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3-14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三稽查检公字〔2019〕5-3号
长春市胜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3MA14Y82R3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实施税务稽查,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长市三税稽检通一〔2019〕5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81号 电话:0431-8050305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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