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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A,税收保全措施不是属于复议前置吗?那这里为什么是可以 也可以?自相矛盾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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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1: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收保全措施不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复议前置的征税行为主要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而税收保全措施并不在上述复议前置的征税行为范围内,所以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时,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选项A的表述并不矛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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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请问这句话的关键看什么?是不是看:其经营成果是否归承包承租人所有,如果是那就是按经营所得, 但是这里说不改变企业形式,那就是工商登记仍为企业,那这样的话承包承租人所得相当于工资薪金所得呀,没问题呀,如果改变了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这类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际上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我的理解如果正确的话,那选项C应该是对的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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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1: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所得税处理分情况:-若市场主体登记仍为企业,要看经营成果归属:-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取得一定所得,属“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sim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其所得属“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sim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若市场主体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选项C中,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承租人所有,应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而非“工资、薪金所得”,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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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为什么不考虑销受比例80%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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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1: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该写字楼已销售可售面积的80%,剩余面积全部用于对外投资,而对外投资默认产权发生转移,属于视同销售,相当于整体100%销售。根据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若全部销售(含视同销售),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无需乘以销售比例,可全额扣除,因此不需要按80%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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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交易性金融资产,它属于现金资产,为什么不是外币货币性项目?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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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0:41
#税务师#
属于广义的现金资产,不是账上的库存现金科目
阅读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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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第一问为什么小张和Tommy要交税?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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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0: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小张和Tommy购买超豪华小汽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是因为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无论购买者是本国公民还是外籍个人,只要在中国境内购买并自用应税车辆,就需要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具体解释如下:1.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籍个人。只要车辆用于自用,就属于应税行为。2.自用即应税:小张和Tommy购买超豪华小汽车用于个人使用,属于自用行为,因此需要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3.不区分国籍: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不以国籍为区分标准,只要在中国境内购买并自用应税车辆,无论购买者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需依法纳税。因此,小张和Tommy作为车辆的购买者和自用者,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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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第一题不能理解为什么选CDE不选A,进口不是要征车辆购置税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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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0: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进口行为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只有当进口的是上述应税车辆并用于自身使用时,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选项A没有明确进口的车辆是否属于应税车辆范围以及是否用于自身使用,所以不能确定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因此不选A。而CDE选项所涉及的车辆符合应税车辆范围,所以选CDE。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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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里说人数200,资产总额3000,附加税为什么没有减半呢?, 2,六税两费减半是仅指城建税减半,教育费+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减半是吗? 3,业务4,企业选择一次性扣除,不是应该调整会计利润吗,加30减30/4*2/12,这里为什么没有调整会计利润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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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0: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6税2费是指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6税2费的政策是各地在50%的范围内确定减免,因此不是确定的减半征收,所以在考试的时候,不能直接按照50%计算,考试的时候题目会进行提示的,例如当地政府在最高范围内减免,这个时候考虑6税2费的减免。 本题没有特别说明,不考虑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 3.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属于“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仅需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无需修改会计利润本身。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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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中买的是两辆车为什么要算一辆车的价格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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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0: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题目中明确说明“购入时符合免税条件”,根据车辆购置税的相关规定,如果车辆已经办理了免税手续,之后因转让等原因导致免税条件消失,受让方需要按照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题目中提到“应纳的车辆购置税=15×(1-2×10%)×10%×2=2.4(万元)”,这里的“×2”已经考虑了两辆车的情况,因此计算结果是针对两辆车的总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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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租房个税:不应该是先*(1-20%),再减去维修费用吗?这里怎么是先减费用 再乘以(1-20%)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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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09: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顺序是先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再对扣除修缮费用后的余额进行费用扣除(收入超过4000元的按20%的比例扣除相关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本题中3月份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3月扣除800元,4月扣除剩余的400元。所以3月份房屋出租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为:先扣除修缮费用800元,再对余额乘以(1-2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最后乘以税率20%,即\((32000-800)×(1-20\%)×20\%=4992\)(元);4月份房屋出租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为:扣除剩余修缮费用400元,再对余额乘以(1-2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最后乘以税率20%,即\((32000-400)×(1-20\%)×20\%=5056\)(元)。因此,先减费用,再乘以(1-20%)是符合计算规则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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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道题大山公司应收账款113的账面价值不是113吗?他又没有计提坏账准备。为什么按在计算账面价值的时候变成公允价值110了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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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09:43
