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免费问答
问答首页
话题广场
精华问答
登录
注册
发现问答
分享他人的知识经验
最新回答
热门回答
类别:
全部
实务
税务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CPA
税务师
CMA
建筑
事业单位
财务软件
Excel
公司有未开票收入,增值税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即不含税收入,但是财务报表是含税价做账申报,这样我们财务报表和增值税申报表有个销项额之差,这样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分录吗
暖暖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44
#税务师#
你好,是的,需要修改财务报表才对的这个是
阅读 94
收藏 0
老师,投资分回的股息,为啥要减半计税
家权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40
#税务师#
他持有50%的股份,不是减半交税
阅读 84
收藏 0
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5万元以上的需要备案吗 ?境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旅游服务费5万元以上的需要备案吗 ?
卫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需要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境内机构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贸易、技术进出口等外汇资金,需办理税务备案。进出口贸易佣金和旅游服务费均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因此5万元以上的支付需要进行税务备案。建议在支付前确认具体业务类型是否属于服务贸易,并准备好相关合同、发票等材料,以便顺利完成备案流程。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0
收藏 1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9%。2025年5月出口设备40台,出口收人折合人民币200万元:本月国内销售设备不含增值税收人 100万元;国内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税额26万元发票于当月勾选认证:本月期初留抵税额为6万元。该生产企业当月的免抵税额为 )万元。答案里为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x10%=20(万元”不是200*9%吗?
赵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里乘以10%可能是信息有误,根据题目条件,出口货物退税率为9%,所以应该乘以9%来计算免抵退税额。下面为你解析该题:1.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已知出口设备收入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9%,则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3\%-9\%)=8\)(万元)2.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国内销售设备不含增值税收入100万元,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国内购进货物税额2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8万元;本月期初留抵税额为6万元。则当期应纳税额=\(100×13\%-(26-8)-6=-11\)(万元)3.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则当期免抵退税额=\(200×9\%=18\)(万元)4.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按规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1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8万元)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该企业当期的应退税额为11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8-11=7\)(万元)综上所述,该题答案有误,正确的当期免抵税额应该是7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90
收藏 2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张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确立的一项关于外汇支付的管理制度。依付汇人申请,由税务局出具《服务贸易等项目表》,银行审核《备案表》和付汇业务办理资料的真实合规性,外汇管理局实行事后监管和核查。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外汇资金,应在首次支付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需要备案的情形如下:1.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服务贸易收入,如运输、旅游、通信等服务收入。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以及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等合法所得。另外,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2.《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4
收藏 1
请老师详细解答选项B和C,另外套装价格是不含税的吗
周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套装价格每套5万元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款。###选项B解析:对/不对:对。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出厂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等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而生产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总结:-套装价格5万元是不含增值税的。-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出厂环节不缴纳。-玉石摆件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不缴纳。-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9
收藏 0
对外支付外汇税务备案的相关政策?
卫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外支付外汇税务备案的相关政策如下:1.适用范围: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外汇资金,除特定情形外,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2.无需备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费用;-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保险项下的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3.备案要求:对于需要备案的情形,应在首次支付前办理税务备案。若基于同一合同需多次支付,仅需在首次支付时备案。4.政策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及后续相关文件。5.简化流程:为便利企业,税务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支付事项进行了简化,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负担,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8
收藏 1
考前10页纸里面有编写错误?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写的公式是应交增值税=含税租金/(1+1.5%)*1.5%?
周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个公式是错误的。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的政策是“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因此,正确的计算方式是:先按5%的征收率计算不含税租金,再乘以1.5%的税率。公式应为:$$应交增值税=\frac{含税租金}{1+5\%}\times1.5\%$$例如,含税租金为10000元时,应交增值税为:$$\frac{10000}{1.05}\times1.5\%\approx142.86\text{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5
收藏 0
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我实了20万,还是承担无限责任吗?
家权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21
#税务师#
已认缴的实收资本为限制
阅读 64
收藏 0
老师 他这个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他这个实际销售价格是销售给销售单位的价格?不是销售单位销售出去的价格?
朴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4:12
#税务师#
这个价格是生产企业卖给销售单位的成交价,不是销售单位终端销售的价格。
阅读 91
收藏 0
第二问适用经营所得,第三问为什么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二者区别是什么?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3: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李某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分配收益适用“经营所得”,而取得的股息收入适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得的性质和来源不同:1.经营所得-来源:合伙企业整体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所得,如股权转让所得、投资收益等。-适用范围:合伙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时,其所得(包括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等)合并计算为经营所得。-税率: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特点:合伙人的所得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果直接相关,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按经营所得纳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源:合伙企业从外部投资中分回的股息、红利等。-适用范围: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所得处理。-税率:适用20%的比例税率。-特点:该类所得不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果合并计算,而是单独作为个人所得纳税。总结:经营所得是合伙企业整体经营成果的体现,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收益,两者在来源、计算方式和税率上均有明显区别。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3
收藏 0
请问老师,这笔业务消费税为什么是12+6;消费税一生只交一次,生产车间领用了相当于连续生产了,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呀,用于生产不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吧,那也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这题要怎么理解呢?
