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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们收到厂里1万,然后我们前任做了 营业外收入1万 ,其他应付款分店余额也是1万,意思是我们先收到了钱,然后后期分店我们是要给分店的,这样可以吗
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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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8 13:02
#税务师#
你好,同学 这种也是可以的
阅读 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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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还是 借:费用类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张晓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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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8 11:50
#税务师#
你好! 会计分录: 第一步,转出时: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第二步,结转时:借转出进项税,贷应交税费—进项税
阅读 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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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不应该是丙公司缴纳所得税吗,为什么是乙公司
大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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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9 14:17
#税务师#
同学你好,乙公司是丙公司的股东,乙公司将持有的丙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甲公司,发生股权转让行为的是乙公司,所以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该是乙公司。
阅读 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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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以个人租个人商铺普票税点多少?以公司租的话税点多少?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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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17 18: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除免税情形外,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其他个人(即自然人),2023年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非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如果不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开具普通发票适用的征收率为5%如果是公司租的话,可以申请开具专票,适用的征收率为5%,取得专票的话,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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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是在贷方,转出时就是在借方,投资收益就应该在贷方,答案中为什么投资收益在借方?
朱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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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5 10:56
#税务师#
您好 解答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在贷方 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借方 所以结转会计分录 结转到贷方 借:投资收益20 贷:其他综合收益20
阅读 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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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务,出租方的增值税如何处理。租赁期开始日还是开票时确认增值税销项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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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15 18: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型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整个融资租赁的过程,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一个是租赁物的购销合同,一个是租赁物的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物供应商、租赁公司、承租人。融资租赁服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或债券利息作为计税销售额;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在销售资产的环节不交增值税;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按照支付租金的时间。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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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的最新政策?不超过100万,和100-300万的优惠税率是?
小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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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2 06:12
#税务师#
您好,0-300万优惠税率都是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阅读 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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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下a,,,,,,,解释下a 解释下a
cassie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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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8 23:28
#税务师#
同学你好。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正常的费用 比如租金费用 一般入管理费用~租赁费 像投资者支付的股息是在缴纳所得税后净利润里去盈余公积法定公积利润留存外的股利支付。另外行政罚款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合同违约金可以。
阅读 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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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所得税季报.财务报表都是零申报,而年报却填了数据。这个会怎样?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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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4 17:35
#税务师#
您好!这个会让你补财报的
阅读 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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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中的10%,给解释一下吧!超出部分是不能扣还是不能加计扣除?详细给解释一下?还有,比例到底是10%还是20%?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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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9 22: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10%,但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如果超出部分,可以据实扣除,但是不能加计扣除。比例是1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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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题怎么算的?要从哪开始考虑呢?完全没有头绪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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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4 12:39
#税务师#
这道题可以按照以下思路来考虑: 首先,明确题目中与所得税相关的关键信息。 对于预计负债,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2022 年年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 300 万元,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 75 万元。 2023 年实际支付保修费用 240 万元,本期计提产品保修费用 360 万元。 接下来计算: 2023 年年末预计负债账面价值 = 2022 年年末余额 300 - 2023 年实际支付的 240 + 2023 年计提的 360 = 420(万元) 因为税法规定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所以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 = 账面价值 420 - 未来期间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 420 = 0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 = 420×25% = 105(万元) 2023 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 = 期末余额 105 - 期初余额 75 = 30(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为 -30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以递延所得税费用为负数) 2023 年当期所得税 =(2000 + 2023 年新增的预计负债 360 - 2023 年实际支付的 240)×25% = 530(万元) 2023 年净利润 = 2000 - (530 - 30) = 1500(万元) 综上,选项 C 错误,选项 A、B、D 正确。
阅读 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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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在填企业所得税表时,资产总额填的是1,实际应为0的,但改不了了,是不是对应的资产负债表也要填写为1万元,那怎么做账了?有风险吗?
