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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方式中的“定期定额征收”是什么意思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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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21: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行业特点和历史纳税情况等因素,核定其在一定时期内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并按照固定期限和固定税额进行征收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账簿不健全、经营规模较小或收入相对稳定的纳税人,如个体工商户。在定期定额征收下,纳税人无需每月详细申报收入和成本,而是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固定金额缴纳税款。这种方式简化了纳税流程,减轻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同时也便于税务机关进行管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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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的产品销售给本单位职工会计分录怎么做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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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20: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解释:自产产品发放给本单位职工作为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确认收入并计算销项税额。同时,产品的成本需要从库存商品中转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具体科目(如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根据职工所属部门确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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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钢材用于职工食堂的改扩建,为什么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呢?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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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20:10
#税务师#
这个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这个是福利费。
阅读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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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核定税额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非常类似,但是在核定范围上或者其他方面有没有什么区别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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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9: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核定税额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虽然在操作上较为相似,但两者在适用对象、核定方式和核定范围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具体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定期定额征收:主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等经营规模较小、账簿不健全的纳税人。-核定税额征收: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尤其是那些账簿不健全、难以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2.核定方式不同-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根据典型调查或历史数据,逐户核定纳税人的营业额或所得额,并按固定周期(如月、季)征收税款。-核定税额征收: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收入总额和规定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纳税额。3.核定范围不同-定期定额征收:通常只针对日常经营收入(如销售收入)核定,对转让财产收入、租金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等偶发性收入,可能不包含在核定范围内。-核定税额征收:核定范围更广,通常包括企业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收入(如销售、转让财产、租金、利息等),并根据收入总额和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4.税种不同-定期定额征收:主要适用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核定税额征收: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5.调整频率不同-定期定额征收:核定金额通常按固定周期(如季度)调整,调整频率较低。-核定税额征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变化,税务机关可随时调整核定税额。总结来说,定期定额征收更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核定范围较窄;而核定税额征收更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核定范围较广,且核定方式和调整频率也有所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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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金银的商业企业不属于零售环节吧?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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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9:13
#税务师#
您好,这个是零售环节的
阅读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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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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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8:43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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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属于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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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8: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属于无权占有。虽然乙在主观上是善意的,并积极寻找失主,但乙并未基于合法权利占有这匹马,因此其占有在法律上属于无权占有。同时,乙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和他主占有,因为他没有将马据为己有的意图,而是为了归还失主而进行的占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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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下图这道题,乙和丙承担的是按份担保责任而不是无限连带责任,为什么银行既可以向甲要钱也可以向丙要钱?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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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7: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利丰银行既可以向甲要钱,也可以向丙要钱。这是因为乙和丙承担的是按份担保责任,而不是无限连带责任。在按份担保中,债权人(利丰银行)可以选择性地向债务人(甲)或保证人(乙、丙)中的一方或多方主张权利,但不能要求某一保证人承担超出其份额的责任。通俗来说,乙和丙各自承担50%的担保责任,利丰银行可以先向甲追偿,如果甲无力偿还,可以再向乙或丙中的一人主张其应承担的50%份额,也可以直接向丙主张其50%的份额,而不需要同时向乙和丙主张。这种责任分配方式与无限连带责任不同,后者要求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无份额限制的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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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题,A选项哪里错了?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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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7: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没有错误。对于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海关通常会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来审查确定关税计税价格。这是符合特殊方式进口货物关税计税价格确定规定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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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题 ,D为什么不选?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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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7: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D“扣押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属于税收保全措施,而题目问的是海关可以实施的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所以选项D不符合题意,不应选。