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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进项税不包括业务2取得的运费专票的进项税?解析是不是错了?还有内销为什么不包括卖车的销项税?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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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21: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关于甲公司增值税计算时的进项税不包括业务2取得的运费专票的进项税,解析并没有错误。因为这是甲公司开出的销售发票,甲确认了销项税,而垫付的运费是运输公司开票,甲不能确认销项税,所以这里的运费专票对应的进项税未包含在计算中。其次,甲公司内销销项税计算不包括向乙企业销售自用的配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的销项税,是因为该车辆符合免税条件,所以在计算内销销项税时不考虑这部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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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进项税不包括取得的运费专票的进项税?解析是不是错了?还有内销为什么不包括卖车的销项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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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21: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解析没有错。以下是具体解释:1.关于运费专票的进项税:甲公司取得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根据背景信息,业务(1)中已经列明了进项税额为39000+13000=52000元,这包含了购进设备和修理零部件的进项税。而运费的进项税额可能未被单独列出,但实际已包含在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因此,解析并未遗漏运费进项税,只是未单独列示关于非运输专用作业车的销项税:甲公司销售的配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属于免税范围,根据背景信息,该车辆用于职工福利项目,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其销售行为不产生销项税。即使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因免税政策不计入内销销项税额。总结:-运费的进项税已包含在当期抵扣中,解析未遗漏;-非运输专用作业车因免税政策,不产生销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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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个题的E选项麻烦给解释一下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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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21:22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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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题为什么选B,不是留置权>登记抵押权/质权>未登录抵押权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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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21:16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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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影响债券的摊余成本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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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8:33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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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4·单选题】(2024年)某小型微利企业2024年7月销售商品合同列明不含增值税价款10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获批,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00万元,该企业适用“六税两费”减半优惠,当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老师,这个题印花税交多少啊?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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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7:29
#税务师#
需要交的印花税等于=(1000000*0.03%+1000000*0.005%)*50%=175元
阅读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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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还是有点迷糊,发票开错了,7月发票已经抵扣了,7月做账: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9月红冲,又开一模一样的金额,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分录对吗 收到负数发票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负数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银行存款 负数(相当于红冲7月账) 收到蓝字发票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同时电子税务局附表二20栏填进项税额转出,对吗老师?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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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7:27
#税务师#
收到负数发票(红冲):借:主营业务成本(负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正数,原抵扣的进项税)贷:银行存款(负数) 收到蓝字发票(重开):借:主营业务成本(正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正数,新发票的进项税)贷:银行存款(正数) 申报处理:9 月增值税申报时,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 20 栏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填写红冲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与分录中 “进项税额转出” 金额一致。
阅读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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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执行事务合伙人收取的业绩奖励.业绩报酬计入什么科目,是预收账款科目,后期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还是计入投资收益。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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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7:20
#税务师#
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外部管理方 / 非企业自身合伙人(常见):先计入 “预收账款”(未满足确认条件时),满足条件后转 “其他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并按 “现代服务” 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小规模 3%),不计投资收益; 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合伙企业自身(少见):业绩奖励来自内部收益,计入 “投资收益”,不涉及预收账款和增值税。
阅读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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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题为什么不限额扣除,按利润的12%,50*12%=6万元,为什么1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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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7: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道题中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1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而不是按利润的12%(即6万元)扣除。原因如下:根据政策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即全额扣除,不受年度利润总额12%的限制。因此,题中10万元的扶贫捐赠支出可以全额扣除,而直接向某小学的5万元捐款属于“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1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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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债券收到的现金属于投资还是筹资活动现金流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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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7: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出售债券收到的现金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解释:债券属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产,出售债券属于处置长期资产的行为。根据现金流量表的分类,处置长期资产(如债券、固定资产等)所收到的现金应归类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而筹资活动主要涉及企业筹集资本的行为,如发行股票、债券或借款等。因此,出售债券收到的现金应计入投资活动,而非筹资活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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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安装伺服节能系统,价值是5万,应该入固定资产还是直接录入制造费用?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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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6:53
#税务师#
直接录入制造费用即可
阅读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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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题为什么不限额扣除,按利润的12%,50*12%=6万元,为什么1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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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6: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标脱贫地区是全额扣除的,所以这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无需计算限额。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也就是全额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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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出隐匿销售收入,罚款,补缴税款后,怎么调整帐务处理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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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6:45
#税务师#
是更正申报了以前年度增值税申报表 ?
