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1-01-06 发文单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了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和权力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编制了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遵照执行。现发布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1年1月6日
上一篇: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浙江、北京等6省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应用典型经验的通知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