卫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3: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您理解得基本正确,但这里需要结合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具体用途来判断。消费税确实具有“一生只交一次”的特点,即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征收,后续环节不再重复征收。但如果自产应税消费品没有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他用途,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职工福利等,就需要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在您提到的这笔业务中,生产车间和职工食堂装修领用了自产的实木地板,虽然生产车间属于生产部门,但其用途是用于装修,而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这种用途并不符合“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条件,而是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职工福利”,需要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所以,这笔业务中,生产车间领用的12万元和职工食堂领用的6万元实木地板,都需要按照当月相同型号实木地板的不含税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合计12+6=18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5
收藏 0
这个增值税为什么是150不是应该按照5450/1.05*0.05=259.52计算预缴的增值税金额吗
范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2: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房地产公司销售营改增之前自建的商品房,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根据规定,预缴增值税时,应按照预收款除以(1+适用税率)再乘以预缴率计算。适用税率为9%,预缴率为3%。因此,预缴增值税金额计算如下:$$\text{预缴增值税}=\frac{5450}{1+9\%}\times3\%=\frac{5450}{1.09}\times0.03=150\text{万元}$$所以,预缴增值税是150万元,而不是259.52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7
收藏 1
请问老师,业务5,返还收入,按照平销返利,是应该冲减进项税额吧!填表时要填在进项税额转出还是进项税额里面减去呢?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1: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购货方取得平销返利,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填表时,应填在“进项税额转出”栏次。平销返利是供应商对购货方的一种补偿,相当于购货方实际付出的购货成本降低了,对应的进项税额也应该相应减少。如果不冲减进项税额,购货方就会多抵扣进项税,少缴纳增值税,这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所以,对于平销返利对应的进项税额,要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来进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61
收藏 2
请问老师,梦4,业务1,支付运费合计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进项时不需要价税分离吗?
范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1: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进行价税分离。通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上会分别注明价款和税额,这里的价款默认是不含税金额,所以可以直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来计算进项税额,无需再做价税分离。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9
收藏 1
请问老师,像这种的应该怎么区分,怎么记忆?
张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1: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的这三个项目可按以下方式区分和记忆:-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是会计利润中包含但按税法规定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会计多计成本费用而税法有扣除标准需调减的项目。像新购入可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会计分期折旧,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就会产生纳税调整减少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是对特定收入给予免税、按一定比例减少计入收入总额,或对某些成本费用在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加计一定比例扣除的优惠。例如成本法下核算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安置残疾人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针对特定项目所得给予减免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比如不超过500万的技术转让所得所得减免。简单记忆方法:“纳税调整减少额”关注会计与税法在收入、成本费用确认上的差异;“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聚焦税收优惠政策对收入和扣除的处理;“所得减免”着重特定项目所得的减免。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4
收藏 1
税务师税一题目:D选项怎么算出来的?思路是什么,谢谢老师
赵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1: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D选项中“甲企业销售给丙公司的白酒需要按照1.2万元/吨申报缴纳消费税”的计算思路如下:1.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即销售价格。如果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的计税价格对外销售,那么需要按差额部分申报缴纳消费税。2.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乙企业按照同类售价1万元/吨代收代缴消费税,说明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时的计税价格是1万元/吨。3.甲企业对外销售价格:甲企业以1万元/吨的价格将5吨白酒销售给丙公司,而丙公司对外售价为2万元/吨。由于甲企业销售价格等于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时的计税价格,因此甲企业销售这5吨白酒时,不需要额外缴纳消费税。4.D选项的计算逻辑:D选项中提到的“1.2万元/吨”并不是甲企业实际销售价格,而是可能涉及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从价+从量)中的从价部分。白酒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方式,即:$$\text{应纳税额}=\text{销售额}\times\text{比例税率}+\text{销售数量}\times\text{定额税率}$$其中,比例税率是20%,定额税率是0.5元/500克(即1元/千克)。白酒每吨为1000千克,因此定额税额为1000元/吨。如果甲企业以1万元/吨的价格销售白酒,那么:$$\text{应纳税额}=10000\times20\%+1000=2000+1000=3000\text{元/吨}$$因此,D选项中提到的“1.2万元/吨”可能是将消费税税额(3000元)加到销售价格(1万元)上,得到1.3万元/吨,但题目中并未明确说明这一点。综上,D选项的表述可能存在误导,实际应按照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计算,而不是简单地将销售价格提高到1.2万元/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6
收藏 1
