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8-16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送达公告
以下纳税人(名单附后):
你(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所属期内的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2019年8月23日前到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纳税申报或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19年8月催申报公告名单(二股).xlsx
二所2019年8月催报公告名单.xls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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