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4-09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各项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工作落实,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切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
长春市减税降费工作2019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42.4亿元,占全省减税降费金额的58.4%。总体看,制造业企业受益明显,民营经济活力激发,减税降费政策惠及面持续扩大,在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在扶持企业迈开步伐“走出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减税效应逐步显现,初步实现“三稳”目标。
(二)严格依法履行完成组织收入职责
全系统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主题,全力服务振兴发展大局,组织收入工作呈现四个特点:一是税收收入质量最优。面临组织收入的严峻形势,既做到了应收尽收,又没有虚收、探收,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二是地方财力贡献最高。贡献了全市地方财力的85.6%,创近年来税务部门组织收入贡献新高。三是减税降费规模最大。2019年全口径收入完成973.4亿元,同比减收121.8亿元,下降11.1%。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主动融入“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大的上门、小的上网”,直接与财税人员座谈,问需求、解难题。二是助力招商引资。树立“栽下税务梧桐树,引得凤凰长春来”理念,设立“税务秘书”对接招商企业。三是提高办税效率。实施“八个办”,进一步“提速”办税办费服务,即:①推广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8大类41项298个业务网上办;②放置服务终端135台,发票代开自助办;③落实“最多跑一次”,198项业务一次办;④实施套餐服务,多项业务集中办;⑤审核关口前移,31项业务前置办;⑥服务提质增效,压缩服务事项环节153个,缩减76个服务事项,限时业务即时办;⑦形成工作合力,跨行业务联动办;⑧归并税收报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7项,简化表证单书82份,申报业务合一办。服务机构下沉,全市98个税务所到乡镇街道办公并设立办税服务厅,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办税窗口即办事项从15分钟降至8分钟,纳税人依申请35项业务试点办理时长压缩80%,企业开办时间从35分钟缩至20分钟,留抵退税的办理降至1天。纳税次数由8次减至6次。实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做到无纸化退税。五是增强服务效能。聘请来自全市人大、政协、驻长商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中小企业等123名社会各界人士为税务机关营商环境建设义务监督员,方便税企沟通。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围绕总局87项公开审批事项,对依申请、依职权业务类别重新进行了界定,除法定程序外,其他办税程序和环节能减少的一律减少,能压缩时限的尽量压缩时限,能取消企业提交的报送资料一律取消,切实提高办税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规范涉税执法,最大限度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在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了管理和服务“两促进、两提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市局制发的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加强日常发文审核,科学规范文件定密,按程序做好文件的登记、扫描、传阅、保管。
(二)定期进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
本着“依法、有效、简洁、规范”的原则,在清理历年文件的基础上,对现行有效的税务部门制定(含牵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行了梳理,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税务机关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全系统共17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基本全覆盖,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问题按照规定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参与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税收政策建议,制定税(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由党委会议或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按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专项性的依法治税重点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进执法“三项制度”
印发全市税务系统“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三项制度”相关业务培训,对制度体系与实施方案、试行办法、执法记录仪的操作与使用等问题进行全面培训,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专门通过网络直播间开展了二期宣传解读讲解,收视人数近18.8万人次。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定期报告税收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对执法过错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设计科学合理考核指标体系,推行“数字人事”,全面记录执法人员在“德、能、勤、纪、廉”方面的表现,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制定下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从风险日常管理、自我评估、申辩核查、内控约谈、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进一步细化市县两级各部门职责,极大地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
(二)加强行政监督
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日常财务审计工作及上级单位推送的行政管理类疑点核查工作。开展扶贫资金专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审计等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
持续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认真对待每一个咨询投诉人的诉求,扎实做好日常纳税服务咨询工作,协调解决纳税人关切事项及反映的涉税疑难问题。全年共受理网站“局长信箱”纳税人投诉37件,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电话1023余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工单215条,办结率100%。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做到信息精准发布。在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长春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年度工作报告、政策法规和解读等相关内容。二是规范对外公开电话管理。保障对外公开电话畅通有效,提升便民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按季度开展公开电话集中拨测,提高服务质效。三是开展办税地图核查更新。根据全市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大厅最新地址、工作时间、办公电话等信息,更新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办税地图模块数据,共计更新修改信息31个。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着力保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年市局受理复议案件5件,参加行政应诉案件3件。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一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规程处理各类信访事项,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和答复各类信访事项,全年共受理信访事项25项,通过协调及时化解纠纷隐患。三是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全年受理信访局办件系统来访4件,受理局长接待日来访8件,受理市长公开电话12345办件2317条,收到直接来信访1件,多维度聆听群众声音,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四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 2019年,由信访事项转向行政复议事项2件,转向行政诉讼1件,推动来访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合理维权。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举办2期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140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税收法治建设的相关知识,使领导干部在提高政治站位的同时,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全员集中春训。在17天的集中春训中共组织8场专题辅导、9次集中研究讨论,累计受训49,504人次,全面学习新的税收政策法规以及岗位履职必需的各类税收法律知识。三是举办税务大讲堂专题辅导。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在“长春税务大讲堂”先后组织4次专题辅导,受众达1,258人次,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营造理论氛围、奠定思想基础。
(二)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建立公职律师跨区域统筹使用机制,实现全系统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法律顾问及时参与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事项等审核把关,最大限度防范化解执法风险。
八、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设
长春市税务局每季度按期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实现了会议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运行,讨论研究了各税种(费)管理部门、征管部门目前共性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路径、措施和办法,有效发挥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
(二)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长春市税务局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倾力打造“长春税务网络直播间”纳税服务品牌,围绕个税改革、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专题,为纳税人提供及时、科学、权威的宣传辅导,全年直播50期,总播放量500万次;加强与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合作,持续开展税法宣传报道,先后在吉林卫视、长春电视台、《吉林日报》《长春日报》《新文化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发布税收宣传文稿30余篇;在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春新闻广播电台,先后组织“个税改革”、“减税降费、轻装前行”2个专题3次在线访谈和互动交流活动,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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