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8-02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19〕166号
吉林省优洋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实施税务稽查。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无法与你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长市二税稽检通一〔2019〕10689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长市二税稽检通一〔2019〕10689号)原件。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811号 电话:0431-80502926、0431-8050292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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