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部署,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省扶贫办?????????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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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发改代赈联〔2019〕70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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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发改代赈联〔2019〕70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