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切换栏目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财经法规 > 其他经济法规 > 其他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更改通知书》的公告(2019年第9号)

颁布时间:2019-07-2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

浙江爱居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300741038698N):

  你单位所属2019年第二季度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因无法向你单位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且无法联系,查无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税大限改〔2019〕253号).docx

 

 

                                        2019年7月29日

 

相关法规
法规解读
焦点推荐
零基础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新锐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财务精英就业保障计划
事务所审计就业保障计划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