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9-15 发文单位:长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三稽公字〔2020〕8063号
长春市百洲物流有限公司等4户单位: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81号
电话:0431-80503082
特此公告。
附件:
吉林省亿天中药材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3MA0Y3M5M6X)《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长市三税稽通〔2020〕383号.doc
长春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金丰物资供应站:(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1715345002E)《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长市三税稽通〔2020〕384号.doc
长春市百洲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3MA14TMTF8A)《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长市三税稽通〔2020〕381号.doc
农安县南洋服装厂:(纳税人识别号:91220122691480989N)《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长市三税稽通〔2020〕382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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