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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朴老师解答,老师第8题A选项,它是错在哪里,是错在不能含价外费用和相关费用?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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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4:06
#税务师#
选项 A 错误在于 相关其他费用 的表述。资源税的计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这里的 全部价款 包含了合理的、与销售应税产品直接相关的款项,而选项 A 中说 不包括价外费用和相关其他费用,与正确规定不符,价外费用是要包含在计税销售额里的。
阅读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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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只有公章 没有商家签字可以吗?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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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3:52
#税务师#
你好,有公章就没问题了。
阅读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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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以下问题 1、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业务招待,捐赠和投资入股的帐务处理的会计分录分别是怎么样的? 2、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业务招待,捐赠和投资入股的帐务处理的会计分录分别是怎么样的?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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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2: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将自产的货物用于以下用途的会计分录:-用于集体福利(如食堂、浴室):```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库存商品```-用于业务招待(交际应酬):```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库存商品```-用于捐赠:```借:营业外支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库存商品```-用于投资入股:```借:长期股权投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库存商品```2.将外购的货物用于以下用途的会计分录:-用于集体福利(如食堂、浴室):```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商品```-用于业务招待(交际应酬):```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用于捐赠:```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用于投资入股:```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库存商品```解释: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业务招待、捐赠和投资入股时,由于涉及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需确认销项税额。而外购货物用于这些用途时,由于货物已缴纳增值税,因此不需要再确认销项税额。投资入股无论自产还是外购,均按货物的公允价值或成本入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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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在建工程发票还没来,但是有合同,可以在建工程-暂估入账吗,然后先结转固资,发票到了再红冲在建工程,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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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1: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时,应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所以,即使没有取得发票,也应当将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当收到发票后,需要把原来暂估的账务处理冲回,再重新做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分录。例如,之前已做分录:```借:在建工程—暂估100 贷:应付账款—暂估100借:固定资产100 贷:在建工程—暂估100```现在收到建筑服务专用发票109,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账款——暂估100 贷:在建工程——暂估100借:在建工程——暂估100 贷:固定资产100借:在建工程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 贷:应付账款109借:固定资产100 贷:在建工程1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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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税法Ⅱ《个人所得税》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句话,意思是鼓励外国人不要太留恋中国,每隔六年要回去孝敬孝敬父母,这样中国才给予免税奖励,对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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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1: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这句话并非是鼓励外国人每隔六年回国,给予免税奖励只是为了便于人员的国际交流,体现税收政策从宽、从简的原则。在国际交流频繁的背景下,这样的政策能吸引更多外籍人员来中国工作和交流,同时也考虑到他们在境外可能有一定的生活和经济联系,一定程度上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促进国际间人才、资金等的流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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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EBIT 16)/EBIT=5,不会计算过程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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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0:45
#税务师#
你好EBIT 16 这里中间是➕的吗
阅读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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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EBIT+16)/EBIT=5,不会计算过程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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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0:39
#税务师#
你好,这个计算是这样 (EBIT+16)/EBIT=5 那么EBIT+16=5EBIT 16=55EBIT-EBIT 16=4EBIT 4=EBIT
阅读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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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万,开普通发票8万,收入合计29万,21万对应的增值税是需要交的,请问普票的8万对应的增值税要交吗?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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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0:25
#税务师#
你好,这个普通发票对应的不需要交
阅读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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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属于不超30万免增值税的情况,那么本季度末是否需要计提该部分收入对应的城建税和附加税费?因为这部分也是不用交的。如果需要计提城建和附加税费,又获得减免,这些分录怎么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里的余额不用交了,转到哪里?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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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0:22
#税务师#
不交附加税不计提 交多少计提多少
阅读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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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2019 年 1 月 12 日向乙公司 提供产品 100 台,每台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800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原材料市场价 格上涨,甲公司已生产出的 100 台产品,每台成本为 810 元。如果甲公司继续履行该合同, 考虑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预计亏损 2 000 元,则甲公司因该亏损合同应确认预计负债为多少 老师 这种类型的有简便方法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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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10:07
#税务师#
先看标的资产:甲已生产出 100 台产品(标的资产存在),先算资产减值损失。 算关键数据:总亏损 2000 元,产品成本总额 81000 元,可变现净值 = 81000-2000=79000 元,资产减值损失 = 81000-79000=2000 元。 得结果:预计负债 = 总亏损 - 资产减值损失 = 2000-2000=0 元。 口诀:有标的先减值,减值抵完亏损,预计负债为 0。
