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税务局红湾寺税务分局非正常户公告4号
颁布时间:2019-08-0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非正常户公告
肃南红税 税告 〔2019〕 4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一九 年 八 月 五 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预计公告日期 |
1 |
91620721076764357J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连山新科高精腐植酸有限责任公司 |
高润 |
居民身份证 |
132532196001250033 |
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寺镇迎宾路117号 |
2019-07-29 |
2019-08-05 |
2 |
91620721316002002K |
张掖佰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安东升 |
居民身份证 |
622222198112304512 |
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寺镇马蹄路89号 |
2019-07-31 |
2019-08-05 |
3
|
91620721MA72W73M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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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玉脉阁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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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景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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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
622224199003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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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玉水苑西区商业街4#-2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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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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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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