海关可以实施的强制执行措施如书面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划拨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依法拍卖查封的货物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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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第十七章会计调整,梦1综合题分析题,第2笔业务中,2022年不应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6万,影响到2023年累计折旧7万。习题答案中,对于这笔7万予以补提,这我能理解。为什么还要确认7万的25%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呢?如果是因为2023年补提的这笔累计折旧计入费用,在2023年当年未税前扣除的话,作为以后期间税前扣除的项目,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样理解可以解释为什么这里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最后一问算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并没有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笔7万,这是为什么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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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7: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之前错误的计提了减值,这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资产56*0.25 然后,下年折旧时,会计的折旧基数比税法的少,当期少计提折旧7,这部是可抵扣差异的转回,有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7*0.25 现在追溯了,这两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都要考虑,那针对7*0.25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 在追溯时,这就是在借方增加了 以上调整,这都是会计差错,税法都是不认可的,不会影响应交所得税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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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的例题:甲有对乙的应付账款账面余额85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0万元。二人决定债务重组,甲将办公楼以重组日的公允价值抵偿债务,该办公楼在重组日的账面价值8200万,公允价值8300万元。乙在上述抵债基础上豁免甲债务50万元,并将剩余债务150万元偿还期延长1年。求甲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其他收益? 我算的是8500—8200—50=250万元,为什么答案是150万元?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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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6: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其他收益计算如下:债务重组损益=冲减的债务账面价值-偿债非金融资产(办公楼)的账面价值。冲减的债务账面价值=8500-150(延期偿还的债务)=8350(万元);偿债非金融资产(办公楼)的账面价值为8200万元。所以,甲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其他收益=8350-8200=150(万元)。你计算时用8500去减,没有扣除延期偿还的150万元债务,导致结果错误。正确的应该是用冲减的债务账面价值8350万元来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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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误餐补助不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吗?为什么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为什么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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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6: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误餐补助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其实质并非是对员工实际误餐的补偿,而是一种工资性质的补贴,所以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关于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这类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所以不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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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B的母公司,B是子公司,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B,子公司股东享有的份额需要缴纳什么税?还是全部由母公司承接啥税都不缴纳?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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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6: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子公司股东享有的份额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合并方式和资产转移的性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时,子公司资产和负债并入母公司,子公司注销。如果合并属于免税重组(如符合《公司法》或税法规定的吸收合并条件),子公司股东一般不需就其份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以下税种可能涉及:1.增值税:若合并中涉及资产转让,可能需缴纳增值税,但若属于免税重组,通常可免。2.土地增值税:若涉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可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3.印花税:涉及合同、产权转移等文件时,可能需缴纳印花税。具体税务处理需结合当地税法和实际操作方式判断,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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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申报经营所得时显示这种情况怎么办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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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5:46
#税务师#
如果填写的对就这样申报
阅读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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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老板娘也是股东,也有一些公司的支出拿发票拿来报销,但是没有支付工资,算员工还是不算,报销支出合理吗需要申报个税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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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5: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算员工,报销支出是否合理需根据实际业务判断,若无真实业务支撑则不合规。报销支出若属于个人消费,需申报个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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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填报本年实际支付职工薪酬包括24年11 12月份吗还是填报1-9月份实际支付数额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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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5:31
#税务师#
您好,填报1-9月份实际支付数额
阅读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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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什么情况下费用报销单要附上付款申请单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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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5:24
#税务师#
二者用一个就可以了
阅读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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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才交土增,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为什么也要视同销售?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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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5: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用于职工福利也属于所有权转移的,所以会视同销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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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计入职工薪酬和实际支付给职工薪酬填全年数还是本月数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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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5:02
#税务师#
您好,这个是填1到9月的数字