阅读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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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223页:综合拓展第2题,(2),生产的豪车用作投资,为何不用缴纳零售环节的10%消费税?P213页,将自产豪车用作企业管理部门,就需要同时缴纳零售环节的10%消费税?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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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9: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对的。当自产的超豪华小汽车用于投资时,视同销售行为,但此时视同销售的对象是其他企业或个人,属于生产环节的销售行为,因此只需按生产环节的税率缴纳消费税,不涉及零售环节的10%消费税。而当自产的超豪华小汽车用于企业管理部门使用时,视同销售给本企业内部,属于自用行为,根据政策规定,这种情形下需同时缴纳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的消费税,即在生产环节税率基础上再加征零售环节10%的消费税。总结来说,是否涉及零售环节的10%消费税,取决于车辆的用途和流转对象。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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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法律周靖老师的考前公益课在哪听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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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9: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可以关注老师抖音或者关注这个页面的信息://www.fawtography.com/zhibojiaoliu/list-6-0-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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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50页:考点二十九第1题,领用上个月购进的账面成本20万元的烟叶,计算可抵扣的进项是=20/(1-9%)*1%,这个账面成本20万元为何是含增值税的呢,会计记账的时候不应该是把增值税拆分出来,把不含增值税的金额计入成本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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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9: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购进烟叶时,是按照9%抵扣的,后续领用深加工时还可以加计1%抵扣。这里账面成本20万元其实是已经按9%抵扣进项税额之后的成本金额。在购进烟叶时,先按9%凭票据实抵扣或凭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此时计入账面成本的金额是扣除了这9%进项税额后的金额。所以在计算加计抵扣这1%的进项税额时,需要先将账面成本还原为原来包含9%进项税的金额,也就是用账面成本除以(1-9%),然后再乘以1%来计算加计抵扣的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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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222页: 考点十九第1题,选项D,委托加工收回对外销售不用缴纳消费税吗? 考点十九第2题,卖车的时候销售的装饰费5万元为何也要交消费税?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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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9: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委托加工收回后对外销售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取决于销售价格是否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如果销售价格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属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如果销售价格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则需按差额部分缴纳消费税,但可以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至于卖车时收取的装饰费5万元,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如果装饰费属于销售行为的一部分,且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直接相关,那么这部分费用应计入销售额,一并计算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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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220页第2题,批发兼零售的卷烟企业,直接零售卷烟的,不交消费税吗,这样不会有政策漏洞吗? 税法一,应试指南,P221页考点十七,代加工的B企业代加工后乙电子烟厂收回的时候,电子烟厂不用缴纳消费税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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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8: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批发兼零售的卷烟企业如果对零售部分单独核算,零售环节是不缴纳消费税的,这部分消费税已经在批发环节或生产环节缴纳了。这样设计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同时确保税收在关键环节征收。至于政策漏洞的问题,实际上,税收政策通过要求企业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业务,来防止企业通过混淆业务类型来逃避纳税义务。如果企业未分别核算,那么将按照全部销售额按批发环节计征消费税,从而避免税收流失。关于电子烟厂的问题,如果B企业是代加工企业,而乙电子烟厂是委托方,那么消费税通常由委托方(即乙电子烟厂)在收回产品后缴纳,而不是由代加工企业缴纳。这是因为在消费税的征收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通常由委托方承担。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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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220页考点十五第1题:为何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不能退税?生产企业购进应税材料可能交了消费税,也不能退吗?四个选项全部不懂,辛苦每个都帮忙解释一下原因和逻辑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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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8: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是因为生产企业直接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时,该消费品在国内没有流转过,尚未交过国内的消费税,因此只享受免税政策,而不享受退税政策。生产企业购进应税材料,若原料本身不属于应税消费品,则无需缴纳消费税;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对产成品征收。所以即使购进应税材料,只要还未形成应税消费品成品,就不存在缴纳消费税的情况,也就没有可退的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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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219页第1题: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成本为何不是购进材料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和购进材料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有什么区别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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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8: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购进材料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而是实际支付给委托方的材料成本。解释如下:1.实际成本: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提供材料方的金额,即材料的实际支出。在委托加工中,如果委托方自己提供原材料,那么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就是其实际支付的价款,不包括价外费用(如运输费、装卸费等),除非这些费用是直接与材料采购相关并计入材料成本购进材料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通常是指采购材料时支付的全部金额,包括材料价款和与采购相关的其他费用。但在委托加工中,如果材料是由委托方自备的,那么这些价外费用可能并不计入材料成本,而是单独作为费用处理。因此,在计算委托加工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时,材料成本应以委托方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而不是包括所有价外费用的总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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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212页45题:1、购进原材料用于职工食堂翻新改造可以抵扣进项吗?2、职工探亲报销公路客票,票买金额合计6.18万元,为何不可以抵扣进行?3、自产的车用于测试用车,为何不用缴纳消费税?3、第(1)题,计算消费税,有对外投资的10%不用管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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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8: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购进原材料用于职工食堂翻新改造可以抵扣进项吗? 不可以,所以答案是扣除了90%的部分 2、职工探亲报销公路客票,票买金额合计6.18万元,为何不可以抵扣进行? 职工探亲属于职工福利,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3、自产的车用于测试用车,为何不用缴纳消费税?3、第(1)题,计算消费税,有对外投资的10%不用管吗? 测试用车属于正常的生产过程,不缴纳消费税 销售汽车是单环节缴纳消费税(不考虑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加征的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过消费税,对外投资不再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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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将自产的车辆用做测试用车、自产产品用作样品,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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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7: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将自产的车辆用作测试用车、自产产品用作样品,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进项是可以正常抵扣的,不用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例如,自产的小汽车用于做碰撞实验,这是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不交增值税,进项也能正常抵扣。所以,用作测试用车和样品都属于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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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法定继承、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同时都存在时,继承开始后的继承顺序是什么?偿还债务的顺序是什么?
