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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及家庭成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 及购买汽车、 住房等财产性支出 ,要按照什么项目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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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01: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及家庭成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视为企业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所得本身即归属于投资者个人,其支出若与生产经营无关,不能作为费用扣除,而是直接视为利润分配,因此需并入经营所得一并纳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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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税法中说到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 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是又有条款说到个人股东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或得转增的股本应按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两个条款当中都提到了资本公积 ,可是怎么一个说要征个税 一个又不征 ,这要怎么理解呢 。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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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01: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两个条款并不冲突,关键在于资本公积的来源不同。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该资本公积金是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后面提到的个人股东以资本公积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资本公积是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比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及未在“新三板”挂牌的其他企业以这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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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想问下题中为什么2019年期末摊销是除以9.5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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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00: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这道题里,2019年6月30日该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后账面价值变为513万元。从2019年7月1日开始计算后续摊销时,剩余的摊销年限要重新确定。原本摊销年限是10年,从2019年1月1日购入,到2019年6月30日已经过去了6个月,也就是0.5年,所以剩余的摊销年限就是$10-0.5=9.5$年。因此在计算2019年下半年(7-12月)的摊销额时,要除以9.5年,这样才能准确计算出该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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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题3,为什么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40,而不是25?有3%是不能退税的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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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23: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0-10-30=-4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500×10\%=50$(万元)按照“免、抵、退”税办法,应退税额是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中的较小者。由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为$50$万元,$40<50$,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40$万元,因此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40$万元。另外,对于出口退税不得免抵的税额,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即$500×(13\%-10\%)=15$万元,这部分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15$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万元。综上所述,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40$万元是根据“免、抵、退”税的计算规则得出的,而不是$25$万元,同时还需对不得免抵税额做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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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的鱼塘。鱼塘需要折旧吗?折旧计入什么科目?
小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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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22:34
#税务师#
需要折旧,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这个
阅读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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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问中剩余3辆进行投资的应纳的车辆为什么不征税?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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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21: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该汽车制造厂将自产轿车用于投资,属于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情形。根据规定,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但仅针对本企业或单位自用的车辆征税。而用于投资的车辆不属于自用,而是用于对外投资,因此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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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是养殖鱼然后销售,增值税免税吗?企业所得税是减半还是免税?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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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21:19
#税务师#
您好,养殖鱼然后销售,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企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鱼类养殖企业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阅读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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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解释下D、E两个选项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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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20: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然可以,以下是关于D、E两个选项的解释:-E选项:在某些情况下,E选项涉及的内容可能与法律规定或会计准则不符。例如,如果E选项涉及的是“出售外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这是不符合新准则要求的,因为新准则中已不再使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这类内容已过时,不再作为考试重点。-D选项:虽然你没有具体说明D选项的内容,但从类似问题的背景来看,D选项可能是正确或错误的,取决于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或会计处理原则。如果D选项描述的是符合法律或会计准则的处理方式,那么它可能是正确的。如果你能提供D和E的具体内容,我可以给出更准确的解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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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不通,税法二的国际税收这里: 就是比如在我国的一家居民企业想要把赚到的税后利润支付给到境外母公司,1⃣️为什么要在支付之前做一笔预提所得税呀?这个预提所得税是谁向谁交?为什么要预提?我搞不清。 2⃣️不是已经按照25%的所得税税率已经在我们国家交一次了吗,那再按比如10%预提所得税交,那不就是35%的税前利润是属于交给我们国家了?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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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9:51
#税务师#
预提所得税:由我国居民企业(支付方)向境外母公司(收款方)付利润时,代扣代缴后交给我国税务机关;因境外母公司在我国无常设机构,预提是为确保跨境税款能征收,避免流失。 非重复征税:25% 是居民企业就自身税前利润缴税,10% 是对境外母公司取得的税后股息征税,税基不同(前者税前利润,后者税后利润),是对不同环节征税,并非合计 35%。
阅读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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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从高税率计算消费税,那如果白酒和黄酒组成成套消费品,黄酒除了按白酒20%税率计算消费税,还要按0.5元/500毫升计算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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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9: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白酒和黄酒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时,根据规定从高适用税率,应按白酒的税率缴纳消费税。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黄酒采用从量定额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但组成成套销售从高适用白酒的税率后,就统一按白酒的复合计税方法来计算消费税,即按销售额乘以20%的比例税率,再加上销售数量乘以0.5元/500毫升(即1元/千克)来计算消费税,不会再单独对黄酒按其原本的从量定额方法计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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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D是什么行为?行政强制行为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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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8:21
