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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与增值税有关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在2023是不是取消了?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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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19 08: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有变化,不是取消,参照如下理解 代扣代交增值税 核算企业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借:成本费用等科目 [计入成本费用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的金额]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简易计税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业务,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增值税留抵税额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①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②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 ③纳税人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缴回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2023+】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银行存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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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公司的已退休人员被返聘是不是领的工资和他领的退休养老金要合计缴纳个税啊?
李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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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6 12:21
#税务师#
您好,退休养老金是免税的。只对他领的工资计算缴纳个税就可以
阅读 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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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名称处没写品牌,像净水机什么的,入固定资产的,发票不写品牌可以吗?还有货物商用设备净水机这样开可以吗?
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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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10 20:32
#税务师#
您好,品牌是可以不写的
阅读 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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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图三
财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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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8 16:22
#税务师#
C项是属于的,这是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之前的会计政策,和现在的政策是不一样的 这都是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这是会计政策变更。 如果是首次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导致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如果是现行会计准则下,由于增减资导致的,属于正常业务,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阅读 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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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开了发票,如果在这个月纳税申报期没有异地预缴,怎么办?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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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12 15:18
#税务师#
你好,这个是异地工程的,没有缴纳的,后期如果税务局查到会要求单位补上的。
阅读 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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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高低不平的情况下,此时采用综合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
小田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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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8 19:22
#税务师#
您好,学员。 分国限额法是指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外国来源所得,按其来源国别,分别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分国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综合限额法是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全部外国来源所得,不分国别汇总在一起,统一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二、简化公式 在居住国(国籍国)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上述两个公式可分别简化为: 分国抵免限额=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X居住国所得税率 综合抵免限额=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 三、优缺点 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相比较,各有其优点,在不同条件下,它们所起作用的结果是不同的。首先,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高低不平(纳税人在高税国与低税国均有投资)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而分国限额法则对居住国有利。其次,当跨国纳税人的国外经营活动存在盈亏并存时,实行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而采用综合限额法则对居住国有利。 四、例题分析 1、国内所得200万*25%=50,国外A国所得150万*30%=45,国外B国所得-100,不征税。 分国法下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国外A国所得抵免限额37.5,实际纳税45万,不需要补税,B国没有所得不交税。直接按境内50万纳税。 综合法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是一样的。外国所得汇总计算抵免限额=(150-100)*25%=12.5万元;境外实际纳税是45万,那么按12.5来抵免,境外所得应该向我国缴纳税款=150*25%=37.5万,则综合法下应该缴纳税款=50+(37.5-12.5)=75万。 2、国内所得200万*25%=50,国外A国所得150万*20%=30,国外B国所得-100,不征税。 分国法下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国外A国所得,抵免限额是37.5,实际纳税30万,可以按30万来抵免。B国没有所得不交税。直接按境内50万纳税,境外A国纳税150*25%=37.5,可以抵免30,所以需要补税7.5万。共纳税57.5。 综合法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是一样的。外国所得汇总计算抵免限额=(150-100)*25%=12.5万元;境外实际纳税是30万,那么按12.5来抵免,境外所得应该向我国缴纳税款为150*25%=37.5万,则综合法下应纳税=50+(37.5-12.5)=75万。 3、如果是国内所得200万*25%=50,国外A国所得100万*30%=30,国外B国所得-150,不征税。 分国法下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国外A国所得,抵免限额是25万,实际纳税30万,不需要补税,B国没有所得不交税。直接按境内50万纳税。 综合法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是一样的。外国所得汇总计算抵免限额=(100-150)*25%=—12.5万元;境外实际纳税是30万,即没有可抵免的税额,而境外所得应该在我国纳税=100*25%=25万,所以综合法下应纳税=50+(25-0)=75万。 4、如果是国内所得200万*25%=50,国外A国所得100万*20%=20,国外B国所得-150,不征税。 分国法下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国外A国所得,抵免限额是25,实际纳税20万,可以按20万来抵免。B国没有所得不交税。直接按境内50万纳税,境外A国纳税100*25%=25,可以抵免20,所以需要补税5万。共纳税55。 综合法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是一样的。外国所得汇总计算抵免限额=(100-150)*25%=—12.5万元;境外实际纳税是20万,即没有可抵免的税额,而境外所得应在我国纳税=100*25%=25万,所以综合法下应纳税=50+(25-0)=75万。
阅读 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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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什么是重新计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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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7 17:14
#税务师#
重新计算与继续计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语境下,当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时,申请期限并不是重新计算,而是继续计算。 这意味着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的期限会被补足。例如,如果法定申请期限为六十日,而在期限开始的第二十一天发生了某种障碍,申请人在这一障碍消除后,还有四十天的申请复议期限。也就是说,当这些障碍消除后,申请复议期限继续计算,而不是重新计算。
阅读 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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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 60000 元。完工 收回时支付加工费 2000 元(含税金额)。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乙公司目前的销售价 格为 80000 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 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10%。该材料甲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 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微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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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6:29
#税务师#
您好,因为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 资的成本;同时加工费2000元为含税价格,因此加工费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为2000/1.13×13%≈230.09 (元),加工费应计入成本的部分=2000-230.09=1769.91 (元)。 所以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60000+1769.91+80000×10%=69769.91 (元)。
