服务、技术项目论证服务等),同时可能部分用于免税项目(如技术转让相关服务),但税法对此类混合用途的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无需按比例分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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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51页,第9题,2022年采购维修服务,为何是还没有加计抵减,这个如何判断?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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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7: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题目中提到的“2022年采购的厂房维修服务”,其进项税额转出时未加计抵减的原因,可以从以下角度理解:1.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时间:加计抵减政策是2019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而题目中提到的厂房维修服务采购发生在2022年之前(即政策实施前)。由于该政策在2022年之前尚未实施,因此当时采购的进项税额在抵扣时无法享受加计抵减的优惠。2.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如果某项进项税额在最初抵扣时已经享受了加计抵减政策,那么在发生转出(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时,需要按比例调减已加计抵减的金额。但若该进项税额在最初抵扣时并未享受加计抵减(如因政策尚未实施),则在转出时也无需调减加计抵减额。3.题目中的时间判断:题目中提到“2022年采购的厂房维修服务”,而加计抵减政策在2019年才开始实施,因此该采购行为在发生时并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因此在转出时也无需考虑加计抵减的调减问题。综上,判断是否加计抵减的关键在于该进项税额发生时是否处于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期内。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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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50页: 1、考点28第2题,向社会公众无偿提供服务消耗的外购货物为何可以抵扣进项? 2、考点29第1题,答案里,50*1.2*9%,这里的1.2是什么?哪儿来的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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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6: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考点28第2题,向社会公众无偿提供服务消耗的外购货物为何可以抵扣进项? 向社会公众无偿提供服务不属于免税项目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用于免税 简易计税、个人消费等情况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考点29第1题,答案里,50*1.2*9%,这里的1.2是什么?哪儿来的 20%是烟叶税的税率 1+2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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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视指南,P146页: 1、第2题,未决诉讼收到的违约金10万元应该如何做税务处理?厂房装修购进中央空调的进项可以全额抵扣吗,为什么?如果是自产的产品用于厂房装修如何做税务处理?如果是购进、自产的产品用于新建厂房分别如何做税务处理?如果是购进非固定资产类的办公用品,业务部门领用和管理部门领用,税务处理有区别吗?分别应如何处理?以及,增值税中“将自产、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该视同销售,这里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有哪些? 2、第5题,为职工提供免费餐饮服务为何不算增值税?其成本45万元如何税务处理,如果有购进,相应进项如何处理?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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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6: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2题相关问题解答1.未决诉讼收到的违约金10万元税务处理:收到由于对方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因为违约金是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而取得的额外收入,具有增值税应税性质。2.厂房装修购进中央空调的进项税额处理:可以全额抵扣。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可以在取得当期一次性全额抵扣。中央空调属于不动产的附属设备,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3.自产产品用于厂房装修税务处理:厂房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全面营改增后,不动产相关业务均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自产产品用于厂房装修,不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4.购进、自产产品用于新建厂房税务处理-购进产品:用于新建厂房,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不需要视同销售。-自产产品:同样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5.购进非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领用税务处理:没有区别。购进办公用品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论是业务部门还是管理部门领用,都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不需要做特殊处理。6.“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范围:在全面营改增之前,“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等。全面营改增后,所有行业都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目前已不存在“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概念。###第5题相关问题解答1.为职工提供免费餐饮服务不算增值税原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为职工提供免费餐饮服务是企业内部的福利行为,并非面向市场的经营活动,所以不计算增值税。2.成本45万元税务处理及相应进项处理-成本:这45万元作为企业的职工福利费用,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进项:如果为提供免费餐饮服务有购进货物或服务,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为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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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43,第11题,安置随军家属企业符合条件不是3年内免征吗,这里为何还交税、。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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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6: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题目描述,正保服装厂是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且随军家属占比达到60%以上,其他条件也符合免税政策。按照财税〔2016〕36号附件3的规定,这类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免税政策仅适用于“提供的应税服务”,而销售自产服装属于销售货物,不属于“应税服务”的范畴。因此,销售自产服装的收入不适用该免税政策,仍需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至于服装设计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如果该企业符合免税条件,且在免税期限内(3年内),则这部分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综上,该企业在2024年3月销售自产服装需缴纳增值税,而服装设计服务如符合条件可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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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37-138页,问题:1、第(4)题选项D为何是错误的?2、第(6)题,甲公司收取的运输保险费是什么,为何可以计算销项税额?一般收取保险费不是应该视为代收费用,不应该计算销项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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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6: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第(4)题选项D为何是错误的?选项D“为支援灾区民生工作无偿提供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这一说法错误的原因是,甲公司为支援灾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属于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无须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而不是免征增值税,所以选项D错误。###问题2:第(6)题,甲公司收取的运输保险费是什么,为何可以计算销项税额?一般收取保险费不是应该视为代收费用,不应该计算销项吗?甲公司收取的运输保险费是在完成乙公司承揽的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后,乙公司支付的与运输服务相关的费用。这里的运输保险费可以计算销项税额,是因为它是甲公司完成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的一部分,本质上属于运输服务收入,并非单纯的代收费用,所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适用9%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即$90×9\%=8.1$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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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177页 符合国家标准的,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酒精度38度及以下)是按其他配置酒,按白酒税率20%征收消费税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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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7 06: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配制酒,如果是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且酒精度在38度及以下,这类配制酒是按“其他酒”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而不是按白酒20%的税率。只有那些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配制酒(如酒精度超过38度的),才按“白酒”适用税率20%征收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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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100万,费用化的,申报时必须按着100%加计扣除吗?能加计扣除30%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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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22: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如果是制造业企业且符合相关规定,费用化的研发费用申报时应按100%加计扣除,不能加计扣除30%。如果企业不属于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也不是30%。所以通常情况下,不能加计扣除3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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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打字复印服务属于现在服务里面的什么服务?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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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21:44
#税务师#
您好,是这里面的其他服务