阅读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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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问题。合同书立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人,一个合同两个主体假如100块印花税费,是每个主体交50元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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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6: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若合同双方涉及金额相同,一个合同产生100元印花税费,那么每个主体需缴纳5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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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业主交个税,减半征收的知识点在应试指南哪一页谢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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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6: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法二应试指南219页有相关的内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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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为啥*50%,具体知识点在应试指南哪一页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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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6: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抱歉,请提供一下具体题目内容,方便老师详细回复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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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权益法下,投资时点公允价值不等于账面价值。如果是因为一项固定资产,而这项固定资产还有净产值,那我在算这个调整净利润的时候,还是按照原来的公式一减到底(净利润减去差额除以可使用年限),到底要不要考虑这个净残值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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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6:15
#税务师#
要考虑净残值。调整净利润时,需先按 “(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 净残值)/ 剩余使用年限” 算公允价值口径折旧,再减去 “(账面价值 - 净残值)/ 剩余使用年限” 的账面价值口径折旧,得出折旧差异,最后用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减去该差异,即为调整后净利润
阅读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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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老师,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公有价值不等于账面价值,是因为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到税法上认可的是按照账面价值在调整净利润的时候,为什么是减去公允价值与账面价的差额乘以税率?而不是加上公允价值价与账面价的差额乘以税率?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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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6:11
#税务师#
因为被投资单位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折旧(或摊销等)比按账面价值多,会减少利润;同时,这种差异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有递延所得税影响,所以调整净利润时要减去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 × 税率”,体现折旧多计和所得税的综合影响。
阅读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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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朴老师,487题,我不理解的是B作业场所,我认为应该是(350+1400)/2=875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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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5:58
#税务师#
b 作业场所沿边界长度超 100 米且有两处噪声超标,视为两个 “噪声单位”;又因超标天数不足 15 天,税额减半。按最高超标等级(超标 7 - 9 分贝,税额 1400 元),每个单位减半后为 700 元,两个单位合计 1400 元,不是(350 + 1400)÷2。
阅读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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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请教一下,我们公司做工程的有外地项目外地缴税,我们平时都是从公帐打款给法人(股东),备注是日常报销费用,这样是不是不对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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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5:47
#税务师#
您好,是的,这样是对的,因为这个是用于日常开销的
阅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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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一家基金公司,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收取合伙企业自己管理费,前期没有计提管理费确认收入,在收到管理费时挂在预收账款里了,现在账上挂着900万的预收账款,领导让现在分期确认收入,这样做我有没有风险,是不得让他签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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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5:31
#税务师#
你好,提前收取的话可以按当月的管理服务确认收入,如果是以前年度的收入或以前月份的收入,现在才做的话就有风险 是的签字
阅读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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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我23在异地预交了税款,25年又部分红冲了,红冲的原因是甲方给我的罚款,税务局说这个罚款属于价外费部能退?请问这个怎么处理呢?我发票也红冲了,报表也更正了,都到最后了说不能退。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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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5:19
#税务师#
你这个是质量扣款吗 还是什么原因罚款
阅读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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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在8万的限额内据实扣除,未成年由父母扣除,如果本人今年是95000,未成年也是95000,那扣除限额是8万还是16万?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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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5: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扣除限额是16万。家庭多人的大病医疗费用是分开每个人计算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你本人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为95000元,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为80000元,可扣除80000元;未成年子女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为95000元,超过15000元的部分同样为80000元,也可扣除80000元。所以,总共可扣除的大病医疗最高数额为80000+80000=1600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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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朴老师解答,老师,请问下541题怎么做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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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4:54
#税务师#
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 广告宣传服务含税收入 × 税率= 848 000 × 3% = 25 440(元)
阅读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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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抵债方式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应该是交税征税范围呀?抵债的车应该是二手车呀 ? 馈赠车辆的行为 如果馈赠的是新车呢 ?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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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4: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抵债方式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行为征税,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只要是通过抵债等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就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馈赠车辆的行为,如果受赠方接受并使用该车辆,也属于征税范围。不管馈赠的是新车还是旧车,受赠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都要缴纳车辆购置税。所以抵债方式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接受馈赠车辆并使用这两种情况都在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内。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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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小题选D,答案中为啥没有包含业务12中的税控系统进项税额?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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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4: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答案中没有包含业务12中初次购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进项税额,是因为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不能作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而是按规定可以抵减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因此在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时,这部分进项税额是不计入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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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 10%、20%、30%、40%。甲欲将其 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 50 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 50 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如甲改为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 想问一下,为什么选项D是错误的,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份额,其他共有人有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购买权啊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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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4: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D是错误的,原因在于: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在按份共有中,如果共有人之间转让份额(如甲向乙转让),由于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共有人,不涉及外部第三人,因此其他共有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而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前提是对外转让份额,即转让给非共有人(如戊)。所以,选项D中“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说法是错误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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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开了10万发票有罚款1万,只付9万,这个多的1万怎么处理呢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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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3:50
#税务师#
你好,这个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阅读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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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要减去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部分吗?麻烦老师帮我看看下图我的解答,谢谢啦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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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3: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计算长江公司2023年5月甲材料的成本差异率时,需要减去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部分。###解释:在计划成本法下,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为:$$\text{材料成本差异率}=\frac{\text{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text{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text{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text{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text{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text{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计划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在发出时,其成本差异是按照月初的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的,因此这部分差异和计划成本在计算当月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时,需要从分子和分母中扣除,以避免重复计算。###举例说明:-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4800元(超支)-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7400元(超支)-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1440元(按月初差异率计算)-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240000元-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96000元-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计划成本:120元/千克×600千克=72000元代入公式:$$\text{材料成本差异率}=\frac{4800+7400-1440}{240000+96000-72000}=\frac{10760}{264000}\approx4.08\%$$因此,答案中减去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部分是正确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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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里的8300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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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8 12: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在增值税的计算中,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题目中明确说明“售价均为不含税价”,因此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必须使用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作为基础。平均价8300元/件是根据同类产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计算得出的加权平均价,符合增值税的计税要求。如果包含增值税,会导致重复计税,不符合税法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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