#税务师#
选项 D 是行政许可变更行为,不是行政强制行为。它是城建部门对施工企业已获资质等级(一级改二级)的调整,属于行政许可内容的变更,而非行政机关对相对人采取的强制控制或执行措施。
阅读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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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在预交时不扣除5000,附加和专项附加还有捐赠的支出?统一在汇算时扣除?说明白点就是这三类在预交时什么都不能扣?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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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7:11
#税务师#
你好是的,预交的时候先不扣。
阅读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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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公司租用107.2公顷土地用于水稻的种植,现在稻子成熟了,对外销售,但公司销售部门签字的合同的约定是这样的 1.销售方式:甲方向乙方销售指定地块产出的水稻,地块承包总面积为 107.2 公顷,插秧面积 100公顷,地块位置:前郭县长山镇偏脸子村,该地块水稻全部由乙方收购,甲方不得转售第三方。2.计价标准:按公顷固定单价结算,插秧面积每公顷单价为人民币27200元(大写:贰万柒仟元整)。 3.合同总金额:总金额=100 公顷x27000 元/公顷=人民币 2700000 元(大写:贰佰柒拾万元整),此价格为固定包死价。此价格不论收割过磅后过磅数量多或少,双方均不可违约。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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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7:06
#税务师#
同学你好 稍等我看下
阅读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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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的第四问,答案中为什么扣除税额660,这个进项税不是在2018年购入的时候就抵扣了吗?还有为什么不扣除留抵税额10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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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6: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这里扣除的660万元进项税额并不是重复扣除。因为土地增值税计算中涉及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部分,需要根据转让时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进行计算。题目中计算增值税时,是用销售价款除以1.09(即10000÷1.09)减去购进时的进项税额660万元,得出应纳增值税额,再以此为基础计算城建税及附加。因此,这里的660万元是用于计算转让时的增值税,而不是重复抵扣。至于留抵税额100万元,它属于上期未抵扣的税额,是留到本期继续抵扣的,不影响当期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计算,因此不需要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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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增值税中,什么时候算增值税是需要收入减去支付的土地价款?什么时候又不用减 土地价款?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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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6:52
#税务师#
需要减去土地价款的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
阅读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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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可以在本机关人员出席的前提下委托律师代理吗?行政复议是不是只能行政机关人员出席,不能委托机关以外的人员出席?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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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6: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参加诉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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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是房地产开发的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4.45亿 现在我想知道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我是否属于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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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6:10
#税务师#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阅读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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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企业月初在产品直接材料费用2000元,直接人工费用400元,制造费用150元;本月内发生直接材料费用6823元,直接人工费用1264元,制造费用682元。本月完工产品400件,每件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与工时定额分别为8千克和13小时;月末在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共计为260千克,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共计为1200小时。生产费用采用定额比例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计算分配,甲企业本月完工产品的总成本为( )元。老师这道题怎么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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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6: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可根据定额比例法分别计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进而求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步骤一:计算直接材料费用分配率直接材料费用分配率是指每单位定额材料所应分配的直接材料费用,计算公式为:\(直接材料费用分配率=\frac{月初在产品直接材料费用+本月发生直接材料费用}{完工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月末在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已知月初在产品直接材料费用\(2000\)元,本月发生直接材料费用\(6823\)元,完工产品\(400\)件,每件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为\(8\)千克,月末在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共计为\(260\)千克,则:完工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400×8=3200\)(千克)直接材料费用分配率\(=\frac{2000+6823}{3200+260}=\frac{8823}{3460}=2.55\)###步骤二:计算完工产品应分配的直接材料费用完工产品应分配的直接材料费用等于完工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乘以直接材料费用分配率,即:完工产品应分配的直接材料费用\(=3200×2.55=8160\)(元)###步骤三:计算直接人工费用分配率直接人工费用分配率是指每单位定额工时所应分配的直接人工费用,计算公式为:\(直接人工费用分配率=\frac{月初在产品直接人工费用+本月发生直接人工费用}{完工产品定额工时+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已知月初在产品直接人工费用\(400\)元,本月发生直接人工费用\(1264\)元,完工产品\(400\)件,每件产品的工时定额为\(13\)小时,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共计为\(1200\)小时,则:完工产品定额工时\(=400×13=5200\)(小时)直接人工费用分配率\(=\frac{400+1264}{5200+1200}=\frac{1664}{6400}=0.26\)###步骤四:计算完工产品应分配的直接人工费用完工产品应分配的直接人工费用等于完工产品定额工时乘以直接人工费用分配率,即:完工产品应分配的直接人工费用\(=5200×0.26=1352\)(元)###步骤五:计算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分配率是指每单位定额工时所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计算公式为:\(制造费用分配率=\frac{月初在产品制造费用+本月发生制造费用}{完工产品定额工时+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已知月初在产品制造费用\(150\)元,本月发生制造费用\(682\)元,完工产品定额工时\(5200\)小时,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1200\)小时,则:制造费用分配率\(=\frac{150+682}{5200+1200}=\frac{832}{6400}=0.13\)###步骤六:计算完工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完工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等于完工产品定额工时乘以制造费用分配率,即:完工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5200×0.13=676\)(元)###步骤七:计算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完工产品的总成本等于完工产品应分配的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之和,即:完工产品的总成本\(=8160+1352+676=10188\)(元)综上,甲企业本月完工产品的总成本为\(10188\)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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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想请问一下,我们有一个A公司是母公司他投资成立了B公司是一个子公司,想请问一下A公司的员工下派去B公司帮忙干活,B公司可以给A公司的员工发工资吗?A公司和B公司之间是否需要签订什么协议?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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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6:02
#税务师#
你好。员工的合同是与a公司签订的,对不对?
