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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甲单位是物业公司,热力是外包给乙公司的,工资都是甲单位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统一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的,请问甲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支付的培训费,要放到甲的职工教育经费中核算么?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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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9 09:23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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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老师,梦4中的这道题,业务4中竣工后的利息支出60万,计算开发费用的时候不用220-60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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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9 08: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计算开发费用时不需要用220-60。根据题意,F项目总贷款利息为220万元,其中160万元在建设期间已计入开发成本,60万元在项目竣工后计入财务费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开发费用的扣除需区分资本化和费用化部分。由于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准予扣除的比例为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通常为10%以内),因此开发费用的扣除是基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乘以10%来计算的,而不是直接使用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而竣工后的60万元利息支出属于财务费用,虽然不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果该利息支出符合配比原则,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可以按销售比例计入扣除项目中的“开发费用”部分。因此,220万元中的60万元不需要从总额中扣除,而是根据销售比例进行合理分摊后计入扣除项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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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不是价外费用吗,什么时候用算上,什么时候不算上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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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9 08: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企业以外购烟丝生产卷烟的业务中,运费是否计入成本,取决于其用途和取得的发票类型:1.用于计算消费税抵扣的烟丝成本:-运费不计入烟丝成本,因为消费税的抵扣是基于烟丝本身的买价,运费属于价外费用,不参与消费税抵扣的计算。2.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一部分,计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如果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运费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3.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运费发生在委托加工环节,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运费都可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用于计算组价。总结:运费是否计入成本,取决于其用途和发票类型。在消费税抵扣中不计入烟丝成本,但在增值税抵扣中,取得专票的运费可以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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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价计算不是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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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9 08: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采购材料和农产品的组价计算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解释如下:1.材料组价:采购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增值税部分是可以抵扣的,因此在计算材料成本时,只计入不含税的价款。例如,价款100万元和运费10万元,合计110万元计入材料成本,增值税部分单独作为进项税额抵扣。2.农产品组价:采购农产品时,如果取得的是收购发票或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是按比例计算抵扣的,因此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也只计入不含税的买价。例如,买价100万元,按一定比例计算抵扣增值税后,计入成本的部分为不含税金额。因此,无论是材料还是农产品,其组价计算均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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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题第一大题,第63小题怎么计算?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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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9 08:14
#税务师#
您好,首先得确定能按项目分摊利息且有金融机构证明,所以开发费用 = 利息支出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 房地产开发成本)×5%。先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土地出让金21000万元,可售建筑面积35000㎡,已售31500㎡,所以分摊后是21000×(31500÷35000)=18900万元。再算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成本32460万元,同样按面积分摊,即32460×(31500÷35000)=29214万元。然后利息支出是220万元。最后把这些数代入公式,开发费用 = 220 + (18900 + 29214)×5% = 220 + 48114×5% = 220 + 2405.7 = 2625.7万元,和选项C最接近。
阅读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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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耕地占用税是分在哪里的?是属于开发成本呢还是开发费用还是分在税金里面?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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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9 07:43
#税务师#
你好,耕地占用税计入开发成本核算的
阅读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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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1应试指南第151页第7题,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万元、税额0.24万元,当月未生产领用,在计算应税药品和免税药品分摊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时,为什么把未生产领用的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8*0.09=0.72万元也进行了分摊?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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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2: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处理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时,即使未生产领用,也需要按照账面成本来计算和分摊进项税额。这是因为损失的计算基于账面价值,而账面价值中已经扣除了当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需要通过成本反推原来的买价和进项税额,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因此,这里要把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0.72万元进行分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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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居住权,因继承取得物权时,自继承开始发生效力还是登记时发生效力?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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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2: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遗嘱继承居住权,因继承取得物权时,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当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继承人就取得居住权,而不是在登记时才发生效力。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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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题答案解析后面为什么减1000000*50%*70%,不懂,求解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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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2: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图片中78题答案解析中“减去1000000×50%×70%”的部分,是为了体现李某从合伙企业分回的股息收入不并入经营所得计算,而是单独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处理。