苏晓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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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6:43
#税务师#
您好,当法定继承、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时,继承开始后的继承顺序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和遗赠,遗嘱和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具体而言,遗产首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处理,剩余部分再按照遗嘱或遗赠的内容继承,最后才适用法定继承规则分配
阅读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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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91页例题22,组价的利润率用了5%,这个数据哪里来的,考试的时候成本利润率都会告诉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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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6: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考试时会给出,如下税率是往年考试以附表形式给出的税率表,供您参考附件1:税法(一)机考税率表.docx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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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90页例题20,针对运费47970为何也要征收消费税?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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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6: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属于价外费用 也要征收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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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83页例题8,选项B,纳税人生产销售电子烟按销售额计算纳税,这里说的销售额,一般默认是不含税的还是含税的 ?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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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30 06: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不含税的。在税法中,如果没有特别说明,题目中提到的“销售额”通常是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题目中给出的是含税销售额,需要先进行价税分离,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再计算消费税。例如,若题目中给出的销售额是含税的,计算消费税时应先用公式:$$\text{不含税销售额}=\frac{\text{含税销售额}}{1+\text{增值税税率}}$$然后再乘以消费税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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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超标,为啥b作业不是(350+1400)÷2而是(1400+1400)÷2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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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9 23: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环境保护税时,有规定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需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B作业场所存在超标1-3分贝和超标7-9分贝两种情况,应按照超标7-9分贝对应的税额1400元来计算。同时,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要减半计算应纳税额。所以B作业场所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是(1400+1400)÷2,而不是(350+1400)÷2。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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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企业,全部价款减地价后除以(1+税率)乘以税率与不含税收入减地价乘以税率,是不是等价?2021年真题就是不含税收入。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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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9 21: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两个计算方式是等价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增值税时,如果采用差额计税方式,允许从全部价款中扣除土地价款。具体来说:1.第一种方式:$$\text{应纳增值税}=\frac{(全部价款-土地价款)}{1+税率}\times税率$$2.第二种方式:$$\text{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土地价款)\times税率$$这两种方式之所以等价,是因为“不含税收入”实际上等于“全部价款÷(1+税率)”。因此,将“不含税收入-土地价款”再乘以税率,与“(全部价款-土地价款)÷(1+税率)×税率”是相同的计算逻辑。简单理解:-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税率)-所以,不含税收入-土地价款=(含税收入÷(1+税率))-土地价款-再乘以税率,就等于(含税收入-土地价款)÷(1+税率)×税率因此,两种方式计算出的增值税金额是相同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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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房企卖房,一般纳税人,一般方法,减地款,为啥不减地税算土增的时候就扣了地税,想知道原理
小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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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9 21:16
#税务师#
你好,正在回复题目
阅读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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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里面 退还留抵税额 里面的特殊企业是哪些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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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9 21: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务师考试涉及的退还留抵税额特殊企业主要有:1.制造业等4个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无需判断连续六个月留抵情况,不看增量,以期末留抵税额为退税基数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为连续两个季度)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按季纳税的为第二季度)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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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 最终支付的辞退福利少于入账金额,怎么处理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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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9 20: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多余的,冲掉就可以了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管理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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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无形资产用产量法摊销,单位产量摊销额 = (无形资产取得成本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总产量。下图为什么要从取得成本里减去上一年的摊销额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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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9 17: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产量法下计算单位产量摊销额,公式一般是$单位产量摊销额=\frac{无形资产取得成本-预计净残值}{预计总产量}$。不过当预计总产量发生变化时,要重新计算单位产量摊销额,此时应使用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取得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若无减值准备,就是取得成本减去累计摊销)来计算。在您提到的图片案例里,2024年1月1日A产品预计未来产量调整了,所以计算2024年单位产量摊销额时,需要用无形资产在2024年初的账面价值(也就是取得成本180万元减去2023年已摊销的48万元)除以新的预计总产量1000万件,这样才能准确反映无形资产后续的消耗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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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请问这一题答案1.5万元,里面核定征收所得税和股票转让收入无关吗,那这个股票转让收入是属于转让股权吗?应该怎么计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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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9 17: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收入总额和核定的所得率来计算的,与股票转让收入的具体盈亏无关。本题中,该企业被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40万元,核定的所得率为15%。根据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核定的所得率$,可得应纳税所得额为$40×15\%=6$万元。又因为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所以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25\%=1.5$万元。股票转让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收入中的股权转让。若不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企业转让股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转让所得按照$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股权成本$计算,且计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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