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5-13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三稽公字〔2020〕8038号
吉林省晟鼎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等3户单位: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81号
电话:0431-80503087
特此公告。
附件:
长春市恒久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识别号:91220106MA0Y6BKX86)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长税强扣〔2020〕6号.doc
吉林省盛世华夏物资销售有限公司(识别号:91220103MA14B5XB69)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长税强扣〔2020〕8号.doc
吉林省晟鼎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识别号:91220103MA14D0TE2A)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长税强扣〔2020〕7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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