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审核售价是否偏低时,1.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以及交楼时间,以哪一个时间为比较标准?2.某一个项目某一年的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铺以及车位分别计算比较,对吗?3.广东省售价偏低的标准是什么?即低于多少算偏低?4.计算平均单价时,是用某套房的“总建筑面积”还是用“套内面积”计算?5,是用不含税金额还是用含税金额计算平均单价?6.是不是如下处理:即判断某一年普通住宅售价是否偏低,计算出该年所有普通住宅(需剔除装修房)平均单价,其中单价小于或者等于平均单价的70%的即为售价偏低,对吗?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12/08 13:3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1919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比较标准,审核售价是否偏低的核心是对应“交易当时”的同类房地产价格,合同签订时间直接体现了房地产转让交易达成的时点,是确定同期同类房地产价格的核心依据。

2.是的,需要分别计算。

3.广东省未单独出台土地增值税售价偏低的具体量化标准,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明确,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或评估价值核定收入。征管中通常参考最高法司法解释的惯例,即转让价格低于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销售价格30%且无正当理由的,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售价偏低。

4.计算平均单价时,需以总建筑面积为口径。

5.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6.广东省未将“低于平均单价70%”作为售价偏低的认定标准,该比例仅源于最高法院关于“明显不合理低价”的司法参考解释。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祝您学习愉快!

12/08 14:47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8:32
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群众团体比如红十字会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于老师
12/08 18:3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通常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单位,其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用于履行公共管理或社会服务职能,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其收入通常不计入应税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群众团体如红十字会,虽然具有公益性质,但如果其开展了营利性活动(如举办商业性质的活动、出售商品或服务等),或者其收入来源于非公益性捐赠、投资收益等,这部分收入可能需要计入应税所得,从而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关键在于其收入性质是否属于应税所得。如果其活动或收入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应税所得的规定,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8:45
按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或评估价值核定收入。问题:1.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这里的“同期”一般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对吗?2.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可以作为判断售价是否偏低的一个比较标准,对吗?3.有的房屋朝向比较差,有的商铺位置差点,这些都会影响单价,使单价偏低。遇到这些情况,应该怎么核实处理?
于老师
12/08 18:4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同期”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通常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比较标准,但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2.对,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可以作为判断售价是否偏低的一个比较标准。在审核房地产项目售价是否偏低时,可参考周边类似地块或项目的实际交易价格(也就是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判断申报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水平。
3.遇到因房屋朝向差、商铺位置差等因素导致单价偏低的情况,可结合项目成本与利润,即结合项目的开发成本、税费、合理利润等因素,判断售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亏损性销售。也可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项目的合理市场价格,作为核定的依据。同时查看该区域或类似区域的历史成交数据,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偏低的情况。此外,还需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判断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关于价格偏低的认定标准。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8:59
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关键在于其收入性质是否属于应税所得。问题:1.具体怎么判断收入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2.有的乡ZHENFU也出租房产,其收入为什么“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3.红十字会哪些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哪些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哪些收入属于应税收入?4.怎么审核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是否属于“非公益”性捐赠?
于老师
12/08 18:5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判断收入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主要看以下几点:
-是否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财产等;
-是否属于非公益性捐赠收入、财政拨款以外的政府补助、投资收益等;
-是否属于免税收入,如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符合条件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2.乡政府出租房产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因为其收入来源于财政拨款,且用于公共管理或社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计入应税所得。

3.红十字会的收入分类如下:
-不征税收入:符合条件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捐赠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应税收入:从事营利性活动产生的收入,如非公益性捐赠收入、投资收益(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提供非公益服务的收入等。

4.审核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是否属于“非公益性”捐赠,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捐赠协议或捐赠人声明中是否明确用途;
-捐赠资金是否实际用于非公益目的,如商业投资、员工福利等;
-是否存在与捐赠人存在利益关联的交易;
-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9:09
按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或评估价值核定收入。问题:一般是将“本项目”房产销售单价和“本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来比较,从而判断“本项目”房产销售单价是否偏低,对吗?
于老师
12/08 19:0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通常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比较标准,各类型房屋需分别计算,可将“本项目”房产销售单价和“本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进行比较,以此判断“本项目”房产销售单价是否偏低。在广东省,若转让价格低于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销售价格30%且无正当理由,可能会被认定售价偏低。不过“同期”并没有明确规定为自然年度,通常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也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同时,因房屋朝向、商铺位置等因素致单价偏低,可结合项目成本利润、专业评估报告、历史成交数据判断,并且要遵循当地税务机关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9:12
怎么界定红十字会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非公益”服务?
于老师
12/08 19:1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界定红十字会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非公益”服务,可以参考审核“非公益性捐赠”的判断方法。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服务或活动是否具有明确的公益目的,例如是否用于扶贫、救灾、助医、教育等社会公共利益相关领域。

2.捐赠协议或相关文件中是否明确用途,是否限定用于非公益目的,如商业投资、员工福利等。

3.捐赠资金或资源是否实际用于非公益目的,可通过资金流向、支出凭证等核实。

4.是否存在与捐赠人之间的利益关联交易,例如是否存在以捐赠为名进行利益输送或变相商业合作。

5.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例如是否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捐赠,是否用于法定公益事业范围。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较为全面地判断红十字会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非公益”服务。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9:15
将“本项目”某一个房产销售单价和“本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进行比较,对吗?
于老师
12/08 19:1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将“本项目”房产销售单价和“本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进行比较,以此判断售价是否偏低。另外,也可参考周边实际交易价格。同时,广东规定转让价低于同期30%且无正当理由可能被认定偏低。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9:18
乡ZHENFU出租房产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因为其收入来源于财政拨款,且用于公共管理或社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计入应税所得。 问题:出租房产的收入,其来源“不属于”财政拨款啊?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9:20
可参考周边实际交易价格。 问题:周边实际交易价格相关数据,从哪些途径或者网站获取?
于老师
12/08 19:1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您说得对,出租房产的收入不属于财政拨款。

乡ZHENFU出租房产的收入,如果来源于对外出租行为,属于经营性收入,与财政拨款无关。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给予的,而出租收入是通过提供租赁服务获得的对价。如果乡ZHENFU出租房产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是因为其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或者其收入用于公共管理或社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在政策上可能被认定为免税收入。但这与收入是否来源于财政拨款没有直接关系。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9:28
房地产公司在可售的商铺里面划出一部分用于门卫室,该门卫室面积是否属于可售面积?
于老师
12/08 19:2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门卫室面积不属于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是指虽计入建筑面积但无法直接销售给客户的部分,比如公共设施、绿化用地等。门卫室属于为小区居民提供服务而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虽在可售商铺范围内划出,但本质上是用于公共服务,并非可直接出售给最终用户的部分,所以不属于可售面积。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12/08 19:58
如果一个项目平均单价正常,但是该项目里面的某些房产因为楼层、朝向等原因售价偏低,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于老师
12/08 19:5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种情况可结合项目成本利润等判断,遵循当地税务规定,也可参考周边实际交易价格。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通常将“本项目”房产销售单价和“本项目”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比较判断售价是否偏低,各类型房屋分别计算,一般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比较标准。比如广东规定转让价低于同期30%且无正当理由可能被认定偏低。同时,也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祝您学习愉快!
于老师
12/09 09:5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可以在住建局或房管局官网上或者房产平台比如58同城等查询或者咨询房地产中介公司。

祝您学习愉快!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