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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19〕250号

颁布时间:2019-12-23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19〕250号

长春市融通汇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实施税务稽查,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无法与你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被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6898号

电话:0431-80502975

特此公告。

         

附件:长春市融通汇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2MA0Y3AML3G)长市二税稽检通一〔2019〕11209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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