具体解释如下:1.1000000:这是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收入总额。2.50%:这是李某在合伙企业中所占的份额,即他有权分得股息收入的50%。3.70%:这是专项附加扣除中与李某相关的部分,可能涉及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比例(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因此,1000000×50%×70%是为了从经营所得中扣除李某应单独计税的股息收入部分,确保这部分收入不被重复计算到经营所得中。股息收入应单独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并入经营所得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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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题怎么计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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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2: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李某扣除捐赠后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根据经营所得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计算步骤如下:1.确定经营收入总额:根据题目描述,李某的经营收入总额为85万元。2.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题目中未明确列出具体成本、费用及损失,但根据背景信息,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text{应纳税所得额}=\text{收入总额}-\text{成本、费用及损失}$$3.扣除公益捐赠:根据题目,李某通过红十字会捐款4万元,并选择在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因此,这4万元可以作为扣除项目。4.计算扣除捐赠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假设李某的经营收入总额为85万元,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再扣除4万元的公益捐赠,最终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最终答案:李某扣除捐赠后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504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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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不善丢失的外购农产品,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什么时候需要做买价还原,什么时候不需要做买价还原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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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1: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是否需要做买价还原,关键在于题目给出的是计入成本的金额,还是买价。如果题目给出的是计入成本的金额,由于买价扣了增值税之后,剩余部分才计入成本,所以要倒算出买价,才能计算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例如,某食品厂被盗的免税农产品账面成本46.5万元(含运费1万元),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先把扣除增值税后计入成本的农产品金额45.5万元,用公式$45.5\div(1-9\%)$还原为买价,再乘以扣除率9%。如果题目直接给出买价,那么就直接用买价乘以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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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问的税率为什么是10%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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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1: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这一问题中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和丙公司分配的股息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并非统一为10%。根据背景信息,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和丙公司股息在中国适用的税率分别为10%和5%。具体原因如下:1.乙公司股息适用10%税率: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5%的股权,属于非控制性投资。根据《中新税收协定》,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适用10%的税率丙公司股息适用5%税率:甲公司持有丙公司30%的股权,属于控制性投资。根据《中新税收协定》中的优惠条款,对于控制性投资取得的股息,适用5%的税率。因此,甲公司2025年4月取得乙公司和丙公司分配的股息在中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需分别按照10%和5%的税率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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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问题一时不考虑业务六销售的运输车辆,辛苦老师解疑一下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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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0: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问题是在计算甲公司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应退增值税,应关注与出口业务相关的增值税情况。业务六是甲公司向乙企业销售自用的配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这属于销售业务,并非出口业务,和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的增值税退税没有关联。所以在计算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应退增值税时,不用考虑业务六销售运输车辆的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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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2中996已经是税额了,为什么还要乘以税率?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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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0: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A公司境内外应纳税总额时,996万元是A公司从B1、B2公司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境外税额,这部分税额已经实际缴纳,可以直接用于抵免我国的应纳税额,因此不需要再乘以税率。但问题中提到的“乘以税率”可能出现在计算抵免限额的步骤中。抵免限额是根据境外所得的税前利润乘以我国的税率(25%)得出的,这是我国税法规定的最高可抵免额度。如果实际可抵免的境外税额(包括直接和间接负担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则只能按限额抵免,超出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免。因此,996万元本身是可抵免的税额,不需要再乘税率,但抵免限额的计算需要乘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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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问的是不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属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免征不是不征收吗?但是答案给出的理由是免征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不选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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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0: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免征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只是在政策上给予减免,因此不能等同于“不征收增值税”。解释如下:-免征增值税:表示该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由于国家政策扶持或特定条件,暂时或永久免除应缴税款。例如,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该行为本身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表示该行为根本不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不涉及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例如,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不征收增值税。因此,题目中若选项表述为“免征增值税”,说明该行为属于征税范围,只是享受了减免政策,不能作为“不征收增值税”的理由。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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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题的怎么计算的?如何计算?按道理它从农业生产公司购入的。自产农产那个80万应该是可以抵扣10%的税吧?
羽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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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20:07
#税务师#
同学稍等,请看下面的详解。
阅读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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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个人所得税,能准确计算拍卖物品原值但不能提供有关税费凭证的,不得按征收率计税,那按什么方式计税呢?