阅读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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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一个里面结转债务重组,第一问里面我借周转材料,然后在建工程,我可不可以直接改成固定资产?然后我在贷方的时候会增加一个银行存款1.5万,然后在建工程金额直接变成76.5万。 相当于把123直接合并成一个,可以吗?
小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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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5:57
#税务师#
你好,可以合并,但是得看具体业务
阅读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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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本年利润 -0.17 贷: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0.17 把本年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分录怎么做 是借:本年利润 0.17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17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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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5:57
#税务师#
你好,是的。就是这样做。
阅读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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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计提工会经费是按照应付工资6000元计算还是按照请假扣除事假200元,5800元计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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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5:54
#税务师#
按扣除事假 200 元后的 5800 元(即实际应发工资) 计算。 工会经费计提基数是 “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事假扣除的 200 元属于未实际发放给员工的部分,不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因此需按扣除后的 5800 元作为基数计提。
阅读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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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扣缴义务人有哪些?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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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5: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或个人: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需代收代缴消费税。2.支付应税消费品款项的单位或个人:如支付方为非居民企业,其委托代理人或第三方代为支付相关款项时,支付方或其指定人需承担扣缴义务。3.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零售企业:例如,销售超豪华小汽车的零售企业需在零售环节代扣代缴消费税。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或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或个人需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5.其他法律规定的扣缴义务人:如在特定情况下,由第三方保证人或担保人支付相关款项的,该委托人或被担保人也可能承担扣缴义务。这些扣缴义务人需根据税法规定,代为缴纳消费税,并向税务机关申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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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含税金额缴纳还是不含税金额缴纳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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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4:30
#税务师#
那个是含税收入申报的
阅读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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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问题,一份合同有三个当事人,合同金额为含税1000万,合同为租赁合同,使用千分之一印花税税率,印花税1万元,是三方平分这一万元的印花税义务,还是每一方都得交1万元印花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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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4: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每一方都得交1万元印花税。印花税纳税义务时间是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当日,计税依据通常是合同金额。在此租赁合同里,合同金额含税1000万,印花税税率千分之一,算出印花税额为1万元。对于一份合同有多个当事人的情况,一般是每个当事人都要按照合同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而不是平分税额。所以三方中的每一方都要以1000万为计税依据,各自承担1万元的印花税纳税义务。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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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假设我们的残保金缴纳比例为1.5%,假设年平均工资是60000元,我们项目需要10个人,这10个人我记入项目成本核算,我这样计算10*1.5%*60000=9000元,这样对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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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4:03
#税务师#
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阅读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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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加油站赠送给客户的水和纸需要视同销售吗?如果需要,那么账务处理怎么做呢?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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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3:57
#税务师#
你好,是的,这个是要视同销售,借,销售费用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阅读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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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住宿开的专用发票,由于支付优惠,报销金额少于发票金额,进项税额需要相应转出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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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3: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需要按实际报销金额调整进项税额的抵扣部分。解释:如果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00元(含税),其中进项税额为90.91元(假设税率为9%),但实际报销金额为800元(含税),则进项税额的可抵扣部分应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此时,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为:$$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left(1-\frac{实际报销金额}{发票金额}\right)=90.91×\left(1-\frac{800}{1000}\right)=90.91×0.2=18.18元$$因此,需将18.18元进项税额转出,剩余72.73元可正常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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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在做成本预估,残保金如果按照人头划分,一个人每年应该分摊多少比较合适,人均工资大概4000-5000。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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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2:07
#税务师#
您好,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阅读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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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公司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核定了每半年交一次,请问老师有没有延期或者减免交的政策?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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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1 11:59
#税务师#
没有的,你没有钱交可以申请缓交
阅读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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