请问老师,像这种的应该怎么区分,怎么记忆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1: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纳税调整减少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所得减免”三个项目,虽然都涉及税收优惠,但适用范围和调整逻辑不同。以下是区分和记忆方法:1.纳税调整减少额-内容:主要涉及企业因会计与税法差异,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举例:如新购入可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会计上分期折旧,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记忆:与“资产一次性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直接减少利润的项目相关。2.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内容:涉及收入类免税、减计收入,以及费用类加计扣除。-举例:如股息红利收入免税、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等。-记忆:与“收入免税”“费用加计扣除”相关,通常在利润形成前直接减少应税所得。3.所得减免-内容:针对企业整体所得的减免,如技术转让所得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免企业所得税。-举例:技术转让所得中500万元以内部分直接减免税。-记忆:与“整体所得减免”相关,是对利润的直接减免,不涉及具体费用或收入调整。总结记忆口诀:-调减额:资产一次性扣除、费用加计扣除等直接减少利润。-免税加计:收入免税、费用加计,利润形成前调整。-所得减免:整体利润减免,如技术转让所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0
收藏 1
老师这题业务4购进用于研发罕见药的材料是因为免征所以不能抵吗?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1: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罕见病药品是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不是免征增值税。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是不能从销项税中抵扣的,所以星星集团2025年3月业务4中购进用于罕见病药品研发的特殊材料,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9
收藏 1
建设光伏电站,租金房东的屋顶,房东要拿居间费,给开发票,可以入账吗
文文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10:23
#税务师#
房东要拿居间费,给开发票,可以入账。
阅读 108
收藏 0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原木一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金额为600万元;从某木 材批发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 税额2万元;从棉花商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棉花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金额150万元、税额13.5万元。上述原材料,生产车间已全部领用加工生产成纸浆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怎么算的
郭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09:39
#税务师#
你好 进项税额等于200×10%加13.5
阅读 133
收藏 1
光伏电站屋顶租赁费一年的租金,是直接计入成本呢还是计入管理费用
家权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08:59
#税务师#
那个可以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阅读 81
收藏 0
老师,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里面的,计入成本的工资薪金和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的金额能填一样吗?
家权老师
|
提问时间:10/22 08:55
#税务师#
不能填一样的,统计口径不一致
阅读 62
收藏 0
还本销售在增值税中如何做账务处理呢?销售方和购买方分别如何处理?
周老师
|
提问时间:10/21 23: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销售方账务处理 取得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不含税的销售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如,企业以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收到价款113万元,该货物不含税售价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结转成本时:根据销售货物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计提还本支出时:如果还本销售的目的是为了融资,则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若是为了促销,则借记“销售费用”科目。同时,贷记“其他应付款——还本支出”科目。 支付还本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还本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买方账务处理 购买方在购买货物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收到还本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通常将收到的还本款项视为一种利息收入的冲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4
收藏 2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3000万元,支付分包款不含税金额1000万,这个计算预缴增值税时,收入是不是需要先换算成不含税金额,才能减去分包款?
董孝彬老师
|
提问时间:10/21 22:59
#税务师#
您好,是的,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含税收入要先换算成不含税金额,再减去分包款,然后乘以2%算预缴税款,具体是:3000除以1.09等于约2752.29万元,减去1000万元分包款,差额1752.29万元乘以2%等于约35.05万元,应预缴增值税约35.05万元。
阅读 147
收藏 1
一般纳税人房企销售自建房,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计算增值税时,销售额扣减地价款时,这个销售额时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销售额?
苏晓燕老师
|
提问时间:10/21 22:44
#税务师#
在计算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售额扣减地价款中的“销售额”是指含税销售额。
阅读 209
收藏 1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是5%,还是3%?
董孝彬老师
|
提问时间:10/21 22:30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224
收藏 1
你好,老师,麻烦再看下哈,你上面应纳税额=0-(10-15)-30=-25而不是-40,梦1中的这道题给出的解析是不是错的?
赵老师
|
提问时间:10/21 22: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给出的解析是错的。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考虑所有的可抵扣项和已缴税款。按照公式:应纳税额=0-(10-15)-30=-25万,所以应纳税额是-25万,而不是-40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1
收藏 1
从非生产者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免税农产品直接销售,可以按照9%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吗?如果购进是用来生产适用13%税率的产品是否可以再加计抵扣1%的进项税?
董孝彬老师
|
提问时间:10/21 22:15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160
收藏 1
建筑服务/租赁等异地预缴税款,申报时是可以抵减全部应纳税额,还是只能抵减对应项目的应纳税额?
郭老师
|
提问时间:10/21 22:09
#税务师#
可以抵扣你所有的预交的税款
阅读 110
收藏 0
上一页
1
...
100
101
102
103
104
...
500
下一页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