Fenny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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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9:51
#税务师#
你好 纳税人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但不能提供有关税费凭证的,不得按征收率计算纳税,应当就财产原值凭证上注明的金额据实扣除,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阅读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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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成本利润率为什么÷1%,1%不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到10万用的吗,内部测试是增值税和消费税都不用交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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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9: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疑问点关键知识“÷(1-消费税税率)”与小规模征收率无关,是消费税“价内税”要求,用于“征消费税且无同类售价”的组价内部测试的增值税未转移所有权,不视同销售,免增值税内部测试的消费税未用于“广告、样品”等应税场景,不视同销售,免消费税;若用于应税场景,需视同销售简单说:“÷(1-消费税税率)”是消费税组价专属规则,内部测试是否缴税看“是否转移所有权/用于应税场景”,与小规模征收率1%无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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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有等待期的补贴右下角的分录,是应付职工薪酬和固定资产,代表什么含义啊?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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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9: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税务师《财会》中,没有等待期的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分录一般为:借: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等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职工薪酬(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内部售价)贷:固定资产(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这里贷方的“应付职工薪酬”代表企业给予职工的补贴金额,也就是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内部售价之间的差额,这部分补贴是企业对职工的一种薪酬性质的支出。贷方的“固定资产”代表企业将相关资产提供给职工,相当于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因为企业把这些资产以补贴的形式让渡给了职工,所以在会计处理上要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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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生产者处采购免税农产品,可以计算抵扣进账税吗?可以如何计算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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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9:37
#税务师#
一般不可以。仅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并取得符合规定凭证(如农产品销售发票、专用发票等),才可按对应规则计算抵扣,从批发零售等非生产者处购得的免税农产品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阅读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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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取得货物包装物押金10万元(单独记账)为什么计算企业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的时候不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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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9: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企业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时,货物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要根据包装物所包装的货物类型以及押金是否逾期等情况来综合判断。-对于一般货物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因为此时押金具有暂收性质,未来存在退还的可能性。但若逾期(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者以1年为期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对于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销售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这是为防止企业通过包装物押金逃避纳税。-对于啤酒、黄酒,其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与一般货物处理方式相同,单独记账核算且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才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本题未说明货物类型,若为一般商品或啤酒、黄酒,且单独记账,在收取时不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若为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则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由于未给出该货物属于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的相关信息,所以默认按一般情况处理,即收取时货物包装物押金不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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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股本是530万,不是5000万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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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9: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从给出的内容“股的金额=(5000+5000×6%)÷10=530(万元)”可知,这里股本金额是根据特定公式计算得出的。用债券的面值5000万加上其6%的利息,再除以10,得到股本金额为530万元,而不是直接以债券面值5000万作为股本金额。股本计算会依据转股相关的具体规则和条件,本题就是按照上述公式算出的股本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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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计算销项,销售含税金额为什么÷80%,计算公式帮助理解下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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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9:07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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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结合图片中的问题解答一下两道题的区别,结合以下两道题,企业在发生退货时,什么情况下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什么时候不属于?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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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9: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判断企业发生退货时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键在于退货时间与资产负债表日及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关系,以及资产负债表日该销售业务的状态。###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情况长江公司案例中,2023年12月10日向丁公司赊销D商品,估计退货率为10%,31日重新估计退货率不变,退货期满日丁公司实际退回商品24件。这里退货期满日未明确提及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但从业务逻辑看,该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2023年12月31日)时,只是对退货率进行估计,退货期满的实际退货情况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但并非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新的或进一步证据,所以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情况黄河公司案例中,2022年11月1日向丁公司销售N产品,预计退货率为20%,12月31日重新估计为10%,2023年3月31日实际退回15件。黄河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3年4月18日,实际退货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2022年12月31日)之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且该销售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实际退货情况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确认的收入、成本等提供了新的证据,所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综上,当退货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且该销售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退货情况能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确认的相关项目提供新证据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反之则不属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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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9年初购入A公司40%股权,能够对A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投资时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2019年A公司将成本为240万元的一批存货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至年末甲公司对外出售该批存货的20%。A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则2019年甲公司因此长期股权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85.6万元 计算过程为:调整后的净利润=1000-(300-240)×(1-20%)×(1-25%)=964(万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64×40%=385.6(万元)。 我想问为什么计算调整后的净利润还要乘(1-25%)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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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8: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调整后的净利润乘`(1-25%)`是因为考虑了所得税的影响。在调整被投资方净利润时,对于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需要按照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这里的内部交易是A公司将存货出售给甲公司,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300-240)×(1-20%)`。由于这部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影响净利润,所以要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即乘以`(1-25%)`。这样调整后的净利润才更准确地反映了在考虑所得税因素下,甲公司应享有的A公司的净利润份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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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申报工资作为成本,但是一直未发放,所得税汇算这部份需要调增,那后期这部分工资又不发了又怎么调整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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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7: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如果劳务公司申报工资作为成本但一直未发放,这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后期这部分工资最终也不再发放,需要在后续年度的汇算清缴中进行调减处理。具体调整逻辑如下:1.首次汇算调增:在首次申报时,由于工资未实际发放,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避免虚增成本后续年度调减:如果这部分工资最终不再发放,应在后续年度的汇算清缴中,将之前调增的部分调减,以反映实际情况。例如:-2024年计提工资100万元但未发放,当年汇算时调增100万元。-2025年确认不再发放,2025年汇算时调减100万元。这样处理可以确保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避免重复调增或遗漏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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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都是25%减按20%,实际税负5%的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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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6:35
#税务师#
是的,就是那样子的哈
阅读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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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23租35,每个数字分别对应什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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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6: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请贴出具体题目,以便我们做出有针对性的解答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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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购房发票不是丢失吗,不是应该按照原价-契税吗,为什么这道题减的是买价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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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5: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发票丢失也不影响抵扣的,这里丢失实质上是干扰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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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2024年购置房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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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8 15:33
#税务师#
一般纳税人出租2024年购置房租,不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阅读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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