#税务师#
因为大山公司将该应收款项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这类金融资产的特点是,后续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其账面价值。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变为 110 万元,所以此时其账面价值就调整为 110 万元,而不是初始的 113 万元(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随公允价值变动而变化)。
阅读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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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35题为什么应纳税所得额不用7.5而是40*37.5%?7.5万元也是先分得的呀,符合先分后税原则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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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08: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您理解得没错,这道题确实体现了“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然后由合伙人各自就其分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先分”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按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比例来计算其应分得的经营利润,而不是实际是否已经分配。在本题中,李某持有合伙企业37.5%的份额,2024年合伙企业经营利润为40万元。根据“先分后税”原则,李某应分得的经营利润为:$$400000\times37.5\%=150000$$(元)即使题目中提到李某实际分得7.5万元,这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因为应纳税所得额是基于其应分得的经营利润计算的,而不是实际分配的金额。因此,题目中使用40万元乘以37.5%来计算李某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完全符合“先分后税”原则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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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前期库存商品没有按数量计算法,后期可以增加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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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08:42
#税务师#
可以增加的,只是前期的账要重新做
阅读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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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三次模考后只能看到成绩看不到答案及解析,老师讲解也只是部分题目讲解并不是全部,请问有完整的答案解析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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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08: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务师三次模考后,确实可以查看成绩和测评报告,但答案及解析并非全部开放。目前,模考的讲解通常以直播形式进行,老师会重点讲解部分题目,尤其是高频易错题或重点难点。完整的答案解析一般不会一次性全部提供,但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更多帮助:1.网校题库:部分网校会提供详细的答案解析,建议使用正规网校的题库进行练习。2.答疑服务:针对个别题目有疑问的,可以向老师提问,获取针对性解析。3.模考讲义:有些模考结束后,会发布讲义或解析文档,可留意相关通知。建议结合多种资源进行复习,以弥补解析不全的部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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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选什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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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02: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自建厂房预缴税款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200÷(1+5%)×5%≈9.52(万元)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9.52 贷:银行存款9.52```所以答案选B。###一般纳税人月末账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70-200+20=-10(万元),说明当期有留抵税额10万元,月末无需缴纳增值税,也无需进行特殊账务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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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该选那个?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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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02: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B正确。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216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630```解释: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因此在销售时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收到的银行存款直接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无需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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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晚上好,请问在核算个人所得税年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需要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这四项收入一起做汇算清缴吗?还是只要做工资薪金的收入就可以了?
苏晓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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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00:57
#税务师#
您好,您稍等,我给您编辑
阅读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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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财务与会计》梦1,第15章,480页,为什么题目问2024年利润影响额跟销项税额的计算,要考虑25年实际退货的15件,实际退货时收入成本和销项税额调整不是计入25年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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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2: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实际退货发生在2025年3月31日,因此收入、成本和销项税额的调整应计入2025年,而不是2024年。但题目中提到的“2024年利润影响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需要结合退货发生时的会计处理对2024年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来说,2024年已按预计退货率确认了部分收入和成本,而2025年实际退货数量少于预计,说明2024年多确认了部分成本和少确认了部分收入。因此,实际退货时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对2024年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进行冲回,从而影响2024年的利润总额和销项税额。总结:1.实际退货发生在2025年,调整应计入2025年。2.但因2024年已按预计退货率确认了收入和成本,实际退货少于预计时,需追溯调整2024年数据。3.这种调整会影响2024年的利润总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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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税务师550必刷题都做一遍,能基本覆盖考试的考点吗?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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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2:01
#税务师#
您好,可以的,然后再多看看讲义
阅读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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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图片第20题,5名车间管理人员,属于制造费用,这个不影响损益是吗?那车间生产人员,不是计入生产成本吗?这个影响损益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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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1: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车间管理人员的费用属于制造费用,最终计入生产成本,但不会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只有当产品出售并结转成本时,才会间接影响损益。而车间生产人员的费用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同样在产品未出售前不影响损益。只有在产品销售后,生产成本才会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从而影响损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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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400×9%哪里来的,成本利润率为什么÷1%,内部测试是增值税和消费税都不用交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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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1: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销项税,400×9%哪里来的, 【回复】将100辆纯电动车作为网约车,本月取得不含税运营收入400万元 此处取得运营收入,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400×9% 成本利润率为什么÷1%, 【回复】÷(1-1%)的意思是将不含消费税的价格换算为包含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因为该1.0升油电混合乘用车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而消费税是价内税,其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需要包含消费税。