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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二 109页。第2题房产税那个为什么要用600×(1+3%)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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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23: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600×(1+3%)表示计算旧厂房的房产税计税原值时,需包含购买价格和契税。其中,600万元是旧厂房的购买价格,3%是契税税率,契税金额为600×3%=18万元,计入房产原值后,总的计税原值=600+18=600×(1+3%)=618万元。这是因为税法规定,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契税作为购置房产的必要支出需计入房产原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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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会预报所得税,工资薪金计入成本的,是不是就是计入单位社保的工资薪金,还有福利费等等,第二个框实际支付的工资包含社保个人部分和个税了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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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21:46
#税务师#
同学你好 这图片上说了怎么写 新变化
阅读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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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企业所得税里技术转让不超过500万的免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话,这个减半征收的税率要按正常25%的税率算吗?还是按15的税率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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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21: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按15%的税率,而是按25%的税率计算。高新技术企业虽然整体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但技术转让所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单独规定的。根据政策,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半,然后按2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个优惠不能与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叠加使用,因此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仍按25%的税率减半征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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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您好,我是一家普通企业(非二手车经销商),我出售自己公司使用过的二手车,是适用0.5%的增值税税率呢?还是适用3%减按2%的增值税税率呢?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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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21:01
#税务师#
如果你符合简易计税按照3% 减按2% 这个0.5%只有二手机动车市场才可以
阅读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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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问他的职工福利不需要教资源税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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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20: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职工福利本身不涉及资源税的征收。资源税主要针对在中国境内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的行为,而职工福利属于企业对员工的非生产性支出,与资源开采无关。因此,职工福利不需要缴纳资源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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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名字上区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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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20:46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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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单位发生超额亏损,可能贷记的科目有? 税务师考试 财务与会计应试指南 292页第6题 为什么选项没有 A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这道题给出的正确答案是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递延收益;预计负债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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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9: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权益法核算下,当被投资单位发生超额亏损时,会计处理如下: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首先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亏损,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因为该科目反映被投资单位盈利或亏损对投资企业的影响。分录如下:```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考虑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项目:如果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应分担的亏损,超额亏损可依次冲减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项目,但本题未涉及相关选项确认预计负债:若根据合同约定或其他法律规定仍需承担额外损失时,可将超出部分计入“预计负债”。分录如下:```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4.关于“递延收益”:虽然一般情况下“递延收益”与被投资单位亏损处理无直接关联,但可能因特定业务背景或题目设定条件涉及,比如企业在某些特殊交易中预先收到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而当被投资单位超额亏损时,按约定需用该递延收益弥补。分录可能为:```借:投资收益 贷:递延收益```而“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通常在取得投资时确定,除非发生追加投资、处置投资等情况,一般不会因被投资单位亏损而调整,所以选项中没有该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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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建造经过12个月以上才能完成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建造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不太理解,建造存货的借款费用怎么能资本化呢?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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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9:17
#税务师#
您好,这个建造存货说的一般是指房地产,修的房子吧
阅读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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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中,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应保持不变,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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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8:59
#税务师#
同学你好, 它的意思是说, 比方说,被收购企业 的资产 被收购时。可能属于视同销售。那么。就按照视同销售的规定进行处理
阅读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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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这是什么道理呀?难道签署了分摊协议后,经营20年了才能分摊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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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8:50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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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什么是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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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8: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预收款阶段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主要是因为在收到预收款时,房屋等不动产还未交付给购买方,销售行为实际上并未完成。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看,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通常是在不动产交付等特定条件达成时才产生。而预收款只是企业提前收取的款项,此时还不满足销售行为完成的标准,所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也就不用征收增值税,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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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养殖企业所得税到底是减半还是免征?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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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7: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参考以下总结: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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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题为什么选C?这是转让不是出让?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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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7: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一选项是正确的。解释如下:题目考查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发〔2006〕10号)中关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范围的规定。根据文件精神,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不仅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还包括因转让、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依法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属于因转让行为而产生的土地收益,虽然形式上是“转让”,但根据政策要求,这部分补缴的价款仍应纳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范围。因此,它属于题目中所列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组成部分。简而言之,虽然“转让”与“出让”在字面上不同,但在政策执行中,因转让行为产生的补缴土地价款仍被纳入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体系。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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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既然ACDE都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那为什么只选了A,不选CDE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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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外币项目的分类和会计处理原则:-选项A(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但其公允价值变动需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因此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选项C(固定资产):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但其按历史成本计量,期末不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选项D(合同资产):如果合同资产属于非货币性项目,期末也不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选项E(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项目,期末金额不因汇率变动而调整,因此不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此,只有选项A需要按当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其他选项不符合题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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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包装物要如何区分,区分的标准是什么? 解析D说,企业的各种包装材料都要通过原材料核算,那A为什么不是原材料呀? 选项选ABC,A 随同出售不单独计价,B随同出售单独计价,那意思就是不管是不是单独出售,只要随同出售就属于包装物了吗? 