阅读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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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涉税实务梦1的675页,例题16,第3问的答案为什么不是C,C就是补差价的呀?谢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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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4: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因政策性搬迁换入土地应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不是搬迁补偿款C,而是D-C。理由是:在契税规定里,双方交换价值相等时,免纳契税并办理免征契税手续;若价值不相等,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本题中用于补偿土地的价值为D,搬迁补偿款为C,换入土地价值超过搬迁补偿款,所以支付差价部分是D-C,这才是应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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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表,有显示负数免税收入,我把免税收入删除,可以把免税这个收入填到增值税报表无票收入那里吗?因为企业是没有免税收入的?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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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4:08
#税务师#
减免的1%未交的才计入营业外收入
阅读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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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下图分录我可以直接写成:借:使用权资产276.10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101.4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345 银行存款32.5 这样吗?使用权资产的入帐价值就是它的初始成本吧?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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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3: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这样写分录。因为在租赁业务中,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是由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等预计将发生的成本这四项构成。你给出的分录中,借方的使用权资产276.10万元就是按照“租赁负债243.60+支付第1年租金30+初始直接费用5-已收的租赁激励2.5”计算得出的,符合使用权资产入账价值的计算方式;贷方的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345万元和银行存款32.5万元也与业务情况相符。是的,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就是它的初始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要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这个成本确定后就是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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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赠送、投资等,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缴纳了消费税,还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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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3: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缴纳消费税,且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不能抵扣。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赠送、投资等用途,属于应税行为,需在使用环节再次缴纳消费税。由于这些用途不属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形,因此不能抵扣之前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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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的权益总额和可变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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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3: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会用到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总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应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来计算。而在非企业合并方式下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用到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所支付对价的含增值税公允价值加上直接相关税费。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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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资料4给的答案我画虚线的部分×10%这个税率指的是什么?为什么是10%?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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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3:16
#税务师#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看看
阅读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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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为什么团建的福利费用不交个税,奖励个别员工电脑福利要交个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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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3: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团建属于集体性质的福利,没有明确到每一位员工具体的金额,通常不需要缴纳个税。而奖励个别员工电脑,这是直接发放给个人的实物福利,一般需要缴纳个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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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城建税的计税基础是当月实缴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我想问,进口环节的货物如果是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交了消费税,为什么税法规定不用交对应的城建税?如果是增值税,因为进口交的不管是进口环节增值税还是代扣缴的增值税那都属于进项税额,而城建税是按实缴的增值税而非进项税作为计税依据,所以代扣缴环节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稅不征我理解,但消费税不征收我不理解。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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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3:03
#税务师#
城建税按 “境内经营环节实缴两税” 征,收入用于地方基建,受益于境内日常经营主体;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是进口环节一次性税,并非境内主体日常经营实缴的消费税,且税法统一遵循 “进口不征” 原则,和消费税是否为进项无关。
阅读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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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城建税上说: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征收城建税。我想问为什么不收呀?我疑惑点是在这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也可能会发生在境内,并不都是全发生在国外,那既然会存在发生地在境内的情形,那就是会用到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了,那不就是对城市的基础设施有消耗了吗?感觉好奇怪️。我想从原理上理解这个“进口不征”问题,谢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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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2:56
#税务师#
城建税是 “两税” 附加税,境外单位 / 个人的增值税由境内方代扣代缴,而非其自行申报缴纳,城建税因无对应税基不征收; 城建税按 “境内经营主体日常受益” 设计,境外方多为一次性跨境合作,非境内长期经营,对城市基建消耗极低,且按国际惯例也不征。
阅读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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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城建税上说: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征收城建税。我想问为什么不收呀?我疑惑点是在这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也可能会发生在境内,并不都是全发生在国外,那既然会存在发生地在境内的情形,那就是会用到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了,那不就是对城市的基础设施有消耗了吗?感觉好奇怪️。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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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3 11:57
#税务师#
1、在跨境货物贸易中,我们实行的是反向征收机制,即对于跨境货物的进口,我们是以国内进口商(货物购买方)作为增值税纳税人,直接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只不过这个增值税目前根据我国的征管机制安排,不是在税务局缴纳,而是在海关缴纳。我们自然制度安排就实现了,进口环节在海关缴纳的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城建税等附加税; 2、但是在跨境的服务贸易中,我们对于向国外进口服务的境内纳税人而言,我们采用的不是反向征收机制,而是采用的代扣代缴机制,由跨境服务的境内服务进口方代扣代缴境外纳税人的增值税,同时境内服务购买方符合条件也可以将这部分代扣的增值税进行进项税抵扣。
阅读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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