这里的“1%”是该车型适用的消费税税率,通过“÷(1-消费税税率)”的计算,能将成本与利润之和(15×(1+8%))换算为包含消费税的完整计税价格,进而作为计算增值税的基础。 内部测试是增值税和消费税都不用交吗 【回复】是的,都是不用交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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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题,为什么在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除以全部销售额,还要做价税分离,题目给的不就是销售额吗?有点疑惑,请教一下老师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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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1: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需要将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按照比例进行分摊,这个比例是基于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和免税项目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因此,需要将含税销售额进行价税分离,以准确计算出不含税的销售额,从而得出正确的比例。具体到题目中,整形美容销售额800万元是含税的,因此需要先进行价税分离,计算出不含税的销售额,再结合其他销售额计算比例。这样可以确保计算出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准确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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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业务1的投资为什么不交消费税?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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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1: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赠送、投资等,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缴纳了消费税,后续不再申报缴纳消费税。所以10%对外投资,不再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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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企业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60万,税法上的限额是68万,去年还有20万教育经费没有扣除,今年该怎么样调整呢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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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1:23
#税务师#
优先扣除本年实际发生额:60万元全额扣除; 补扣以前年度结转额:68 - 60 = 8万元(从20万元结转额中扣除); 剩余结转额递延至以后年度:20 - 8 = 12万元。
阅读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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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小题,为啥公路客票不算进项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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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1: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职工探亲报销公路客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计算在内,是因为职工探亲属于职工福利,按照规定,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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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的租金为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应付的包装物租金可以理解,可预付的租金不应该是提前已经支付的款项吗,为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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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1: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预付的租金通常不是其他应付款,而是“预付账款”。当企业提前支付经营租赁的租金时,这部分预付款项代表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享有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应作为一项资产反映。具体来说,预付的经营租赁租金一般先记入“预付账款”科目,它属于流动资产类别,用于记录企业已支付但尚未消耗或享受其利益的各项费用。随着租赁期间推移,每个月或每个受益期,企业应将这部分预付款逐步摊销转入相应的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租赁费”或者“销售费用-租赁费”,这取决于该租赁资产主要用于哪个业务活动。例如,公司为办公场所支付一年的经营租赁租金,收到发票并完成支付后,会计分录为:```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之后每个月末,根据实际使用的月份比例,从“预付账款”科目转出相应的金额至“管理费用-租赁费”。而其他应付款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各类应付款项,通常包括企业因临时性或偶然性原因而发生的债务,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含预付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应付的包装物租金属于其他应付款,是因为企业尚未支付该笔租金,形成了一项负债。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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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月30日168号凭证:领用收购的80%天然橡胶用于生产产品(产品适用税率为13%)。 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 216 000 贷:原材料——天然橡胶 216 000 后附原始凭证: 生产车间领料单一份。 老师这题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我的计算是216000/(1-9%)*1%=2373.63元,答案是1月30日168号凭证,领用收购的天然橡胶用于生产,可加计扣除1%进项税额。 当期可加 计抵扣的进项税额=216 000÷(1-10%)×1%=2 400(元)
苏晓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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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1:03
#税务师#
您好您稍等我给您编辑
阅读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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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成真税法一P141页考点十一,销售自产塔吊取得收入1000万元,同时取得安装收入100万元,这个安装收入为什么不是按甲供工程3%的税率计算税额 ,答案是按建筑服务9%计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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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20: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按甲供工程3%的税率计算安装收入,而是按建筑服务9%的税率计算,是因为该安装服务未满足“甲供工程”的条件。根据规定,只有在工程中由甲方(建设方)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情况下,安装服务才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税。而在本题中,安装服务是针对销售自产塔吊的配套服务,且未说明属于甲供工程,因此该安装服务应归类为“建筑服务”中的“安装服务”,适用9%的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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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这个题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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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19: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建议您先自己做一下,在计算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提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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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213页(1)问10%用于对外投资不是同销售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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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19: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委托加工收回加价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并扣除对应部分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如上的销售不能拓展到视同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用于赠送、投资等,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缴纳了消费税,后续不再申报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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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题,b作业场所两处超标分别计算不应该是(350+1400)/2吗,为什么答案是(1400+1400)/2?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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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2 18: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环境保护税时,规定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需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B作业场所存在超标1-3分贝和超标7-9分贝两种情况,应按照超标7-9分贝对应的税额1400元来计算。同时,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要减半计算应纳税额。所以B作业场所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是(1400+1400)÷2,而不是(350+1400)÷2。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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