老师能否讲讲像这种题要如何作答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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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包装物与原材料的区分主要在于用途和核算方式的不同。以下是通俗易懂的解释和区分标准: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包装物与原材料的区分,以及如何判断题目中的选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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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道题的思路?,这个150天是怎么算出来的,1.5是什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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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的解题思路是,要根据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原则,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权利而导致预期将支付的工资。答案解析里的150天是这样算出来的:已知甲公司预计2017年有40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6天的带薪病假,这部分职工不会产生因累积未使用年休假而需要额外支付工资的情况;而剩余的10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7天半休假。因为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6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和年休假,所以这100名职工每人多享受的天数为\(7.5-6=1.5\)天,那么总共多享受的天数(也就是累积未使用年休假天数)就是\(100×1.5=150\)天。这里的1.5指的就是这100名职工每人在2016年累积未使用、预计在2017年多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最后,用累积未使用年休假的总天数150天乘以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200元,就得出甲公司在2016年年末因累积带薪缺勤应确认的职工薪酬为\(150×200=300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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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题目中C型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还需要加征10%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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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制造业企业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不需要考虑加征的10%的税率,海关也没有代征义务,只有[2016]63号/2016年第74号文列举的项目,完税价格大于130万元的,海关才会代征零售环节10%的消费税。这里只说明了关税完税价格合计150万元,未表明符合特定列举项目,所以进口环节消费税不用加征1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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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题中进口C型乘用车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是多少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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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已知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关税税率为10%,则关税=150×10%=15(万元)。组成计税价格=(150+15)÷(1-40%)=275(万元)。所以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275×40%=110(万元)。综上,该C型乘用车在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是11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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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借了一个公司的账,以前的财务计提工资是这样做的,借:管理费用-工资 (数值不包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这种做行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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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25
#税务师#
比如:工资6000,单位部分社保1000、个人部分社保自行承担500,个税15。 1.按公司的部门分配计提工资6000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工资 6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6000 2.计提公司部分社保和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各项社保,公积金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各项社保,公积金(企业部分)1000 3.发放工资月份扣社保和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000 贷:其他应付款—各项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5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5 银行存款5485 4申报月份交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各项社保,公积金(企业部分)1000 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500 贷: 银行存款1500 5上交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收入6000,专项扣除填个人社保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5 贷:银行存款15
阅读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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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进口自用不含税价格在130万以上的乘用车,需要加征10%的消费税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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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确定的口径是,制造业企业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不需要考虑加征的10%的税率,海关也没有代征义务,只有[2016]63号/2016年第74号文列举的项目,完税价格大于130万元的,海关才会代征零售环节10%的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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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包个人的建设项目,能给个人开专票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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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17
#税务师#
不要给个人开专票,开普票
阅读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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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国际税收) 间接抵免,定义是说就境外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额。我想问,境外的子公司所赚的利润交的企业所得税,按照我境内投资方的持股比例,不是都是属于我境内投资方承担的吗?为什么要分给我的那部分对应的所得税才可以抵免?而没有分的就不能算抵免?我这里想不通,麻烦老师帮忙看看,谢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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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6:12
#税务师#
因为间接抵免是避免 “同一笔利润重复缴税”:只有子公司实际分红给境内投资方,这部分分红才会成为境内方的收入、需在境内缴税,所以仅对应分红的境外已纳税额可抵免;没分的利润留在子公司,没成为境内方收入、境内也不缴税,自然不用抵免。
阅读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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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问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中的金额是填会计账上的借方余额,还是填代扣代微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的金额,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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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5:12
#税务师#
您好,是的,这个是填借方余额
阅读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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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这样,A公司有栋楼租给了B公司,B公司每年都要向A公司支付租金,但由于A公司在外面借了好多钱,最终就导致A公司的债主们通过法院的诉讼,直接把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的租金给拿走了,而且,这些债主在领取租金时也都开了增值税发票,在这种情况下,从A公司的角度,是不是这些租金就不用再交所得税和增值税了?通俗说A欠外面CDE好多钱。B租A的房。。结果CDE把票都开了B,那A还要交税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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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4: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A公司仍需要就这些租金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从业务实质来看,B公司支付租金是因为租赁了A公司的房屋,A公司取得了租金收入。虽然这笔租金被债主拿走,但这只是A公司对租金收入的一种分配使用方式,并不改变A公司取得租金收入这一事实。根据税法规定,A公司作为出租方,取得租金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应缴纳增值税;同时,该租金收入也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债主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不能替代A公司履行纳税义务。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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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题中计算增值税,有些减去地价款,有些没减,怎么区分减不减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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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4:15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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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腻子粉怎么赋码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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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4:09
#税务师#
腻子粉所属的税收分类编码 107020801
阅读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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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分公司都有营业执照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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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4:01
#税务师#
是,分公司都有营业执照
阅读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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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为什么呢?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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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3:59
#税务师#
同学,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因为银行内部营业机构主要从事资金拆借行为,其成本和费用主要体现为利息,允许扣除有助于准确反映会计账务和业绩,且不影响国家税收利益。
阅读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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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退股10万,新股东增加10万投资款,新增的10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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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2:59
#税务师#
您好,要的,按实缴来交印花税
阅读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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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建筑服务计算预缴增值税扣除的分包款,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可以扣除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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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12: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跨市建筑服务计算预缴增值税时,扣除的分包款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不可以扣除。根据规定,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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