王雁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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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9 20:16
#税务师#
同学你好,是的,对应的资产负债表也要填写为1万元,不用做账了,没什么风险的。
阅读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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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跟本地费用有什么区别
新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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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2 11:39
#税务师#
你好 FOB中的国内费用包括:1、加工整理费用;2、包装费用;3、保管费用(仓储/租,火险等);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5、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保管费等);6、装船费(装船、起吊费和驳船费等);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9、邮电费(电报、电话、电件、传真、电子邮件等费用)。 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以FOB成交,结果在目地港卸货时,发现货物有两件外包装破裂,里面的货物有被水浸过的痕迹。经查证,外包装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吊在船甲板上摔破的,因包装破裂导致里面的货物被水浸泡。请问,这种情况下,进口方能否以卖方没有完成交易义务为由向卖方索赔? 答:不可以。FOB贸易方式下,责任风险的划分是装运港的船弦。外包装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吊在船甲板上摔破的,也就是说,过了船弦界,就不是卖方的责任。 在出口业务的 FOB 合同中,有些进口商和指定的货代串通一气,采取无单提货,使中国出口企业货款两空。去年底外经贸部发出通知,要求采取严厉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并希望出口企业过采用CIF付款方式。 据《国际商报》的消息,外经贸部提出的措施包括: 1. 尽量采取 CIF 或C%26F,避免外商指定境外货代安排运输。 2. 如外商坚持 FOB 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可接受指定的船公司,但对货运代理的资格应进行审查,只接受经政府批准的货代。 3. 如外商仍坚持指定境外货代,出口商应指定境外货代的提单必须委托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货运代理企业签发,并掌握货物的控制权,同时由代理签发提单的货代企业出具保函,承诺货到目的港后须凭信用证项下银行流转的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4. 外贸公司不要轻易接受货代提单,尤其是外商指定的境外货代提单。 该问题在出口企业中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到底采用哪种交货方式比较安全?在不同的方式下应注意哪些问题?本站特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系主任石玉川教授对此问题发表意见,以嗜各位。 石玉川:众所周知,在我对外贸易业务中用以确定交货条件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装运港交货的 FOB 、 CIF 和CFR这三种。根据国际商会90年代末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统计,按使用的频繁程度,FOB排在第一位。由于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在装运港交货后,不负责安排运输和保险,也就不担心运价上涨的问题。而且在许多人中存在一种误解,即采用这三种常用 术语 成交,风险是完全相同的,都是以船舷为界转移风险,费用负担上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统归买方负担,只是责任上有所不同罢了。这种误解导致一些人在对外成交时忽略了对贸易术语 的认真选择,最后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发生。其实,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000通则》中所说的“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只是用以确定货物在交接过程中损坏或灭失的后果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的问题,而并不泛指所有的风险,特别是不涉及收汇的风险问题。 事实证明,在我出口业务中,作为卖方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对于防范收汇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一、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或 CFR 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因为,在CIF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的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二、 如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对于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以免卖方货已备好,船迟迟不到,贻误装期的事情发生。 三、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事情。另外,还有的货代只在装运口岸设个小小的办事处,并无实际办理装运的能力,回过来再通过我方有关机构办理,既增加了环节,降低了效率,又提高了费用。作为卖方应对买方指定的货代的资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如认为不能接受,应及时予以拒绝。 四、选择贸易术语时还应与支付方式结合考虑。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 CFR 术语。因为这两种术语下,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如果履约时行情对买方不利,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就有可能不办保险,这样一旦货物在途中出险就可能导致钱货两空。如不得已采用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应在当地投保卖方利益险。 五、即使采用信用证支付时,也应注意对托运人的规定,特别是FOB条件下,有些国外买方常在 信用证 中要求卖方提交的提单要以买方作为托运人(Shipper),这种做法也同样会给卖方带来收汇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买卖双方按FOB条件成交,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卖方提交的提单要注明托运人为买方。卖方审证时发现这一问题。但认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是买方,买方作为托运人也顺理成章,另外,为此再修改信用证又要增加费用开支和延误装期,所以,卖方就照办了。交货后提交的提单注明买方为托运人。