阅读 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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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加工为选矿销售,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不得直接扣减外购原矿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答案怎么是正确的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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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3 15: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是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加工成选矿销售,是不能直接扣减外购原矿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的。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翻译 搜索 复制
阅读 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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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受到侵害也能和解?
微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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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7 15:26
#税务师#
您好,是可以和解的呢
阅读 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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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人在领取企业年金的时候,单独计算我的个税,这个时候需要扣除5000的扣除费用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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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5 19:05
#税务师#
单独算个税不扣除5000的。
阅读 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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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开不征税普通发票,并预缴增值税,那么后期开票、做账、报税等应该怎么做呢
易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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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11 10:43
#税务师#
同学你好 那得交增值税的 借银行 贷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阅读 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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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的税中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率是多少啊
玲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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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23:08
#税务师#
你好 1.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预扣率20%,速算扣除率0; 2.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元,预扣率30%,速算扣除率2000; 3..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预扣率40%,速算扣除率7000.
阅读 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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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企业报销的各项费用有限额吗?有限额的话是多少?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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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23 08: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没有具体的限制,主要是看各个企业的要求和标准。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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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总额=25000-19850-1200-1400-600-260+280-1668.98+(80-80÷10÷12×2)=379.69(万元),公式中(80-80÷10÷12×2)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是不减掉(80+80÷10÷12×2)
税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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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13 10:40
#税务师#
这里是会计中计提的折旧是80/10*(2/12),但是税法中是按80扣除的,所以这里税会差异为80-80÷10÷12×2。
阅读 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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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的增值税为啥要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一部分?
木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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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9 14:41
#税务师#
捐赠的话,相当于你确认营业外收入是包含了进项税额的,借原材料,同时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营业外收入。所以这个时候要考虑增值税的部分。
阅读 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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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生产的蜂蜜,自己包装出售,预包装食品蜂蜜礼盒套装应该属于什么税收编码
王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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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1 13:59
#税务师#
你好 这个要按照天然蜂蜜的,10103030301
阅读 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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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核定扣除(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 适用情况: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 酒及酒精、植物油 (1)投入产出法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 =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 (1+扣除率) 这里除以(1+扣除率)如何理解?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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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29 15: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这里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是含税金额的,所以这里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金额来计算的。故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 (1+扣除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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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居民企业中,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A.汇总纳税企业 B.保险公司 C.上市公司 D.小型微利企业 E.会计事务所 ABCE 小型微利企业为什么可以核定呢?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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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5 21:55
#税务师#
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包括:(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汇总纳税企业;(3)上市公司;(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6)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阅读 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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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审计程序中,与查找未入账应付账款无关的是( )。 A.审核期后未付账单的主要凭证 B.审核期后现金支出的主要凭证 C.检查年末应付账款明细账记录 D.追查年末前签发的验收单至相关的供应商发票
微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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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31 23:01
#税务师#
你好,选项C,注册会计师不能从年末已经登记入账的应付账款明细账中查找未入账的情形
阅读 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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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不可抗力,货物损毁了,各方应该怎么办?如果是在运输途中发生不可抗力又是什么?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又各是怎样的?都有什么情况
法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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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6 14:29
#税务师#
如果约定了交付地点,在到达交付地点之前因为不可抗力毁损的,出卖人承担损失。不能继续履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交付地点,那么买受人承担损失责任,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阅读 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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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盘盈,盘亏进哪?
