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切换栏目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财经法规 > 其他经济法规 > 其他法规 > 正文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19〕166号

颁布时间:2019-08-02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19〕166号

 

吉林省优洋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实施税务稽查。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无法与你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长市二税稽检通一〔2019〕10689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长市二税稽检通一〔2019〕10689号)原件。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811号 电话:0431-80502926、0431-8050292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9年8月2日

 

相关法规
法规解读
焦点推荐
零基础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新锐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财务精英就业保障计划
事务所审计就业保障计划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