阅读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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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业务,当月转出的进项税额为什么要用1/(1-9%)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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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9: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采用核定扣税法时,购入农产品时不抵扣进项,以含税价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所以这里的主营业务成本是含税的,要÷(1-扣除率)换算为不含税金额。本题中扣除率为9%,所以要除以(1-9%)。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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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经纪代理服务收入怎么不收6%的增值税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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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9: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企业的经纪代理服务收入是要按6%缴纳增值税的。在例题15里,甲企业应缴纳增值税的计算中,是对餐饮服务收入与打字复印服务收入这两项含税收入,按照公式“含税收入÷(1+税率)×税率”来计算增值税,其中税率为6%,公式为$(6+5)÷(1+6\%)×6\%=0.62$万元。虽然没单独列出经纪代理服务收入的计算,但根据相关规定,经纪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一般纳税人是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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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朴老师解答,请问老师,264题怎么做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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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7:25
#税务师#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阅读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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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价是不含税价,为什么还需要除以(1+9%)。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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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7:17
#税务师#
若增值税税率是9%,应乘以(1+9%)来换算为含税价
阅读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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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怎么理解?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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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7: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金银首饰消费税主要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国人员免税商店向最终消费者销售金银首饰的行为属于零售行为,所以要征收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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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有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维修,收到物料发票能入原材料吗还是入库存商品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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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6:54
#税务师#
您好,这种可以直接入成本中
阅读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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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为什么是这样计算?我自己查不到相关政策,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是10%-1去税,然后再按照10%来计税呢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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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6:50
#税务师#
你好,具体的是什么政策的?你说的是农产品进项转出吗?
阅读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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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为什么不能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政策为什么要这么规定?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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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6: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政策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之一。政策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简易计税方法的特点。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允许开具专票让购买方抵扣进项税,可能会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不平衡,导致税收征管出现漏洞和混乱,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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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交几个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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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6: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房产税,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需征收房产税,A公司的房产2015年建成并竣工,B公司2025年3月取得该房产,所以B公司应从2025年4月开始缴纳房产税,到2025年9月,一共需要缴纳6个月。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从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开始缴纳,B公司2025年3月取得该房产,意味着取得了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应从2025年4月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到2025年9月,同样需要缴纳6个月。综上,该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25年3月到2025年9月都需要缴纳6个月。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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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B公司交多少?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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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6: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计算房产税已知甲市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首先将含税作价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假设该房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则不含税房产原值\(=5000\div(1+5\%)\approx4761.90\)(万元)根据房产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times(1-扣除比例)\times1.2\%\),可得B公司全年应纳房产税\(=4761.90\times(1-30\%)\times1.2\%\approx40.00\)(万元)由于从2025年3月完成权属变更,当年应纳税月份为10个月(3月到12月),所以2025年应纳房产税\(=40.00\times\frac{10}{12}\approx33.33\)(万元)###2.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知该房产占地面积600平方米,甲市该房产所坐落地址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为2元。则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00\times2=1200\)(元)同样从2025年3月开始纳税,当年应纳税月份为10个月,所以2025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200\times\frac{10}{12}=1000\)(元)综上,B公司在2025年持有该房产过程中应纳房产税约33.33万元,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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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中秋节给员工发放的礼品怎么扣个税,是做在工资表里面吗?还是申报个税的时候把这么礼品的金额加在应付工资里。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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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6:04
#税务师#
申报个税需要跟工资合计,做账还是计入福利费
阅读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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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经常听说税会差异。请问免税收入属于税会差异么?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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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6:01
#税务师#
免税收入属于税会差异
阅读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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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甲单位从乙单位租赁大棚,给乙租赁费用,委托乙种植水果蔬菜,种植出来的水果蔬菜,甲单位购买,甲单位购买后再出售,甲单位出售水果、蔬菜可以享受免税么?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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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6:00
#税务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适用场景:企业(甲)提供种苗、饲料、技术指导,农户(乙)负责饲养,成品由企业回购并销售; 免税前提: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责关系,且企业承担主要经营风险(如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阅读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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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账面是收到后直接做:银行存款 待 投资收益对吧。然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这部分是免税的对吧?直接投资的,只要是成本法的,都是免税的对吧。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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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5:51
#税务师#
你好,投资超过1年就免税了。
阅读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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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研磨就可直接冲泡的咖啡豆适用增值税税率是9%还是13%?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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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6 15: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过研磨就可直接冲泡的咖啡豆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咖啡豆属于园艺植物,属于农业产品的范围。但经研磨后的园艺植物不属于农业产品的范围。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文件规定,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9%,而除农业产品等适用低税率的货物外,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因此,经过研磨的咖啡豆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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