但结汇时因单证有不符点,被银行拒付并退单。 而货物在运输途中,买方以提单的托运人的名义指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他指定的收货人。这样一来,卖方虽控制着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然而货物却已被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提走。卖方向法院起诉承运人无单放货,被法院以无权起诉为由予以驳回。由此可见,在FOB合同下,以卖方还是买方作为托运人并非无足轻重的事情。按照《汉堡规则》的解释,托运人有两种,一种是与承运人签定海上运输合同的人,另一种是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承运人的人。根据上述解释,FOB合同下,买方或卖方均符合作为托运人的条件。如果买方资信好,又有转售在途货物的要求,以买方作为托运人未尝不可。但如果不是这样,从安全起见,还是以卖方作为托运人为好。 FOB={{1-[退税率/(1+增值税率)]} ×人民币含税价}/现汇买入价 公式解析: FOB=(人民币含税价-退税收入)/现汇买入价 其中:退税收入=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 则: FOB={人民币含税价-{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现汇买入价 现汇买入价 另外:如果您的产品有出口关税,FOB价是这样计算的。 FOB美元价=[FOB人民币价格×(1+关税率)]/美元现汇买入价 在计算出口价格时,汇率为什么用现汇买入价 汇价:外币电汇,信汇或票汇买卖业务所使用的汇率。 一般它高于现钞汇价,这是因为外币现钞一般不能在本国流通。 买入价: 只要您不把美元换成人民币,会计都是按中间价拆算成人民币记账的,如果换成人民币则银行是按现汇买入价来算的。 买入价就是银行收取外币时愿意支付的价格。
阅读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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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现在增值税退回来了 。应该怎么做分录啊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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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8 18:42
#税务师#
同学,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阅读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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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用红字?不得抵扣不是应该计入成本?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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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4 17:20
#税务师#
同学,你好 这道题是说“不得免税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 就是你之前做了成本的,现在要红冲
阅读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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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提所得税? 麻烦把历年涉及预提所得税的题目讲解一下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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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1 14: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预提所得税简单来说是预先扣缴的所得税。预提所得税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一国政府对非居民取得来源于其境内的所得实行源泉扣缴方式征收的所得税。这类源泉扣缴所得范围包括: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或所得来源国规定的其它所得。这类所得是属于非居民未在所得来源国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预提所得税一般税率是1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从境内取得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从境内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当按照10%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不用交预提所得税。 参考以下解题思路: 【例题·简答题】中国A公司为大型设备制造企业(一般纳税人),邀请美国B公司为其提供技术服务。2022年3月18日支付给美国B公司3800万美元技术服务费。B公司在提供技术服务时派员来中国。假设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为1:6.6元。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A公司在支付3800万美元技术服务费时是否需要扣缴增值税?为什么?如果扣缴,需要扣缴多少增值税? 『正确答案』需要扣缴。 理由:因为服务的购买方在境内,而且该项服务是为中国境内的生产行为提供技术服务,未完全发生在境外。 应扣缴增值税=3800×6.6÷1.06×6%=1419.62(万元)。 问题(2):A公司扣缴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如果可以抵扣,需要具备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A公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抵扣进项税额时,不仅要有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还需要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B公司的对账单或发票。 问题(3):A公司是否扣缴城建及附加?为什么?如果需要扣缴,需要扣缴多少城建税及附加? 『正确答案』不需要扣缴城建税及附加。 因为从2021年9月1日起,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建税及附加。 问题(4):A公司是否需要扣缴预提所得税?为什么?如果需要扣缴,需要扣缴多少预提所得税? 『正确答案』需要扣缴预提所得税; 因为所得来源地在中国境内,劳务报酬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由于该公司派人来中国提供技术服务,因此劳务发生地在中国。 需要扣缴的预提所得税= 3800×6.6÷1.06×10%=2366.04(万元)。 问题(5):A公司对外支付时是否需要进行税务备案,为什么? 『正确答案』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理由:因为服务贸易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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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错在哪?错在说法不全吗?
