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固资租期结束获所有权,能否按预计使用年限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
答: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及其应用指南,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下列原则: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承租人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敦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者,则应在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答: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及其应用指南,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下列原则: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承租人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敦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者,则应在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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