王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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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27 21:49
#税务师#
你好,现金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现金盘盈 借:现金(实际溢余的金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现金盘亏,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或应收保险赔款(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阅读 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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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货物直接用于对外赠送,按道理应该视同销售,但是购入时对方开的普票,不会不会因为对方开普票不能抵扣进项,所以赠送时就不能视同销售做销项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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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18 15: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外购货物直接用于对外赠送,即使购入时对方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也应该视同销售,并计算相应的销项税额。这是因为根据增值税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都应该按照货物的公允价值(或成本)和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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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个体户去年是核定征收,今年自动变成了查账征收,该如何申请核定征收呢?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呢?我们的个体户是比如说类似木工班组成立的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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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5 23:21
#税务师#
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 你说的是定期定额的吗 一般销售额不高 会计核算不健全
阅读 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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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离职福利包括失业保险吗?
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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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15 12:07
#税务师#
辞职后没有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阅读 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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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物流发票开几个点
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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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30 22:11
#税务师#
物流业一般纳税人的话,增值税发票分为两种: 1、货运业增值税发票,税率是11%,可以开运费. 2、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6%,可以开仓储费、搬运费.
阅读 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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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用定额扣除的办法。 不是几档税率吗?为啥不属于定额定律呢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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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7 17:15
#税务师#
你好,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现在是每个月定额扣除5000元 个人生计费用,没有几档的说法 几档税率,是针对 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而不是针对个人生计费用 个人生计费用,是定额扣除,没有定率啊
阅读 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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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各自认缴出资 100 万元,共同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都应缴纳认缴的出资。公司设立后甲向公司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乙仅缴纳出资20万元,丙未出分文,丁陆续缴纳出资 60 万元,戊用一台实际价值仅为 60 万元的汽车高估作价为100万元出资,公司设立两年后,庚新加入公司成为股东,此时公司要求戊补足因其用作出资的汽车被高估作价而产生的出资差额,则可对该笔差额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有( )。 A.丁 B.甲 C.丙 D.庚 E.乙 【答案】ABCE 丙没出资为什么也有责任?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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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9 13: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只要是设立时的股东,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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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2021年1月工资为8000元,王某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其工作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王某所任职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职工缴纳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王某个人按照当月工资的5%缴纳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假设无其他扣除项目。王某当月应预扣预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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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3 14: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看您问了好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建议您自己先计算一下,对于具体疑问的地方再咨询,希望您能谅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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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21年10月12日,长江公司与华山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协商,长江公司以其拥有的专利权与华山公司拥有的生产用设备交换。长江公司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42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华山公司生产用设备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已提折旧为17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为3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在资产交换过程中发生设备搬运费2万元;华山公司另支付20万元给长江公司。 以上资料为例,假设长江公司和华山公司之间的此项非货币型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长江公司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华山公式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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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04 21: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长江公司换出专利权账面价值30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420万元,税率6%华山公司换出生产用设备账面原价600万元,已计提折旧170万元,已提减值30万元,公允价值400万元,税率13%,设备搬运费2万元。华山公司支付20万元,长江公司收到20万元。长江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300+25.2-52-收到补价20=253.2借:固定资产253.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0×13%=52 银行存款20 贷:无形资产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0×6%=25.2华山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600-170-30+52-25.2+支付补价20=446.8借:无形资产446.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0×6%=25.2 贷:固定资产清理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3%=52 银行存款20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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