bamboo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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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5 07:08
#税务师#
您好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说法不全
阅读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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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土壤异位热脱附设备租赁是多少税率?一般纳税人开专票?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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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9 10:46
#税务师#
同学,你好 动产租赁13%
阅读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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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怎么做?答案是【5000+400-(2400-1200)】*25%=1050。请问加400是什么意思?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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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02: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无形资产是甲公司的,其使用寿命不确定,那么是不摊销的。但是每年都要进行减值测试。 其账面价值是1600,当年年末可收回金额是1200,因此计提减值400,计入了资产减值损失中。当年在计算净利润时扣除了400 但是黄山公司认可的是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2400,那么年末可收回金额是1200,黄山公司会认为这里应计提减值=2400-1200=1200。 这样的话,黄山公司会认为甲公司当年的净利润5000是不公允的,扣除的资产减值损失少了。因此要调整。 调整后的净利润=5000+甲公司原来扣除的减值400-黄山公司认可的减值是(2400-12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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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鲜兔肉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呢?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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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9 18:53
#税务师#
你好!这个可以免税
阅读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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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1000元,应该怎么交税,分别是多少
易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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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7 13:23
#税务师#
同学您好,增值税:1000 /1.03* 1% = 1000/1.03*0.01=9.70 附加税:9.7* 0.12% =9.7*0.12=1.16 元
阅读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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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代收的水费,怎么开票:代收水费由三部分构成:水费+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代收企业收到自来水公司的发票为:水费3%专票,水资源税(不征税)、污水处理费(不征税)。请问代收企业怎么开给客户发票呢?然后怎么申报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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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6 16:27
#税务师#
1.收到自来水公司的发票后,代收企业应先确认代收水费的构成和金额。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代收水费由水费、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三部分构成,其中水费为代收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属于代收企业的额外支出。因此,代收企业应该按照以下金额向客户开具发票: ● 水费金额:根据自来水公司的发票,代收企业可以获得水费的金额。 ● 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的金额:由于这两项费用是不征税的,因此不需要将其计入代收企业的销售额中。 1.根据上述计算方法,代收企业应该按照水费金额的100%向客户开具发票。在开具发票时,代收企业应该将水费、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分别列示在发票上,以便客户了解代收水费的构成和金额。 2.申报代收企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代收企业在申报时,应该将代收水费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列示在申报表中。由于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不需要计入销售额中,因此代收企业只需申报水费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即可。
阅读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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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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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11 10: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民事诉讼中的两类不同的第三人,主要区别如下: 1.诉讼请求的独立性: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类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通常是认为自己对诉讼标的享有权利,并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类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其权利义务可能会因诉讼结果受到影响。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常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但不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2.诉讼地位: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也可以参加到已经进行的诉讼中,作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参加到已经进行的诉讼中,不能单独提起诉讼,其地位类似于辅助当事人。 3.诉讼程序: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诉讼程序与原告、被告相同,可以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等。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诉讼程序较为有限,主要是协助原告或被告进行诉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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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一般如何计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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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2 10: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次交易 多次交易 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持股比例>50%) 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所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持股比例 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持股比例>50%) 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付出的公允对价 金融资产增资到成本法 入账价值=原金融资产当日的公允价值+新股权付出的公允对价 权益法增资到成本法 入账价值=原股权的账面价值+新股权付出的公允对价 不形成企业合并(20≤持股比例≤50%) 初始投资成本=付出的公允对价+相关费用 金融资产增资到权益法: 初始投资成本=原金融资产在当日的公允价值+新股权付出的公允对价 入账价值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中的较高者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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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增值税税率为何是0.16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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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9 22:25
#税务师#
您好,这个题太老了,还是2018年税率16%
阅读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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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一下环境保护安全设备购买当年就可以抵扣所得税那百分之十吗?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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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8 19:04
#税务师#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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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中国公民王某在英国取得劳务报酬收入折合人民币5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另外在意大利取得中奖收入折合人民币1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500元。回国后,针对上述境外所得王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A.2500 B.5000 C.7000 D.12000 B 劳务报酬所得的抵免限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在英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元,所以该项所得应在我国补缴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来自意大利的中奖收入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0小于2500,难道不是多交了500吗?
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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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7 14:37
#税务师#
同学您好,以境内所得税为准,少交了需要补交,但无法多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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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另向券商支付的佣金,我知道是按公允价值分摊入权益部分和负债部分,但是为什么分担的价格要去减少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的入账价值呢?佣金不是付出的成本吗?不应该加入两方的价值吗?
廖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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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03 20:32
#税务师#
您好,这是冲减溢价,跟我们发股票时溢价发行一样,是冲减资本公积,不计入费用的原因是:权益交易不是经营活动,不要去影响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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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怎么计算出来的? 2021年也不涉及营改增的16%税率吧?
晓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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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09 00:29
#税务师#
以自产设备投资 增值税视同销售 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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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里,如何区分”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老师讲的子女教育是不是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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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1 21: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学历教育指的是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习。继续教育则指工作后为了提升技能或知识而进行的学习,包括非全日制学历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针对的是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孩子,从3岁开始到高等教育阶段,不包含学前教育(即3岁以下)。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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